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考试中心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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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考试中心培训会议

人事部考试中心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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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7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部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5月7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提交《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2006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5月9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

2、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省直考区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咨询电话: ,其他考区现场确认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3、首次报名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06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7年5月22日前将确认后的数据库和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场设置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文件规定,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一科考试费28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30003109

八、培训和参考用书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和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网址:)联系。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

联 系 人:陈晓丽 李莹光

联系电话: 84822499

九、考生须知

(一)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附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打造精品。2002年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加挂了“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Beijing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Evaluation Center)”的牌子,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中心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经过十年多的开拓创新,逐渐形成了考试品牌,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1、承担北京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除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2、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3、承担全国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及发行工作;4、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5、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6、承担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7、承担本市国家公务员(含社招)录用考试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命题及组织工作;8、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考试的命题工作。○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主要职能○随着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2002年10月,经北京市编办批准,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加挂“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的牌子。新成立的评审中心除协助考试中心承担以上职能外,其主要职能如下:承担部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部分专业资格实施“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的命题和组织工作。咨询电话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具体位置:莲花桥西南角,西客站往西一公里邮政编码:100036联系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乘车路线:663、981临快路公交车莲花小区站下车;1、2、57、332、332支、373、374、374支、609、、704、833、836、901、944、944支、977路公交车公主坟南站下车向南行至莲花桥南再向西行约200米;52、323慢、733、845、937支、小11路公交车什仿院站下车行至莲花桥再向西行约200米;68、605支、817支、981路公交车靛厂村北口站下车向东行约500米。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莲花小区内四层独楼)特别提示:因莲花小区门前无停车位,请前来中心报名、取证、考试等办理有关事宜的人员,尽量乘坐公交车,

人事考试中心培训会

可以。人事考试类的考试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和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参加相关的培训班进行备考。因此,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一些培训机构会提供部分报班或分期付款的服务,方便考生缓解经济压力。

没有去过那里,建议先打听好了再报名。或者可以去培训班前问下进去的人。

上过事业单位的面试班,老师很负责。讲课内容也很丰富,属于那种封闭式的,每天晚上都陪我们练习到十一点左右。

人事考试中心干部培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工作。河南省工考中心成立于1995年3月,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二级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河南省工考中心”是“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 核服务中心”的简称。2012年省编办下发文件将中心的名称更名为“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同时挂“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办公 室”的牌子,两个机构合署办公,共同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培训、考核、评审、认定、技能竞赛和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省工考中心内设办公室、 综合部、考务部、培训部、计算机部和命题部六个部门。

这算是什么问题 名词解释?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公考中心是上下级关系,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而河南省工考中心情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二级机构。两者是上级领导下级的关系。

人事考试中心会议纪要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09]21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深入推进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财政、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要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试点工作中的政策、程序和环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三)统考择优。招录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时即定方向、定单位、定职位,学生毕业后一律按报考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不得在服务年限期满前交流,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五)严格管理。各相关部门和政法院校应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培养措施和制约机制,加强录用学员在校期间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确保每位学员通过院校的教育培养,成为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二、试点班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我省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主要面向我省县(市)级以下检察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我省县(市)级法院、检察院的专科、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三、试点院校、招录数量和培养方向 2009年我省试点计划招录培养85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56名,面向拟退役士兵招录29名;法院系统24名,检察系统17名,公安系统29名,司法行政系统15名;共招收专科生68名,专升本17名。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招录对象及条件 招录对象:根据有关规定,试点计划面向驻青二炮部队、公安现役部队、总后青藏兵站部,符合报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公开招录;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和在我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生)公开招录。 招录条件:考生应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27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生)招录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试点班,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面向拟退役士兵招录的专科试点班,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五、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改革试点所需政法专项编制,主要从2008年中央为我省政法系统增加的政法专项编制和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中解决。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划拨的专项编制挪作他用,不得造成新的超编。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发布此次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拟退役士兵的报名推荐工作,由省军区负责统一协调驻青部队(公安现役部队) 的考务相关工作。部队应严格按照青海省公告的招考条件和职位需求组织报名推荐工作,推荐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比例达不到1:5,形不成竞争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录取。 (三)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青海省人事厅网站()和青海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总分/100)×50%。 (四)面试、体检、考察和录取。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和军队等有关部门进行。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1:3比例确定。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拟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藏语言能力测试,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招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察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 报考专科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职位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教育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六、时间安排 7月25日,发布招考公告。 8月29日、30日,笔试。 9月下旬,面试、体检和考察。 9月底至10月上旬,公示、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1O月中旬,入学。 l2月上旬,各相关部门向省招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总结。 12月底以前,各有关部门分别向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送工作情况总结。 七、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 教育部门和政法部门应根据职位能力需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商试点院校合理设置专业,组织有关专家研制、审定专业培养方案。有关院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同时,注重从实务部门聘请业务骨干来校授课。教育部门和政法院校主管机关要加强对试点班培养质量的跟踪、管理和监督。 被录取人员到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的拟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门统一明确相关优抚政策。被录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应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省公务员管理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层次的满8年,专科层次的满10年,方可交流。被录取人员在校学习成绩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和职位工作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经费保障 试点所需学生培养经费、免收的学费经费、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上述经费,按照试点班实际招录学生数量、国家规定的同类院校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当地或本校同类学生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国家规定的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为了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考录工作所需经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招办根据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考生收取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两科共100元;教育入学考试按每科50元缴费。参加考试的拟退役士兵不收取报名费,该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九、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政法办[2009]253号)精神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同时,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省直政法各部门、省公务员局以及省军区政治部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名单附后)。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试点招录工作有序实施。试点工作各环节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相关院校应根据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口径进行宣传。 十、有关优惠政策 (一)为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1O分。 (二)对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含在州级服务的青南计划)和服务农村、“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 附:1、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3、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职位计划表 4、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表 关于成立《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政法办[2009]253号)精神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委同意,成立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鹏新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高 煜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冯锐强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公务员局局长 燕海茂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韩德荣 省编办主任 董开军 省法院常务副院长 马德良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毋法祥 司法厅厅长 任三动 公安厅副厅长 赵海平 教育厅副厅长 程丽华 财政厅厅长 郭莲玉 民政厅副厅长 祁建青 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青海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冯锐强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公务员局局长 组 员:高 煜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席思成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 旭 省法院政治部主任 张绍峰 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赵海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肖玉海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长明 省民政厅优抚安置局局长 王小民 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任 燕 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 马丽雯 省公务员局处长 张海江 省军区副参谋长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职位表 序号 单 位 (县级公、检、法、司法机关) 人数 培养院校 专业 培养层次 备注 1 西宁市(6人) 湟中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湟源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西宁市城西区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西宁市城北区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2 海东地区(14人) 民和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乐都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循化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民和县检察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乐都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平安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乐都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平安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乐都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民和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循化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互助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化隆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3 海北州(26人) 门源县法院 4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祁连县法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刚察县法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海晏县法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门源县检察院 3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祁连县检察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海晏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门源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祁连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刚察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门源县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祁连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刚察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海北州公安局西海分局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4 海南州(15人) 共和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贵南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共和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兴海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共和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贵德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共和县公安局 2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兴海县公安局 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贵德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贵南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同德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5 海西州(8人) 天峻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天峻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德令哈市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都兰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都兰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天峻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德令哈市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乌兰县公安局 1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6 黄南州 尖扎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7 果洛州(10人) 玛沁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玛多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甘德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达日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玛沁县检察院 2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班玛县司法局 1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法律事务,司法行政方向 专科达日县公安局 3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专科8 玉树州(5人) 杂多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称多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曲麻莱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昂欠县法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专科玉树县检察院 1 青海民族大学 检察院业务方向(藏汉双语班) 本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表 专科层次 (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 本科层次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法律硕士(法学) 8月29日上午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8月29日下午 申论 14:00-16:30 申 论 14:00-16:30 申论 14:00-16:30 8月30日上午 文化综合 (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 民法学 9:00-11:30 专业综合Ⅰ (刑法学、民法学) 9:00-12:00 8月30日下午 专业综合Ⅱ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14:00-17:00

事业单位考试不像公务员考试那样定了时间的,它是根据各个事业单位的需求确定的,当多个事业单位需要招聘的人达到一定数量时,就由省市人事局发布考试信息,实行招聘考试.因此一般每年会考2次以上,有的地方多达6次.重庆市2009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科目大纲.一、考试科目设置事业单位招考职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职员考试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考试的具体科目,以公布的招考简章为准。二、考试方法公共科目及职员专业科目笔试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三、试卷内容及结构一《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题型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二《管理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管理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题型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四、考试的大体范围和内容一 《综合基础知识》1、政治(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中国共产党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建设理论。(3)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的含义、形成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和历史地位;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和科学内涵;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科学内涵。2、法律(1)法理学法治理论;法的基本理论;我国当代法的体系;法的运行;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2)宪法学宪法的基本理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结构形式;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赔偿制度。(3)主要实体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4)主要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3、经济(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市场经济概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及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2)中国国情与重庆市情中国的国情国力;重庆市情。(3)主要国际经济关系国际贸易关系;国际货币关系;国际投资关系;国际经济组织。(4)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地区经济一体化;国际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协调;国际经济秩序变化。4、科学技术(1)科学前沿问题生命过程的定量研究和系统整合;凝聚态物质与新效应;物质深层次结构和宇宙大尺度物理学规律;核心数学及其在交叉领域的应用;地球系统过程与资源、环境和灾害效应;新物质创造与转化的化学过程;脑科学和认知科学。(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人类健康与疾病的生物学基础;农业生物遗传改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科学问题;人类活动对地球系统的影响机制;全球变化与区域响应;复杂系统、灾变形成及其预测控制;能源可持续发展中的科学问题;航空航天重大力学问题;纳米研究;其他关键科学技术发展动态。5、公文写作(1)公文知识与公文规范公文基础知识;公文规范。(2)常用公文写作决定;意见;通知;通报;通告;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3)事务文书写作会议记录;简报;计划;总结;述职报告;调查报告;规章制度;贺词;感谢信;慰问信。二《管理基础知识》1、管理概述(1)管理的概念与特性管理的概念;管理的特性。(2)管理的职能和类型管理的职能;管理职能的发展;管理的类型。(3)管理者的职责与技能管理者角色与类型;管理者应具备的技能。(4)管理环境环境对组织的影响;各种组织的一般环境;具体组织的特殊环境;两种环境分析方法介绍。(5)管理理论的发展国内外早期的管理思想;古典管理理论;人际关系理论和社会系统理论;现代管理理论丛林。2、决策(1)决策概述决策的本质;决策的分类与原则;决策的基本步骤;决策的主要方法。(2)预测预测的含义;预测的主要方法。(3)决策与心理决策中的常见心理效应;决策中的心理压力。?(4)群体决策群体决策的含义及其利弊;参与决策;群体决策的基本择案规则。(5)计划计划与决策;计划的类型与作用;计划的编制;滚动计划法。3、组织(1)组织概述组织的概念与特征;组织的类型;组织的功能。(2)组织设计组织设计的原则;组织设计的内容。(3)组织结构组织结构的基本类型;组织结构的发展趋势。?(4)人员配备人员配备的概念与原则;管理人员的选聘;管理人员的考评;管理人员的培训。(5)组织文化组织文化的概念与特征;组织文化的结构与类型;组织文化的功能;组织文化的内容与影响因素。4、领导(1)领导与领导者领导及领导者的含义;领导的构成要素;领导艺术;领导者素质。?(2)人性假设和领导理论领导行为和领导风格理论;领导权变理论。(3)激励理论激励的含义;人性假设理论;激励理论;激励技巧。(4)沟通沟通的特点与功能;沟通的过程与流向;沟通网络;沟通障碍及其克服;冲突与谈判。5、控制(1)控制概述控制的含义;控制的基本条件、特点与功能;控制的类型;有效控制的基本要求。(2)控制过程制定控制标准;衡量实际工作;鉴定偏差并采取矫正措施。(3)控制方法财务控制;人员行为的控制;综合控制法。6、创新(1)创新及其作用创新的涵义;创新与维持的关系;创新的类别与特征;创新的作用。(2)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概念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市场创新;制度创新。(3)创新思维创新思维的含义与特征;创新思维的作用与意义。(4)创新的过程与组织创新的过程;创新的组织。7、管理方法(1)管理方法概述管理方法的内涵与分类;管理方法的综合运用。(2)刚性管理方法法律方法;行政方法;经济方法。(3)柔性管理方法传播方法;情感方法;心理方法。8、管理绩效(1)管理成本管理成本的构成;管理成本的变动及其原因。(2)管理效率管理效率的含义;管理成本与管理效率;管理效率的影响及其控制。(3)管理绩效的评价绩效评价的标准;绩效评价的方法;评价后的修正。(4)管理绩效的提高绩效不良的原因;绩效提高的方法。9、事业单位及其改革(1)事业单位概述事业单位及其基本内涵;现行事业单位的范围;事业单位发展概况;传统事业单位的基本特征。(2)事业单位的改革历程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事业单位改革的历程;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3) 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与措施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方向;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措施。六、考试要求要求考生认真阅读给定资料,并按题目要求进行作答,作答要求如下:务必携带的文具有签字笔或钢笔(黑色或蓝色字迹)、2B铅笔和橡皮。要求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人事考试中心紧急会议

2009年宁夏第二场春季人才招聘大会 大会时间:2009年3月7日(8:30—16:00) 大会地点:宁夏科技馆(银川市凤凰北街172号)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宁夏人才交流中心 2009年宁夏教育厅举办10场毕业生大型招聘会: 3月7日,在宁夏医科大学新校区体育馆举办的医学类专场招聘会; 3月14日,在宁夏师范学院举办的师范类专场; 3月26日,在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为高职学生举办专场招聘会; 2008年12月16日至2009年6月23日,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5月13日至20日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学校每周会有招聘会; 2009年3月至6月、4月至6月,在银川科技职业学院、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办招聘会。 银川人才市场每周定期举办人才集市: 1、每周六定期举办人才集市 时间:8:00-13:00 地址一:银川市中山北街1号(银川人才市场) 2、每周三、六、日定期举办人才集市 时间:8:00-13:00 地址二:银川市新华东街206号仙鹤楼四楼(银川人才市场新华分市场) 3、每周三、六定期举办人才集市 时间:8:00-13:00 地址三: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7号(银川人才市场新城分市场) 宁夏人才市场每周三、周六定期举办人才招聘会 地址:银川市南薰西街375号更多银川招聘会:

时间:3月21日地点:宁夏科技馆以下是“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最后面预告): 宁夏2009年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公告 2008-12-30作者:考试中心 为有效引导人才合理流动,搭建人才交流服务平台,满足各类用人单位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自治区人事厅决定2009年2月14日、15日举办宁夏最大规模的招聘盛事--宁夏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一、大会时间:2009年2月14、15日(8:30-15:00)二、大会地点:宁夏展览馆(银川市民族南街39号)三、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四、承办单位:宁夏人才交流中心五、大会内容 (一)组织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实现供需;大会设展位320个,预计各类进场求职人才30000多人,现场办理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测评等相关业务。(二)各类人才及大中专毕业生免费参会,现场免费办理求职登记,提供就业指导及政策咨询。六、参会对象(一)区内外各类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合资企业、私营企业、民营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二)区内外各类人才及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复转军人、技术工人等。联系人:孟女士 陈先生 电话: 5012600 传真: E-MAIL: 地址:银川市南薰西街375号 预告:3月1日在宁夏科技馆举办宁夏第二场春季人才交流大会!3月21日在宁夏科技馆举办宁夏春季综合性人才交流大会! 200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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