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人事考试公示公告信息
内江人事考试公示公告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 #选调生# 导语】2022年四川内江市基层选调生体检工作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和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上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基层选调生”公务员职位: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分)。 “定向”公务员职位: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分)。 “非定向”公务员职位: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我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拟进入体检环节最低分的职位是26209097,总成绩为分。 2022年6月11-12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22年6月11日(星期六):共计76人(详见附件1) 2022年6月12日(星期日):共计87人(详见附件2)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须佩戴口罩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体检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第二次采样须在内江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体检费(每人现金550元左右)。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集中(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 (三)参加体检人员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因为疫情原因,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需要提供个人申请和街道社区出具的居家或集中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公招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后,再另行安排。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14天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异常症状不能排除传染病的考生; 3.体检前28天内有国(境)外或港台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A、B类地区和其他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正在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体检前14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考生; 8.其他情形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 (二)核酸检测 按照“分类实施、应检尽检、确保安全”的原则,参加此次体检考生集中时应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加此次体检)。 所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第二次采样须在内江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内江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具体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疾控)。 若因疫情原因调整体检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参加体检人员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月11日体检人员名单 月12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温馨提示
眉山人事考试公示公告信息
2014 年眉山东坡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87名)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7名(其中:综合类23名、教育类96名、卫生类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 和眉山市人力资源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至30日8:00 ,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26日至31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5月26日至6月1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5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红星路东二段91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6月16日至6月20日登录考生之家()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类和卫生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教育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除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外)。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5)。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每科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综合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60%;
教育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50%;
卫生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60%。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6月30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4年6月30日至7月1日登陆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7月3日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于2014年7月5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资格复审。2014年7月10日前,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综合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除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东坡区新闻中心招聘广播电视后期我岗位实行专业面试外);卫生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专业面试;教育类招聘岗位实行专业化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说课等方式进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考试程序
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笔试比例为1:3,因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成绩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笔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面试人员可全部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时间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其他招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类和卫生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因笔试缺考、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除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东坡区新闻中心招聘广播电视后期我岗位外的综合类或教育类或卫生类)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教育类所有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五)教育类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聘用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监督电话:
东坡区纪委(区监察局):
东坡区委组织部: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
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
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卫生类)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2014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招公告附件.rar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眉山天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公告已发布,邮箱报名时间为:2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配强新区社会保障业务经办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共1个岗位,1个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符合具体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眉山天府新区区域外在编在职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参公人员登记)以及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试用期满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2月29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7.未满国家、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报考人员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1)《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不少于800字);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2.简历筛选。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简历筛选(必要时可进行网络面谈),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简历筛选结果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综合考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根据具体选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差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生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行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五)综合考察 1.考察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综合考察环节,本次选聘原则上实行差额考察。确因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较少,经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可实行等额考察。在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如拟进入综合考察人员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并与考试成绩一并公布。 2.考察方式 综合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综合考察满分100分,考察分数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成绩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经考察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选聘手续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未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考察及体检,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七)公示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拟调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八)调动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在公示期满后按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 (二)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者放弃考察,体检不通过或者放弃体检等原因产生的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举报电话:(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 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4.眉山天府新区情况简介 2021年12月28日
广安人事考试公示公告信息
【 #遴选# 导语】2022年四川广安市广安区遴选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强化教科研培工作,进一步构建全面覆盖、立体贯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科研培机构体系,逐步充实、优化教科研培人才队伍,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发展,助力全区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遴选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区内外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区外教研培机构、教师发展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学院)在编专职人员。 二、遴选方式 采取面试和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遴选岗位、条件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掌握教育规律和教育法规。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大局意识强,主动工作,积极思考,具有促进教科研培事业发展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办事公正,无私奉献,联系群众,言行堪为表率。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的首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遴选专职教研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处理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师德师风败坏,社会影响恶劣的; 4.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 5.有“四违”(违规推销教辅资料、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有偿批改作业、行课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参与打麻将等不良活动)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工作以来已被查处或正在调查属实); 6.未满服务期的; 7.有严重身心疾病,且影响正常工作的; 8.有其他影响使用规定情节的。 四、遴选程序 (一)遴选方式 采取面试和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80%、工作实绩考核占考试总成绩的20%。 (二)组织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5室(广安区渔林街5号)。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附件2《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A4纸双面打印的《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面试 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为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2:1,各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职数。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7日。 (2)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80%(其中讲课30%,评课30%,答辩20%),面试采取“讲课+评课+答辩”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将不再进入工作实绩考核环节。 2.工作实绩考核 考核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为考核比例,考核比例为2:1。若因面试成绩低于80分导致实际参加考核的比例未达到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工作实绩考核主要考核报考人员近5年的工作获奖情况,考核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其中个人获奖不超过90分,其他加分不超过10分。 (1)考核对象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考核程序)。因考核对象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展考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考核方式:由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组成联合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者近5个学年度内(2017年9月至2022年8月止)个人获奖及其他加分项进行客观打分。 (3)计分办法: ①个人获奖得分(此项得分不超过90分) 计分办法为:、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县(区)级部门每项分别计40、30、20、10、5分。多人合作所获奖项以对应级别分值÷合作人数=应得分值,各级别获奖(同一作品不累计加分,以级别算分)得分之和为该项奖励得分。 ②其他加分: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或有县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至少一年)每年加2分,不超过10分。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个人获奖、任职均以中、省、市、县(区)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文件、通知等佐证资料为准。 (四)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含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测试。身体健康检测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未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1.考察对象确定。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方式及要求。采取实地考察与函调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事档案,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4〕154号)执行。考察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交至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并出具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无违法犯罪及纪律处分等相关证明。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该遴选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某遴选职位递补时出现并列名次,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 (六)公示 1.公示人员确定。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须以真实姓名如实书面向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七)调动 经考察符合拟调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科体局和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批,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拟聘任为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一年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遴选举报监督联系电话。 区纪委派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六、本次遴选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1:广安区教师发展中心遴选专职教研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广安区遴选教师发展中心专职教研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广安市决定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职位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之间,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9年9月18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69名,其中:市、县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28 名,乡镇机关41名。
招录单位及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 合格者 ,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9月25日(工作日)前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 12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查分结果。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 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于2019年12月下旬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2020年1月上旬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应携带《2019年四川省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0日至12日。面试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 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中省有关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凡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及时报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精神,本次招考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干监科)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九、相关事项提示
1.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2.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公告,均采取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广安市公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十、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安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宜宾人事考试公示公告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职的(含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全市共计划录用420名,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网址()。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职位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附件)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其中,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一级学科及以上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二级学科的,专业条件以本次公招职位情况表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报考者务必审慎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予减免考务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12月30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面试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考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一)体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二)考察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单位空缺职数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七、服务期限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职位所属县(区)党委组织部。八、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九、其他事项(一)特别提醒: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参加考试考生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报考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项均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1.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照片无法上传、登录身份验证有误、网络故障、报名网站无法刷新等网站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2.如遇到有关报考职位的招录范围、对象、学历、专业等资格审核的问题,请拨打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三)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相关专业资格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2.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3.“个人简历”栏,规范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在XX省XX市XX县XX学校读高中;??在XX大学XX专业读本科,取得XX学位;??在XX大学XX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取得XX学位;??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至今 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X职务。在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如工作简历中有机关工作经历的,请备注身份类别。〔如:? 在XX市XX县XX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工作(事业人员临聘人员)〕4.“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5.“考生类别”栏,应如实选填考生本人现身份类别。按照公告规定在职的(含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报名,现身份为“公务员”类别的,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四)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公务员招录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五)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六)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七)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如招录机关(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录用公务员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九)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十、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监督电话: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附件: 宜宾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下半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省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考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人社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社干部队伍力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调职位 1.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 2.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级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 三、条件及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2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3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3.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下载《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准确填写。 4.资格初审:报名者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附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KB以下)。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考调计划或取消计划。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场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由考调单位通知考生到报名地进行资格复审,需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②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③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④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调数差额1名人员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考察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人社局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考察环节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七)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顶岗试用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转任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如发现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可向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宜宾市委组织部举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加本次公开考调的人员需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报名、笔试、面试等各环节需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持健康绿码及核酸阴性证明,因防疫健康码异常等情况不能参与考调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参与考调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释。本公告同时在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发布。咨询电话:。 原文标题: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雅安人事考试公示公告信息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16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二、资格条件(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号和2号岗位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取得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三、招聘程序(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至3月24日,逾期不再补报。2.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4.报名提供材料(1)《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2)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5.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由雅安中学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需张贴个人近照)。2.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核程序。(三)面试考核1.面试形式招聘采取答辩和试讲方式。时间50分钟:其中答辩10分钟(含准备3分钟),试讲40分钟(含准备20分钟)。采用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总成绩=答辩成绩×20%+试讲成绩×80%。2.面试考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时间待定,确定后学校将进行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面试将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四)体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该岗位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五)综合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心理素质、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该岗位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六)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8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四、政策待遇(一)编制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6周年。(二)工资待遇招聘人员职称、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符合人才支持政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六、其他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附件:1.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2.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3.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人员信息表雅安市教育局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3日附件下载附件1.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附件下载附件2.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doc附件下载附件3.雅安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人员信息表.xl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具体程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二)报名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办公室(雨城区先锋路30号七楼)。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三)报名材料: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三)考试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比达到30:1及以上时,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1.面试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2.面试考核结束后,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情况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五)考察体检结束后,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六)公示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四、政策待遇(一)编制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二)工资、补助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相关事项提示: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1.政策咨询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年3月13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