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事考试
安吉县人事考试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95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63名;县(区)机关招考260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7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湖州人才网() 阳光工程—湖州人力社保网 () 吴兴人力资源网() 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长兴人事人才网()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全市各级机关: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2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3-2017年,依此类推。 3.县(区)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7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附件1)。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区)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对象为: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范围及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7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附件1)。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范围及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7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附件1)。 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范围和对象为:湖州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7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附件1)。 5.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 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5.报考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 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报考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6.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7.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 3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 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六)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三)、(四)、(五)、(六)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三) (六)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市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本市或所辖县。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全市各级机关〔除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一)、(二)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市、县(区)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对报考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并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以下机关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全市各级机关单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全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十三、注意事项 (一)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九)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二)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见附件1)。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见附件2)。 (十五)报考选调生村官的,具体内容另见公告。 附件: 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 2.湖州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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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好和工作不累。1、待遇好,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五险一金、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是基本的福利。2、工作不累。人事考试中心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公务员,事业单位以及等招考工作,工作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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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江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江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省、市、县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安福县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2.限安福户籍或配偶一方为安福户籍,指公告之日为安福户籍;30周岁以下指198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55周岁以下指196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原标题:安福县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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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吉安安福县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安福县人民医院、安福县中医院、安福县妇保健院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临床类(内、外、妇、儿)和护理类,笔试科目分别为《临床学基础知识》和《护理学基础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的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和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科学技术知识、人文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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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吉安安福县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3—14日。
笔试
安福县人民医院、安福县中医院、安福县妇保健院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临床类(内、外、妇、儿)和护理类,笔试科目分别为《临床学基础知识》和《护理学基础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的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和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科学技术知识、人文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0:0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10:30-12:00,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由安福县人社局负责组织笔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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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95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63名;县(区)机关招考260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7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湖州人才网() 阳光工程—湖州人力社保网 () 吴兴人力资源网() 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长兴人事人才网()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全市各级机关: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2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3-2017年,依此类推。 3.县(区)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7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附件1)。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区)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对象为: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范围及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7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附件1)。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范围及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7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附件1)。 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范围和对象为:湖州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2017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附件1)。 5.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 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5.报考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 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报考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6.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7.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 3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 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六)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第(三)、(四)、(五)、(六)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乡镇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三) (六)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市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本市或所辖县。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一)全市各级机关〔除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二)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一)、(二)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市、县(区)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对报考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并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以下机关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全市各级机关单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全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十三、注意事项 (一)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九)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二)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见附件1)。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见附件2)。 (十五)报考选调生村官的,具体内容另见公告。 附件: 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汇总表 2.湖州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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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哪里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可重点关注人事考试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以及地方政府网站、地方人社局官网等。不同事业单位考试的报考方式有所差别,直事业单位报名方式一般登录人事考试网报名,有些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各地市事业单位考试有的在地方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有的采取现场报名。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分布在全年各个时间段,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要随时关注各地区人事考试网,也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查看更多
catti三级笔译和二级笔译的差别还是蛮大的,无论是从考试的词汇量要求、难度/深度、翻译速度要求等方面的差距都挺大。
二级翻译属于中级,三级翻译属于初级。第二层次是翻译硕士毕业的层次和要求,第三层次是专业的第八层次。第三级需要词汇8000,第二级需要词汇13000+。
与三者相比,二者的难度体现在原文的难度、对翻译的高要求、对背景知识的更广泛要求上,首先,无论是在英译还是汉英翻译中,这两个原文的篇幅都比较长,难度也比较大,要求也比较高。
其次,三次考试只有两门科目,一门是英汉翻译,一门是汉英翻译,两门是英汉翻译,两门是汉英翻译,所以科目数翻了一番,达到了四门。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报名地点: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月4日至1月5日笔试的时间:2012年1月7日二、招聘职位及计划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临床6人,护理11人,药剂1人,医技2人;县人民医院:临床5人,护理10人,医疗器械维修1人,医技(影像)2人;县中医院:临床2人,护理3人,药剂1人,医技(影像)1人;县妇保院:临床1人,医技(影像)1人,医技(检验)2人;县疾控中心:预防医学1人;县水利局下属水保站:文员1人,技术人员4人,微机员1人,技术员4人;县统计局下属普查中心:微机员1人;乡镇统计站:统计员1人;县人保局下属劳动仲裁院:仲裁员2人;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5人,业务员2人,微机员1人;县教体局下属会计核算中心:会计2人;县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1人;县文化馆:文学创作员1人,舞蹈编导员1人,音乐创作员1人;县博物馆:田野考古员1人;县城管大队:管理人员4人;县民政局下属移民办:勘界员1人。三、招考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具备江西省城镇户籍;(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除特别注明的职位外),计算日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五)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1、报考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临床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医师资格证(2010、2011年毕业生除外)。2、报考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护理职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成绩合格证明),28周岁以下。3、报考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药剂、医技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检验、医技、药剂、影像、预防医学专业,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医师资格证(2010、2011年毕业生除外)。4、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临床职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临床中的放射诊断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0、2011年毕业生除外)。5、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护理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成绩合格证明),28周岁以下。6、报考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维修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医疗器械工程专业。7、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医技(影像)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技术、医学影像工程专业,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0、2011年毕业生除外)。8、报考县中医院药剂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物制剂专业,具有药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9、报考县妇保院医技(检验)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0、2011年毕业生除外)。10、报考县疾控中心预防医学职位: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11、报考县水利局下属水保站文员职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和文秘、新闻专业。12、报考县水利局下属水保站技术人员职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土保持、机电自动化、水文与水资源、土木工程专业。13、报考县水利局下属水保站微机员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14、报考县水利局下属水保站技术员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利类专业,40周岁以下,面向县水利系统内部选招。15、报考县统计局下属普查中心微机员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30周岁以下。16、报考乡镇统计站统计员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统计、会计类专业,30周岁以下。17、报考县人保局下属劳动仲裁院仲裁员职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专业。18、报考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经济管理类、财政金融类、会计类专业。19、报考县社保局业务员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经济管理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20、报考县社保局微机员职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21、报考县教体局下属会计核算中心会计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22、报考县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建筑建设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23、报考县文化馆文学创作员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专业。24、报考县文化馆舞蹈编导员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舞蹈类专业,男身高168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25、报考县文化馆音乐创作员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声乐类专业。26、报考县博物馆田野考古员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物考古与历史学类,30周岁以下,男性。27、报考县城管大队管理职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法学类、汉语言与文秘类、新闻传播类、公安类、体育学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建设类,30周岁以下,男性。28、报考县民政局下属移民办勘界员职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与文秘类、新闻广播类、社会学类,30周岁以下,男性。 四、招聘办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分职位公开选招。统一笔试、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以百分制累计总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五、实施程序考录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一)发布招考公告招考的有关具体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吉安市人事人才网和安福网站等媒体发布。(二)报名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报名地点设在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费200元/人。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考试推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如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则该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2、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1月5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三)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视具体职位而定,主要测查报考者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为2012年1月7日。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0:00;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10:30-12: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的组织、阅卷等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3、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只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四)面试1、确定面试名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规定的面试人数,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2、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有效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考试录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录资格。3、面试方法及安排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县文化馆职位面试工作另行制定方案。具体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五)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提出,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同意,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六)公示和录用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福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确定的拟聘人员,用人单位均须填报《安福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凭《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招聘的人员,必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挂编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新招聘的人员凭《安福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六、聘后待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其他职位招聘人员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所有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 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简称史地)。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 其中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考:大学语文,(2)艺术类(一级学科)考:艺术概论,(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考:高数(一),(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考:高数(二),(5)法学考:民法,(6)教育学考:教育理论,(7)农学考:生态学基础,(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医学综合。 以上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考生在参加各科目考试时(外语科目除外),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