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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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

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恩施州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2号)等规定,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将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和岗位本次招聘共有242家事业单位推出29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6名,有关情况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等信息通过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考生需先注册才能报名。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 ?上午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笔试类别。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类)和中学教师岗位(D2类)两个子类。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2.笔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三)关于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属高层次、紧缺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社局核准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已缴费的,予以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五、面试(一)资格复审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恩施州人社局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属高层次、紧缺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2.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面试通知(公告)发布和组织实施由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分级负责。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县市政府综合网站或新闻网站、恩施州人社局、州直有关招聘部门(单位)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的缺额,经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面向同一笔试科目且符合条件的未聘人员公开征集志愿,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二)组织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面试公告原则上于面试日5天前在同级人社部门官网(县市政府综合网站、新闻网站)上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离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仍须在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10日前提交《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逾期不提交者,视作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七、体检、考察(一)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负责组织其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考生相关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复审,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四)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从进入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八、公示及备案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九、聘用(一)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笔试、面试均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实行候聘制度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政策恩施市人社局:利川市人社局:建始县人社局:巴东县人社局:宣恩县人社局:咸丰县人社局:来凤县人社局:鹤峰县人社局:招聘单位2.监督电话:恩施州人社局: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附件: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4.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附件: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事项说明.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2年江西教师招聘: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江西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50人(含2011年11月高中已招聘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37人)。招聘计划详见《2012年南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①专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3)高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高中在编教师且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高中教师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按学科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说课入闱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2、招聘初中、小学教师采取笔试方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6日至18日18:00。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点击“南康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报名入口网址)或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 3、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4月18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27日18:00。学科岗位的审查验证时间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就业推荐表。 ③准考证及存根。 ④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应提供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供见习学校考核材料。 (2)在外在职在编教师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应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④教龄年限的证明材料。 ⑤个人简历。 ⑥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⑤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省特级教师或省学科带头人或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后可免交)。 (三)准考证发放 1、时时间 (1)小学教师岗位:5月3日。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5月4日。 2、发放:考生在领证前,可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后,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时间和地点 (1)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 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②说课 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内容和分数 (1)小学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2)初中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3)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内容和分数 高中与初中同时同卷考试,总分150分。 ②说课内容和分数 说课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2012年6月8日前,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2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分配 分配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根据学科需要,将免试调入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进行分配。 1、免试调入的高中教师,原则上安排到高中任教。 2、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任教。 3、获得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任教。 按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第二步:对通过考试方式聘用的教师进行分配。 1、聘用的高中教师分配到所报考学校。 2、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和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男45周岁(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政审合格,可不受户籍限制,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5分。 3、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从教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调离 。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行为的; (2)见习期内,无法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4)违反其它情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钟老师 网 址:南康教育网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5日

我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应该更多的是倾向于理论,还有一些政治常识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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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南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0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入机关事业编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比例确定入闱说课人员:9个及以下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10个及以上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说课。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五、招聘程序

( 一 ) 网上报名

1 、时间: 2013 年 4 月 19 日 至 5 月 4 日 18 : 00 。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 )→点击“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名入口”或直接进入 →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附件2)。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注意事项:

(1)截止5月4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11日。学科岗位的验证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师范类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准考证及存根。

(2)在外在职教师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⑤证明教龄年限的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⑥项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20元。农村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考生先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 、笔试

(1) 时间: 2013 年 5 月 18 日 ( 星期六 ) 上午 9 : 00—11 : 00

(2)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

①小学教师岗位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初中教师岗位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公共科: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分数

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2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20分。

2、说课

(1) 时间: 2013 年 6 月 1 日 ( 星期六 ) 上午 8 : 00 开始。

(2)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和分数: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说课入闱人员须于5月31日前上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以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 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时,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3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4、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结束,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入编,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分配

1、免试调入教师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岗位。

(2)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岗位。

按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2、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教师

(1)招聘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分配到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2)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经政审合格,不受户籍限制,可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在外在职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2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申请调离。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见习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的;

(4)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晓斌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琨、市政府副市长黄菊兰任副组长,教育局局长刘乘波、监察局局长兰希高、组织部副部长刘锡敏、编委办主任刘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连生、财政局局长陈德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赖小明、教育局党委委员康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刘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小明、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网 址:南康教育网( )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准考证及存根.doc

附件3: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doc

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 0 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我在工作两年多了,12年刚回赣州找工作是去的赣州人才市场,面试了两家,都通知我去上班,考虑再三选择了现在的公司,兄弟,作为过来人,给你个建议,现场找工作比网络实在,也可以在网络上先看看,比如赣州人事人才网。都很不错。

南康德普特周日放假。根据查询南康德普特官网显示,南康德普特的正常工作是周一至周五,8:00-17:30,周末双休,法定假期正常休假,公司于2008年08月20日在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主营智能终端用玻璃盖板、消费电子触摸屏、车载触摸屏的技术开发、生产。

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管理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南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0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入机关事业编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比例确定入闱说课人员:9个及以下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10个及以上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说课。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五、招聘程序

( 一 ) 网上报名

1 、时间: 2013 年 4 月 19 日 至 5 月 4 日 18 : 00 。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 )→点击“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名入口”或直接进入 →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附件2)。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注意事项:

(1)截止5月4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11日。学科岗位的验证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师范类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准考证及存根。

(2)在外在职教师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⑤证明教龄年限的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⑥项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20元。农村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考生先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 、笔试

(1) 时间: 2013 年 5 月 18 日 ( 星期六 ) 上午 9 : 00—11 : 00

(2)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

①小学教师岗位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初中教师岗位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公共科: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分数

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2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20分。

2、说课

(1) 时间: 2013 年 6 月 1 日 ( 星期六 ) 上午 8 : 00 开始。

(2)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和分数: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说课入闱人员须于5月31日前上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以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 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时,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3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4、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结束,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入编,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分配

1、免试调入教师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岗位。

(2)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岗位。

按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2、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教师

(1)招聘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分配到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2)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经政审合格,不受户籍限制,可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在外在职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2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申请调离。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见习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的;

(4)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晓斌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琨、市政府副市长黄菊兰任副组长,教育局局长刘乘波、监察局局长兰希高、组织部副部长刘锡敏、编委办主任刘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连生、财政局局长陈德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赖小明、教育局党委委员康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刘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小明、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网 址:南康教育网( )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准考证及存根.doc

附件3: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doc

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 0 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2012年江西教师招聘: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江西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50人(含2011年11月高中已招聘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37人)。招聘计划详见《2012年南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①专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3)高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高中在编教师且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高中教师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按学科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说课入闱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2、招聘初中、小学教师采取笔试方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6日至18日18:00。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点击“南康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报名入口网址)或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 3、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4月18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27日18:00。学科岗位的审查验证时间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就业推荐表。 ③准考证及存根。 ④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应提供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供见习学校考核材料。 (2)在外在职在编教师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应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④教龄年限的证明材料。 ⑤个人简历。 ⑥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⑤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省特级教师或省学科带头人或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后可免交)。 (三)准考证发放 1、时时间 (1)小学教师岗位:5月3日。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5月4日。 2、发放:考生在领证前,可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后,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时间和地点 (1)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 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②说课 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内容和分数 (1)小学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2)初中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3)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内容和分数 高中与初中同时同卷考试,总分150分。 ②说课内容和分数 说课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2012年6月8日前,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2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分配 分配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根据学科需要,将免试调入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进行分配。 1、免试调入的高中教师,原则上安排到高中任教。 2、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任教。 3、获得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任教。 按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第二步:对通过考试方式聘用的教师进行分配。 1、聘用的高中教师分配到所报考学校。 2、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和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男45周岁(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政审合格,可不受户籍限制,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5分。 3、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从教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调离 。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行为的; (2)见习期内,无法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4)违反其它情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钟老师 网 址:南康教育网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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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教师招聘: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江西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50人(含2011年11月高中已招聘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37人)。招聘计划详见《2012年南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①专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3)高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高中在编教师且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高中教师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按学科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说课入闱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2、招聘初中、小学教师采取笔试方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6日至18日18:00。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点击“南康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报名入口网址)或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 3、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4月18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27日18:00。学科岗位的审查验证时间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就业推荐表。 ③准考证及存根。 ④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应提供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供见习学校考核材料。 (2)在外在职在编教师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应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④教龄年限的证明材料。 ⑤个人简历。 ⑥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⑤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省特级教师或省学科带头人或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后可免交)。 (三)准考证发放 1、时时间 (1)小学教师岗位:5月3日。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5月4日。 2、发放:考生在领证前,可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后,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时间和地点 (1)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 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②说课 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内容和分数 (1)小学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2)初中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3)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内容和分数 高中与初中同时同卷考试,总分150分。 ②说课内容和分数 说课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2012年6月8日前,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2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分配 分配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根据学科需要,将免试调入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进行分配。 1、免试调入的高中教师,原则上安排到高中任教。 2、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任教。 3、获得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任教。 按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第二步:对通过考试方式聘用的教师进行分配。 1、聘用的高中教师分配到所报考学校。 2、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和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男45周岁(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政审合格,可不受户籍限制,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5分。 3、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从教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调离 。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行为的; (2)见习期内,无法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4)违反其它情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钟老师 网 址:南康教育网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5日

南康格力招工是外包吗南康格力招工是外包吗?不是外包,南康格力招工是由格力集团自主组织的招聘活动,旨在为公司招聘优秀的员工。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南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0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入机关事业编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比例确定入闱说课人员:9个及以下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10个及以上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说课。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五、招聘程序

( 一 ) 网上报名

1 、时间: 2013 年 4 月 19 日 至 5 月 4 日 18 : 00 。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 )→点击“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名入口”或直接进入 →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附件2)。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注意事项:

(1)截止5月4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11日。学科岗位的验证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师范类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准考证及存根。

(2)在外在职教师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⑤证明教龄年限的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⑥项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20元。农村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考生先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 、笔试

(1) 时间: 2013 年 5 月 18 日 ( 星期六 ) 上午 9 : 00—11 : 00

(2)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

①小学教师岗位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初中教师岗位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公共科: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分数

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2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20分。

2、说课

(1) 时间: 2013 年 6 月 1 日 ( 星期六 ) 上午 8 : 00 开始。

(2)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和分数: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说课入闱人员须于5月31日前上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以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 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时,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3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4、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结束,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入编,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分配

1、免试调入教师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岗位。

(2)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岗位。

按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2、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教师

(1)招聘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分配到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2)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经政审合格,不受户籍限制,可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在外在职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2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申请调离。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见习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的;

(4)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晓斌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琨、市政府副市长黄菊兰任副组长,教育局局长刘乘波、监察局局长兰希高、组织部副部长刘锡敏、编委办主任刘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连生、财政局局长陈德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赖小明、教育局党委委员康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刘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小明、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网 址:南康教育网( )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准考证及存根.doc

附件3: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doc

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 0 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南康格力招工不算是直接招聘,也可以称之为外包。南康格力主要为用户提供专业人才服务,用户通过南康格力向企业客户提供专业人才招募和猎头服务,实际上就是外包服务。南康格力招工不算是直接招聘,也可以称之为外包。南康格力主要为用户提供专业人才服务,用户通过南康格力向企业客户提供专业人才招募和猎头服务,实际上就是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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