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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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人事考试面试通知单

四川人事考试面试通知单

2021下半年四川省考于12月19日举行,笔试成绩于2022年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排名与分数线于2022年1月30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

2022年四川省上半年公务员考试笔试在3月26日举行,后续的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都已经在5月上旬进行了公布,关于后续详细的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在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到的面试通知书上会有注明,考生在规定时间带齐面试通知书、身份证、核酸阴性报告等相关证件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即可。

2022四川省考面试技巧。四川省公务员面试还是需要考生多练多准备的,目前考生已经结束了四川省公务员考试面试。接下来就会和大家一起来分享一下关于考生面试的技巧和建议。首先考生需要来了解关于省考面试的一些考察点。

首先就是来考察考生的价值观。价值观考查相对而言考查的体现形式是比较广泛和灵活的,体现的是考试大纲政治理论的一些素养能力。就好比是考察考生的具体理解和具体看法以及如何阐述自己的理由等。

这些都是经常考察的一些内容和具体的问法。历年来四川省公务员考试面试都大体会围绕着政府的宏观政策方针以及当下社会的一些热门事件。在考生的作答过程中考官都会通过考生的回答来判断考生的具体价值观和具体能力体现。

其次面试还会对考生的认知能力进行考察。认知能力考查是非常关键的一方面。因此在认知能力这一方面在实际面试考试的过程中,考察也是比较普遍的。就比如在“谈理解”、“谈启示”、“谈看法”类题目的的语言组织过程中考生一般会分析问题的核心观点和具体的影响以及因素分析。

在这个分析的过程中就非常能够体现了自己的认知能力。考生一般在这个回答过程中考生一定要更加深刻更加全面的进行分析。

四川人事考试通知

四川省2023年经济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2023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4月25日;2023年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22日,更多要求如下: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1〕23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方式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于6月19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以准考证为准。(二)考试设置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1.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2.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二、报考条件(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相关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二)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六)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三、时间安排(一)高级考试1.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25日。2.资格核查时间:4月7日至4月26日。3.缴费时间:4月7日至4月27日。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5月10日至12月31日。5.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4日至6月18日。(二)初中级考试1.报名时间:7月19日至8月22日。2.资格核查时间:7月19日至8月23日。3.缴费时间:7月19日至8月24日。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9月6日至12月31日。5.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5日至10月29日。四、告知承诺制1.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2.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报名程序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网上报名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2)。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二)资格核查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4.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咨询电话见附件3。(三)网上缴费高级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9元,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四)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五)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六、考试大纲及教材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七、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三)查分申请主观题科目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的,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分申请”栏网上提交申请,不受理现场申请。客观题科目,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四)证书领取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八、考试须知(一)初、中、高级考试均为电子化考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时,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三)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四)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六)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七)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附件:年度经济考试时间安排(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2.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3月31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下半年四川公务员公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扫描二维码获取职位表部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职的(含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全市共计划录用420名,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网址。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职位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附件)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其中,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一级学科及以上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二级学科的,专业条件以本次公招职位情况表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报考者务必审慎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予减免考务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12月30日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面试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考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一)体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程序。扫描二维码获取职位表编辑:刘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北京人事考试面试通知单

公务员面试通知单的领取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网上领取:登录公务员招录考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查询自己的面试通知单,并及时打印。二、邮寄领取:考生可以将自己的通知单邮寄到指定的地址,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邮寄地址,以便及时收到通知单。三、现场领取:考生可以在面试当天前往考试现场,凭有效身份证件去现场窗口领取通知单。四、快递领取:考生可以选择快递领取通知单,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考试机构将把通知单通过快递方式发送给考生。总之,公务员面试通知单的领取方式多种多样,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领取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还有铁路局常识和时政的部分

一、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二、公共和铁路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公民道德建设,铁路史、铁路常识、铁路企业概况、铁路企业文化和服务理念等。三、计算机专业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软件编程知识、网络知识、数据库知识等。四、财会专业知识会计实务、税法、财务管理

如果您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聘公务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会收到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寄发的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一般会通过邮寄或者网络方式发送给考生,您需要注意查看自己报考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是否正确并及时查收通知。如果您还未收到面试通知书,也可以通过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者咨询电话查询相关信息,并及时补充、修改联系方式。同时,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以便及时获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浙江人事考试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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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此查看》》浙江省公务员面试需要带的材料

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省级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以下各级机关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比例见各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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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1.面试确认

通过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短信平台给入围考生发送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短信,考生收到短信后须回复进行确认。

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3月15日9时前传真至人事考试院。

2023年3月15日9时前,相关人员未回复确认短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7日9:00-12:00,在浙江老年大学(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67号)举行。

(二)材料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下同)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不实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3月18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4、查询总成绩

3月19日,考生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总成绩、职位排名及是否入围考察。

5、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录单位负责通知并实施。

6、其他

宁波海事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由宁波海事法院另行通知。

省属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省级机关单位招录专业技术类职位公务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88396652(传真)。

附件: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浙江衢州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22年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共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聘用未满2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6.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的; 7.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参加选调公务员的必须具有江山市公务员身份。 2.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9日起至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其中11月5日、6日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民检察院614办公室(江山市文教路2号)。 3、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1份(附件自行下载填写,经现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一寸免冠近照1张。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4、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核减(核销)岗位计划数将向社会公告。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卷。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实施,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按1:1比例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江山市政府网、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拟选调人员上报审批之后,被取消选调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六)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须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选调咨询电话:。 附件1:2022年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2022年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天津人事考试面试通知单

天津公务员录取公示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查。因为是2021天津公务员录取公示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看,2021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公示名单按报考部门分批进行发布。拟录用人员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天津省考进面名单可在成绩查询期间登录到报名系统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登录成绩查询系统后,可以点开“查询本职位所有人笔试成绩”,可以查询到报考同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并且会标注是否进入面试或体测。

2022天津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管理类市级机关(含公安)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20分。综合管理类区级以下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15分。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15分。专业技术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20分。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10分。面向村干部、社区工作者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10分。面向残疾人员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105分。

2022天津公务员考试调剂: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未达到4:1)的职位进行调剂。

调剂在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即考生作答的试卷应包含调剂职位要求的全部测试试卷,具体为: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接受本类别、综合管理类(公安)、专业技术类职位考生报名调剂。

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只接受本类别考生报名调剂;公共科目类型为综合区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只接受本类别考生报名调剂;行政执法类职位,只接受本类别考生报名调剂;专业技术类职位,只接受本类别进行相同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报名调剂。

有关要求:已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和放弃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是的,如果您的资格复审通过,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委员会将发出通知。通知是指公务员考试委员会的官方文件,它将指定复审通过的考生的考试结果,并且在考生的个人考试档案中记录考试结果。通知也会提到考生被录用时可以交纳的体检费用等相关事宜。此外,公务员考试委员会会在考试结束后几周内发布报名结果,并在报名结果中公布考生的复审情况,及其是否被录取。考生可以在报名结果中查看自己的复审结果,以确定是否被录用。因此,如果您的资格复审通过,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委员会会发出通知,通知中将提及考生复审情况及其是否被录取,以及考生被录取时可以交纳的体检费用等相关事宜。

天津公务员资格复审通过不会通知。考生如果报考了天津公务员,那么在资格复审的时候,如果复审通过的话,一般就不会有通知,考生可以自行在网上查询到复审通过的结果,只有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才会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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