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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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厅人事考试中心

卫生厅人事考试中心

2022-10-14。2022-10-14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2年度卫生副高证书领取通知:2022年度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证书已经上线,考生可以登录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首页,《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或下载、打印,本项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一、证书办理时间:各项考试成绩公布后三至六个月左右,开始办理合格证书;

二、考试合格证书按省直考点和市(州)考点分别发放;

三、全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合格证书均在四川大学考试办公室领取;

四、全省统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四川省统计局负责发放;

五、卫生专业(初、中级)考试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在省卫生厅人事处领取;

六、会计专业(初、中级)考试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四川省直考点合格证书办理办法

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选择报名点为“成都市省直” (指: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考点考试并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请按此办法办理下列合格证书。

1、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卫生副高、外销员、国际商务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审计、经济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在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领取,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一楼考试测评基地报名大厅证书发放处,咨询电话:、、。证书领取通知请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首页“热门词汇”中的“证书领取”。

2、建设类证书:

从2010年度开始,参加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全国造价工程师、全国监理工程师、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后直接领取基础考试合格单,供后期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资格审查使用,领取地点同下;专业考试合格后证书办理同下)、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全国物业管理师、全国一、二级建造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等考试并全科成绩合格需办理及领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都请直接前往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咨询电话:、85439923),不需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领取考试成绩单。此类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查看四川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中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证书办理进程请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首页“文件通知”专区或建造师栏目“执业注册”专区或四川建设人才网()首页“最新消息”专区查看均可。

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请直接到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510房间,咨询电话:。

4、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9号,咨询电话:。

5、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510房间,咨询电话:。

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环保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西御街31号,咨询电话:。

7、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工商大厦817室、815室,咨询电话:、86785452、86612750。

8、管理咨询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地址:成都市紫荆南路38号紫荆名苑商务楼503,咨询电话:。

9、土地登记代理人

请直接到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7号,咨询电话:。

10、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民政厅,地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咨询电话:。

11、质量专业(初、中级)

请直接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咨询电话:。

12、价格鉴证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咨询电话:。

13、注册资产评估师

请直接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地址:红星中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9楼,咨询电话:、86756539。

14、设备监理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质量协会设备监理专委会,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79号附1号,咨询电话:。

15、注册安全工程师

请登录查看: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 )公布的《关于办理xxxx年度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申报,按其相关程序提交办理证书材料,咨询电话:,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其余选择地市州报名点的,其证书领取办法请咨询各地市州人事考试中心。

16、一、二级注册计量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咨询电话:。

17、注册测绘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测绘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咨询电话:、66065635。

18、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请登录查看: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网()“证书发放”栏目中公布的《关于办理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按其相关程序提交办理证书材料,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六楼,咨询电话:、。

19、执业药师

请于2012年3月1日后,登录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文件通知栏”或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中心网站()“公示栏”查询相关通知,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57号综合楼3楼308室(新华饭店内),咨询电话:、85559694。

20、出版专业

请直接到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地址:成都市桂花巷21号,咨询电话:。

21、企业法律顾问

请直接到四川省国资委,地址:成都市黄忠小区同友路11号,咨询电话:87598812。

22、招标师

请直接到四川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99号2楼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内,咨询电话:。

市(州)考点合格证书领取点

成都:卫生证书在成都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证书均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自贡: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建筑施工、卫生副高、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攀枝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泸州: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德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审批科领取。

绵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元: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遂宁: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内江: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乐山: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南充:会计、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达州:会计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巴中: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广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宜宾: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雅安: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阿坝: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甘孜: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卫生局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眉山:会计合格证书在市财政局领取,卫生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职称科领取,其余考试合格证书在市人社局考试机构领取。

资阳:所有考试合格证书均在市人社局职改办领取。

人事卫生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前面一个回答得很详细了.我就补充一句,坐公交车到花桥一村站或黄孝河路下车即可.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伊河路26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 江南映象酒楼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省人事考试中心楼下(未来大道)电话:百度地图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值班电话: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鄂编发[2004]46号文件2004年9月7日正式批准,2004年12月26日成立挂牌运行。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和评价工作的专业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业务指导和考务工作。

内设机构:

省人事考试院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5个内设机构。

综合处:负责全院考评工作规划、计划、安排、方案、政策调研;负责院内综合性文稿的核审、工作协调、情况汇总、工作简报、工作总结、工作督办、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院内文秘、档案、保密、人事、培训、思政、纪检、文明建设、党团、工会工作;

负责院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车辆管理工作;负责院内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落实工作;负责院内财务收支、证书办理、考试用书征订发售及综合性信访接待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直属单位

百度百科-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卫生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5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方式、时间及科目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4月15日9:00-11:00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专业知识4月16日9:00-11:00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2、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4月15、16日;22、23日8:30-10:00相关专业知识10:45-12:15专业知识14:00-15:30专业实践能力16:15-17:453、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二、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条件如下:(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1、初级职称护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2、中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三、有关政策说明和注意事项1、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3、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1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4、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以及 392 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6、药、护、技三类,同类之间的专业可以改报;药、护、技三类之间互改,需取得报考现岗位专业规定学历,从初级开始报考,改报护理类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类可以改报药、技类,改报护理类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类由原执业注册专业改报现岗位专业,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应从执业注册变更后开始计算。7、自2024 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9、各单位要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1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四、报名工作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名流程。(一)网上预报名。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学历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进行现场确认(打印完申报表后不得再登录网报系统,做任何撤销、修改和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网上信息确认)。(二)现场确认。2023年考试报名工作我省将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报考信息和上一年度完全一致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将自动确认,不再打印报名表,自动确认后可直接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更改信息的历史考生将会导致自动确认不成功,还需携带报名材料按时间要求到现场完成确认,审核完成才可正常缴费。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3日,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采取大单位、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或考生个人委托同事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时 间现场确认安排1月9日(星期一)磁县、临漳县、魏县、肥乡区、丛台区1月10日(星期二)武安市、邱县、馆陶县、峰峰矿区、邯山区1月11日(星期三)涉县、大名县、广平县、成安县、复兴区1月12日(星期四)永年区、曲周县、鸡泽县、冀南新区、经开区1月13日(星期五)经现场资格审查后,需补充材料的人员2、现场确认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2楼(邯郸市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3、所需材料: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报考人员的申报表(单位签字盖章,考生签名栏签字,联系方式栏填写个人手机号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上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各一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附件2)。申报表和材料复印件的装订顺序(1)报考101-110专业的装订顺序为:申报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报考201-202、205-216专业的装订顺序为:申报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药(技)士职称证书(中专学历需要)。(3)报考203-204专业的装订顺序为:申报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4)报考301-365以及392专业的装订顺序为:申报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博士、硕士及部分本科)。(5)报考366-367、375-391、393专业的装订顺序为:申报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药(技)师职称证书。(6)报考368-374专业的装订顺序为:申报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初级护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4、我市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查本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申报表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复印件上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5、(三)网上缴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考生待考区完成报名资格终审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月2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各单位须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缴费指导工作,注意提醒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可在报名过程中根据系统提示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报名进程信息。五、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1、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2、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23年2月1日至2月7日期间,到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层904室)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3、准考证打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于2023年4月7日至4月12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4、考试实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将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5、成绩发布。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考试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六、考试收费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其中20元上缴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七、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6日至4月2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2022年12月29日信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卫生资格# 导语】 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22年宁夏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8号),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四)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各专业各科目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过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式 202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7日。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所在单位收集考生报考材料(含报名表两份,单位审核并盖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到相应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22年1月13日-18日(周六、周日除外)。 2.网上报名选择区直考点的考生,所在单位到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3楼)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各考点具体确认地点为: (1)区直考点: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3楼),联系电话:、8508806。 (2)银川市医学会(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79号,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联系电话:。 (3)石嘴山市考点: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713室),联系电话:。 (4)吴忠市考点: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14号窗口,联系电话:。 (5)中卫市考点:中卫市行政新区利民街3号,联系电话:。 (6)固原市考点:固原市行政中心2030室,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核 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 (四)网上缴费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4日。现场确认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3月30日-4月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二)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区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及网址: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5099131 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8508806 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址: 宁夏卫生健康委网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2022年的卫生资格考试各个地区的考试都已经结束,通过考试的考生们也提交了证书办理的申请,目前已经有部分地区完成了证书制作开始发放,那么接下来我就为大家准备了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方式汇总,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快来本文中看看吧!

各考区证书领取方式

参考往年各地卫生资格证书领取通知,一般分为四种领取方式:

1、个人领取: 一般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

2、他人代领: 除了需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还需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不一定是所有地区都可以代领,建议与发证机构确认后再领取哦~)

3、单位统一领取 :一般是由单位负责人携带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名单进行领取。

4、邮寄领取: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填写邮寄信息,由发证机构统一邮寄发放。(受疫情影响,可能会有更多考区会首选这种领取方式)

但是从此次济南市发布通知称“现阶段仅接受网上邮寄申请发放,现场办理业务待疫情缓解后恢复”来看,各地的证书领取方式会受到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使得领取证书方式有所不同,具体领取方式及携带材料,还是需要以当地卫健委或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今年各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方式,官方尚未公布,各位考生可以参考去年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的《各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方式》,并关注当地卫健委、人事考试中心,好第一时间收到2022年纸质证书发放的通知

卫生资格考试科目: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药学卫生资格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核形式,每科考试时长个小时,科目之间间隔45分钟,四个考试科目在1天考完。

上午 8:30-10:00 《基础知识》;10:45-12:15 《相关专业知识》。

下午 14:00-15:30 《专业知识》;16:15-17:45 《专业实践能力》。

药学卫生资格四个考试科目的题型相同,均为客观选择题。具体题型为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A4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B1型题(标准配伍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六种。

药学卫生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2年,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可获得药学卫生资格资格证书。

中国卫生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于9月15日起开通,参加本年度卫生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站或官方小程序进行查询。卫生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流程01 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站,点击“进入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分入口”。02 在查询页面输入证件号和准考证号,点击“查询成绩”按钮即可查看考试成绩。注意事项1.输入的证件号码必须与本人准考证上的一致,准考证号可在微信推送的考试成绩通知中查看。2.军队人员考试成绩在军队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关注该网有关信息。3.考生可于2022年9月20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4.查询中遇到问题请发邮件至。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查验、证书办理进度查询等证书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个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举办的网站,一个是计生委的,当然不一样。护师是护理人员的初级技术职称,你严重违纪的话估计你也考不了

我也不好讲,既然是官网我相信还是有用吧

卫生委人事考试中心

您好,江苏省医疗卫生事业编制考试是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考试,考试报名通常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可以关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以获取最新的报名信息和通知。报名条件一般要求考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以上、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等条件。具体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可以参考招考公告或相关规定。报名时,考生需要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费用和具体的报名流程可以在招考公告中查看。总之,想要参加江苏省医疗卫生事业编制考试,考生需要关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了解报名时间、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和缴纳报名费用。

时间:截止2022年5月9日。地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根据眉山人事考试网得知眉山市卫健委人才引进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分别是截止2022年5月9日。地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根据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东坡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考核。

卫生类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需要到各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计生委员会或者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一般会在当地的招考信息网站或者人事考试中心的官网上公布,也可以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卫生计生委员会了解相关信息。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卫生类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报名人员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从事的工作岗位,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的要求可以通过当地招考信息网站或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看。

报名可以从官网报名或现场报名,在报名前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准考证:需在报名时填写准考证申请表,根据审核情况,拟定准考证号码;2、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明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材料;3、缴费凭证:根据具体考试科目收取编考费用,缴纳成功后,即可获得缴费凭证;4、报名责任书:报名后考生需在报名时填写报名责任书,确认其承诺的考试条例和要求。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到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上进行报名,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就可以按照网站提示,登录官网进行报名了。现场报名:考生也可以在全省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考生需携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及身份证等有效有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考生填写的信息,应完整填写,并务必保持真实。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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