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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区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4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从2022年6月6日开始,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确定报名截止时间,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需求,开展大庆市萨尔图区2022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区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2年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有关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专业目录》。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统招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1996年6月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6.本次人才引进中年龄、学历、户籍等资格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日(含当日),2022年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行政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22年6月6日开始,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确定报名截止时间。 本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大庆市萨尔图区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表》(Excel版+签字扫描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各1份(所在学校还未发放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正常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获得的各类证书扫描件; 5.本人在校期间担任校级、院(系)级学生会干部相关佐证材料或有效证明; 6.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未按要求格式报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四、引进程序 1.资格审查。①初审。对报名考生的基本条件、岗位条件进行初审。②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为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 2.能力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面试采取线上方式,满分为100分。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分和能力测评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测试环节人员名单。 3.笔试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分×20%+能力测评分×40%+笔试测评分×40%确定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最终成绩排名并列的,以综合素质评价分排名为准)。拟进入考核体检阶段考生名单在萨尔图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考核与体检。查核考生身份、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奖惩等情况;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等情况造成的空缺,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最终成绩排名并列的,以综合素质评价分排名为准)。 5.公示。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萨尔图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立即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五、政策待遇 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以及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统一分配工作单位并落实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相关说明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1:大庆市萨尔图区2022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1:大庆市萨尔图区2022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大庆人才交流中心电话号码求职招聘电话:6041986 传真:6041977 企业及个人人事代理电话:46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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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招生考试院电话是。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承担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以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及录取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质审核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务工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15个正处级内设机构。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办事流程:
1、考生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核对毕业信息。
2、如信息无误,同时成功完成在线支付毕业审查费用,即为“申请成功”。
3、如登陆后提示“申请失败”,考生可按照系统中的提示,电话咨询或到报名招考院提交佐证,说明情况,等待复核处理。经市(地)招考院受理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第二阶段(6月3日-6日)在网上再次申请办理毕业。
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如下:
业务咨询电话:
、84237767
技术咨询电话:
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
如何登陆报考平台:
地址栏中输入,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
点击左上角“网上报名”,打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友情提示:
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
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
4.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操作。
填写学历学位信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6)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3、注册成功,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跳转至登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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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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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工程师# 导语】2021年辽宁大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下面 将证书领取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各位考生: 参加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2022年4月26日起可采取邮寄或现场的方式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一、邮寄领取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考生身体健康,本次证书领取原则上采取邮寄的方式领取,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到现场领取的,请领取人员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管理。 领取时间及地点:自2022年4月26日起,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领取证书。 需携带材料: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用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由本人存入个人档案。 2.代替他人领取:需持代领人及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1张考生的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特别提醒: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咨询电话:84618283
关于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3号)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2014年 6月14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4年 6月15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除《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外,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答题时须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的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日期截至到2014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办法
(一)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23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4年3月 10日-24日(周六、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 10日-25日。
(二)报名方式及办法:
1、参加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考生先完成注册,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100K),完成网上报名。
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考生,省份选择界面一定要选择“大连市”(不要选择辽宁省或其他省份)。
2、从今年开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2012年和2013年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为老考生(报考同一级别)。老考生无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只需通过照片审核,即可缴费完成报名。其他考生,则需携带从网上下载的带有本人上传照片并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14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黑白、彩色均可)、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述各种证件均为原件)于现场审核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周六、日除外)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21号窗口)进行照片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网上缴费统一采用银联支付平台,考生只需使用带有银联标志并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按50元/科收取。
需要缴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14年4月16日-17日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大厅43号收费窗口领取。逾期不再办理。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6月8日—11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2333或84618283。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
六、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 66016392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大兴人事考试咨询电话
档案转接:61210301保险代理:61210305人事代理:61210306毕业生派遣:69241884毕业生工作部:69252944流动党办:69263577办公地址:大兴区清源路36号
2023年北京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公布后,现在突然发布考试并入下一年的通知,不了解的考生赶紧看看怎么回事。为了疫情防控,2023年北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2023年度统一组织,其中包括了一级建造师,详细内容见下面通知:关于将北京地区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北京地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2023年度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下考试项目并入2023年度统一组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全国监理工程师、经济(初、中、高级)、一级建造师、出版、审计、通信、注册城乡规划师、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一、二级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注册计量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考试。二、以上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2023年度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三、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缴费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四、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3年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报名成功提交信息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网上缴费时间段进行网上缴费。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附件:16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12日16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单位名称办公时间咨询电话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87091856下午13:30—17:00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83529884下午13:30—17:00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上午9:00—12:0084296061下午14:00—17:00海淀区考试中心上午9:00—12:0068945516下午13:30—17:00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上午9:00—11:3063258384下午14:00—17:00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2:0068868107下午14:00—17:30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69844345下午13:30—17:00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69365742下午14:00—17:00通州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81539621下午13:00—17:00昌平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00—11:3080101318下午13:00—17:00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69970247下午13:30—17:00顺义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上午9:00—11:3069448834下午14:00—17:00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上午9:00—11:3081296852下午13:30—17:00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89686020下午13:00—17:00延庆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69102794下午14:00—17:00密云区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1:3089038098下午13:00—17:00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北京市大兴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地址:黄村清源路36号。
大兴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是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由原大兴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原大兴区人才服务中心、原大兴区大学生村官办公室整合组建而成。
负责实施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对辖区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对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负责对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
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本区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负责本单位存档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负责落实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相关政策,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9号楼一层(桐城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大厅)。
对外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重庆人事考试咨询电话
国家公务员考试发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18年11月7日至12月2日,工作日8:30-17:00 ,广大考生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86868812、86868837、86868838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常用电话:
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电话:12333
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信访处公开电话:86868907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开电话:8686870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招聘)公开电话:86868703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公务员招录)公开电话:86868612
市社会保险局公开电话:86789729
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电话:86868810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开电话:88673726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电话:63061986、63061994
办公室(信息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公开电话:86868855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501室
信访处
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管理规则、办法和集体上访、罢工处理建议和措施;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
公开电话:86868907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信访接待室
政策研究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调研、行政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舆情动态监管等工作。
公开电话:86868557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510室
法规处
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公开电话:88126887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913室
规划财务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及 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数据统计发布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公开电话:86868670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506室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及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 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渝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办理外国人(不含专家)来渝就业许可业务;拟订 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 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市级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公开电话:88633908、88633901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813室
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和特 殊人群安置政策,承办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负责拟订机构改 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公开电话:86867389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305室
军官转业安置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随调随迁家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市级和中央在渝有关单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组织拟订部 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指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公开电话:86868618、86868621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403室
职业能力建设处(重庆市职业培训统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办公室、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 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设立技工学校的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指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
公开电话:88126905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812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承办国家级和市 级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 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公开电话:86868705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405室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招聘国境外非专家人 员)、人员聘用考核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承办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 作。
公开电话:86868703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509室
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处
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涉及农民工维权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公开电话:88633931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806室
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参与评定国家和市级 企业劳动模范;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拟订企业职工福利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公开电话:88126915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916室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市工资统发服务中心)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退休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和工资退休福 利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调查、分析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系统维护工作;参与医疗、住房制度改革等 工作。
公开电话:86868774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408室
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参保人员离退休审批和 管理政策;拟订参保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 续办法;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管理和指导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征地过程中被征地 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公开电话:67515682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610室
医疗保险处
统筹拟订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公开电话:67861013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室608室
工伤保险处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政策;拟订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定点资格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工伤保险。
公开电话:67603162
办公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602室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及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 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公开电话:88126926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903室
调解仲裁管理处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公开电话:88126935
办公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大厦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