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事考试前一天怎么
南宁人事考试前一天怎么
没有。1、事业编制考试是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2、事业编招考公告有明确说明,取消会影响信誉,所以没有事业编有考试前一天临时取消的。
南宁桂通考场需要核酸吗广西2022国考需要核酸检测吗江西中公教育 2021-11-22 11:55:25中公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导读】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正在进行中,江西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了“2022国考需要做核酸检测吗?”相关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考试更多疑问,可免费咨询微信公众号:江西中公教育。2022国考需要做核酸检测吗?南宁桂通考场现在是不需要核酸的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广西考区)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的通告根据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结合我院发布的《广西人事考试实施期间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就此次考试发布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通告。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人事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一、考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手机APP实名申领
1、广西南宁事业单位考试一般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参考2016年广西南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方式: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2、根据2016年南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笔试时间为5月中下旬。
辽宁人事考试前一天怎么
2022年辽宁省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6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共设3个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二个科目为客观题。
二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三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生在连续三年内通过所有科目考试,就可以领取证书。
一、《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该科目内容包含消防基础知识、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评估等。考试目的是提高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该科目内容包含燃烧、火灾、爆炸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与职业道德、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等。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该科目共分为五篇、近70个案例,分别从建筑防火案例分析,建筑设施应用案例分析,消防安全评估案例分析,消防安全管理案例分析,以及火灾案例分析等角度,进行系统讲解。考试题型包含多选题、主观题、案例题。
一、考试前
1. 考场提前踩点:确认检查考场与座位。在考试之前,确认自己的考点,确定到达考点的最佳路线,并计算出所需的时间,避免迟到。
2. 考试用品准备: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直尺、无文字我功能的计算器。
3. 正常作息安排:一切按正常作息进行。考试前一天晚上不要提前睡觉,否则容易辗转反侧,会使情绪烦躁,影响考试。
二、考试后
1. 分数查询时间: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三个月左右公布,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成绩公布以官方公布为准。
2. 考后审核:现在仍有少数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后审核,以免影响成绩和领取证书。
3. 证书领取: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各地区会有所不同。考试合格的考生,需要按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证件一致)办理领取证书。
2023沈阳国考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解沈阳市对往返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沈阳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沈阳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各地区均有风险等级转化不确定性,按照防疫要求,我市持续落实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返)沈人员的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域外非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做到“五天五检五不”。
建议沈阳市域外考生提前7天抵达沈阳市,并在抵沈前24小时通过“盛事通”App、微信小程序搜索“盛事通”或扫描“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向抵沈后居住地所在社区完成报备。如因未提前报备,未及时掌握政策,造成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后果自负。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
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有误等原因导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健康码用码须知相关提示,向所在地申报转码,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经过逐级审核后,报国家健康码平台转码。
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人员(依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以及沈阳市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
(四)不能按沈阳市防疫要求和考试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五)“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二)7天内没有沈阳市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
※跨省或跨市(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严格落实出发地和目的地属地核酸检测相关要求,应提供本人考试入场前5天连续5次沈阳市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连续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行下载保存备查,历史记录可以通过“支付宝”健康码进入“辽宁省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切记“用码记录”不能代替“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可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
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米以上间隔距离,并提前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5)本人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6)域外考生(考试日前7天内,有沈阳市以外行程的考生,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为准)还应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登记和测温。
经现场核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扫描考点学校“场所码”,方可进入考点。
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六、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试日前7天,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回人员接触;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风险地区。
(二)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七、考生应认真阅读《202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沈阳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省以及沈阳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沈阳市考试院网站相关通知通告,保持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畅通。
十、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不包括考试当天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准考证、通信行程卡截图及其他行程凭证等、
实施疫情管控措施部门出具的正式通知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居住地风险等级查询考试当天的截图”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等证明材料),作为个人办理退费申请的依据。并务必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退费申请表》,
联系报沈阳市考试院(详见退费通知),提交退费申请。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经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办理退款,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宁夏人事考试前一天怎么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1305人公告已发布,各位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完整制定报考步骤。为让各位考生能直观了解此次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步骤,宁夏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以供参考。
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
1.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2.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3.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4.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5.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信息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7.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报名信息处于已确认待审核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8.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2月10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9.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10.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1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12.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13.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免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14.面试。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50分。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1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6.体检和考察。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17.公示、录用审批。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
以上为“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报考步骤”全部内容。各位考生可仔细查看,届时需按时上述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步骤进行报考。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
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是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名时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宁夏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一、报名流程
1..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报考过2023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
2..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5..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至3月29日(星期三)18:00
2.缴费确认: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24: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前一周内
4.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济宁人事考试前一天怎么
1基本上是本科生才能报考,但专科生也可以,不过好像只能报考村官哦,了解具体案情款就看看下面吧,虽然是08年的招考章程,不过也可以作为参考。[人事考试]山东省济宁市2008年招考公务员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号)精神,现将2008年济宁市市、县、乡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在乡镇基层实际工作两年以上(2006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6年),身体健康。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招考职位见附件。(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8年 3月5日-9日。查询时间:2008年 3月6日-10日。现场认定时间:2008年3月10日-12日报考市级机关(含工商、质监、药监系统)的现场认定地点:济宁人才大厦(火炬路23号)。县(市、区)机关的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统一组织。1、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 或(济宁人事信息网)网站,点击“2008年济宁市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或“济宁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并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加洗1寸照片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接受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济宁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济宁市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招考部门届时到现场认定。2、现场认定的具体程序: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济宁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济宁市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在《济宁市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上加盖考试专用章以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3月18日至22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认定手续。认定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三)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与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 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 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四)其他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三、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为3月2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二)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22日-24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面试地点和每个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三)选调生考试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四、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一)体检全市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二)考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五、录用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有用人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市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8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2008]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六、其他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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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名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精神,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如一个招聘岗位允许两个以上专业报考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招聘的主专业。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单位解除协议的可以报考。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5日--19日。 确认时间:2008年9月16日--20日。 现场认定时间为: 2008年9月20日--22日。其中:报考教育系统的为9月20日;报考卫生系统的为9月21日;报考其他部门的为9月22日。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人才大厦(火炬路23号,乘坐5路、8路、20路、21路、22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1、报考人员登陆济宁人事信息网()或中国孔子人才网 ()网站,点击"2008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或"济宁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加洗1寸照片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双休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报名第二天至确认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和《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按规定的时间到济宁人才大厦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在两份《准考证主证》上加盖市人事局印章,然后将一份准考证主证和《报名登记表》留存在现场确认地点;另一份准考证主证由报考人员留存。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40元。 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在10月7日--9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弃权。 除特殊专业外,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为减轻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现场认定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其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三、 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及1寸近期同底版(与准考证主证上照片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在专业考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取消其专业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后,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 根据中央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市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工作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优先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济发〔2006〕19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被聘为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其未就业子女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事业单位的。上述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加10分(百分制后加分)。现场认定时,上述人员除应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招募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未就业子女要出具其父(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等有关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进行现场认定时进行初审,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考试。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副证。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其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与公文写作、教师法。报考卫生技术岗位的人员,其中,临床、麻醉、护理、药剂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药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报考护理岗位的,考卫生部颁发的《护士管理办法》);放射、影像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影像诊断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中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中医学基础、现代医学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检验、预防医学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生物化学、生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执业医师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其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四门科目合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并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除特殊专业外,在合格分数线内,按以下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考试人数:相同岗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按1:5的比例;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专业考试人员。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若同1个岗位有2个及以上不同专业人员入围的,按主专业确定专业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专业考试应于10月底前结束。 考试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单位同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特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其次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济宁人事信息网和中国孔子人才网上公示。 (三)除其他岗位外,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范围为公务员录用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重要时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Word、Excel基本操作知识,网络应用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核和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其中,参加专业考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或岗位,其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参加同类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且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聘用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济宁人事信息网和中国孔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人事局颁发《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本科以上学历、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应按照市人事局《关于下派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到欠发达县乡对口帮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2006〕6号)要求,到我市经济欠发达县乡对口帮扶,锻炼一年。 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政策咨询:2905191、 2967955 技术咨询:2967978、 2967983 附: 2008年度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 宁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九月十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现将2009年济宁市市县乡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经山东公务员考试网()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五)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见附件。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并缴费方式进行。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 报名时间:2009年 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 2月19日-23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9年2月20日-23日 报考市级机关(含工商、质监、药监系统)的现场认定地点:济宁人才大厦(火炬路23号)。县(市、区)的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1、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 或(济宁人事信息网)网站,点击“2009年济宁市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或“济宁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并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加洗1寸照片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用人部门不得拒绝按规定自动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有条件的用人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济宁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济宁市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认定手续,招考部门届时到现场认定。 2、现场认定的具体程序: 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济宁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济宁市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并在《济宁市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上加盖考试专用章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并缴纳考务费后,于3月10日至14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 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 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办法另行规定。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认定手续。认定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与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现场认定时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我市乡镇机关的特点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我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1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一)体检 全市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二)考察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市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山东公务员考试网推荐使用:2009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附件: 2009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计划和招考职位.xls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事局
湖南人事考试前一天怎么
长沙国考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湖南考区)、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湖南考区)、湖南省2022年度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的笔试将于12月3日、4日进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部署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所有考生应于考前8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提前下载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根据“应接尽接”原则,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二、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考录公告“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将考点选择为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目前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应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返)湘要求的前提下,提前7天返回湖南备考。
根据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主动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抵湘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须完成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返)湘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将在“湖南居民健康码”进行弹窗提醒,提示“入(返)湘人员未满5天”,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弹窗提醒取消。抵湘后不满5天的,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同时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其他有外溢风险地区的人员,有相应健康管理管控措施。请考生入(返)湘前,务必提前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咨询相关防疫政策,务必按要求提前报备,提前安排好行程,严格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目前在湖南省内的考生,非必要不离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主动减少外出和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点城市疫情防控部门对省内其他市州人员进入本地有相应疫情管理措施,省内考生需跨市州到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的,务必至少提前8天向考点城市疫情防控部门咨询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2次采样间隔时间至少24小时,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首场考试前一天内。考前7天内有湖南省外旅居史的,以及考前7天内有湖南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市州旅居史的,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
核酸检测采样均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有检测结果。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采样时间和选择采样点,确保及时得到核酸检测结果。
四、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纸质准考证,扫场所码,查验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按要求的三天两检或三天三检结果),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接受体温测量(建议考生提前打印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以及按规定要求所做核酸检测结果,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以备查验)。因防疫需求,考点学校不提供停车服务。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
5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应试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
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且无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无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不能提供《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二)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三)处于当地政府采取临时封管控措施管理区域的,或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和要求正处于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的;
(四)考前8天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参加12月3日考试者为11月25日及以后,参加12月4日考试者为11月26日及以后);
(五)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尚未公布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传播或者发生疫情外溢的地区旅居史的(参加12月3日考试者为11月26日及以后,参加12月4日考试者为11月27日及以后);
(六)考前8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参加12月3日考试者为11月25日及以后,参加12月4日考试者为11月26日及以后);
(七)考前有外溢风险高地区、有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城市后未按防控部门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管控措施的;
(八)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5天居家健康监测的;
(九)现场测量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十)其他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七、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湖南省及各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规定,严格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
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十、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可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登录“中国政府网”查询),充分了解本人所在地疫情风险情况,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考情形。提前入(返)湘及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务必提前咨询目的地或考点城市疫情防控政策,务必提前安排好参考行程。
务必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管控措施,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十一、此次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相关公告信息。
十二、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所在考点城市组考单位。
十三、因防疫防控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申请认定属实,所交报名费将全部退还。
考务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长沙考点:;
衡阳考点:/2896689;
湘潭考点:;
岳阳考点:。
定义: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筛选应聘国家公务员的应征者,所进行的一年一度考试,简称“国考”。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集中在10-11月份。
湖南省省考考试时间是:2023年2月25日-2023年2月26日。
202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621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笔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2月25日9:00-11:00;申论-2023年2月25日14:00-16:30;法律专业知识-2023年2月26日9:00-10:30;招警专业科目-2023年2月26日9:00-11:00。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点击“当前考试”查看考试列表,选择需要报考的考试点击“前往”进入报名流程。选择需要报考的机构和单位搜索职位,选择需要报考的职位点击“报名”查看职位信息和报考流程,点击“开始报名”。
(2)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后勾选“我已阅读完毕并同意以上条款”并提交。仔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点击“同意并继续”提交。认真填写个人信息项,完成“基本信息、教育、工作、其他”等类型的信息填写后提交确认。
(3)提交之后再次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如显示有条件不符合,可根据初审意见进行改报职位或重新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如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可点击“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考生则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