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监考员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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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监考员责任认定

人事考试监考员责任认定

考试当中的作弊好比一个人抢了另一个人家里钱一样,这种事情需要用很严肃的纪律来对待,否则应试当中的公平就会变得无处兑现。在工作当中,能够通过人事考试的方式让自己拥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已经成了社会当中的一种趋势。

尤其是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等很重要的活动当中,很多考生都是花了大价钱在培训上,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够给自己争取一个机会,然后去选择一份自己更加心仪的工作。

但是一旦涉及到和利益有关的事情,必然会有人会采取不守规则的办法来为自己牟利。因此就会有很多人通过作弊或者贿赂考官等方法,希望自己能够在多人应试的活动项目当中比别人多考几分,这样自己就可以不用特别努力就可以赢得大部分人。

不过这种行为没被发现的时候是没事的,但是一旦被发现,包括在后续工作当中如果败露,那么必然会受到相应的制裁。

每一场考试都是有监控并且一切考试行为都是在录像的过程当中进行的。因此,如果在考试的过程当中或者是在后续的核实过程当中,发现了某位考生有作弊的嫌疑,首先要做的就是通过现场监控来核实是否真的作弊。

当然如果核查的结果是考生确实作弊,那么禁考以及取消考试资格这种处罚的一定会有。而且既然都是想通过考试来应试求职换工作,那么禁考相当于让考生自觉关闭这条求职之路。

而且,因为作弊这种情况是严重危害公众的利益。禁考也会被公安机关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应法律条文解释规定可知,考试作弊不只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

包括组织作弊的人员以及为考试作弊提供帮助的人员,都会被依法处理。

既然已经想通过考试的办法来让自己的个人价值有所提升,那么就应该要客观真实地通过个人能力来充实自己。考试涉及到的排名可以让个人在工作和生活当中有所获益,但是如果德不配位的话,一定会在其他地方因为个人三观问题而吃亏。

毕竟这种不正当的行为,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一次占到的便宜或许就因为自己的沾沾自喜而在第二次而尝到苦头。

而且投机取巧的行为在高科技如此发达的当下,一定会在不经意间露出马脚。考场里面的高清摄像头甚至可以放大画面到看清考场当中所有考生的任何一个小动作。

而且信号屏蔽器可以让考生无法在考场接收到外部传来的任何信号。随着科技的发展,后续或许可以通过高科技仪器追踪到信号源的具体位置,由此可以一窝端掉为考生提供作弊信息的整个犯罪团伙。

考试机会来之不易。作为考生,每一次考试的机会,这些参与人生选择的起点,甚至是很多人一生都在追求的目标。所以既然有机会能够参与到考试当中,就要通过正当途径让自己和他人竞争。

不要浪费掉这种来之不易的考试机会。通过正当途径的考试或许不一定能够赢得胜利,但是全身心备考应该是每个考生都应该去做的事情,参与了才会不留遗憾。

通过每一场考试,让自己的个人价值有所提高。每一场考试都有几十万以上的人在参与,只有通过自己的实力获得的成功才算是真正的成功,如果每次都是通过投机倒把的方式让自己尝到甜头的话,那么总会有一次是吃亏的。

毕竟幸运女神不会每一次都眷顾同一个人。而且这种违法行为是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监督的,社会有序运转是不容这些投机取巧的人来钻空子的。

人事考试不是儿戏,每一次的考试都很正规。从监考的考官到判卷的老师,甚至是出题的每个人员参与,都是很巨大的付出。

所以在这个整体的项目当中,专门的人来核实作弊情况是一定存在的,而且每次抓到的作弊人员都要被严肃处理,所以一定不要作弊,要靠自己的实力参加考试。

人口累计会被判三年不能参加司法考试。所以在考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认真对待,不要违纪。

省考一旦违纪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考生行为的严重性,具体判定,省考不同于我们小学到高中的考试,省考一般是国家组织的大型考试项目。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省考本来就是给任何人共同竞争的公平性为,即大家在同一平台、同一标准下公平竞争,如果某些人无视考试规则,采取作弊的行为进行考试,相比于其他人并没有公平性,再说考试违纪会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试在未来几年参加相同考试会列为失信人员,如此行为,往往得不偿失。

一、公务员考试的形式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等机构录用工作人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也是我们俗称的省考,一般为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考试。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两者单独进行,考生可以根据时间同时报考或者单独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二、考试违纪行为

考试违纪行为包括作弊、夹带与考试无关的纸质小抄、未按考试规定作答等。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携带存储功能的设备等。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考试违纪行为规定的还是很详细的,建议大家严格遵照考试规定,不要自作聪明,结果往往只能是自讨苦吃。

三、违纪后果

公务员考试违纪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开始严重违纪的人员给予其报考资格、不予录用,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视情形记录5年或者长期记录。情节特别恶劣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以后想考取公务员的人群一定要及时注意。

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招录笔试有万人参加考试,其中有73名考生存在一般违纪情况,另有10名考生(5对)答卷经检测认定为雷同卷。83名作弊考生已被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处罚。

在公务员考试中:“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很多网友对这次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看来公务员考试资格中仅仅强调无违法犯罪记录还很不够,还应重点考查诚信道德素质,否则就算侥幸考上了你能奢望他能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公务员不是待遇差,劳动强度大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去考?

现在公务员工作压力大,事情多,唯一的好处就是工资按时发放,不拖欠。

待遇差?工作强度高?说反了吧,公务员虽说工资低,但是各种补助多的是,到点下班,双休,除一些特殊部门,其它岗位都是闲得发慌。

公务员是目前相对来说最公平的一场考试,不看你是不是名校毕业,不看你性别,只看你自己能力。

现在一些省考中的面试作弊现象还是严重的,特别是国企和事业单位的招聘,虽说是省统笔试,但是由于面试占比较高,一些人在面试前已经打点好了,稳做钓鱼船,有些岗位的指标就是为某些人量身定制的,其他的人只是陪考而已。所以说很多的所谓的省考还是在欺骗无门路的平民百姓。像电网烟草卫生等系统这种现象特别严重。

73名考生存在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具体为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将试卷带出考场等行为。这些行为的发生,监考人员负有绝对的渎职责任。

集体作弊,群体作案,恶劣事情。

关于这次事件,你怎么看?

人事考试监考人员责任书

软考考场安排如下:

1、考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则上设置在地级以上城市。确需调整的,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报部考试中心备案后,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可以在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设置考区、考点。

2、考点设置首选人事考试机构标准化考点、大中专院校、高考或中考定点学校。电子化考试考点还应具备足够数量、符合有关软硬件配置要求的计算机、网络等设备。

3、考试期间,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按需设若干名副主考、监考、流动监考和考务保障服务人员;考点入口处一般应有考试项目及考点名称标识,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入场路线标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

4、考场设置优先选择光线充足、通风良好、环境安静、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的房间。纸笔考试考场座位应当保持一定距离,横向间距不少于一个座位宽度。

考试安全风险的制度措施:

1、按照统一规则随机编排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的考场和座位,不得违规人工干预。

2、规范选派监考人员,不得通过志愿者招募、社会招聘等方式选派监考人员。

3、应对考点考场布置情况、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

4、承接考区考务组织实施的人事考试机构,须与考点签订工作协议、考试安全责任书,明确考点考场设置、管理的具体责任和义务。

个人责任书格式范文(2022)5篇

责任状本身并无问题。作为一种公共管理手段,上下级就某项工作签订责任状,上级将工作任务布置给下级,下级承诺全力完成工作目标,以下是我整理的个人责任书格式范文,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即将来临的炎热夏季和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夏季和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学校特与幼儿园签定本责任书。

一、注重预防,加强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提高认识,注重预防。各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幼儿园应严格贯彻执行防溺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要利用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材料、展板、家长会、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让学生牢记预防溺水“四不一会”,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家长接送,按时回家;不准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别向学生强调,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湾,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三、私立幼儿园办学者对幼儿在园和上、放学途中负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如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发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儿园全权负责。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幼儿园各执一份。

学校校长(签字):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院方特与各科室签订20__年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科室:

年月日

代表签字:

签字:

年月日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九、严格执行病人入、出院指征,合理分流病人,禁止跨科收住病人或小病大养、严格执行转院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

上述十九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科主任与院长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科室:

科主任(签字):

日期:

20__年是卫生院管理年,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妇幼卫生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实行科学、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根据卫生局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方案和签订责任书。

一、成立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根据各业务技术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每一位医疗服务人员都应时刻把医疗质量和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操作规程,熟练技术业务,各自履行各项职责,服务热心,诊疗明确,分工合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遵守纪律和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具体时间操作由各组商定并报院长同意,院内群众急诊就医,要随叫随到,对特殊的病例和伤员较多的情况,门诊部要协作。及时救治,必要时可转诊。

四、医疗诊疗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严重病例和疑难病例,要进行医师会诊,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早晚班知会,医护协同,以准确的诊疗,熟练的护理,减少病人的疾苦。

五、药房、药剂人员要遵照医师开出的处方,准确无误地调配好每一张处方,严把药品质量关,对中、西药的剧毒药品实行专柜、转账保管、登记,划价准确,操作熟练,服务热情。

六、对不按规程办事和个人在诊疗工作中因不负责任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及差错,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当事人负担所发生费用的40%,当事人所在科室30%,医院30%,比例承担,并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和有关直接主管部门,所要承担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本方案一设两份,院方及职工各一份。

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业务组成员签章:

为加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强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经济成本控制、文明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操作,从而使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达到一个新的起点,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大潮中,勇立潮头,满足对社会的责任和公司的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特制订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项目部

项目经理: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建设方:

四、项目承建方:

五、目标责任书签订时间:年月日

六、工程项目承包价:万元,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电控、照明、道路、绿化(规划范围内)、二个生产期达标、工程项目承接(建),见附录。

土建:

安装:

七、质量

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工艺规范进行控制。

八、工期

遵循施工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计划,确保在年月日工程交付。

九、安全

严格遵循施工安全规范的各项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各类事故的监控,方案、预案的编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记录,做到可控、能控、在控、不发生人身轻伤以上的生产事故,造成责任事故,将实施连座叠加制处罚。

十、文明生产

严格按照建筑安装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的各要求执行,切实做好文明生产,严控三废及超标因素,做到规范施工,标准操控,文明生产,不出现因管控不力造成的罚据,一旦发生,将由项目部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施工现场管理

严格依据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和环境因素,努力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规范操作,规范物流,标识明确,道路畅通,尤其是水、汽、电、火、物料、设备、人员管理。不发生因现场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生产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上述现象,将对项目部处以1-5万元罚款。十二、施工标准

严格依据图纸及施工规范,标准化操控施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标,实施安全、质量一票否决权。

十三、验收标准

按图纸及技术文件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十四、工程财务计划

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一星期前上报工程项目资金计划,编制工程项目财务计划与方案,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因计划不周,不畅,不按时造成的后果,均由项目部承担一切责任。

十五、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备案,每周上报周工作进度,严控计划,优化施工,协调沟通,确保施工计划的落实与实现。十六、工程项目中的事故处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建立组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技术人员到位,若发生安全生产的各类事故,将依据相关条款对项目部及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按职责进行连座叠加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经营管理事故,经济事故,将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七、风险责任

(一)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获准责任目标承接后,将实施1-5万元的风险抵押金方式的抵押,以强化项目经理的责、权、利得具体体现。

合格工程:一次性交付甲方。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项目经理5--10万元。

优良工程:一次性交付甲方。造价1000-20__万元的,奖励项目经理15万元。

鲁班工程:一次性交付甲方,造价1000-3000万元的,奖励项目经理30万元。

(二)凡合同工程项目造价超过5000万元的,按上述三款加倍奖励,并给予其他待遇。

(三)凡给工程项目造成重大经济责任损失的,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和免职,并得到其他相关的处罚。上述奖励均为税后。

上述条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可作为法律依据和约束双方责任的依据。

甲方代表(章):

日期:

乙方代表:

人事考试责任鉴定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职鉴〔2021〕2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文件规定:

在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中,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全部科目考试 ( 级别为考全科 ) :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级别为免一科 )。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6日

上午9:00—11:30 测绘综合能力

下午14:00—16:3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2021年11月7日

上午9:00—12:00 测绘案例分析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市)统一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 ,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报考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 工具(点击下载) 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 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一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规定,《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收费标准为63元/科,《测绘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7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以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通告”栏目公布为准。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

(三)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同时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我省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1.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2.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天策教育老师温馨解答:1.多手准备,合理把握报名进度2.不要盲从,谨慎挑选适合自己的职位3.找准自己的优势,体会职位信息表传达的多层信息4.遵守诚信原则,仔细认真报考不管成功与否,考生都可能成为国家公务员,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公仆。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应该严格遵守诚实守信这一基本做人宗旨,实事求是,诚信报考。当然了,仔细、认真地填写报名申请表也至关重要。因为这张表最终会成为政审的依据。不要遗漏任何一项,也不要谎报任何一项。在报考之前充分考虑自己的专业和优势,争取一次顺利通关。

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有什么用都是些什么人考

作用:

1、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社会服务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只要是毕业的人都可以考社会工作者资格证。

社会工作者属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国家新职业,并于同年7月1日作为第九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

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考试,社会工作者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在社会服务与管理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适用范围:

我国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广泛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残障康复、婚姻家庭以及公共卫生、学校教育、就业服务、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领域。由于社会工作既是一门职业也是一门专业,从业者必须具备专业素质并能运用专业方法为社会提供服务。

社会工作者主要是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协调社会关系、预防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职业,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等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社会工作者考试一年几次

社会工作者考试一年2次。

《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鉴定合格颁发《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证明拥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报名时间通常为当年的1-4月份。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

或者到当地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者》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社会工作者四级、 社会工作者三级、 社会工作者二级、社会工作者一级(分别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四、三、二、一级)。

社会工作者资格证考试 怎么考

我想你应该是非社会工作专业的吧 你说的社会工作者资格证具体名称是助理社工师证。 具体报考条件为,助理社工师必须取得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且从事社会工作满两年;(这里所说的社会工作,其实也不一定是就是社工职业,但你工作的领域最好是: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残障康复、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婚姻家庭以及公共卫生、学校教育、就业服务、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考试前需要单位出示工作两年的证明。) 考试内容:助理社工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你可以在当当网买到) 考试时间:每年两次,每年三月一次,六月一次,需要提前两个多月报名,你到时候再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ps: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说详细一点,我可以给你一些详细的方案,我现在就是专职社工

国家社会工作者初级考试考什么内容

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两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一共9个章节,大致分为3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1-3章,该章节为全书的基础内容,主要介绍了社会工作的目标与功能、特点、构成要素、主要领域、价值观、专业伦理、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以及人生发展阶段及其主要特征等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是4-8章,主要介绍了社会工作的直接工作方法和间接工作方法,三大直接工作方法,个案、小组和社区;两大间接工作方法,社会工作行政与社会工作研究。第三部分“社会政策与法规”,主要介绍了社会政策的目标、功能及其与社会工作的关系以及特定人群和特定领域的社会政策法规。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一共14个章节,大致分为3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第1章,该章节为全书的基础内容,主要介绍了社会工作实务的通用过程,包括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和结案。第二部分是2-8章,主要介绍了特定人群的社会工作实务,包括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矫正和优抚安置对象。第三部分是9-14章,重点介绍特定领域的社会工作实务,包括社会救助、家庭、学校、社区、医务和企业6个领域。

社会工作助理师考试一般几月份考,一年考几次,考什么科目

每年国家统考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1月份开始,考试大概在6月中旬的周六日。考试通知会在国家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比如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4年6月14、15日进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

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和高度分散的特点。所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仅仅考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理论和知识水平,而是更注重考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考试安排,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办法国家另行规定)。

报名流程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不应少于15天。考生应提前关注,以免错过考试报名。请考生关注各地人事部门、民政部门网站,或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参加考试。

根据各省考务通知确定报名时间。在报名开始后点击进入考试报名入口。 1、阅读报名文件。同意协议即可进行下步操作 2、填写基本信息。姓名、专业、身份证号及相关信息。 3、上传照片。电子证件照片格式有统一要求,根据各地报名系统有所差别。考生可以根据要求下载图片处理器进行修改确保上传成功。 4、检查更正填报信息,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记住报名号以便登陆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审核

审核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

缴费

审核通过后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前7天或15天打印准考证准备考试。

证书相关

登记: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水平证书持有者按有关规定到指定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和继续教育事宜。

领取:

依据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所发布通知为准。 证书办理所需手续: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注:1、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44号),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及时登录进行网上登记,完善个人信息。自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内未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其资格证书将作为无效证书。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条件

----社会工作者四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1959年以前出生,获得中专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三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社会工作者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二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一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社会工作者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通过社会工作者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证明拥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怎么考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

是什么?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分那些情况?让三才来为各位解答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的有关问题。

三才

老师说人力资源师报考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根据个人学历高低、从业时间长短、获得证书情况已培训课时差异,报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有所差异。具体的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可以咨询我们三才工作人员。

三才告诉我们,参加人力资源师培训的目的是帮助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全面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功能,系统掌握理论知识,加快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技巧,从而帮助从业人员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知识技能考核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能胜任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等职业岗位,工作效率有显著提高。

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除了明文列出的条条框框,其实更重要的是大家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水平。不管是从企业层面出发和个人角度出发,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都能促进报考人员在求职、认知、晋升方面更具优势力。

虽然说一个证书并不能说明一个人具备怎么样的能力,但是我们还是需要很多证书去向那些并不熟悉我们的人展示我们能够胜任的范围。如果你想在职场有更好的发展,那么就来三才咨询一下是否符合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吧,符合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的就赶快抓住机会,给自己充充电,不要浪费了符合人力资源师报考条件的机会。

社会工作师考试考什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人事考试监考责任状

责任书个人格式范本5篇(精选)

责任状本身并无问题。作为一种公共管理手段,上下级就某项工作签订责任状,上级将工作任务布置给下级,下级承诺全力完成工作目标,以下是我整理的责任书个人格式范本,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为预防和减少露天采石场、煤矸石砖厂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日常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雄壁镇安监站决定与镇域内各非煤矿山企业签定20_年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各非煤矿山作业单位认真贯彻,严格兑现。

一、非煤矿山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制定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作业人员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和从事生产作业。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从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监督,做好生产机器的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镇安监站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五、采石、采土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式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一律实施中深孔爆破,分层高度不得超过15-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六、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尘口罩。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七、爆破员在爆破时,要明确有专人监控,并待所有人员撤离爆破区至安全地带时,方可进行爆破。要求定时定向进行爆破,在大雾天、黄昏、夜晚等严禁爆破。

八、做好供电安全措施,按时检查供电线路和配电装置。

九、企业对从业人员必须实行上班签到制,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严禁夜间作业。

十、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执行交通法规,严禁非法运输行为;

十二、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的职责,并与最近的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公司20_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本部门对安环员明确以下职责: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率100%。

2、安全巡回检查及检查中隐患整改率100%。

二、具体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以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环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产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参加公司劳保用品、应急用品标准的制定及发放的督促检查工作。

4、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登高、受限空间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级审批及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工作。

5、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环保巡回检查,并有纪录,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6、参加公司每月的安全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的落实工作。

7、负责对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

8、组织对特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9、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0、指导、检查车间和班组安全、环保工作。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防止伤亡、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在各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做到责、权、利明确,根据公司及我站实际,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双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二、责任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本责任状:

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

(1)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

(2)定期收集乙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并根据具体情况解决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3)宣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及教育。

(4)应做好乙方的安全保护工作。

2、乙方: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公司、电力站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在责任期内不得发生工商、火灾、设备、交通、等事故和治安事件。

(4)认真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工作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5)积极参加公司、站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和周五安全例会,认真参加《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6)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工作。

(7)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变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熟练掌握电网运行各类抢险应急预案。

五、奖励:

乙方完成本年度安全生产指标,由甲方审核批准,按乙方工作性质、管理的易难程度等情况给予奖励。

六、处罚:

乙方在本责任状签订期限内发生事故或不按上述规定认真执行,甲方应依据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与岗位绩效考核挂钩。

七、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责任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必须服从检查。在本责任状签订期限内,如领导更换不在另行签订责任状,新领导应继续认真履行本责任状。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管理,维护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特向镇人民政府立下此状。

一、安全生产管理范围

1、本企业的安全管理;

2、辖区内学校的安全管理;

3、辖区内农机、卫生、交通、食品安全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与目标

1、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企业安排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至少安排一人专职抓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法律、安全常识、安全技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法人达10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经常组织对本企业及部门下属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4、建立安全经费提取制度,严格安全经费使用。

5、如期完成镇政府布置的安全专项整治任务,重点搞好校园车辆秩序整治。

6、配合上级政府部门搞好安全执法。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在其境内检查、整顿安全生产工作时,予以配合、协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7、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前一年平均基础上再下降5%。

8、年度森林火灾(包括火警)面积控制在林地面积的以下,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9、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镇政府,并立即赶赴事发地,抢救人员,维护现场,稳定事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善后调处。

三、奖励及考核

1、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镇政府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考评,由镇考评办、安监站组织进行,视其工作绩效,由镇政府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部门企业不能评先评优,主要领导不能参与当年的评先、评优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不能认真贯彻落实或镇安监办督办的事件不能如期如质完成的;②发生一次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或1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3人以上的;

③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不能及时赶赴现场抢救、调处,或因处理不妥而引起群体性上访且造成较坏影响的;

④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市、县、镇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完成整改,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整改或防范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四、责任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镇人民政府:______镇长:______

签状单位:______责任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推进创建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实现本管段预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包保责任状签订双方单位名称

中铁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四项目部项目经理

中铁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四项目部安全总监

二、包保责任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双方权责、项目部关键岗位职责

1、双方权责

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中铁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标准化管理》、《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

2、项目部关键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①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

③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充分保证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④每季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发展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准确填报事故统计报表、资料。

⑥根据项目规模,依法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⑦督促相关人员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⑧督促相关人员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⑨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

(2)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①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和审核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遵照落实;对本管段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指导责任。

②指导安质环保部编制审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组织会诊并付诸实施。

③指导安全生产技术教育,组织专业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处理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措施和方案。

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限期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⑤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上的领导责任。

⑥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⑦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项目报告,组织救援伤员,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四、考核指标及目标

1、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指标

为强化架子队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项目部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风险抵押金额,项目经理交纳1万元,安全总监交纳万元,签订责任书时将安全风险抵押金上交项目部财务部。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按照交纳金额的2倍(含本金)返还交纳人。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按以下条款作相应处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除全部扣除抵押人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将对抵押人处以1倍抵押金的罚款。

(2)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除全部扣除抵押人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将对抵押人按照经济损失的1%~3%进行罚款。

(3)不论因何种原因,凡发生隧道塌方事故的,扣除抵押人安全风险抵押金。

(4)发生安全等级以上事故的,按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就地免职等处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安全目标

(1)五无:无重大责任死亡事故、无重大行车事故、无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爆炸及客运列车一般B类及以上责任事故;遏制“三违”行为和一般事故。

(2)两控:重伤人数控制在‰、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10‰以内。

(3)一确保: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一消灭:“一消灭”即:消灭职工因工责任死亡事故。

4、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要求:隧道施工要统筹安排,严格按照铁道部【20__】120号、352号文件等文件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出现工序失衡,严防隧道塌方,加强围岩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加快二次衬砌,加强危爆物品的管理。严防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应加强对本项目部风险的梳理和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应按时上报安全报表和安全资料。

(2)贯标要求:积极开展三标一体化贯标活动,明确目标、指标、人员职责、措施,将贯标工作与日常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项目部经理要组织好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学习、贯彻、执行,确保全体人员都熟知三标一体化文件内容要求,满足体系有效运行资源需求,指定专人负责贯标基础资料,内、外审中杜绝出现严重不符合项,一般不符合项不超过2项。

五、附则

1、主要责任人员的变动需经项目部同意,接替人应严格执行本责任书;

2、本责任书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3、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行失效,项目部若有人事变动,按月份考核兑现。

六、责任状签订人

中铁十二局成兰铁路四项目部

项目经理:______安全总监: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下文是关于河南省2022年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温馨提示及考生健康承诺书,河南参加考试的考生来仔细阅读一下吧!下面是整理的“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供河南考生参考阅读。

一、考生参考的健康及相关要求

(一)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交考场内监考人员。

(四)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五)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一)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的;

(三)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的;

(五)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六)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七)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八)考前10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九)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十)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得参考的。

以上考前天数均不包含考试当天。

三、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考生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点城市疫情防控另有规定的须按要求执行。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考试机构网站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附件: 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人事考试监考责任书

哩哩啦啦哩哩啦啦理论

2008年9月27日,2008年度优秀复原战士选拔留疆考试,在乌苏市第四小学进行。 为了圆满的完成此项工作,自治区人事厅、塔城地区人事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考前成立了考务领导小组:自治区人事厅考试中心干部祁鸿植同志任督考,地区人事局副局长郭建军同志亲自挂帅任主考,乌苏市人事局党支部书记郝敬群同志任副主考,乌苏市第四小学校长付瑞芝同志任考点主任,乌苏市人事局副局长侯海洋同志任考点副主任。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干部李金花和乌苏市监察局副局长李生彦任考场巡视。 9月26日下午,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干部李金花和乌苏市人事局副局长侯海洋同志就对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进行了监考培训,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监考老师在每场考试前抽签决定考场,并和考务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 本次留疆战士考试,共有来自阿勒泰、伊犁、塔城等地的各族优秀复原战士318名。通过考务领导小组的科学安排,工作人员的努力配合,圆满的完成了本次考试。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精神,现将我省此项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及考点

考试定于5月14日至1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月1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

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须报考全部4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大专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2门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报考“免二科”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上传)上述相应证书。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2门基础科目(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工作时间期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计)。有关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查看。报考条件联系电话:、81956261。

三、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全部4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门专业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参加2门专业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所选专业考试的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资格证书和成绩合格证明,以下统一称证书。

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制”或“不使用告知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网上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制”和“撤回”的,下同)、学历和资格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制”或“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应于3月22日至31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

1.报考人员“使用告知制”报考的,流程如下: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再完成上述信息的选择。

在确认所填选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

——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书提交后,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和“相应专业”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并在报名截止前撤回,但一旦“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2.报考人员“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流程如下: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再完成上述信息的选择。

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同时必须再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注:对于“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除少一个“选择”这一环节外,其他环节均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

(二)注意事项

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报名时须上传相关证件材料的(如报考“免二科”和“相应专业”),且为“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在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后,需联系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对应的报考流程。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4.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5.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6.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7.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我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错交费或漏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8.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应于5月9日至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处理。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八、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

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相关网站分别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医用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和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作答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答错位置和污损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相关人员均将按0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报考流程中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最终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需完成以下后续工作。

对于“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合格成绩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组织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不使用告知制”报考、学历和资格证书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人员不到现场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

(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一、有关要求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各地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

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考点考场,同时要严密组织实施,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严肃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人员,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

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地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发布的《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

附件: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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