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事考试网录用公示
太原人事考试网录用公示
根据近几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情况,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由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生可登录山西公务员考试网官网查找。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山西太原市(含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 报考太原市公安机关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于2022年7月28日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场地张贴公布。 其余职位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非体能测评职位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万柏林区永乐南街) 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选需按照《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避免人员聚集,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资格复审。 3.考生须遵守太原市疫情防控要求,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入场时请提交《健康管理信息书》(附件4)。 4.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早返并,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1.非体能测评职位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4.健康管理信息书
山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山西考试网
一般在省级的人事考试网
太原市人事考试公示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直属单位山西省科学技术馆(以下简称,省科技馆),是财政差额事业单位,因岗位空缺,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 、天文专业技术岗位, 1 名;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技术岗位, 2 名; 3 、新闻传播类专业技术岗位, 1 名; 4 、地质专业技术岗位, 1 名; 5 、机电技术专业技术岗位, 1 名; 二、报名人员条件、资格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 18 周岁至 30 周岁( 1994 年 12 月 31 日至 1982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3 、岗位要求条件; ①天文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全国统一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天文专业; 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全国统一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③新闻传播类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全国统一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新闻传播类专业; ④地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全国统一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地质专业; ⑤机电技术专业技术岗位,要求: 2010 年前全国统一招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机电技术专业; 4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科普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5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曾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2 年 12 月 17 号日 -- 12 月 19 日(每日 08 : 30 — 11 : 30 , 15 : 00-17 : 30 ); 2 、报名方式: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网( )、山西省科协网( )下载报名表填写并打印成纸质材料,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58 号,在省科技馆院内小白楼二层人力资源部; 4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照片( jpg 格式,大小 20kb 以下)及纸质照片一张; 5 、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6 、现场审查报名材料并答复应聘者审查结果; 7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等待有关事宜通知 ; 四、公开招聘方式 1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要达到 5 : 1 的比例以上; 2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 60 分;如不达分数线,直接淘汰; 3 、笔试由省科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 100 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以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 3 : 1 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出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 、面试以提问和答辩为主,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知识水平、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 5 、招聘考试的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的 60% 和面试成绩的 40% 合成,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 1 : 1 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6 、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 、体检: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 <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及 <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 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 19 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 、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3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与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 、公示:结合对应聘人员的考察与体检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报省科协党组同意后,由省科协统一在山西省人事考试网( )、山西省科协网(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2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省科协人事处负责办理有关人事聘用手续具体事宜。 七、咨询电话 省科协人事处电话: 省科技馆人力资源部电话: 特别提示 :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山西省科学技术馆应聘人员报名表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山西太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太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同一职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2年8月10日,具体职位报到时间见附件1。 报到地点:太原市人民政府大院内(新建路69号),考生从东门进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太原市公安局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考生收取。 (四)防疫要求 1.体检人员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本次体检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下载打印《健康管理信息书》(附件2),如实申报个人7天内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3.体检时必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1)现场检查发现有体温异常(≥℃)或出现持续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2)山西健康码非绿码的; (3)不能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4.根据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要求,必要时将对体检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5.凡违反太原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瞒报、谎报有关涉疫信息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和《健康管理信息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的睡眠,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3.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8-12个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三、考察事项 考察工作已经开始,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所报考的单位或县(市、区)委组织部联系。 咨询电话: 1.太原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2.健康管理信息书
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太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隶属于中共太原市委宣传部管理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12年山西省太原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太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五)具有太原市户口。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30-6:00),逾期不再报名。 (三)报名地点:中共太原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网络处(新建路81号市委大院8号楼2层)。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太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吋红底彩照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太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和太原宣传网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四)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第161号、〔2003〕9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考务费40元,《专业科目》考务费40元。 三、考试 (一)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以闭卷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职位1、职位2的专业考试内容主要为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管理和网络信息技术及相关知识。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科目×60% 笔试科目不指定大纲,不定教材,不定复习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应聘前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因故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招聘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太原宣传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有举报情况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太原市宣传系统机关纪委: 太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351-12380-2 八、咨询电话: 太原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网络处:、4030341 太原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经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2008年太原市少年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招聘简章) 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4、具有太原市户口。 5、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及应届大学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或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及太原市少年宫网站()查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6日——8月13日 (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太原市少年宫办公室(解放南路8号少年宫B区七层)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方式: 1)招聘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太原市少年宫办公室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考生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应在5:1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取消本招聘岗位(特殊岗位除外)。 3)报考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161号、(2003)90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务费40元,专业科目考务费40元,用于信息发布、组织报名、公共及专业科目出题阅卷工作。 2、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20日 (地点同上)(二)笔试 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出题、考试及阅卷。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科目,各门试卷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按应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录计划的1:3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具有与岗位需要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标准化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相应的专业能力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底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与考核。如有不符合条件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及太原市少年宫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登陆: 太原市人事考试网( ) 太原市少年宫网站() 咨询电话: 太原市少年宫办公室: 2022243 特此公告 二○○八年八月二日 附:太原市少年宫2008年公开招聘简章太原市少年宫2008年公开招聘简章 序号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及专业 招 聘 资 格 条 件 招聘范围 1 1 模型教师 (特殊岗位)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航模(海模)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同等条件下,在全国青少年航空(海)模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具有模型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太原市 户口 2 1 国际象棋(兼中国象棋)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国际象棋二级以上棋士称号或国际象棋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并能同时兼授中国象棋(同等条件下,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具有国际象棋、中国象棋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3 1 围棋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围棋四段以上段位称号或围棋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同等条件下,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具有围棋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4 1 武术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院校毕业,具有武术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和武术三级以上段位称号和一级裁判员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名次、获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具有武术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5 1 手工制作(兼无线电测向)教师 (特殊岗位)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具有熟悉各种(如剪纸、纸贴、叶贴、小制作、机器人制作等)手工制作并能兼授无线电测向(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以上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科教制作奖者、具有手工制作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6 1 乒乓球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院校运动训练专业毕业,具有乒乓球二级以上运动员和一级裁判员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具有乒乓球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7 1 陶艺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院校雕塑、陶艺专业毕业,本人作品获省级等级奖(同等条件下,获全国性等级奖项的、具有陶艺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8 1 美术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院校美术专业毕业,本人作品获省级等级奖(同等条件下,获全国性等级奖项的、具有美术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9 1 编舞(兼舞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舞蹈专业毕业,具有编舞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创编作品获省级以上编导〈创作〉奖、具有舞蹈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10 1 语表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影视表演或播音主持专业毕业,具有一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证书,并获省辅导教师奖(同等条件下,获全国辅导教师奖的、具有语言表演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11 1 古筝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院校古筝专业毕业,并获省级以上比赛等级奖(同等条件下,获全国性比赛等级奖的、具有古筝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12 1 打击乐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院校打击乐专业毕业(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以上比赛等级奖的、具有打击乐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13 1 手风琴(兼电子琴)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全日制院校手风琴专业毕业并能兼授电子琴(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以上比赛等级奖的、具有手风琴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14 1 黑管(兼萨克斯)教师 19 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艺术院校黑管专业毕业,能兼授萨克斯,并获省级比赛等级奖(同等条件下,获全国性比赛等级奖、具有黑管(兼萨克斯)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15 1 长笛教师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院校长笛专业毕业,并获省级比赛等级奖(同等条件下,获全国性比赛等级奖、具有长笛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16 1 新闻采编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闻学专业毕业,在省级以上电视台从事新闻采编工作3年以上,能独立完成电视新闻采编及后期制作,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及常用我、后期制作软件(同等条件下,具备驾照优先)。 17 1 文秘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汉语言中文专业毕业,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计算机等级证(初级以上),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报刊上发表过2000字以上的文章,具备驾照(同等条件下,在全国正式期刊、报刊上发表1000字以上文章、中共党员的、具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18 1 计算机网络管理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计算机专业毕业,熟悉局域网配置,熟悉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器,熟悉安装各类常用软件、准确判断计算机软硬件故障,迅速解决各种故障。具有较强的文案工作能力,具有计算机中级等级证书,具备驾照(同等条件下,计算机高级等级证书、具有计算机网管工作经验者优先)。 19 1 少先队辅导员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院校毕业,热爱少先队事业,富有少先队活动经验,获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语言表达流畅、能歌善舞,具备驾照(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以上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的、在辅导员岗位工作的优先)。 20 1 管工 男性,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管工工作经验,具备相应岗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有电工证,有焊工初级技术等级证者优先)。 21 1 木工 男性,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有木工工作经验,具备相应岗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有电工证者优先)。 备注: 1、应届大学生毕业生暂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学校证明,证明该生能够顺利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学位。 2、各专业教师获奖(名次)证书必须是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如:教育部(厅)、文化部(厅)、共青团中央(省委)、宣传部、体育局。
太原人事考试网用户登录
1.第1个步骤打开浏览器。2.在搜索框中填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找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后,直接点击下方或顶部导航链接就可以进入。3.在跳出的中国人事考试网页面中,点击网络在线报名。4.向下翻动找到在线登录页面,假设暂时没有账号,第一点击新用户注册。5.根据提示,第一阅读协议并点击接受,在内容框中填写注册信息,涵盖登录账号用户名称,密码等带星号的为必填项,在内容框中填写结束后点击提交,就可以注册成功。6.注册成功后跳转到在线登录页面,把注册好的登录账号用户名称和密码重新填入,在内容框中填写验证码后直接点击在线登录就可以。
进入人事考试网,点网上考务,下面有网上报名
1.第1个步骤打开浏览器。2.在搜索框中填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找到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后,直接点击下方或顶部导航链接就可以进入。
人事考试网录用公示
公务员公示名单首先选择官网,自己报考的市组织部;进入官网,找到最新的公务员管理板块,点击最新公告;下载公告中附件包含的面试名单查看。一般公务员会在考试中公布拟录用人举型戚员的公告,公示期一般为7天。可以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或者招聘专题信息网查询拟录用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正陵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同级所有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租谨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恪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七)诚实、公正、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公考观察平台提供的信息,该公示在以下官网张贴:1、招录单位的官网:如果招录单位有自己的官网,那公示名单一般在自己官网上公布,例如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于报考民政部且录用的名单,民政部官网就会发布公示名单。2、当地的政府网站:省直部门的录用名单发布在省政府官网,市直部门的发布在市政府官网,县直及以下的发布在县政府官网上。3、当地的人事考试网:有些省份,当地的人事考试官网承担了所有的政府人事招考信息发布的载体,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也不管是招聘公告还是录用公告。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至2003年2月25日(含)期间出生〕,2021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者应于2021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2月25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1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同)网站查询。
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者可在2021年2月25日9时至3月1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1年2月25日9时至3月2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1年2月25日9时至3月2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者,按属地原则,于2021年3月1日至2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1年3月22日8时至3月27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5.当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市以下机关及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后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实行分级考试,对县以上机关(包括街道机关)和乡镇机关分别命制试题。笔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
上午x?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申论》。
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
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监狱戒毒系统的,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在组织资格审查(复审)的同时,按规定组织体能测评,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三)面试的组织
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或面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30%)。
(一)体检
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法医职位以及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招录机关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录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要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其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招考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的,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
4.考生参加2021年度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及考区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5.为确保报考者顺利参加考试,请报考者慎重选择考区,尽量减少流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4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三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全市共计招录465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自贡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有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职位表》中政策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工作日内)将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262室,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4月上旬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二)考察
各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录《职位表》“备注”栏中涉及2个及以上招录机关(单位)的,由拟录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单位或岗位。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单位)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职位所属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2.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网上相关公告,所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录过程中,如国家出台公务员考录有关工作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自贡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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