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事考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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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市人事考试院副院长

安庆市人事考试院副院长

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12月17日,目前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安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利(水务)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1科”(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4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见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首次通过所选专业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职责分工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与监管。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承担具体考务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制定考试政策,制订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公布考试结果、制发证书等工作,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行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审题、阅卷及相关专家的组织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考全科级别报考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级别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免1科”考试的考生,除具备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级别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另一个专业,参加“增报专业”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试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报考人员应于 2022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6日16:00 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可在常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任选一地报名参加考试。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2年11月18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于2022年11月16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11月22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审核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4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12月14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15天内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监督管理

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4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前应特别注意:1.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3.按规定的程序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可能会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信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和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考试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以及有关最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重点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人员管控、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2年度安徽省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 1.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

2022年11月9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安庆市人社局地址在哪?

安徽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安徽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小编整理了安徽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详情如下。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关于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经济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10个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考试时间安排如下:高级考试安排为:(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初、中级考试安排为:(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二、考试管理模式参加高级考试的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三、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初级报考条件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中级报考条件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高级报考条件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四)其他自2023年起,全省知识产权专业(含专利工程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我省专利工程专业不再另行组织职称评审。关于考试,此前获得的专利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并按上述对应的报考条件报名考试。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按上述初级报考条件报名考试。关于评审,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采取考评结合方式进行,考试通过后,参加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经济信息化厅负责。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四、报考流程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一)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报考高级考试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报考初、中级考试人员于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12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签署报考承诺书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充分知晓。承诺本人已经符合本次考试报考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信息核验及核查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系统在线核验为“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缴费环节。在线人工核查: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报考高级考试的于2023年7月16日17:00前,报考初、中级考试的于2023年8月12日17: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件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接受在线人工核查。在线人工核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市组织实施。分别于7月21日前和8月18日前完成高级和初中级的在线人工核查工作。核查通过的考生,可直接进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系统查看。现场人工核查(现场资格审核):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或系统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人工核查点接受现场人工核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于2023年7月16日前公布高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于2023年8月12日前公布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安排,请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注意查看。现场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如下: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2.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5.高中学历报考中级考试须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7.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报考高级考试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经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市人社、经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3年7月15日前和8月11日前分别将本地区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7月21日前和8月18日前分别完成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的现场人工核查工作。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四)网上缴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费按61元每科收取(含上缴部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费按100元每人收取(含上缴部分)。通过信息核验核查的报考人员,报考高级考试的请于2023年7月24日17:00前,报考初、中级考试的请于2023年8月21日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按照属地原则,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广德市、宿松县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参加考试)。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报考高级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9月8日16:00后,报考初、中级考试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7日16:00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六、有关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制度,全面加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对成绩合格、拟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七、注意事项(一)答题方式经济考试各科目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二)机考须知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三)考试大纲及参考用书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四)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五)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等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经济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六)成绩查询人员可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七)其他事项2023年度经济考试考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及《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2023年度经济考试规模大、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市、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结合各地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政策咨询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附件:1.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副院长

您好,根据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今年安徽省对口高考的考生人数为20,971人,其中男生12,903人,女生8,068人。安徽省对口高考的考生主要来自安徽省各地的中职院校,其中有大专院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家庭教育学校以及其他学校的学生。安徽省对口高考的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份。安徽省对口高考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试科目,以便获得最佳的考试成绩。

安徽省对口高考人数为2022年万人,希望努力学习,祝你成功

今天是公务员报名最后一天网络很忙,你可以去考试院直接查询,找出原因并追究!

怎么,想送礼呀

安庆市人事考试院院长

如果您想在合肥考编,需要先了解一下编制的相关情况。编制是指固定的公务员职位,具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待遇保障。考编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规定、学历符合要求等。此外,还需要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试。具体的考试科目和要求可以参考招聘公告。如果您的家在安庆,但是工作在合肥,可以选择在合肥报名参加考试。可以先关注合肥市的公务员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岗位和要求。如果您符合条件,可以准备相应的考试资料,如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果考试成功,就可以进入编制,成为一名公务员。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可以参加一些培训班或者自学,提高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还可以多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积累一些经验,增加自己的竞争力。考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努力和坚持,才能取得成功。

安徽人事考试院院长是正厅级,省人事考试院(委员会)是正厅级的单位,下设的教育学院是属于处级单位,一般省教育学院院长是正处级,但因为干部资历,所在单位权力大小,单位所属等原因,也有可能是副厅级,而且省教育厅(委员会)是省政府的直属单位。

安徽人事考院院长是属于一个院长级别,具有很高的一个权限,非常高的一待遇。

如果您家在安庆,工作在合肥,想要考编(公务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了解招录信息:首先,您需要了解招录信息,包括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招聘职位等。可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2. 报名参加考试:在确定参加考试后,您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在相应的招考机构官网上进行网上报名。通常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并缴纳一定的考试报名费用。3. 备考:考编需要有一定的备考时间,您需要通过阅读相关的教材、参加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备考。同时,您也需要多做题、多练习,积累经验。4. 参加考试:在考试时间到来时,您需要准时参加考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环节。5. 查看成绩:考试结束后,您可以在相应的招考机构官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如果成绩符合要求,就可以进入面试等环节。需要注意的是,考编是一个相对较为严格的过程,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在备考过程中,您需要充分利用好自己的时间,合理安排复习计划,同时也需要注重身体健康,以保证自己在参加考试时状态最佳。

荆州市人事考试院副院长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05人。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荆州市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才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亦可报考)。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05人,详见《荆州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谈,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对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计划数。当博士研究生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请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三、有关待遇 按照《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荆办发电〔2022〕6号)兑现人才待遇。(见附件2) 四、网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渠道及时间 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笔试结束之日起至面试公告发布之日止、面试结束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止,岗位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人员不超过2人。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笔试结束当日下午,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一)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等材料报荆州市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原文标题: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6人。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至2023年3月1日17:00。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江陵县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8月1日前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人才26名。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江陵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报名原则上不实行笔试(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通过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调剂、考核、体检、公示等形式确定。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具体引进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江陵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9:00起,截至2023年3月1日17:00。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在3月8日前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江陵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pdf格式上传,每张照片以资料名称命名,将所有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标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发送至江陵县委人才办指定电子邮箱,并确认收到回复邮件。 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审核结果于3月13日24:00前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笔试。如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举行1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成绩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不限制相关名额、比例,对面试入围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达不到8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阶段。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 (六)调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岗位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调剂。 (七)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行考核,不合格的,递补下一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考核合格后等额进入体检阶段。 对于放弃考核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若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体检。实行等额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和考核排名依次递补,若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公示及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核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享受人才补贴。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才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 (二)享受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及其家属在我县无住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引进人才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提供20%的购房补贴(10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提供15%的购房补贴(8万元);其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提供10%的购房补贴(5万元)。 (三)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工作问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具体解决。原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采取调动方式解决;原属企业职工或无固定职业的,采取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最长期限3年。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可按照本人意愿,不受户籍限制,在全县范围内便捷入校就读,由教育部门负责为其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一)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与江陵县委人才办联系,咨询电话:。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三)此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各项事宜均通过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告。 文章来源: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荆州区人才队伍建设,荆州区委、区政府计划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一)引进对象区直单位岗位主要面向国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含往届、应届毕业生)。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主要面向国内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现已在荆州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8月1日前需取得报名条件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本次计划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双一流”高校本科生4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荆州区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荆州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职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三、引进方式及程序(一)引进方式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资格审查、笔试(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方式进行。对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应招尽招原则,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后直接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不占用岗位计划数,按实际录用数量使用事业编制。(二)主要程序1. 发布公告。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区人民政府网(/)、荆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结束。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以新旧身份证分别报考两个岗位。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荆州市人事考试院)。3. 资格初审。本次考试采用网上同步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并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可根据岗位要求重报或改报。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表》《职位表》)。4. 笔试。如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需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在荆州人事考试网、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成绩在荆州人事考试网、荆州区人民政府网查询。5.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6.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不设面试开考比例。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荆州人事考试网、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7. 考察与体检。(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当岗位计划数与考察人数不足1:2时,全部进入考察。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2)体检。考察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荆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考察情况依次递补。8. 公示与聘用。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考察、体检等材料报荆州区委人才办和荆州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实行1年试用期。在荆州区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四、有关待遇荆州区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落实《荆州区区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有关待遇。1. 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3万元人才津贴。2. 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工资待遇。“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享受管理岗位9级工资待遇。3. 跟踪培养。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4. 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住房;?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5. 购房补贴。在荆州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2万元发放购房补贴。6. 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评选的,区委区政府另外给予2万到20万不等的奖励。7. 其他待遇。引进的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荆州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口予以协调。五、纪律要求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荆州区纪委监委对人才引进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其他事项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区委人才办、荆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职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咨询电话:(荆州区人社局)、考务咨询电话:(荆州市人事考试院)、人才政策咨询电话:(荆州区委人才办)。附件:1.?荆州区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2.荆州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职位表中共荆州市荆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13日附件1.?荆州区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附件2.荆州区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职位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副院长

经宜昌市公开选调和招录科级干部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公开选调和招录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选调和招录范围 为更广泛地吸纳人才,应广大考生的要求,决定将原公告中关于选调和招录的范围由面向全省调整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和招录。 二、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由原定2009年9月6日24:00调整为9月8日24:00。 三、有关具体政策的解答 1、关于工作年限的计算问题。2008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可视同具备一年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和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2、在机关和国有事企业单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人员;在非国有事企业单位工作、个人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只能报考事业单位科级职位。 四、报考人员须知 1、网上报名程序。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无法进行审核)。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8月31日至9月8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9月10日9:00至9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宜昌市选调招录办公室联系解决(联系电话、6252134、6252708)。 2、笔试时间:2009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4、笔试内容: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综合测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复习教材。 5、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此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7、参加笔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选调和招录相关信息,请通过宜昌人事信息网()和三峡党建网()查询。 宜昌市选调招录办公室 2009年9月3日

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公布!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022年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 军为宜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室主任;郭康新为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邓玉华为宜昌市教育局局长;危爱民为宜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丁庆荣为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黄 海为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上官福令为宜昌市公安局局长;杨青山为宜昌市民政局局长;柳 兵为宜昌市财政局局长;向 军为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 文为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 杰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 涛为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胡朝晖为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靳 鹏为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刘新平为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覃扬波为宜昌市商务局局长;苏海涛为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贺会清为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钧顺为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刘 琪为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邓 钧为宜昌市审计局局长;黄智华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邓明亮为宜昌市统计局局长;孔 磊为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伍安军为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李昌清为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袁正泉为宜昌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江必忠为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张 伟为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柯志强为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张绍刚为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22年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 命:王 辉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玉超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湘辉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彭向华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李培明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吴 华为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 去:周泽圣的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2022年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免 去:骆东平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范江笛的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022年2月25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 命:张 倩为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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