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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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静海人事考试中心

天津静海人事考试中心

主要分布在天津市静海区、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北辰区、红桥区、东丽区、和平区、滨海新区、宁河区、武清区内。其中,主要的考试地点有:静海区西沽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开区长虹街办事处,河西区友谊路小学,河东区洪桥小学,北辰区跃进路小学,红桥区银杏路小学,东丽区万新路小学,和平区滨江道小学,滨海新区海滨小学,宁河区常口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武清区津南街道办事处。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事业编考试地点,建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最准确的信息:1. 官方网站查询:可以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等。2. 咨询招聘单位:可以联系具体招聘单位咨询考试地点等信息。通常,招聘单位会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注明考试地点。3. 联系考试机构:可以通过查询考试招聘广告或者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联系负责组织考试的招聘机构,询问具体考试地点信息。请注意,在考试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中的规定,按照要求进行考试。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及时咨询相关机构或者招聘单位。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2022年10月中旬,笔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11月下旬。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历年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2023年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进行备考。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天津公务员蓟州区的考试将在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考试时间将于2020年7月18日至7月20日,考试地点为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考试形式为笔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7月14日,报名地点为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服务中心。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财经管理、公务员素质等。报考者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照片等相关材料,并需要参加网上报名。

天津市静海区人事考试中心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5号。华图教育网信息显示: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定于2022年7月24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位于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5号。

天津公务员蓟州区在哪考试天津公务员蓟州区在哪考试?您好,天津公务员考试在天津市人事考试中心举行,考试地点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津沽大街2号,蓟州区考生可以前往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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萄州区的天津市公务员考试通常会在天津市考试中心举行。地址为:天津市静海区宁海路228号、河西区北新桥街道建新路88号。考试时间一般分为早上8:30-11:30,下午2:00-5:00。

天津静海人事考试

天津市静海区事业编考试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河西友谊北路29号。天津静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24日发布,共招录63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17:00,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事业编考试地点,建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最准确的信息:1. 官方网站查询:可以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等。2. 咨询招聘单位:可以联系具体招聘单位咨询考试地点等信息。通常,招聘单位会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注明考试地点。3. 联系考试机构:可以通过查询考试招聘广告或者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联系负责组织考试的招聘机构,询问具体考试地点信息。请注意,在考试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中的规定,按照要求进行考试。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及时咨询相关机构或者招聘单位。

【 #事业单位# 导语】为满足静海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 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2年5月23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2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北方人才网: 静海人才信息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7:00。 审查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各招聘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拨打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9:00。 笔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00《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笔试前详见报名网址发布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2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7:00。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面试前详见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7月2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天津市静海区202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招聘部门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22-2801360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津港澳空港经济区综合职业技术学院(津港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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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事业编考试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河西友谊北路29号。天津静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24日发布,共招录63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17:00,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 #事业单位# 导语】为满足静海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 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2年5月23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2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北方人才网: 静海人才信息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7:00。 审查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各招聘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拨打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9:00。 笔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00《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笔试前详见报名网址发布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2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7:00。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面试前详见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相加,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7月2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天津市静海区202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招聘部门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22-2801360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你登陆静海人才网,上面有介绍,也可以报名。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事业编考试地点,建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最准确的信息:1. 官方网站查询:可以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等。2. 咨询招聘单位:可以联系具体招聘单位咨询考试地点等信息。通常,招聘单位会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注明考试地点。3. 联系考试机构:可以通过查询考试招聘广告或者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联系负责组织考试的招聘机构,询问具体考试地点信息。请注意,在考试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中的规定,按照要求进行考试。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及时咨询相关机构或者招聘单位。

天津市静海人事考试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1.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主要职能是为在乡伤病残军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疾病预防、卫生宣传、指导服务,开展残疾与精神病机理的研究,并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2.天津市烈士陵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铁东北路5998号。主要职能是烈士骨灰存放、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3.天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C7写字楼9层。主要职能是为军休干部文体活动服务;军休干部文体活动组织(相关社会服务)。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本市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三、招聘人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8.因失信依法依规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四、招聘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于2023年2月10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五、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6:00。笔试缴费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3月1日9:00-16: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二)资格审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三)缴费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3年2月27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笔试笔试试卷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8日9:00-3月11日9:30笔试时间:3月11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月21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依次递补后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于3月24日到招聘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1)报名表;(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明材料;(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6)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二)面试1.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同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考务单位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面试题本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印制。(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公开招聘成绩在招聘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八、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自愿放弃或不予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九、公示及聘用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依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十、特别提示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处于机构改革阶段,报考人员自愿服从因招聘单位机构改革产生的岗位变动和二次分配。十一、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十二、咨询、监督电话1.网站报名技术2.招聘岗位3.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836855642023年2月10日附件:《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分数线》,2020年省控线为文科综合453分(含453分),理科综合447分(含447分)。

天津公务员蓟州区在哪考试天津公务员蓟州区在哪考试?您好,天津公务员考试在天津市人事考试中心举行,考试地点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津沽大街2号,蓟州区考生可以前往参加考试。

天津市考2022进面分数如下: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进面分数,根据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进面分数情况汇总情况,2022年天津市国考公务员笔试最高分是1373,最低分是5144,天津公务员考试申论进面成绩要达到75分以上。 因为天津的公务员考试都是精英才可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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