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疫情题目
四川人事考试疫情题目
四川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在9月11、12日两天,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已经发布,四川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情如下。四川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在9月11、12日,参加四川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需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考前准备,详情如下: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知识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知识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3天内(9月8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知识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八、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8月12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考生需要提前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才能参加考试。详情如下。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考生考前需要注意一些关于疫情防控的问题,详情如下。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平台”及 “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七、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纸笔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九、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9月30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人事考试疫情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9日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要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见附件1);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见附件2、3)。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9月14日至9月27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9月14日至9月28日。
(三)缴费时间
9月14日至9月29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10月14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11月14日至11月18日。
四、告知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后,如未缴费可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查询打印)(详见附件4)。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5、附件6。
2.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7),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查询及领取
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申请下载,纸质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教育、公安、卫健、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博、硕)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4.关于告知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5.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6.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7.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至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纸笔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社会工作者及高级经济专业技术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25日
四川省人事考试疫情
【 #翻译# 导语】 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1年下半年四川翻译专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2021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1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省将于12月24日、25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三、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点击文末附件即可下载),做好考前7天(如12月24日参加首场考试,则关注健康情况日期为12月17日至12月23日)的每日健康监测,临考前自行打印,并在首场考试前将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交给监考人员。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及体温检测准备。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试当天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的;(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有港台地区和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的;(3)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感染的。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资格考试补考期间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附件: 《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 原文标题: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资格考试补考期间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文章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疫情政策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省将于12月24日、25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三、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点击文末附件即可下载),做好考前7天(如12月24日参加首场考试,则关注健康情况日期为12月17日至12月23日)的每日健康监测,临考前自行打印,并在首场考试前将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交给监考人员。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及体温检测准备。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试当天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的;(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有港台地区和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的;(3)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感染的。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资格考试补考期间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附件: 《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 原文标题: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资格考试补考期间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文章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考生需要提前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才能参加考试。详情如下。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考生考前需要注意一些关于疫情防控的问题,详情如下。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平台”及 “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七、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纸笔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九、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9月30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人事考试疫情要求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没有相应的要求。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四川下半年省考报名时间确定为10月26日至11月1日,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川省考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我省将于12月24日、25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补考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三、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点击文末附件即可下载),做好考前7天(如12月24日参加首场考试,则关注健康情况日期为12月17日至12月23日)的每日健康监测,临考前自行打印,并在首场考试前将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交给监考人员。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及体温检测准备。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试当天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的;(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有港台地区和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的;(3)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感染的。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资格考试补考期间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附件: 《考生健康情况登记表》 原文标题: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等资格考试补考期间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