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事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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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事局考试中心

我也是宁波的,据我所知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是要在经济师考试分数 发布 后开始领取的。经济师考试分数 通常 在每年的一月份发布 上年考试分数 。当分数 合格后,在分数 发布 的2~3个月后开始领取经济师考试证书。 经济师考试证书的领取需要如下资料 :1.考生自己 的身份原件。2.到经济师考试证书领取点填写表格盖章(有些地域 是不必 的)。 经济师考试证书领取地点通常 是在宁波的人事考试中心或许 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 中心办理。658

宁波教育考试院电话为:057487328150。

地址:宁波市开明街89号。

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高考,硕士研究生、专升本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等非学历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教育考试工作。

2、组织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体育中考、英语听力考试、科学实验考试等)工作。

3、承担教育行政部门或社会各部门委托的教师招聘、职评等考试测评;参与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承担教育考试研究、教育质量测量诊断;承担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电话:057487328150。

网址:。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教育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意见、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设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指导在甬高校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属高校部分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9点。宁波市人事考试院(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成立于2003年02月11日,注册地位于宁波市兴宁东路。根据查询宁波人事考试院得知宁波人事考试院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经营范围包括拟订全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统一规程;参与全市人事考试考区、考点的规划,指导、协调各区县(市)人事考试工作;参与全市人事考试工作和考风考纪检查工作。

英语中级口译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笔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网址是:。目前报名系统是关闭的,笔试报名日期请于每年的6月或12月的上旬在该网“新闻公告”栏查询。笔试合格者可参加口试,口试报名地点及报名日期请于每年的4月或10月的上旬在该网“新闻公告”栏查询。英语中级口译考试在全国多地均设有考点。其中上海考点的分布为:1.笔试考点: (1)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高级口译笔试、英语中级口译笔试、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考试[笔试+口试]) (2)上海财经大学(英语高级口译笔试、英语中级口译笔试、日语中级口译笔试) (3)东华大学(英语高级口译笔试、英语中级口译笔试) (4)华东师范大学(英语高级口译笔试、英语中级口译笔试) (5)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英语高级口译笔试、英语中级口译笔试) (6)华东理工大学(英语中级口译笔试) (7)上海师范大学(英语中级口译笔试) (8)上海海事大学(英语高级口译笔试、英语中级口译笔试) 2.口试考点: (1)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高级口译口试、英语中级口译口试、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考试[笔试+口试]) (2)上海财经大学(日语高级口译口试、日语中级口译口试) 外省市考点的分布为:1.笔试承办单位: (1)南京: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2)宁波: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3)杭州: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4)苏州: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5)深圳:深圳市新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6)武汉:湖北楚才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7)烟台: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8)南昌: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 (9)无锡: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10)扬州: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11)南通: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12)徐州: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13)常州:常州工学院 (14)西安:西北大学 (15) 合肥:安徽大学 (16)长春:吉林大学 2.口试承办单位: (1)南京:南京金陵国际语言进修学院 (2)宁波: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3)武汉:湖北楚才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注:口试考点除指定外,其余均在上海考。 中级口译的笔试对报名没有限制条件,任何人均可报考。而口试则需要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即150分)后方可报考。笔试合格后在两年内考生有四次机会可参加口试,逾期未参加或仍未通过者需重新参加笔试。

宁波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一、上海中级口译考试介绍:1. 报考对象:任何人都可以报考 2. 考试难度:目前笔试难度逐年增加,阅读文章均选自外刊,未做任何修改,阅读难度相当与托福阅读难度,并且有和高口接轨的趋势。听力部分难度比较大,尤其是听译,更加考验考生的水平。总体来说,中口笔试的难度要高于CET6,低于TEM8。 3. 考试形式:根据口译特点,以测试口译水平为主要目标,从听、说、读、译(笔译、口译)等四个方面对考生的语言运用能力进行全面测试。考试采取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单项技能测试与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如在第一阶段笔试中,客观试题约占笔试试卷总分的35%,主观试题约占笔试试卷总分的65% 4. 考试分两个阶段:笔试、口试 笔试共分四部分。总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250分。(150分合格) 1: 听力40分钟/90分; 2:阅读50分钟/60分; 3:英译汉30分钟/50分; 4:汉译英30分钟/50分。 凡第一阶段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二阶段口试。 5. 第二阶段口试共分两部分:口语与口译。考试时间为25分钟左右 6. 每年的3月、9月进行笔试,笔试后1个月左右进行口试。 7. 考试时间:13:30分:进考场 ;14:00: 正式考试 ;14:40: 听力结束 ;16:30: 结束考试二、上海中级口译笔试分值分布情况:A:听力:1: spot dictation: 20空/30分; B: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30题/30分 ; C: 听译:5句子+2短文/30分。 D: 阅读:30题/60分 ; E: 英译汉/50分; F: 汉译英/50分。三、上海中级口译听力题型:1: spot dictation ; 2: statements 10个题 (4个选项中选一个与所听到的句子意思最接近的 ; 3: talks and conversations 20个题(根据提问4个选一个答案) 4: listening translation : 1 sentence translation 5句; 2 passage translation 2段 --------------------------------------------------- 口译考试口试流程 中级口译口试: 第一部分 3-minute talk 这部分要求大家在规定的三分钟内就所给的一个英文题目进行口语表达。要求做到无重大语法错误,表达流畅,能围绕题目进行论点阐述,论证,无偏题,跑题问题。 第二部分 4 passages of interpretation 这部分共有四段口译,两段英翻中,两段中翻英。每一段分四小段翻完,即共有十六小段。每小段通常在两到三小句,其中至少应有一句长难复杂句。每小段结束后磁带中发出“嘟”的声音,考生必须在第二声“嘟”之前把听到的段落翻译出来。每小段间隔时间约为22到25秒钟。每小段字数大约为60-80字。 --- 口试评分标准及通过率 口试与笔试最大的区别在于没有具体的分数,而只有及格与不及格之分。中级口译共十六小段,必须要确保翻对其中的十一小段。即最多只能错五小段。如只翻对十小段,错六小段,虽然只差一小段,但结果仍然是不过。所以口试是相对来说比较残酷的。这也是口试通过率特别低的主要原因,中口一般为不超过30%,高口一般不超过20%。如一个考场一天有二十名考生,中口最多过六到七人,高口最多过三到四人。 具体到每小段的时候,考官会遵循三分之二正确率的原则。即如一小段中有六个关键信息,考生必须正确翻出至少三分之二的内容才算这小段通过,如翻对二分之一,则算不及格。四、中级口译报名时间笔试报名时间:每年6月20-26日,12月20日-26日 3月的考试报名时间通常在前一年的12月20日-12月26日 9月的考试报名时间在当年的6月20日-6月26日。 如果是明年3月的中级口译,那么今年12月20日-26日就要准备报名 口试报名日期:10月11日至10月16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五、报名费英语高级口译报名费210元;英语中级口译报名费186元 PS: 1、上海考点报名一律不收代办费; 2、长三角地区另收代办费20元/人次; 3、其他省市考点另收代办费30元/人次。六.报名地点1、口译考试办公室报名点: 浦东东方路121号(后门钱仓路400号) 电话:63774103[笔试、日语口试报名点] 2、第二工业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报名点: 陕西北路80号底楼103室 电话:62534086[笔试报名点] 3、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连西路550号三号楼底楼中门厅 电话:65422405 [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 4、上海交大外语学院:华山路1954号教学二楼316室 电话:62932471 [笔试报名点] 5、PCEC明天学院: 国权路580弄1号(复旦大学步行街)电话:55664355 [笔试报名点] 6、松江大学城:文汇路169号-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招生报名处 电话:67703141[笔试报名点]七.考点1、笔试考点: (1)上海外国语大学 (2)上海财经大学 (3)东华大学 (4)华东师范大学 (5)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学习广场(原上海电视大学考点) (6)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7)华东理工大学 (8)上海师范大学 (9)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10)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口试考点: (1)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高级口译口试、英语中级口译口试、英语口译基础能力笔试、口试) (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日语高级口译、日语中级口译) 外省市报名点和考点: (一)南京: 1、南京金陵国际语言进修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英语口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南京市长江路262号 2、南京师范大学(笔试承办单位) 单位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 (二)宁波: 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英语口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57号 (三)杭州: 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杭州市文晖路97号 (四)苏州: 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本部崇远楼109室 (五)青岛: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英语系(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青岛市青大一路16号教学楼518室 (六)武汉: 1、湖北楚才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英语口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武汉市东湖路147号 2、武汉江岸区华英口译培训学校(笔试报名点) 报名地址:武汉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座1502室 (七)深圳: 深圳市新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新闻大厦2号楼7楼 (八)烟台: 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世学路184号10号楼109室 (九)南昌: 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南昌市前湖校区学府大道1066号外经楼318室 (十)无锡: 1、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蠡湖校区)(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文科楼A243外国语学院资料室 2、江南大学报名点(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 报名地址:无锡市人民东路20号现代广场3楼306室 (十一)扬州: 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教学主楼912室 (十二)南通: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人事局一楼 (十三)徐州: 徐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15号楼604室 (十四)常州: 常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笔试、英语口试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报名地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99号院士楼C区304室 (十五)西安: 西北大学(笔试2报名点;笔试承办单位)

我也是宁波的,据我所知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是要在经济师考试分数 发布 后开始领取的。经济师考试分数 通常 在每年的一月份发布 上年考试分数 。当分数 合格后,在分数 发布 的2~3个月后开始领取经济师考试证书。 经济师考试证书的领取需要如下资料 :1.考生自己 的身份原件。2.到经济师考试证书领取点填写表格盖章(有些地域 是不必 的)。 经济师考试证书领取地点通常 是在宁波的人事考试中心或许 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 中心办理。658

如果要报上海中级口译:(春季报名好像结束了)一、考试时间:(一) 2006年3月19日(星期日); 上午:英语高级、日语;下午:英语中级。(二) 2006年4月2日(星期日); 上午:英语口译基础能力笔试(或口试)、下午:英语口译基础能力口试(或笔试)。 二、考场设置地区:(一)英语高级、英语中级、日语笔试考场设置地区: 1、上海;2、南京;3、宁波;4、杭州;5、苏州;6、青岛;7、深圳;8、武汉;9、烟台;10、南昌。(二)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考场设在上海 。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培训联系点的考生报名: 2005年12月4日前到所在培训点报名。(二)社会报名: 1.报名日期:2005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止; 2.报名地点: 上海地区: (1)上海市外语口译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00; 地址:东方路121号(近浦东大道)或后门钱仓路400号;电话:50817519。(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00; 地址:陕西北路80号;电话:62534086。(3)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地址:大连西路550号3号楼;电话:65422405。(4)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地址:华山路1954号(交大校内西大楼414室);电话:62932471。(5)PCEC明天学院 时间: 8:30-21:00; 地址:国权路580弄1号(复旦大学步行街);电话:65641054、55664355、55664356。外省市:(1)南京金陵国际语言进修学院 时间:9:00-17:00; 地址:南京市长江路262号;电话:。(2)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 时间:8:30-18:00;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57号;电话:。(3)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97号;电话:。(4)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苏州大学理工大楼619室;电话:。(5)青岛大学师范学院 时间:9:00-17:00 地址:青岛市青大一路16号;电话:0532-85957097(6)深圳市新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00;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新闻大厦2号楼705室;电话:。(7)武汉华英口译培训学校 时间:9:00-17:00; 地址:武汉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座1507室;电话:、87121291。(8)烟台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00;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世学路184号10号楼109室;电话:、6681198。(9)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 地址: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电话:。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1.2005年11月4日至2006年1月23日 报英语高级、英语中级和日语; 2.2005年11月4日至2006年2月15日 报英语口译基础能力。 注: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地区考试; 报名事项详见网上“报名办法”。 口译网址: 四、报名须知: (一)带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带一寸免冠近期报名照一张(盖过钢印、与现年龄不符、“大头贴”、风景照不能使用)。(三)带报名考务费: 英语高级210元、英语中级180元、日语200元(以上均为笔试阶段); 英语口译基础能力(含笔试、口试)200元。 注:外省市考点的考生需另增代办费; 网上报名收费详见网上“报名办法”。 五、领取准考证:(一)考生在培训联系点报名,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二)社会报名领取准考证: 在原报名点凭发票(或收据)领取准考证; 1、英语高级、英语中级和日语领取准考证日期:2006年3月4日-3月7日; 2、英语口译基础能力领取准考证日期:2006年3月24日-3月25日;(三)网上报名领取准考证:详见本网站“新闻公告”栏2005年11月9日发布的“网上报名已经开通”。

根据宁波人事考试院发布的最新通知,2019年宁波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和缴费时间为8月8日-8月22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8日-11月1日,详情如下: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人考试﹝2019﹞5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号)、《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方式及考点考试定于11月2日、3日进行,按级别和专业分两天上、下午各1个批次(共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其中,《专业知识与实务》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考试方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报考初级资格: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2、报考中级资格:(1)具备博士学位;(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6)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二)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三)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三、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于8月8日至22日,通过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查询-人事管理-人事考试栏目()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1、首次报考人员一是注册和上传照片。首先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及编号、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进行注册,注册成功(网上验证通过)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二是填报报考信息。进入报名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上,再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报名点等)。三是签署承诺书。在填选完相关信息后,签署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书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四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五是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支付宝支付方式在线交纳考试费,在确认交费成功后即为报考成功。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交费,但要注意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通过网上验证后,按以上流程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对于持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系统无法核验的(包括其他无法核验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只需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经我院在网上作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3、对于身份信息核验(注册)无法通过的,需联系我院处理。(三)网上报考注意事项1、报名时由于个人的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尽早注册,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2、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需联系我院处理。3、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报考级别、专业、科目、考区)、传错照片(或证书)、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后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原则上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4、考前所有的设置与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在考后复核中,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虚假承诺的,合格成绩无效。(四)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已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28日至11月1日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查询-人事管理-人事考试栏目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报考业务咨询电话:报考技术咨询电话:四、收费标准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5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五、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两个考试科目为全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考生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绝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两个科目均视作“缺考”处理。禁止将其他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和通讯设备,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考生在答题前应先认真阅读考试系统提供的考场规则和操作指南。为便于组织实施和方便考生应考,将两个科目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考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为确保考试信息成功提交,提前交卷的考生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场。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六、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一)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二)2019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省人事考试院不统一组织征订。参加省直考试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参加各市考试的考生,所需考试用书的征订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决定。七、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考后将由宁波市人事考试院负责对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公示10天,与考后复核同步进行,考后复核工作将在公示结束前2天完成。公示和复核期间,若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虚假承诺的,合格成绩无效。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由我院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个人证书信息,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或到现场领取。为不影响工作进程,对在公示和复核期间来不及查实的问题,相关工作按计划进行,在后续的任何一个环节(如发文、制证、发证、注册、职称评审评定等)工作中,经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其他虚假承诺的,合格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包括需受相应处理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八、有关要求经济机考规模大、科目多、技术要求高、任务重,是一项组织实施难度较高的重大资格考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宁波市人事考试院2019年8月1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宁波人事局考试中心周贇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25日(含)以后出生。

2、面向全国,户籍不限。

3、截止2015年11月25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考生在报名之日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说明。

三、招聘计划

2015年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13:30—16:30。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520室),联系电话:。

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请考生来报名前事先复印好资料,备齐材料。

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

留学人员(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委培生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职位招聘。

其中,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象山分院)的临床职位为紧缺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我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职位,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其中临床职位面试专业知识,金融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医院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体检医院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及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解决,3个月内未解决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须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县外的申请。

(六)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者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县纪委)。

(八)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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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授权委托书

-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事局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83名,其中:市级机关57名,乡镇机关26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6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18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3名。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户口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宁波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1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 4、上述人员可以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 5、市级机关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任职满2年及以上(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1年1月4日止),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6、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2011年1月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7、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2011年1月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社区(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8、截止到2011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受到“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0、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11、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的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具体要求如下: (1)任村(社区)“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村“两委”正职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正职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公安、林业、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并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1年1月4日前,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资格复审前,报考我市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A类或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1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7、在2011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1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 网址:http://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宁波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于2011年1月7日、11日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分别公布截至2011年1月6日、10日24时全宁波市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1月11日0时--1月16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1年1月17日0时--1月20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1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1月23日9时--1月27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3月5日9时-- 3月13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1年1月20日—1月21日。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持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奉化市委组织部306室(奉化市政府大院内)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3月10日—3月11日。已缴费人员到奉化市委组织部306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的时间和科目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 (一)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 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 上午:9:00—11:30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三)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 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1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实行加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公安、林业、法院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6、3名及以上的按 1:5、5名及以上的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及大学生“村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三)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公布(网址:)。同时公布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七、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前,由我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时对报考公安、林业、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对象进行体能测评。 2011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宁波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学校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本市户口簿(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市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人员,报考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 八、面试 面试由宁波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总成绩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公布。 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公安、林业、法院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2,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按1:(有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全市其他各招考职位,均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报考公安、林业、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除特警职位外,其他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在奉化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考察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考察,必要时可试行考察预告、民主测评、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淘汰。 十二、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由我市组织人事部门将各招录机关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对报考我市乡镇机关定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岗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由我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由录用机关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 2011年9月30日前未能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三、递补规定 (一)报考公安、林业、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对象,在实施体能测评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均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在实施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报考公安、林业、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我市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上报宁波市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我市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上报宁波市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截止我市上报宁波市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上报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指标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递补人员名单在奉化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十四、注意事项 (一)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0574-88588318和查询奉化人事人才网。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二)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 (三)截止到2011年1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报考人员必须在2011年1月4日—1月10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五)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七)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1月2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87059941),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部分特殊职位将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予以公布。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见附件6)。 (十)报考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一)我市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考面试、体检、考察办法,届时将在奉化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有关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政策咨询电话。我市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监督电话:。 附件: 年奉化市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2.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6.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11年奉化市相关附件.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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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全区各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市公务员局批准,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3年全区各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51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2年11月6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海曙党建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列入报考范围。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区级机关单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职位,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3、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11月1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11月17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3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时—11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2月13日9时—12月18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每个科目满分 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区级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上午9:00—9: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上午10:30—12:30。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或所辖区(县、市)。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区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九)面试 面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全区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区级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截至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2年11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2年11月1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3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 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四)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 2023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 原文标题:2023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574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71名;区县(市)级机关单位439名;镇乡(街道)机关6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宁波党建网 报考区县(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海曙党建网 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余姚人才网 慈溪人才网 宁海党建网 宁海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象山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局网站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市级机关单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职位,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2、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镇乡(街道)机关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慈溪市含杭州湾新区),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具体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4、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的人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5、镇乡(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6、区县(市)以下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镇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6、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镇乡(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洋渔业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镇乡(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位,在笔试阶段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总成绩按职位备注中明确的比例合成。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镇乡(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市属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镇乡(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3、专业技术类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须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按1:5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区县(市)以下机关单位的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由各区县(市)公告明确。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镇乡(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面试由招录机关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笔试阶段未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须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市级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县乡招录机关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市)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市)、镇乡(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各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022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宁波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我市以国家公务员和转业干部为主体的党政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以职业经理人和人力资源经理为主体的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深化市校合作,开展我市紧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发挥资源优势和服务优势,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培训代理服务;开展紧缺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开发、引进和考培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培训事业;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岗位类别人数岗位职责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招聘 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注:主要是职称、执业资格、年龄或工作经历等要求)教务 管理管理1培训项目组织策划、教学管理等工作教育学、心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5周岁以下;有大中专院校、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1年以上工作经历。文秘管理1文书起草、新闻宣传等工作人文社科类、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0周岁以下;有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或文字秘书1年以上工作经历。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初审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6日 现场确认:2012年7月8日9:00-14:00 2、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312, 咨询电话:,联系人:孙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中国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人才网或中国宁波培训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7月6日前,将报名表与简历发送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7月10日前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准考证会在同时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请注意及时查收,并自行下载。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材料分析与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二周内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将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及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在宁波市人社局考。在宁波市考保育员证需要先去人社局的授权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学时符合要求后,通过培训机构统一申报宁波市人社局,并在人社局参加考试,考试分理论考试(机考)和操作考试(面试),是比较严格的一项考试。

宁波市人社局下面有个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和很多高校合作,像同济大学,上大,上海海事等等。专业也比较多,你可以去他们的官网查一下。至于含金量嘛,看你需求了,读出来就是研究生啊。尤其是双证的,虽然是周末上课,还是全日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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