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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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太仆寺旗教师招聘蒙语授课岗位必须用蒙文答卷,原文如下:
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上级具有资质的业务部门命制,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报考蒙语授课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发放。笔试成绩及时公布。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分。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查看本次考试详细公告请点击2014内蒙古太仆寺旗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8人】查看,更多内蒙古教师考试相关资讯请随时关注内蒙古教师考试网,最后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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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一)本次计划招录公务员6206人,其中参公人员2641人。(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职位定向招录“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3.“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在我区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4.“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我区34个艰苦边远地区中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苏木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和工勤人员)。5.“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6.“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二、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日(不含)至2005年2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2023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在职)、2023年当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考职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职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2023年7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在职)人员报考区直机关职位的,不限制2年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三)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2月1日(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项目人员”职位。(四)报考须政审的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在资格复审时进行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报名前,报考者可通过职位表中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相关事宜,避免报考失败。(五)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工作期间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的相应荣誉〕的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考的前提下,还需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后才可报名,且不得跨盟市、跨类别报考。(六)报考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的部分职位以及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限制户籍的其他职位,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报考监狱戒毒系统的部分职位,报考者须符合相应盟市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者,不受盟市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在上述地区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盟市的职位,不受盟市户籍和盟市生源地要求限制。报考面向“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盟市工作、生活。报考面向“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现须在报考职位所在旗县(市)工作、生活。(七)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2月1日(不含)之前。(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现役军人;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九)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报名与资格初审(一)报名及注意事项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符合学历降低条件的须提供工作期间本人或所在嘎查村(社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所在苏木乡镇编制本含本人页复印件、公开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年度考核评优文件复印件和所在苏木乡镇出具的历年考核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荣誉的文件(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和证明均须加盖所在苏木乡镇党委公章。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三)体能测评1.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六、面试(一)面试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招考职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七、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八、体检和考察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经过体检考察后,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择优选用。(一)体检1.体检机构由自治区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二)考察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九、公示和录用(一)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1.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2.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四)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调整工作机关(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初任培训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五)服务期录用到“限制户籍(生源地)”职位;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需要政审”职位以及《简章》和《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职位的,考生须在录用机关(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录用到苏木乡镇职位的,考生须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到上级机关、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按照管理权限,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在录用机关(单位)或其所在旗县(市、区)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录机关(单位)要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十、其他(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二)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在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五)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六)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七)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八)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咨询时间:2月1日至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太仆寺旗人事考试
为了满足我旗各族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聘教师11名,其中,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是2012年(含)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龄5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本专业在职教师(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素质;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2012年5月10日;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在内蒙古太仆寺旗宝昌镇宝昌一中教务处,咨询电话:董老师。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无法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院校的学历证明。 2、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太仆寺旗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另附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电子文件上传至报名邮箱()。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吕万明: 王振国: (二)资格审查 审查由旗人社局、旗监察局、旗科技教育局对已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本人需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在职教师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鉴证的任教合同书或经公证的协议以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无法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所在院校的学历证明。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11日—2012年5月12日下午4:30结束。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宝昌一中 3、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15日下午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按照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历史专业取前4名、地理专业取前4名、政治专业取前2名、物理专业取前2名、生物专业取前2名、语文专业取前4名、数学专业取前4名进入试讲。(二)试讲 1、通过笔试取得第二轮竞争资格的考生进入试讲; 2、试讲两周12节课,试讲安排在宝昌一中,授课内容是高一或高二年级第二学期的课程,由试讲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年级和班级; 3、由宝昌一中确定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按学科分为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地理、历史、政治7个小组,每组7人,专业评审组成员由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听课前随机抽取; 4、考生试讲后一周开始听课,听课由专业评审小组和听课学生分别打分,满分150分,授课顺序和班级由应聘人员抽签确定。专业评审小组现场打分,现场核分,采取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值,学生打分作参考分,试讲成绩当天公布。 5、进入第二轮试讲考生在试讲期间由宝昌一中统一提供食宿 。 (三)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加权计算,其中笔试占60%,试讲占40%,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千分位。 四、具体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分别录用。 (二)试讲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一中教师人才库,待日后需要教师时优先录用。 (三)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2年5月31日到2012年6月6日。 举报电话:。 (四)经考试合格的人员需参加岗前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录用人员经公示如被举报有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所聘人员正式纳入教师编制,按正式教师标准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被录用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享受以下特殊待遇: 1、工资按副高定级; 2、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住房补贴。 以上待遇仅限于本次高级人才引进。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新城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9号(呼市第十九中学西侧原呼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二楼)回民区 呼市回民区果园西路十六中东校区北巷往东200米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玉泉区 、 呼市玉泉区石头巷31号玉泉区教育局一楼西侧报名大厅赛罕区 、 呼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惠民街/达尔登北路(路口)赛罕大厦二楼赛罕区招生考试中心土默特左旗 、 土左旗教育局一楼招生办120室或二楼226室(土左旗人民政府往东700米路南)托克托县 托克托县双河镇黄河大街创业创新产业园托克托县教育局四楼和林格尔县 和林格尔县教育局招生办(东二楼)清水河县 清水河县教育培训中心225(原普高)武川县 武川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办一楼西侧扫描室东河区 东河区二里半环岛南200米(原37中,佳世隆批发市场对面)教育局108室昆都仑区 包头市昆区林荫路与校园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昆区教育局B座一楼青山区 青山区教育考试管理中心(青山区幸福路44号,包头市第48中学北侧)石拐矿区 报名摄像地点:包头市石拐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喜桂图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303室)白云矿区 白云矿区教育局一楼考试中心九原区 九原区教育局考试中心(九原区政府东300米文体局一楼招生办报名大厅)土默特右旗 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教育局一楼西面考试中心办公室固阳县 固阳县金山镇新区教育局考试中心309,{金山镇镇政府向西500米,交管指挥中心南楼三楼}达茂旗 达茂旗教育局考试中心海南区 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25-6 二楼西侧201室)红山区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招生办(红山区昭乌达路36号原红山区政府办公楼801室)元宝山区 赤峰元宝山区教育局二楼招生办217室(平庄哈河街东段,银河小区北门进)松山区 0476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二楼招生办(207室)阿鲁科尔沁旗 赤峰市阿旗教育局招生办(教育局一楼103)巴林左旗 赤峰巴林左旗教育局二楼招生办公室巴林右旗 巴林右旗教育局招生办林西县 林西县教育局招生办(一楼105室)克什克腾旗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教育局二楼服务大厅翁牛特旗 翁牛特旗教育综合楼10楼东侧1003室喀喇沁旗 喀喇沁旗教育局招生办(旗教育局三楼3014)宁城县 宁城县教育局招生办(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东附楼417)敖汉旗 敖汉旗新惠镇新州街70号教育局二楼218室海拉尔区 礼拜寺街2号海拉尔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满洲里市 满洲里市招生办(满洲里市第五小学北侧教育局)101室、102室扎兰屯市 教育局考试中心牙克石市 牙克石胜利西街89号市教育和科技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河市 根河市招生办(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一楼东侧)额尔古纳市 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招生办(原额市一小105室)阿荣旗 阿荣旗考试中心(教育大厦八楼801)莫力达瓦旗 莫旗考试中心(党政2号楼9层)鄂伦春旗 , 鄂伦春自治旗招生办(实验小学北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二楼208室)鄂温克旗 巴彦托海镇(南屯)鄂温克旗教育科技局二楼招生办新巴尔虎右旗 新巴尔虎右旗教育局招生办新巴尔虎左旗 新左旗教育局招生办陈巴尔虎旗 陈旗综合高中教学楼315办公室乌兰浩特市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阿尔山市 阿尔山市教育园区行政办公楼二楼科尔沁右前旗 前旗新址教育局南楼409室科尔沁右中旗 科右中旗招生办(原财政办公楼三楼)扎赉特旗 兴安盟扎赉特旗教育局招生办办公室,(教育局新楼二楼西侧)突泉县 南厢街计生局东100米教育局二楼西侧。科尔沁区 科区教体局 二楼信息采集室【明仁大街东段,霍林河宾馆对面】霍林郭勒市 霍林郭勒市教育局招生办(市一中南楼二楼)科尔沁左中旗 通辽市科左中旗教体局招生办(教体局办公楼四楼)科尔沁左后旗 或 通辽市科左后旗招生办(旗教育局一楼)开鲁县 (县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院内教育办公楼二楼库伦旗 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教体局招生办奈曼旗 通辽市奈曼旗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204室扎鲁特旗 扎鲁特旗教体局院内南侧平房1号办公室 电话二连市 锡林街教育局二楼招生考试中心锡林浩特市 锡林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招生办公室(那达慕大街与额吉淖尔路交汇处向东二百米路南院内)阿巴嘎旗 阿巴嘎旗教育科技局一楼(东)招生办苏尼特左旗 苏尼特左旗教育科技局招生办苏尼特右旗 苏尼特右旗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一楼106室)东乌旗 东乌旗教育局招生办西乌旗 西乌旗教育局三楼310室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太仆寺旗 太仆寺旗招生考试中心镶黄旗 镶黄旗教育局二楼正白旗 正镶白旗教育局招生办正兰旗 正蓝旗教科局203室多伦县 多伦县招生办乌拉盖 乌拉盖教育局招生办(原小学1楼101室)集宁区 集宁教育局招办(集宁区五马路)少年宫旁边丰镇市 丰镇市教育局招生办(职业中专二楼西)卓资县 卓资县教育局招生办化德县 化德县教育局招生办(原职业中学北门教学院)商都县 商都县教育局招生办(城乡居民服务中心四楼 403)兴和县 新城区教育园区兴和县教育局二楼招生办(217)凉城县 凉城县招生办公室察右前旗 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招生办察右中旗 察右中旗科镇镶兰大街教育局一楼招生办102室察右后旗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教育局招生办四子王旗 四子王旗中学门卫大厅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东胜区祥和学校北50米)达拉特旗 达拉特旗法院西十字路口向西走50米路南新办公大楼205室达旗招考办准格尔旗 准旗教育体育局考试中心(薛家湾镇旗党政办公西楼123室)鄂托克前旗 / 鄂托克前旗教体局招生办公室鄂托克旗 鄂托克旗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杭锦旗 杭锦旗教育局招生办310乌审旗 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区233窗口(乌审旗第三实验小学东侧)伊金霍洛旗 伊金霍洛旗考试中心101、104房间(阿镇新区通格朗街东新可汗路北政府广场东教育局办公大楼)康巴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康巴什区中学北门院内 行知楼一楼)临河区 临河光辉北路教师进修学校院内南3楼五原县 五原县招生考试中心(五原一中图书楼一楼)磴口县 磴口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乌拉特前旗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招生办808房间乌拉特中旗 乌中旗新区教育局一楼西门厅招生办乌拉特后旗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教育局招生办(新建一中东北角教育局办公楼内)杭锦后旗 、 杭锦后旗招生办(旗政府院内)阿左旗 阿拉善左旗招生办公室(巴彦浩特镇玛拉沁路与西花园北街交叉路南,中小学教育科技大楼三楼西侧))阿右旗 内蒙古阿拉善右旗招生办额济纳旗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大楼(旧中学八一楼)三楼302室
太仆寺旗人事考试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内蒙古太仆寺旗教师招聘蒙语授课岗位必须用蒙文答卷,原文如下:
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上级具有资质的业务部门命制,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报考蒙语授课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发放。笔试成绩及时公布。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分。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查看本次考试详细公告请点击2014内蒙古太仆寺旗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8人】查看,更多内蒙古教师考试相关资讯请随时关注内蒙古教师考试网,最后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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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我旗各族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聘教师11名,其中,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是2012年(含)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龄5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本专业在职教师(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素质;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2012年5月10日;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在内蒙古太仆寺旗宝昌镇宝昌一中教务处,咨询电话:董老师。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无法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院校的学历证明。 2、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太仆寺旗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另附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电子文件上传至报名邮箱()。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吕万明: 王振国: (二)资格审查 审查由旗人社局、旗监察局、旗科技教育局对已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本人需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在职教师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鉴证的任教合同书或经公证的协议以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无法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所在院校的学历证明。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11日—2012年5月12日下午4:30结束。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宝昌一中 3、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15日下午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按照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历史专业取前4名、地理专业取前4名、政治专业取前2名、物理专业取前2名、生物专业取前2名、语文专业取前4名、数学专业取前4名进入试讲。(二)试讲 1、通过笔试取得第二轮竞争资格的考生进入试讲; 2、试讲两周12节课,试讲安排在宝昌一中,授课内容是高一或高二年级第二学期的课程,由试讲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年级和班级; 3、由宝昌一中确定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按学科分为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地理、历史、政治7个小组,每组7人,专业评审组成员由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听课前随机抽取; 4、考生试讲后一周开始听课,听课由专业评审小组和听课学生分别打分,满分150分,授课顺序和班级由应聘人员抽签确定。专业评审小组现场打分,现场核分,采取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值,学生打分作参考分,试讲成绩当天公布。 5、进入第二轮试讲考生在试讲期间由宝昌一中统一提供食宿 。 (三)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加权计算,其中笔试占60%,试讲占40%,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千分位。 四、具体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分别录用。 (二)试讲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一中教师人才库,待日后需要教师时优先录用。 (三)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2年5月31日到2012年6月6日。 举报电话:。 (四)经考试合格的人员需参加岗前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录用人员经公示如被举报有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所聘人员正式纳入教师编制,按正式教师标准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被录用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享受以下特殊待遇: 1、工资按副高定级; 2、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住房补贴。 以上待遇仅限于本次高级人才引进。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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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7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全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为了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和范围
(一)本次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679人,其中自治区党群、法检系统1005人,自治区政府系统3674人。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职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是指: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 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蒙汉兼通职位,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选择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三)具有内蒙古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户籍);
(四)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1999年3月23日之前,1981年3月23日之后出生) ;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 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四)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17年3月23日之前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17年3月23日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17年3月23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入编制)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
(五)报考需要政审的职位(详见职位表“备注栏”),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有关部门要进行初步政审,进入考察的还要进行正式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有关事宜咨询电话:)
(六)报考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的职位以及自治区有关主管机关确定限制户籍的上述地区境内直属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 (不含《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内的职位)
报考上述“限制户口(生源地)”的职位、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蒙汉兼通”职位、“资格复审和考察时需政审”的职位、苏木乡镇职位以及《招考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要求考生须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
(七)除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7月底前毕业)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7年3月23日之前(含《招考职位表》中规定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含国考、其它省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9:00时至3月29日17:00时 。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合格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特别提醒:请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
5.报考者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录用等处理。
7.报名期间,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将从3月24日开始至报名截止日的每天9:00时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 特别提醒:请考生选择好职位及早报名,防止后几天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职位,资格初审由自治区招录机关(参公单位)负责;报考盟市所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资格初审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其中,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职位,资格初审由对应的自治区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9:00时至3月31日17:00时。
2.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区直招录机关(参公单位)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届时在本网站公告或在职位表中发布具体咨询电话。
(三)报名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普通职位的考务费120元/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岗位的考务费170元/人, 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至4月1日17:00时 ,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 2017年3月23日至4月1日17:00时前 传真、6601704)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截止到2017年5月12日,节假日休息),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所在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2017年5月20日后,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 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和盟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5:1;不限制户籍的旗县(市、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4:1;“限制户籍(生源地)”的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监狱、戒毒所和苏木乡镇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
截止3月29日17:00时,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名,放弃报名的考生缴费成功的给予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4月18日至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必须参加这两科考试。这两科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知识》,笔试试卷为汉文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公共科目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23日 。具体安排为:
4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2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4月2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知识》
笔试考点设在12个盟市政府和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计算办法如下: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分予以照顾。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视情况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予以取消,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须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特别提醒: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招录职位要求考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评
1.报考警察职位(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体能测评最后一天结束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还须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五)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加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80%+专业加试成绩×20%)×4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在国家和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警察职位考生的体检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及所属单位考生的体检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区直招录机关(参公单位)组织实施;报考盟市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考生的体检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体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考生的体检还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4.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2.报考区直机关(参公单位)及其直属机构考生的考察工作由区直招录机关(参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报考盟市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考生的考察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一)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参公单位)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按管理权限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或自治区有关主管机关明确要求有最低服务期限的职位,拟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要注明在录用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录用人员要与招录机关(参公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 试用期为一年。 新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其它
(一)建立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 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分别给予相关处理。对违法违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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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时间
2022年西藏拉萨高级经济师网上报名时间: 4月6日-14日 。
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模式进行报名。
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在考试合格后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3)累计从事经济业务的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4)已取得的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4月6日—15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
(四)网上缴费
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4月6日—15日。
报名入口
2022年西藏拉萨高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含各地市)如下:
内蒙古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节假日除外):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5221937。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注:如以上电话信息有所变更,请以各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
1、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2、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承担全自治区执业资格考试。
4、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承担全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5、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
7、承担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市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违反考风考纪行为进行查处。
8、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
9、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合作与交流。
太仆寺旗人事考试招聘
最低工资标准为82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
邯郸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一、招录的范围和条件(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录:1.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0年7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二)资格和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日后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其中,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的,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不知道您说的是国考还是省考呢?下面小编整理了2020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仅供参考三、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2002年6月15日之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即1984年3月1日之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三)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为2020年6月15日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20年6月15日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0年6月15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四)报考须政审的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初步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正式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报名前,报考者可通过职位表中咨询电话提前了解相关事宜,避免报考失败。(五)报考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的部分职位以及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同意限制户籍的其他职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具体详见职位表。(2020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盟市户籍和盟市生源要求限制。在上述地区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地职位,也不受盟市户籍和盟市生源地要求限制。)(六)除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0年9月底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0年6月15日之前(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0年9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现役军人。(八)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招录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九)下列人员不得录用1.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列编录用、聘用的。2.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内蒙古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类别划定。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为四类地区。据了解,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此外,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呼市:新城区、玉泉区、赛罕区、回民区包头:东河区、昆区、青山区、白云鄂博矿区、九原区、石拐矿区鄂尔多斯:东胜区、达拉特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乌海: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阿拉善盟: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82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呼市:和林县、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土左旗包头:达茂旗、土右旗、固阳县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荣旗、鄂温克旗、新右旗、陈旗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赤峰: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西乌旗、正蓝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丰镇市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新左旗、牙克石市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通辽市:开鲁县、扎鲁特旗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巴林左旗、喀喇沁旗、翁牛特旗、宁城县、林西县锡林郭勒盟:镶黄旗、阿巴嘎旗、东乌旗、多伦县、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旗、根河市、莫旗兴安盟:阿尔山市、科右中旗、科右前旗、突泉县、扎赉特旗通辽市:科左后旗、科左中旗、库伦旗、奈曼旗赤峰市:敖汉旗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正镶白旗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察右中旗、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卓资县、察右前旗、凉城县、四子王旗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五原县、杭锦后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