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成绩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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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人事考试成绩复核

四川人事考试成绩复核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13日

网上缴费:3月14日-4月15日

考试时间:6月11日、12日

准考证打印:6月6日-6月10日

详情如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厅办发〔2022〕1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1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2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3月14日至4月13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3月14日至4月14日。

(三)缴费时间

3月14日至4月15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4月25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6日至6月10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

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在线核查“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填写报名信息表环节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证书等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有关说明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审核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按报考级别、条件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动或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领取

此项考试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请考生沿裁切线自行将答题卡小心撕下。

(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需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5.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报考专业范围的说明

6.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已公布报名时间的地区和省份

1.贵州省:2月16日9:00—2月25日16:00

原文章链接——贵州二建报名官方文件

2.重庆市:3月3日9:00—3月9日17: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_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江苏宿迁:3月1日9:00—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陕西省:3月9日09:00—3月15日17:00

原文章链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

5.江苏省:3月1日9:00—3月10日16:00

原文章链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才人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6.甘肃省:3月7日9:00—3月16日18:00

原文章链接——内容详情页 ()

7.宁夏回族自治区:3月7日9:00-3月30日23:00

原文章链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

8.湖北省:3月14日9:00-3月24日20:00

原文章链接——湖北省人事考试 ()

9.四川省:3月14日-4月13日

原文章链接——新闻详情 - 人事考试专栏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可以申请成绩复核。需要在你考试当地的服务中心申请复核要求,给你参考一下湖北的要求。一、成绩复查范围 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发﹝2012﹞121号)》规定,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二、成绩复查程序 1.应考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且属于成绩复查范围,可填写《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表),本人签字后于4月21日12:00前提交省人事考试院。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2.省人事考试院收到考生申请后,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对考生的查分申请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在4月26日17:00前公布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3.不在成绩复查范围内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一部 电话(传真):

四川人事考试网成绩复核

满足一定的复核范围。笔试成绩复核必须满足一定的复核范围,不在复核范围的不予受理,省考笔试主观题与客观题均是由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记、核分的过程。一般来说各省具体的成绩复核流程不一致,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通知为准但基本上是在省考笔试成绩公布35个工作日内先由考生向省公务员考试部门提出省考成绩复核的申请。

一、四川自考成绩复核时间2023年4月四川省自考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预计可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如果对成绩有疑问,在规定时间内,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到报考地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到高校自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规定时间在考生端公布。二、四川自考成绩复核方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复核仅限于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科目答卷得分有无漏判、漏加、错加以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等方面。对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程度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4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文件精神,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相关专业”的界定、“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等其他有关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说明,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条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8月4日至8月19日。 (二)资格核验时间 8月4日至8月20日。 (三)缴费时间 8月4日至8月21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0月19日至10月23日。 四、报名程序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告知制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时须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自愿承担虚假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提供虚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个人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须签订《报考书》,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资格核验 1.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验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验,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验过程中,资格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打印所填报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等证明材料在资格核验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人工核查通过后再继续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四)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五)电子发票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2),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六)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复核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六、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七、考试大纲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应试人员应按2020年版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 1.关于告知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2.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及资格核验部门咨询电话

四川人事考试成绩复查

主观题科目须在公布成绩后20日内登入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后,在查分期满后网上检视公布的查分结果。 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检视公布的查分结果。 查分只核查试卷有无错评、漏评现象,计分、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已阅卷给分计分的题或卷不再重新阅卷。查分中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 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以下是四川人事考试网的查分必读! 一、查分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服务考生,保障考生权益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并严格执行部和省的各项考试规定,做好人事考试查分工作。各项人事考试的参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问时,均可按本规则提出成绩核查申请,考试机构按本规则组织查分和公布查分结果。 二、查分范围及时限 全国及我省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观题科目须在公布成绩后20日内提交查分申请,考生提交上述成绩核查申请应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原则不受理考生现场查分申请;全国及我省统一组织考试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科目,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我省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及其他招录类考试,按当次招考公告规定的查分科目和时限提交查分申请。 三、查分分工与组织 全国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查分科目转报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查分,其余受理的各项查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转相关阅卷单位组织查分。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审慎组织查分,各项查分应组织阅卷专家、纪检监察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成立查分组,采取专家检查、复核、认定,考试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稽核把关的办法,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查分及核定成绩,并如实准确记录查分工作情况和查分结果。 四、查分内容 查分时要认真检查核对有关试卷有无错评、漏评现象,计分、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已阅卷给分计分的题或卷不再重新阅卷。 查分中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 五、查分结果 各项考试查分申请期满后考试机构应及时组织查分,原则上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查分结果。我省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所有科目须在查分申请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我省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及其他招录类考试按公告规定时限公布查分结果。全国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待国家有关部门反馈核查结果后及时公布。 六、查分纪律 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均不得违反查分工作规定的程式。对在查分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严肃查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你不会知道的,只在成绩单上公布你所报考部门的排名

招考通告中及查分网页中有说明的:本次起不再采用人工统分,(而以前查分也只是查总分加对没有—行测是机读,申论是主观题三题的分数都是不会改的),所以除了显示为缺考或零分的特殊情况外,不再接受查分申请。其实历年来查分结果显示:没有错。

个人登入后,点左边栏的,网上报名资讯就ok了

四川省外的ip访问时需要找一个四川省内的ip地址通过代理访问,百度 “代理地址”

是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吧? 报名时间开始:2012年02月01日 结束:2012年02月29日 资格稽核时间开始:2012年02月01日 结束:2012年03月02日 交费时间开始:2012年02月01日 结束:2012年03月04日 准考证列印时间开始:2012年05月21日 结束:2012年05月25日 笔试时间开始:2012年05月26日 结束:2012年05月27日

请问您的vivo手机无法登入“四川人事考试网”有什么提示吗? 建议您可以按以下方法尝试操作: 1、在网路良好的环境下尝试操作。 2、更换其他的浏览器重灌登入试试。

不是不对 是因为登入人太多太多了 导致系统有点崩溃 你可以半夜 或者上网人时间少的时候再试试

人太多,网络瘫痪。

你好,申请查分之后,查分结果会在人事网上公布的,你只要关注人事考试网最新动态就可以查看到了! 四川中公教育网站上也会同时更新最新的信息,敬请关注! 四川中公教育官方网站

主观题科目须在公布成绩后20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后,在查分期满后网上查看公布的查分结果。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布的查分结果。查分只核查试卷有无错评、漏评现象,计分、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已阅卷给分计分的题或卷不再重新阅卷。查分中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以下是四川人事考试网的查分必读!一、查分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服务考生,保障考生权益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并严格执行部和省的各项考试规定,做好人事考试查分工作。各项人事考试的参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问时,均可按本规则提出成绩核查申请,考试机构按本规则组织查分和公布查分结果。二、查分范围及时限全国及我省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观题科目须在公布成绩后20日内提交查分申请,考生提交上述成绩核查申请应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原则不受理考生现场查分申请;全国及我省统一组织考试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科目,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查分期限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我省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及其他招录类考试,按当次招考公告规定的查分科目和时限提交查分申请。三、查分分工与组织全国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查分科目转报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查分,其余受理的各项查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转相关阅卷单位组织查分。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审慎组织查分,各项查分应组织阅卷专家、纪检监察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成立查分组,采取专家检查、复核、认定,考试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的办法,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查分及核定成绩,并如实准确记录查分工作情况和查分结果。四、查分内容查分时要认真检查核对有关试卷有无错评、漏评现象,计分、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已阅卷给分计分的题或卷不再重新阅卷。查分中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予以更正。五、查分结果各项考试查分申请期满后考试机构应及时组织查分,原则上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查分结果。我省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所有科目须在查分申请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我省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及其他招录类考试按公告规定时限公布查分结果。全国组织的各项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待国家有关部门反馈核查结果后及时公布。六、查分纪律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均不得违反查分工作规定的程序。对在查分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严肃查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人事考试成绩复核

建成绩复查申请流程

考生通常需要在当地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并命名为“考试年份+名称+姓名”,然后发送给指定邮箱,之后等待成绩复核结果就可以了:

1.已填写的《成绩复查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准考证或网上成绩通知单。

各地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请考生以当地成绩复核通知为准。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申请复查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照片、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单及网上下载并填写的复查申请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试卷的,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请者。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

如果公务员考试成绩不正确,可以重新核对。以陕西省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亲自将笔试成绩提交省人事考试

2、请亲自递交覆核考试成绩的申请。

3、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受理考生的审查申请。

4、考试结果正确的考生将被通知考试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考试结果是否正确。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公务员对审查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事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评审内容如下:

1、检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每道非多项选择题是否通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评比,成绩是否在规定的差值范围内,是否有评比遗漏,总分和总分是否正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题卡按照国家秘密级别事项进行管理。

参考资料:闽南网——陕西省考成绩出炉分数排名会公布吗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川省人事考试成绩复查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四川自考统考成绩如何复查每次考试后,统考成绩均会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如果对成绩有疑问,在规定时间内,社会考生可到考试地招考办、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到高校自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结果也会在规定时间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自考成绩复查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804自考00151企业经营战略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 2019年10月自考04737C++程序设计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 2018年10月自考00023高等数学(工本)真题 格式:PDF大小: 2019年10月自考00833外语教学法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2年四川一建能在手机上查询成绩,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一般成绩公布的3个月后,就可以领取一级建造师证书了。各地开始推行电子版证书,对一些疫情反复的地区,大家可以邮寄领取。

四川2022年一建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

2、按要求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

3、选择“一级建造师”点击查询,进行查分。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合格标准一般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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