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在哪个区
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在哪个区
2021年成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地点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成都注册结构师考试地点设置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位置是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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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的军转大厦,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坐5、6、80、301、14路到军转大厦站到。
【 #选调生# 导语】2021年四川成都市选调生资格审查和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市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的《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中成都市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9:30—12:00。 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照《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及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仅收取现金)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或已考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等情况须在资格审查现场如实告知。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相关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学历证明材料1份。写明学校全称、所在院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注明学校及专业符合《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所规定的选调范围和专业,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5)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一式2份,要求:材料标题为“××同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是否为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遵纪守法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等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此外,党组织关系已转出学校的,可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开具证明;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证书亦可作为党员证明材料。 (7)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一学年以上的考生,证明材料须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8)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表彰奖励包括: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9)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中(1)至(5)必须提供,(6)至(11)需根据符合报考的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考生本人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一式2份:材料标题为“××同志在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还在禁考期内、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受过处分、试用期内公务员等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并加盖公章。 (5)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及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6)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鉴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证明考生为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考生是否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等,或者考生是否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附聘用合同、年度考核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7)服务期间获得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考生,须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须提供服务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考生入场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上午7:00—8:00,8:00后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准入场。 3.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请提前做好入厕等相关准备工作,从进入候考室报到至开考后20分钟内,禁止离开候考室。 5.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6.进入面试考场前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将资料、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件存放在指定位置。 7.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8.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等职业服装),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9.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10.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11.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在哪个区
新疆公务员省考乌鲁木齐省考笔试考场一般在哪,在个大高中学校考试。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共设125个考点,5720个考场,参加公务员考试人数达万人,而参与公务员考试的监考、巡考、督考等工作人员总计约有万人。而根据此次考试规模,自治区公务员局、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选派了来自我区教育战线多次参与国家和自治区同类考试阅卷,具有丰富的阅卷经验的相关阅卷专家参与计算机评阅工作。笔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考生可根据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就近原则选择考点。其中,乌鲁木齐市考区受考场承载能力和场地限制,设置容纳12000名左右考生的考场数量。考生如选择在乌鲁木齐市考区参加考试,建议尽早完成报名缴费。
您好,新疆公务员省考乌鲁木齐省考笔试考场一般在乌鲁木齐市的各个考点,具体考点可以在新疆省人事考试网站上查询。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两天,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等。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两天,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等。考试结果将在新疆省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考试结果。
2023新疆阿勒泰省考成绩在哪里查询?2023新疆阿勒泰成绩查询入口为: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时间大概率在五月初,自治区区级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根据招录机关(单位)实际需要,按1:3、1:4或者1:5的比例确定。在此,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
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单位)。
以上为“2023新疆阿勒泰省考成绩在哪里查询?”全部内容。综上可得,2023新疆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地址为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时间最快可能在4月下旬,考生可在等待成绩期间多多的了解面试相关信息。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在哪个区
陕西2019年中级经济师现场核验地点在哪?陕西2019年中级经济师现场核验地点在所属市人事考试组织机构,不含西安市,具体安排如下:根据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2019年陕西中级经济师现场核验地点如下:各市考区现场资格审核各市(不含西安市)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中央和省级部门驻当地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到所属市人事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材料统一交所属地市人事考试组织机构资格审核留存。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宝鸡市人社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811室,;咸阳市人社局职改办:咸阳市人民政府东一楼102室, ;铜川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铜川市便民服务中心9010室,联系电话:;渭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市人社局五楼509室,;延安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306室,;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榆林市文化路与青山路十字东北角文化路方向150米,电话:;汉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汉中市政府一号楼六楼621室,;安康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20室,;商洛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商洛市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711室,;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政务大厦东南侧)。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层,,89530805。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现场核查时间:8月13日至8月22日16:30(节假日除外)现场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③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用填写。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度的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经顺利结束了,相信各位考生一定非常关心考试资格证书的相关消息,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陕西2022年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可供参考。
各位考生:
现将2022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注意事项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23年1月3日起 。受新冠疫情影响,个别省市、区邮寄业务正在恢复,请考生耐心等待。春节期间,邮寄业务暂停。
2.邮寄流程
(1)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
(2)登陆证书邮寄系统流程:陕西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点击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的图片→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网页登录验证码→进入系统点击证书查询→填写邮寄地址、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进行登记。
(3)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后,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标准
邮局以EMS的形式邮寄证书:西安市资费标准14元(邮寄费12元+包装袋2元),陕西省其他市(区)22元(邮寄费20元+包装袋2元);西藏26元(邮寄费24元+包装袋2元),其他省(市)资费标准23元(邮寄费21元+包装袋2元)。
4.??邮寄及付款要求
(1)考生在电脑上完成邮寄信息填报,手机扫码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证书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送达,10日后未收到或其它证书邮寄过程中的问题,请拨打咨询打电话:,工作时间08:00—12:00,14:00—18:00。
(2)地址、电话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问题,由本人承担。邮寄过程中出现其他无法邮寄等情况,邮政公司将证书退回我中心。
(3)本人持身份证签收快递并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委托他人代收的,代收人需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
(二)窗口领取
按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1.?领取时间
1号—5000号
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6日
5001号—10000号
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2日
10001号—15000号
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6日
15001号—20000号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30日
20001号—26028号
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3日
上午:08:30--11:40?下午:14:00--17:40
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联系电话:。
3.领取要求和流程
(1)领证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代办的,代办人携带上述领证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的补办后领取。
(2)根据合格人员名单,填写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领取通知附件2。
(登记表下载地址)。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集中发放时间后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下班前来领取 。2021年12月17日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领取通知发放日起满五年仍未领取的不再补发纸质版的证书。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附件: 1. 2022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合格人员名单
2. 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月3日
内江人事考试中心在哪个区
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前一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收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83名。具体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4号楼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621000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第一代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21年12月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5日至16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公招我市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6210005)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9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一)笔试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应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三)资格审查内江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3.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四)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内江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内江市公安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顺序。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七、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八、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联系方式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监督电话: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安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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