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少数民族加分依据
人事考试少数民族加分依据
没听说过有此类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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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在公务员考试中的加分政策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在这一规定中明确了少数民族可以予以适当的照顾,故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各个省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招考的具体细则中明确了采取加分的政策,具体加分多少各个省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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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面试少数民族不加分,国考只有笔试少数民族才会加分。目前实施少数民族加分的有贵州、海南、广西、青海、宁夏,加分额度也不一样,通常为3分,贵州可以加5分,海南则是加5%的总分。如果是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这些省份的岗位,可以看看要求,不要错过加分的机会。
国考面试少数民族加5分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每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都会有一些考生,因为是少数民族而享受了加分政策,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贵州人事考试少数民族加分
2023遵义市省考公务员面试总成绩排名公布如下:
2023贵州省考于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招录5581人,成绩查询时间是2023年3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贵州省考是指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地方性公务员考试。
一般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 +专业科目成绩×30%,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根据往年贵州公务员进面分数来看,平均进面分数在185——195分之间。
今年贵州省考的笔试总分为300分,行测和申论各150分,申论为AB卷,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如果笔试分数在150-160分之间,那么除了特定的岗位,即你报考职位人数在个位数有进面机会外,大部分职位这个分数是没有进面机会的,这个分数在公务员所有考试分数中都是处于下线水准。
预计今年进面概率大的笔试成绩须在180分以上,公务员笔试成绩180分是否进面,还需看同职位报考人数的多少。
贵州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式: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川人事考试少数民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现役军人;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机关及名额四川省监狱系统计划招录270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计划招录3名,共计273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等急需或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招录博士研究生的职位形成竞争即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月21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使用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三项加分规定的,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其中:符合加分条件(1)的考生应提交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条件(2)的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3)的考生应提交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4月4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资格审查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4月上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体能测评除医学、心理矫正、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职位外,其他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 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监狱管理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和公示(一)体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二)考察招录机关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监狱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用材料,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四)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务执法勤务警员在监狱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含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监狱、戒毒场所)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联系方式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监督电话:。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60662620。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招录机关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原文标题: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您好,四川金标尺教育为您作答!2021年四川选调生对少数民族无加分政策,公告也没有任何关于加分政策的阐述,一切以公告为准。公告对笔试成绩做出了如下规定: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笔试考场设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4月12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如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内蒙人事考试中民族加分
加分。内蒙古国考中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 分予以照顾,因此内蒙古国考中蒙古族是加分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集中在10-11月份,简称“国考”。
内蒙古中考民族加分政策如下:
法律分析:加分条件及分值。报考汉语授课学校的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据悉,考生家长或者考生需带考生审核表一式两份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部门进行办理,如果民族成分户籍没有发生迁移或者没有补录的考生就不要到乡镇派出所,直接到县公安户籍部门办理。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为了能让各民族享受同等的教育水平,国家实施了一些特殊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就是其中一项。不过,并不是55个少数民族都享受这个政策,其中最“任性”的一个就表态:我们不用!
它就是白族。白族是我国排名第15的大民族,约200万人口,主要生活在云南、重庆、四川等地,其中数云南省白族人数最多。白族是55各少数民族中唯一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民族,同时它也是众多少数民族中最接近汉族的民族,有学者称白族历史上极有可能就是汉族。
您好,内蒙古省考试少数民族加分是在报考环节中实行的。具体来说,内蒙古省考试少数民族加分是指,考生在报考时,如果满足少数民族加分的条件,可以获得一定的分数加分。具体来说,内蒙古省考试少数民族加分的条件是:1、考生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2、考生必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身份证;3、考生必须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如果考生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获得一定的分数加分,最高可以达到200分。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少数民族
还有一年多的时间,楼上的回答给出了具体要求,我补充一下选调生是需要党员干部的,所以你要考的话要争取成为预备党员,党员最好~!另外就是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成为班里的干部。选调生是学校审核统一上报的,今年湖大好像有300余人报考公务员要求比较宽松,只要注意好报名时间,按照要求来报考就可以了~!
看当年的公务员招生简章
你是08级的,可以考2012的湖北公务员,选调生需要时党员身份或者报考当年已是预备党员。具体要求如下: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特别提示:1、敬请广大报考者报考前认真阅读我省《招考公告》和本政策问答,准确理解有关政策与要求;2、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一、本次遴选选调生、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答:本次遴选选调生、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分四类:1、省级机关、市(州)一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下同)和其它机关部分职位面向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直接选调的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遴选,其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职位。2、省级机关、市(州)一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其它机关部分职位面向其他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不报考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也可以报考该职位。3、从优秀村(社区)主职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限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主职干部报考。4、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的职位,按职位要求报考,即:要求报考者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未限要求的,则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均可报考,但《招考公告》和本《政策问答》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除外。二、对报考者是否有户籍限制?答:除部分职位限少数民族考生外,没有户籍限制。三、何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答:“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9年8月以前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满两年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统招统分继续深造的研究生,并于2009年毕业的人员,既可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依此类推)。在校学生未毕业前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准。四、委培生、中小学教师可否报考?答:面试资格复审前,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9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五、本次招考对报考者学历有何具体要求?答:报考省级、市(州)级一级机关的学历要求一般为本科以上,其它机关一般为大专以上;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县级法院、检察院除外)。招录机关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须按照职位要求报考。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某考生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经济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职位,或者报考要求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职位。报考人员的毕业学历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为准,须在2009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才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六、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答: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七、留学人员如何报考?答: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八、哪些人员不能报考?答: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及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能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九、报考人员如何实行报考职位回避?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答复实施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有关问题的函》(鄂人函[1996]132号)的规定精神,报考人员与在职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主管部门任免的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在职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所在机关的职位。如报考者A,其前述亲属在B县工商局任职,则A不得报考B县工商局职位,但可以报考B县工商局上级工商局机关或B县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工商所职位。十、今年对报考者有何优惠政策?答:1、根据我省选调生有关政策,我省省、市部分职位限选调生报考,限选调生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应由市、州以上组织部门和省委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相关工作经历。2、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项目和湖北省级项目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恩施州以外地区公务员,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报考恩施州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3、对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报考者须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条件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享受加分政策,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予以认定。报名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对拟加分人员进行审核,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4、对我省恩施州(含所属各市、县)、五峰、长阳等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恩施州(含所属各市、县)、五峰、长阳等地民族自治机关的,可对部分职位限招当地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未限要求的职位,对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十一、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材料?答:面试前,除省高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汉江中院、省人民检察院及其派出检察院、公安机关外,各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报名推荐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考察时提供)、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考生已经与其它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影响资格复审。十二、公务员体检的标准是什么?答: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分别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十三、录用考核是如何进行的?答:考核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查。考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原用工合同需解除的,须由考生本人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十四、对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答: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并查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永不录用。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湖北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十五、被确认录用为公务员后,如何办理报到和户口迁移手续?答: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它单位的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各级机关遴选的选调生录用后按现行调配程序办理调动和户口迁移审批手续;其他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办理户口迁移审批手续。本《政策问答》适用于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由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事厅负责解释。报考者在我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仍有疑问的,可网上咨询,或向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致电询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我省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在全省范围组织有编制空缺且急需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的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公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应符合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以上。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以上);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3、对公安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三)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侧视力不低于,体重符合规定标准);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条件。(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部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每一年出排名的时间都略有不同,需要以本年度官网的具体通知为准。201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发布的时间为5月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