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事考试部门
地方人事考试部门
公务员局,具体审核是所报部门。【锐才公考】
公务员考试均由省级组织。
人事考试中心属于人事局一般来说时人事局的下属单位承办人事类的所有考试比如公务员、事业编、职称英语等等很多地方人事考试中心是事业编制也有行政编制人事局是行政机关,有公务员系列也有机关工勤和事业编制业务范围包括公务员管理、军官转业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工资定级等等
省直属,或者市直属部门组织的。
当地人事考试部门
一、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二、考生参加考试应该注意的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务必携带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计算器和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依据《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规人员将视情节受到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及作弊行为、建议所在单位开除或解聘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科目
1、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个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扩展资料
证书办理
一、办理流程: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二、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证、准考证、合格成绩单据、照片、表格。
1、合格成绩单据: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印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这一条有的地方执行,有的地方不执行)
2、毕业证、从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照片:近照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三、办理部门: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一般是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理窗口或者人事局职称科)。
四、领证时间:一般在考试后的2个月以后,各地时间不一样,随时关注中国会计职称考试网带给您最新消息。
五、工本费用:别忘记带钱!证书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职称考试
1、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
3、下发证书。
办理部门: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一般是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理窗口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办理证书下方,大家等待官方通知,领取证书即可!
此外,领取初级会计证书时,黑龙江考生可能还需要携带一些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合格成绩单据: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印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
2、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5、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张数也会有差异)
是的,具有初级会计资格证可以报名保定市审计局,因为保定市审计局要求申请者具备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可以,保定审计局招聘人员各个岗位要求不一样,有初级会计资格证可以报名,报那些与之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的岗位即可
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于1995年2月22日在西安注册成立,属于制造业,主营行业为制造业,员工人数8(人)。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址为陕西西安西大街146号院内。
1、中心概况,1992年经陕西省编办批准,成立陕西省职称考试指导中心,与厅职称处合署办公,1994年更名为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
2、机构设置,按照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考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除省政府明确规定以外的各类人事考试考务作。
根据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陕西考区2022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等4项资格考试时间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定于10月29日举行的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日举行。
二、原定于10月29日、30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日、27日举行。
三、原定于10月30日举行的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待定。届时若有其他变化,我们将根据国家安排和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山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
资料扩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工作。
负责中心人事、劳资、社保、文档、外事、党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培训、信访、安全、保密、会议组织等行政事务性工作;组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
审核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文件与文稿;负责综合性宣传、交流和有关法律事务工作;对地方考试考务管理有关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与考试舆情监控,对地方考风考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系统内考试业务的学术交流和经验交流,编辑学术刊物、工作通讯;负责人事考试安全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人事考试相关咨询业务。
菏泽人事考试部门地址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菏泽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八)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由我省实施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2015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其中,报考非乡镇机关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不含地部基层所)的,必须为2013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招考单位所在县(区)近3年连续在岗工作,具有招考单位所在县(区)户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由个人向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获得党组织推荐。 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菏泽市户籍或菏泽市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肢体残疾三级、四级,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招考职位。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咨询招考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请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考职位表。 有关报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中的《报考指南》。 有关报名信息技术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通过菏泽人事考试网(网址:)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3月27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3月23日至3月25日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有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不得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初审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由招录机关负责。对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机关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7年3月27日16:00前完成网上的资格初审手续。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7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 4. 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公告附件职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加试“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三农”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在菏泽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招考职位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如外语等)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可于5月下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菏泽人事考试网发布菏泽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和菏泽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招录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考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的招考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的办法,详见《报考指南》。 (一)体能测评内容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要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二)体检 体检前,招录机关将在菏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体检公告(审计系统、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将分别在山东省审计厅网站、山东省地税局网站发布),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将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招录机关决定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将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四)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招录机关报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会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为地税系统基层税务所(中心税务所)公务员的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使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八、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菏泽人事考试网“公务员专题”中统一发布,其中,体检公告等信息将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审计系统、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在省审计厅、省地税局指定的网站上发布。网上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菏泽人事考试网(网址:),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由于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关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体测、公示等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在附件的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3.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年菏泽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年菏泽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职位表.xls 年菏泽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表.xls 年菏泽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表.xls 年菏泽市公安系统招考职位表.xls 年菏泽市审计系统招考职位表.xls 菏泽市地税系统招考职位表.xls 8.菏泽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初审须知.doc
坐二路公交市政府下车东行30米左转前行约300米右转即到!!!
菏泽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是。
菏泽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南京路菏泽市教育局。
菏泽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具体位置是菏泽市南京路777号菏泽市教育局,属于山东教育部门管辖。地方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主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等。
百度搜索你所在城市的人事考试网,如果是菏泽就输入:菏泽人事考试网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各部门(单位),各企业,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初级资格: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5月16日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接受各年度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 (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四、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今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提供的网上报名软件。 (一)市直部门及中央、省驻菏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统一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继续教育证书,集中到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时间:12 月8日至12月23日。确认时间:12 月9日至12月25日。确认地点:菏泽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人事政务大厅(府东路155号),联系人:吕兆景、鹿国帅,联系电话:5310309。2009年5 月9日至5月16日,考生可直接在网站下载准考证。 (二)各县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要求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23日,具体事宜由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自行安排。请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于12月25日前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手续。 (三)需提交审核的报名材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 4、居民身份证原件。 5、继续教育证书。 (四)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8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09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2008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9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8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对已参加200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由于丢失准考证而不能正确填写档案号的,请与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联系并查询。 3、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4、各县区人事、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5、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有关考试用书征订等事宜将另行通知,考生可登陆查询相关信息。 各县区人事、财政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部署好本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认真做好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条件宣传,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确认工作,确保我市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宿迁当地人事考试部门
这是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招考简章 、2011年跟着一样。只是职位不同。有公务员书。你买看就可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并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我市部分党政机关及省垂直管理单位计划考试录用406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1、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宿驻军配偶、在宿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限制,其中:本科学历的全市职位均可报考,专科学历的限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县(区)的职位。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2008年1月10日之前落户)人员或本市生源的2006年、2007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专科学历的人员限报户籍地或生源地所在县(区)的职位。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招考对象为本县(区)行政区域内2006年1月10日前任职、近两年所在村处于本乡镇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内或受过乡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直部门表彰)、现仍在任的村支书(主任)。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6、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5-2007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6年、2007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4日至1990年1月10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放宽至40周岁;招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法院在编工人和编外聘用的书记员或速录员,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聘任制书记员职位),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下同)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报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三、报名办法(一)招考职位查询2008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从12月13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宿迁党建网 ()宿迁人事(编制)网 ()宿迁人事考试网 ()宿迁人才网 ()(二)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8年1月4日09∶00-1月10日16∶00。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时间:2008年1月4日09∶00-1月12日16∶00。报考者48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三)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2、报考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市补报名的时间为:1月14日9∶00—16∶00。补报名网址为:宿迁人事考试网()。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08年3月10日-11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世纪大道11号人才市场2楼207房间),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3月2日-8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四、考试与录用(一)笔试1、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和江苏人事考试网()查阅、下载。2、专业科目加试。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宿迁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第十四条。3、考试时间及安排。考试时间为2008年3月9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下午 2:00-4:30《申论》5:10-6:30 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面试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省统一确定的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确定。这些职位的面试人选,从该职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①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②2006年、2007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③优秀村干部还须提供任职文件、本村在乡镇综合排名证明或受表彰的证件;④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3、面试工作安排。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要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三)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前,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司法人民警察录用体检工作分别执行公安部、司法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在面试前进行,其参检人员按拟录用人员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检、公安、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四)录用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合同管理,其具体办法见《宿迁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第十八条。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五、纪律与监督招考录用公务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六、本简章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招考政策咨询:宿迁市人事局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 )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事局2007年12月13日
另外要有网银,报名费也是网上交的,没有的话找朋友帮你交下。100元左右。
详见、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9年8月1-20日登陆宿迁市人事考试网()报名。(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8月1日9∶00-8月20日16∶00。(2)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8月1日9∶00-8月22日16∶00。报考者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审查,通过照片审查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标准为98元/人。2、报名注意事项⑴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⑵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⑶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在考试前4天内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4、资格审查报名者通过笔试后,进入面试前,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地震局)进行资格审查。凡进入面试范围对象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经审查,如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所缴考试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