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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考试网隶属于广西人事考试网,主要承担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以及职称外语考试的考务及培训工作的专业网站。中达咨询整理以下相关建筑考试网内容:广西建筑考试网基本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全区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对全区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三)负责全区人事考试考务管理和考风考纪监督检查、考务违纪处理等工作;(四)承担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试题库研制、命题、考试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五)承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考务工作;(六)承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国家级职称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七)受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全区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八)承办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广西建筑考试网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5楼广西建筑考试网联系方式:更多关于建筑考试网的相关资料敬请关注中达咨询站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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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8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为做好新形势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3.现役军人。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7.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三)网上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四)职位开考和改报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8. 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9. 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五)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三、笔试(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二)笔试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五、面试(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二)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四)实施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六、体检和考察(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二)实施体检和考察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八、公示和录用审批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艰苦边远地区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九、其他事项(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本次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方可报名。十、相关政策(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十一、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特别提示: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2023年1月29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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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8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为做好新形势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 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9.?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

(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本次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方可报名。

十、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广西南宁市人事考试网官网

怎么今年的职称英语考试没见有地方报名呀,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南宁人事职称网都没有呢,记得去年是11月18日开始报名的。

职称外语是全国性考试,那里报名都一样的,考得都一样。预订教材到考生之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报名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3日,其他的详细招聘要求见下文,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详细的公告内容吧 !

为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资金审核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政国库资金拨付风险管理、资金拨付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二)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审批管理、执业质量监管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和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研究、运营情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承担财经理论相关研究工作。

(四)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自治区财政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拟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财政业务系统和电子政务的运行管理和保障的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数据的安全和涉密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财政业务和资金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其中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标准执行;

(八)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其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2年9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九)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要求回避的;

7.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 2022年9月7日8:30至9月13日18:00 之间,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的“2022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 2022年9月7日8:30至9月14日12:00 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其他职位。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笔试前一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9月下旬在南宁市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资金审核中心、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报考广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的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考试。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在本厅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信箱等方式报送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最终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面试实施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对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核与体检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同时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防疫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5324916(传真),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注意:报名系统于2022年9月7号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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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布,为了便于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和28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781人。为做好新形势疫情防控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不限专业和无学位要求的职位。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已报名参加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考监狱、戒毒场所的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月29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八桂先锋网()、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8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交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8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6.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2月10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3年2月10日8:30至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1日8:30至4月2日8:30(准考证打印开放至面试当天)。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大纲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公安机关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自治区公安厅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共设14个考区。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报考人员按照本人居住地选择考点城市参加考试;其中区外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城市或选择职位所在地考点城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简章中另行公布。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的按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通过政策倾斜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艰苦边远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 (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本次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方可报名。 十、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官网

职称全面实行网络化申报,即通过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具体申报流程以相应系列部署文件为准,系统的使用、咨询解答、操作培训等服务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

工程、卫生、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四个系列副高级职称实行书面式申报。申报人通过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提交申报材料,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也需上网审核推荐,具体流程以相应系列的部署文件为准。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申报途径以具体部署文件为准。

扩展资料: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人社局-2019年南宁市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的说明

你得问兴宁区人事局,都会通知到面试各人的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地址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

面试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无人报考的岗位、不够开考比例已取消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市直属、市属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各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向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并由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15月7月1日前,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7月20日8:30时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发布岗位公告。凡未入围原报考岗位面试的人员,可于2015年7月21日8:30时至7月22日17:00时网上报名。各招聘单位于2015年7月21日8:30时至7月22日17:30时进行网上审核。

2015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高分备考: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招聘!!!!

南宁市人事职称考试网官网

1、目前还不能全国统一查询。2、中级工程师证属于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可以通过批文查询验证,也可以直接到窗口查询和工作单位发函查询,05年以后的办理中级工程师证书都国家都做了统一的划分,在证书颜色都做了统一调整,评定标准统一化,虽然证书还不能实现全国统考、统查,但是06年以后颁发的证书都有人事局网上公示公告。

广西区2009年上半年软考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23日、24日,一般3月份开始报名,现暂未开始报名。 南宁考区报名地点:南宁市建政路3号(自治区测绘局旁、原市财政局办公大院) 考务咨询电话:、5665129、5668589 敬请留意南宁市人事职称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的考试信息。补充回答:2009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23日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9日至3月27日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区直单位现场确认、缴费时间: 上半年3月24日至3月27日,下半年9月8日至9月11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报考人员可在5月13日至23日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大纲与考试教材出版信息请关注资格考试/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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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上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请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且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5日8:00时—6月11日24:00时(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各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在网上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1年6月11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以下,为197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5日8:00时—6月12日24:00时(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经招聘单位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为110元,工勤岗位为60元,具体交费方式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的《报名须知》上另行通知。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在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二份。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1年6月5日8:00时-6月13日24:00时(四)开考比例要求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单位须在6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否需要开考,需要开考的须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者。(五)准考证下载打印方法及时间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1年6月28日—7月3日。四、考 试(一)笔试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工勤岗位(含后勤服务人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应用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分析、判断推理分析、常识判断分析、资料分析等内容。2、笔试时间:2011年7月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4、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评卷等相关工作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20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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