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调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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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调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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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北京公务员面试二次调剂报名入口:

调剂职位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于1月22日9:00至1月23日17:00进行。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1月2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载明调剂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以及报名携带材料等内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现场调剂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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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参加上半年的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但不包括下列考生: 1、2013年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在2013年上半年我市公务员招考中已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3、参加2013年上半年我市公务员招考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4、不符合2013年1月9日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考生。

你不能报,因为第一你不是北京人,第二你不在北京上学!只能报你们省的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所以说你也不用急了,急也管不了用! 想来北京不一定做公务员。可以进事业单位,比如一些学校招收老师等等,这样也可以进京的。

湖北人事考试调剂系统

为满足我省各级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在全省范围组织有空缺编制的各级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至1992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公告。 除特殊职位外,省、市(州)两级招录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或者遴选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县乡基层岗位主要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和2010年高校毕业生。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0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其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准。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视视力不低于,体重符合规定标准。报考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以上); 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3、对公安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 (三)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侧视力不低于,体重符合规定标准); 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5年—2010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2010年5月31日未办理转正手续的); 6、在读的非2010年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职位。 (五)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于2010年5月25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职位公告,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招录机关(含垂直管理部门)也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地区、本部门发布《招考公告》。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于近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以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见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6月4日8:00至6月13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审查报考资格。各地、各招录机关要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认真严格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通过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6月15日17: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招录机关审核通过。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5日至6月15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 5日8:00至6月13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6月13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现场报名。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省安全厅组织现场报名。 拟报考省级检察院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直管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和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须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除报考国家安全机关人员外,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17 日9:00至6月25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和最近两年的低保领取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职位核减 各招录机关职位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并由各地、各招录机关负责通知考生退还缴纳的报名费。定向招录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选调生的职位、法院、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职位、公安机关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职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特殊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视情况决定计划数。 (五)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省安全厅确认并发放准考证。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下载并打印发放准考证,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书面材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笔试单独命题,单独设置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人事考试院和省公务员考试命题专家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7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及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0年7月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不累计计算)。加分对象、分数、办理程序和审核时间将在网上公告,于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并公示,请考生留意。 (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各地、各招录机关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在面试前进行,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布。 (三)面试 1、职位核减调剂。各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按比例核减该职位计划,调剂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统一公布、公开调剂。 调剂的人选,须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 调剂的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2010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职位需提供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招录机关要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行为。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报考同职位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核减该职位。 全省面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面试当日,报考人员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招录机关做好现场记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下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的比例折算。 遴选选调生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7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公安基础知识》2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30%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林业局于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三项达标者为合格。报考公安机关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达标即为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按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和安全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招录机关要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录用审批后,方可办理工资核发手续。 凡在机构改革中辞职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原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如报考后拟被录用,须退回因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的辞职补助金方能报批。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省人事考试院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醒: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附件: 1、《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公告》 2、《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书》 3、《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 4、《湖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 5、《湖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6、湖北省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登记表 7、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试报 名登记表 8、《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9、《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10、《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1、《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11 (大小:262672字节)

2017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工作即将结束,预计调剂工作将在6月中旬开始。未避免错过调剂,考生可以关注湖北人事考试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根据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可知,面试前公开调剂工作安排如下:(1)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公告,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2)职位调剂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在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已经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入围人员须由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复审。(3)调剂后,对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仍然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党政紧缺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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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调剂系统

2017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工作即将结束,预计调剂工作将在6月中旬开始。未避免错过调剂,考生可以关注湖北人事考试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根据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可知,面试前公开调剂工作安排如下:(1)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公告,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2)职位调剂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在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已经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入围人员须由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复审。(3)调剂后,对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仍然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党政紧缺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湖北省考有调剂机会。

湖北省考公务员可以调剂,在招考期间因无人报考、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等原因取消或核减的空缺职位计划,需要继续补录人员的,可以通过第二次考录补充人选(也可以称呼为调剂)。

招考期间因无人报考、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等原因取消或核减的空缺职位计划,需要继续补录人员的,可以通过第二次考录补充人选。第二次考录公告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申请职位的资格条件。已被列为体检、考察人选的,不得参加第二次考录。第二次考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公示等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录用。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录专题页面,查询第二次考录的职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第二次考录由当地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

第二次考录的有关报考资格、学历、专业、年龄、最低服务年限等具体政策以本公告、《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有关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申报。

关于第二次考录原则和条件如何理解和把握。考生应在考试科目和内容相同(即考生作答的是同一类笔试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选择。如考生A第一次报考了鄂州市行政审批局机关的职位,考生A第二次考录可以申报全省县以上机关的空缺职位,不能申报乡镇(街道)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职位。

2014年湖北省省市县乡考试录用4462名公务员公告

重磅推荐:(3月15号)2014湖北省考大纲解析新闻发布会?ipad?mini等你来拿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3月15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职位。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职位信息:

湖北组工网()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湖北省公务员局网()

(二)网上报名

除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外,其他所有招录职位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3月15日8:30至3月20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主要介绍考试安排、考务流程等)、《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主要介绍具体政策规定、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及《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主要介绍招考单位、招考数量及招考资格条件),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5KB以下),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须进行手机验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期间考生可在线查询职位报名人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适时发布有关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招录机关负责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至3月21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月15日8:30至

3月2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退回补充资料的,可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20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月21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的,视为自动通过。

(三)网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7日9:00至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定向从社区干部中考录街道公务员的职位,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缴费确认、统一下载准考证,并发给参加考试的人员。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从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笔试安排在4月12日,具体为: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2:00???综合知识测试

14:00-17:00??申论

17:15-18:15??公安基础知识测试

本次考试在武汉市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及特殊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四、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由各招录机关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资格复审。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进行职位调剂。

(二)面试前公开调剂

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公告,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职位调剂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参加调剂的人员,须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调剂入围人员须由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复审。

调剂后,对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仍然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及特殊专业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调剂结束后,报考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省级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员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公告可登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三)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生在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50%+面试成绩×50%;

公安机关等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成绩×40%;

从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公务员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遴选选调生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55%+申论试卷成绩×45%)×3?0%+面试成绩×70%。

六、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及在职位公告中明确需要进行体能测评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定向招录社区干部的街道机关和职位表中明确进行差额考察的省直机关,按计划录用人数1: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

(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加强对考生“德”的考察,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职位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相关部门签订最低服务合同,违约的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五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考试。

考生报名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后又被其他省、市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确定为我省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咨询方式。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

与招录机关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可在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页面“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询。

涉及招考基本政策的咨询,与027-12333联系。

涉及网上报名技术的咨询,与省人事考试院联系。

涉及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安排等咨询,与省人事考试院联系。

2.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调剂、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亲,目前职位表暂未公布,推荐你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或者湖北中公官方网站?,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发布招考公告及职位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调剂

您好 必须是参加上半年的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但不包括下列考生: 1、2013年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在2013年上半年我市公务员招考中已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3、参加2013年上半年我市公务员招考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4、不符合2013年1月9日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考生。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没通过能调剂吗?北京市公务员考试面试没通过能调剂吗?对于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通过的小伙伴们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面试的一些情况。肯定有人会问要是面试没通过的话还能调剂吗?答案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调剂后参加第一次面试,要是有岗位没有完成招录计划,是可以进行第二次调剂的。那么关于调剂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接下来,上岸鸭小编就来跟大家说说关于调剂的二三事。

(一)公布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条件及资格人员名单

若是该招考职位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参加人数未达到招考公告中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则该招录职位将确定为调剂职位,面试人选将通过调剂的方法来进行补充。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的人选将统一在北京市人事考试平台发布。

(二)报名调剂职位的条件和原则

1.报名调剂的人员选择调剂职位时可在与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间进行;

2.若该考生已被列入报考职位首批面试人选名单则不能参加调剂;

3.考生在调剂职位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4.满足该调剂职位规定的要求和资格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

5.笔试成绩达到该调剂职位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申请调剂该职位。

(三)调剂职位报名

将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调剂报名,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报关于调剂申请的相关信息。在调剂申请提交的结束时间之前,考生可以重新选择调剂职位。

(四)调剂职位资格审查

各市级招录机关,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调剂职位资格审查工作,将根据调剂职位空缺名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调剂资格审查。

参加调剂职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的审查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与面试资格复审一致。

(五)参加调剂职位面试人选名单确定

调剂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参加调剂职位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平台公布。

北京市考资料免费领取

您好,二次调剂报名已经开始了,您可以开始报名了 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13年7月6日9:00至2013年7月9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选择报考职位,提交报名申请。 您找到报名入口按照提示报名就可以,报名入口也可在中公北京首页找到 关于备考7月9日晚19:00,YY36531,有大型讲座,学习面试基本理论、面试备考技巧 祝您面试成功

江西人事考试网调剂系统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江西省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调剂流程:您可以登入中公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的:江西省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

调剂流程

1、调剂报名时间:4月7日9:00—4月7日18:00。

考生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调剂报名系统,填写拟调剂岗位的岗位代码并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拟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4月8日8:00—17:00 。

按调剂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审查,通过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后,其他人员不再进行审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将取消调剂资格。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4月9日8:00-11:00。

考生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4月9日中午12:00前向省征兵办反映。

4、公布调剂入闱人员名单

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公布时间:4月10日上午10:00。

调剂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按各岗位调剂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调剂入闱面试人员。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根据2018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聘6480人公告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将于6月14日前后在“江西教育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11至2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2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面试调剂。6月14日前后发布调剂公告,对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公开在网上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特岗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报名系统中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操作流程1、调剂报名时间:6月19日9:00—6月19日18:00。2、报名国编考试的考生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调剂报名系统;报名特岗教师招聘考生登录“江西教育管理公共门户”,从“省级业务系统”进入“江西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填写拟调剂岗位的岗位代码并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

你打公告电话咨询下,确认下,按你说的这个比例是可以入围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江西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调剂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进入第一批入闱名单;

2、符合拟调剂岗位的招聘条件;

3、参加了拟调剂岗位相应层次科目考试。

1、调剂报名

调剂报名时间:6月24日9:00—6月25日16:00。

考生点击下面入口链接入调剂报名系统,填写拟调剂岗位的岗位代码并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点击进入:2015年江西特岗师招聘考试调剂报名入口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特岗教师招聘条件,如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6月26日8:00—16:00?。

网上资格初审时,系统按调剂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将考生的报考信息提交给审查部门。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提交。审查部门对考生在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如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调剂资格。当初审合格人数达到需要调剂的人数时,系统将不再提供调剂报考人员信息。

3、资格初审结果

查询时间:6月28日8:00-11:00?。

考生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6月29日中午12:00前向招聘单位主管教育部门反映。

4、公布调剂入闱人员名单

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公布时间:6月30日上午10:00?。

调剂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按各岗位调剂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入闱面试人员。

更多详情请进江西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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