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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南岸区本次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且自愿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工作经历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的职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现担任南岸区行政区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并任职3年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或本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如:重庆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

四、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企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3月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关键字)。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本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的书面报考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的《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5)、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审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3月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诚信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四)查询审核结果

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3月2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照片审核否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合格后可进行网上缴费,但须在2018年3月2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确认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3月15日14:30—3月17日0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期间以及截止后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才能开考。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2才能开考。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试费用。

(一)考试考核

1.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08:30—10:00《综合基础知识》

2018年3月17日上午10:30—12:00《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于2018年3月20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按规定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18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学历专业证明、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等;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提供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他考生提供《劳动合同》或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记录》;

(7)《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本人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上述(1)-(7)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资格审查可不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但应交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原件。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缴费时间:2018年3月22日—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面试费用每人40元。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

(三)结构化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因不符合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被取消面试资格,按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只作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经各街镇对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参与面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08:30开始。面试要求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08:00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及地点于2018年3月29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8年4月2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详见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予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信息栏目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属2018年应届毕业的考生请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具体报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报到时须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接受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拟聘公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各主管部门审核、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期间不得向区外流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提出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附件6),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八、简章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email?protected] (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考务咨询电话:62986601

附件: 1-6下载

附件1: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5: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边远地区医院及部分专业可放宽到专科学历(详情见一览表)。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取得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具体条件详见《重庆市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 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 6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 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五、招聘人员待遇 按照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岸区人事局、编办、监察局、卫生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应聘者通过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报批等程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09年1月 19日 —23日, 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 2 .报名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南岸区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 5楼),联系电话:、。 3. 报名程序 (1)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 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1寸免冠照片 2张到报名点报名。 (2)缴纳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 50元。 4. 准考证领取 报名手续办理完成即可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 (三)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 1: 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 考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1.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1)医学类专业:包括医学基础知识(解剖、生理、诊断学,其中:药学专业以其专业课程内容替代诊断学内容)、相关医学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2)护理专业:包括护理学基础、相关医学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3)非医学类专业: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采用临床实际操作、答辨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医学类专业:按所报考专业内容进行。 (2)非医学类专业:按所报考专业内容进行。 3 .考试时间: 2009年 2月 15日(星期日)上午 9:00—11:00考试《综合基础知识》 ; 2009年2月16日-18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 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告知市“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其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南岸区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四)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加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 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 2009年2月24日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3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占总成绩的30%,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 .面试时间: 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上午 9:00起,考生应提前 30分钟到达考点。 5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 .面试费用:参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2003〕 86号)规定,面试收费每人 40元。 7 .面试费的缴纳: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 2009年2月27日17:00前到南岸人事考试中心(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缴纳。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加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 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要求拟于 2009年 3月3日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 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公示期为 7天。 (九)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 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或办理调动或办理公招手续。用人单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卫生局审核、区人事局审批。 (十)聘用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到南岸区人事局人才中心(南岸区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 5楼)报到( 2009年 7月 31日 17: 00前未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报到时接受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一致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 37号)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南岸区人事局和南岸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一览表.xls 二○○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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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南岸区本次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且自愿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工作经历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的职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现担任南岸区行政区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并任职3年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或本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如:重庆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

四、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企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3月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关键字)。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本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的书面报考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的《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5)、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审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3月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诚信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四)查询审核结果

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3月2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照片审核否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合格后可进行网上缴费,但须在2018年3月2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确认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3月15日14:30—3月17日0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期间以及截止后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才能开考。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2才能开考。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试费用。

(一)考试考核

1.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08:30—10:00《综合基础知识》

2018年3月17日上午10:30—12:00《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于2018年3月20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按规定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18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学历专业证明、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等;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提供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他考生提供《劳动合同》或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记录》;

(7)《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本人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上述(1)-(7)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资格审查可不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但应交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原件。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缴费时间:2018年3月22日—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面试费用每人40元。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

(三)结构化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因不符合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被取消面试资格,按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只作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经各街镇对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参与面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08:30开始。面试要求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08:00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及地点于2018年3月29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8年4月2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详见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予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信息栏目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属2018年应届毕业的考生请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具体报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报到时须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接受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拟聘公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各主管部门审核、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期间不得向区外流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提出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附件6),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八、简章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email?protected] (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考务咨询电话:62986601

附件: 1-6下载

附件1: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5: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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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人事信息考试网

报名时间:每年的六、七月份报考人员在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局报名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考试报名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补偿组织考试报名直接费用支出的原则核定。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 邮政编码:430015 E-mail: (咨询信箱) (投诉信箱)联系电话: 82402160(办公室) 82402022(计算机考试) 82618011(报名咨询) 考试信息指定网站:

名单:摘抄一部分准考证号 报考类别 姓名 性别 报考单位 学科 备注117086317 中学教师(毕业生) 杨 萍 女 常青一中 历史 及格113015914 中学教师(毕业生) 张 莹 女 黄陂区 政治 及格104012208 中学教师(毕业生) 谢 娟 女 硚口区 政治 及格110015912 中学教师(毕业生) 江 云 女 汉南区 政治 及格102012122 中学教师(毕业生) 杨永华 男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7012320 中学教师(毕业生) 姚 富 男 青山区 政治 及格106012301 中学教师(毕业生) 汪 玲 女 武昌区 政治 及格102012104 中学教师(毕业生) 杨 帆 女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2012114 中学教师(毕业生) 杨明华 男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2012107 中学教师(毕业生) 王丽娟 女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3012126 中学教师(毕业生) 陆 娜 女 江汉区 政治 及格102012119 中学教师(毕业生) 姚 妮 女 江岸区 政治 及格104012129 中学教师(毕业生) 周 敏 女 硚口区 政治 及格104012210 中学教师(毕业生) 刘 菲 男 硚口区 政治 及格……………………请考生于2007年4月中旬通过湖北人事信息网(网址:)、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湖北人才网(网址:)查询。……这次武汉市公开招聘教师是与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起的,这是简章:2007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省人事厅将组织省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报考省直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武汉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07年1月27—28日8:30~16:30。2、报名地点武汉体育学院室内田径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考生可乘521、536、540、583、703、728、518、549、593、15路公交车在“马家庄”站下即到)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省直各招考单位,统一集中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每个单位一个摊位,并安排2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通过后,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依据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凭缴费收据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减免报名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凭省人事厅开具的《减免费用通知单》(现场办理)办理报名手续。四、报考人员注意事项1、报考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武汉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2、报考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贴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单位代码、岗位代码、级别代码、专业代码要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A4幅面)可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湖北人才网(网址:)下载。3、相关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请提前做好准备。4、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6、报考人员需另准备1寸免冠照片1张(与《应聘人员登记表》上所贴照片同底),报名时交报名处登记确认。7、农村特困家庭及城镇低保家庭的考生,持家庭所在县(市)扶贫办(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社区低保证明(原件),可全额减免考试费用。8、考生请于考前三天到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地址: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522、606路公汽终点站)领取准考证。9、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五、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 1、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考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考生参加公共科目考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水平能力测试。2、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另外增加专业科目考试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二)笔试时间、地点1、公共科目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的笔试时间为:2007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六、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划定笔试合格线,请考生于2007年4月中旬通过湖北人事信息网(网址:)、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湖北人才网(网址:)查询。七、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10%)计算。八、面试、考核、体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省人事厅研究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考核、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面试、考核、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九、聘用备案各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定并在一定场所进行公示后,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报省人事厅备案。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对通过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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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人事考试信息网

为加快武汉市江岸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步伐,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武汉地区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区委研究室副主任1名; 区纪委室主任1名; 区委党校副校长1名; 团区委副书记2名; 区法制办副主任1名; 区园林局副局长1名;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名; 市六中副校长1名; 区司法局副局长1名(非中共党员); 市实验学校副校长1名(非中共党员)。 二、公开选拔的对象及条件 1、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2、报名对象主要是武汉地区(含中央、省在汉单位)各级党政群机关、大中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3、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须在28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职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副科级(含相当职级)以上职务。 4、报考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区委党校副校长和区法制办副主任职位的,年龄须在32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职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含相当职级)职务一年以上或任副科级(含相当职级)职务四年以上。 5、报考区纪委室主任、区园林局副局长、区司法局副局长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位的,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职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含相当职级)职务一年以上或任副科级(含相当职级)职务四年以上。 6、报考市六中副校长、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职位的,年龄须在38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职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职称,现任正科级(含相当职级)一年以上或任副科级(含相当职级)职务四年以上。 7、报考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区纪委室主任和区委党校副校长职位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报考区司法局副局长、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职位的,须是非中共党员。 8、报考区纪委室主任、区法制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位的,须是法律专业毕业。报考园林局副局长职位的,须是园林相关专业毕业。 9、具有武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三、报名的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江岸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上网下载),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交江岸区公选办。每个报考者限填报1个职位,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否服从组织调剂。选拔职位经审查、调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可取消该职位,已报考的人员可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报名时需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市六中副校长、实验学校副校长职位的,还须携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期间的有关事宜,可咨询江岸区公选办。 报名时间:从2008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6日截止。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接受报名,节假日期间,上午9:00——12:00接受报名。 江岸区公选办报名及办公地点:汉口六合路1号江岸区委机关大楼11楼区委组织部1126室。 咨询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网址:(江岸信息网) (江岸党建网) 江岸区OA网上办公平台(仅限区内)江岸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集中到市会计考办报名,中央在汉单位、外省市在汉单位、驻汉部队及市直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报名表、信息卡及报名手册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市会计考办报名。市会计考办报名点设在高雄路1号财苑大楼1楼。区财政局和市直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报名,汇总后于10月15日至10月29日到市会计考办报名点经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市会计考办电话:85734302)各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武昌区:88077270江岸区:82800075江汉区:85792353桥口区:83787109汉阳区:84868600青山区:86848202洪山区:87456367东湖开发区:67880166武汉经济开发区:84891096东西湖区:83898406汉南区:84852247黄陂区:61001380新洲区:86923131蔡甸区:84990076五、查询网址: (一) 武汉财政局网址:(二) 武汉人事考试网网址:(三) 武汉人才网(“武汉人事”栏目)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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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南岸区本次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且自愿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工作经历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的职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现担任南岸区行政区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并任职3年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或本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如:重庆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

四、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企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3月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关键字)。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本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的书面报考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的《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5)、任职文件(当选证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于2018年2月26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审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3月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诚信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四)查询审核结果

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3月2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照片审核否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合格后可进行网上缴费,但须在2018年3月2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确认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3月15日14:30—3月17日0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期间以及截止后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才能开考。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2才能开考。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试费用。

(一)考试考核

1.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08:30—10:00《综合基础知识》

2018年3月17日上午10:30—12:00《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于2018年3月20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按规定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18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学历专业证明、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等;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提供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他考生提供《劳动合同》或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记录》;

(7)《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本人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上述(1)-(7)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资格审查可不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但应交验其他材料复印件的原件。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缴费时间:2018年3月22日—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面试费用每人40元。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

(三)结构化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因不符合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被取消面试资格,按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只作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试资格。

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经各街镇对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参与面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08:30开始。面试要求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08:00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及地点于2018年3月29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8年4月2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详见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予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信息栏目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属2018年应届毕业的考生请于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庆市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具体报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4室),报到时须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接受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拟聘公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各主管部门审核、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南岸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期间不得向区外流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提出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附件6),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八、简章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email?protected] (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考务咨询电话:62986601

附件: 1-6下载

附件1: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和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5:南岸区2018年上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闽南网]江西省2018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将于近日启动。招考时间安排为:3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名,4月21日公共科目笔试,6月份面试。考生从3月15日开始,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网站查看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等详细招考信息。延伸阅读: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岗位表查询下载入口: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考2018什么时候报名在哪报名?江西公考时间安排江西人事考试网:2018江西省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2018江西公务员考试省考报名入口:江西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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