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事考试信息网
南江县人事考试信息网
考试时间在12月。
《2021年巴中市南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人)》已于2021年9月28日发布,具体2021年巴中市南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17日18:00止。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18日上午12:00止。
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可以登录各地教育局网站查看具体要求2、很多网站都会有公告的汇总,可以直接搜索报考要求:四川教师招聘报考条件(具体参考公告和岗位表)◎ 年龄要求:一般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部分地区岗位或特别优秀情况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部分如巴中南江县、巴州区,成都青白江区等要求30周岁以下;个别地区或岗位要求要求本科28周岁以下,如成都成华区等。具体年龄要求以当地招考岗位表为准。◎ 户籍要求:一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不限制户籍,个别要求面向本省户籍或省内生源,如凉山会东县。◎ 学历要求: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凉山市多要求专科及以上,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证书要求:2020年需以地方公告为准◎ 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如成都市、广元市;不得报考的,如凉山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县、乡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资格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05年3月6日以前和1987年3月6日后出生的),放宽年龄要求岗位详见《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符合所报考岗位确定的报考条件,详见《岗位表》;6.限制户籍地或生源地(高考报名地)的岗位,户籍地为南江县的户籍登记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5.在编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或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形;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本次共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2023年3月24日15:00止。(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人事信息专栏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3年4月4日前通过考生之家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六、考试组织及成绩公布(一)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二)公共科目笔试1.笔试范围: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100分。岗位编码为2023302、2023305、2023306、2023307岗位笔试范围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国情省情、时事政治。其他岗位笔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规定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统一在2023年3月28日(9:00-12:00,13:00-17:00)期间,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南江县集州街道滨河路朝阳段290号606室)现场办理加分事宜并提交相应资料(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方便现场办理加分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 28日(9:30至11:30,14:00至17:00)期间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加分相应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邮箱申请的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或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笔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三)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其中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等于或高于本次相同笔试科目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含递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考条件的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5.在编人员报考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6.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人员需提供:由乡(镇)党委出具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经历、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7.通过邮箱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请提供加分依据资料原件。其中:(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三)报考考生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岗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待业;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四)《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五)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考试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六)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将根据职能职责划转进行相应调整。(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事业人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八)本公告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考生之家”等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南江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十三、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监督电话:南江县监察委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省眉山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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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事考试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含试用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州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95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报名重要事项提示”(附件2)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本人自负。(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下午17:30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甘孜州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递交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递交材料地址: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号人社大楼10楼1004室,联系电话:。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甘孜州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甘孜州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州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打印多份备用。为避免系统繁忙,考生应按要求尽早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一)笔试1.笔试科目及分值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①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②执法勤务类(不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③执法勤务类(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项目及规定(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甘孜州公安局(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街道川信巷61号1栋1单元1楼1号)主楼9楼923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甘孜州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系统按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专业技能测试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2年11月25日前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上另行公告。5.成绩查询2022年12月下旬,笔试各科成绩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违纪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将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对应网站予以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笔试成绩、笔试折合(加分)后总成绩和职位排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2年12月30日左右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点对点进行公布。(二)资格审查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023年1月5日前,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2.《报名信息表》1份;3.笔试准考证1份;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7.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8.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9.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甘孜州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甘孜州委组织部会同甘孜州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由甘孜州公安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甘孜州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甘孜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录用职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者初任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八、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纪律监督电话:九、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1.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2.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重要事项提示原文标题:关于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县、乡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资格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05年3月6日以前和1987年3月6日后出生的),放宽年龄要求岗位详见《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符合所报考岗位确定的报考条件,详见《岗位表》;6.限制户籍地或生源地(高考报名地)的岗位,户籍地为南江县的户籍登记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5.在编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或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形;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本次共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2023年3月24日15:00止。(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人事信息专栏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3年4月4日前通过考生之家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六、考试组织及成绩公布(一)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二)公共科目笔试1.笔试范围: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100分。岗位编码为2023302、2023305、2023306、2023307岗位笔试范围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国情省情、时事政治。其他岗位笔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规定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统一在2023年3月28日(9:00-12:00,13:00-17:00)期间,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南江县集州街道滨河路朝阳段290号606室)现场办理加分事宜并提交相应资料(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方便现场办理加分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 28日(9:30至11:30,14:00至17:00)期间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加分相应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邮箱申请的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或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笔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三)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其中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等于或高于本次相同笔试科目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含递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考条件的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5.在编人员报考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6.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人员需提供:由乡(镇)党委出具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经历、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7.通过邮箱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请提供加分依据资料原件。其中:(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三)报考考生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岗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待业;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四)《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五)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考试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六)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将根据职能职责划转进行相应调整。(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事业人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八)本公告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考生之家”等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南江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十三、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监督电话:南江县监察委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县人事考试信息网
报名参加2021贵州公务员考试须在2021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6: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综合知识成绩网上申请查分地址:
登陆南充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右边有个服务通道到成绩查询栏,进去选择相应的考试信息查询,进去输入姓名,身份证查询就ok
南江人事信息考试网
湖南人事考试网是由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所直接管理。是以向考取湖南地方人事考试考生提供及时、准确的考试信息为主的网站,它以发布招考公告,及时的报名缴费信息、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面试录用、在线释疑等即时的资讯为主,同时,根据考试大纲及时发布大纲解答和全真模拟试卷辅导考生。湖南人事考试网力争给考生在公务员考试时提供最优的信息发布和咨询的服务。
江西人事考试网网址是,江西人事考试网定期公布江西各种人事考试、资格认证考试。2011年江西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可以点击江西人事考试网的网站进行查看。我校是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本科学校,招收高考应届毕业生。相关自考信息请点击查看
江南人事考试信息网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新闻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次数:0日期时间:2012-12-31 16:25:52 为适应我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此公告。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12年9月底以前毕业的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非在职研究生也须2012年9月底及以前研究生毕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25周岁以下指1987年1日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部分事业单位共招聘6人,南昌二十中招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南昌二十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方案制定,公告时间:2012年12月31日-2013年元月6日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 //)、江南经理人网()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7日上午9:00至1月13日下午16:00,考生可从南昌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信息。网上最终缴费时间为审查通过后至1月16日下午17:00,缴费人数为岗位最终报考人数。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 2、考试内容、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内容及成绩所占比例具体见附件:《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南昌市二十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经加权后的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程序进行。 3、考试时间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1月21日9:00-1月26日9:00,笔试时间:1月26日。面试具体时间待定。 4、考试组织笔试、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 5、入闱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5: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经调整为3: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不过关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经递补,岗位面试入闱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招聘2人的岗位则核减1个招聘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不取消计划,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则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和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未通过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按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的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图书馆岗位50元、其它均为100元(50元/科目/人),面试费用为30元/人。 六、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查询、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及体检通知等所有后续招聘信息,届时均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 //)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咨询电话: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监察室: 4、本方案解释权属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2、南昌二十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3、考生报名须知.doc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在1月,2015广东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考试时间: 2015年考试时间预计为5月23-24日考试科目: 共3门:《施工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往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预计,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预计将于2015年1月开始。会第一时间公布最新报名信息,各位学员敬请关注!
各位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现就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试题题型 5月24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5月25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部分地市设分考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本次考试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4)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执行。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4年2月24日 9:00- 3月11日 17:00。 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1.报考“二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网站,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报名点。 2. 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KB-20KB,占满图片框)。 3. 报名表打印。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 2014年2月24日 9:00- 3月12日 17:00。 5. 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 2014年5月19日 9:00- 5月23日 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留意我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我局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应试人员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2科”(即免试1个科目),“考1科”(即免试2个科目)级别。如报错考试级别,考试成绩将无法滚动管理。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应试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3.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4.应试人员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内容的相关链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4.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5.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2月21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1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项目经理资质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是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上一年档案号 通 过 科 目 2014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 报考级别为“考3科”条件; □ 报考级别为“考2科”条件; □ 报考级别为“考1科”条件。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4年5月24、25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 盖 章 )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2-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增考专业)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已获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 资格证书批准日期 取得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证书管理号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的条件。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考试 时间 2014年5月25日 资格证书编号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盖 章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 , 8377715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2527551,2527552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 , 8526601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 ,88230675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六楼 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办公大楼3楼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肇庆市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清远市 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B18室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0766-8838793 报名地址:注意不要填错。先检查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