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事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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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咸宁市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入口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社会工作者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简称社工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民政部一起用印的证书。
2010年湖北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精神,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咸宁市人事考试院(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咸宁市公务员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年龄计算没有特别要求的,截止时间以咸人社文[2010]136号印发日期为准,即2010年9月17日。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职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由招考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三)报名材料 1、《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二)(可网上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50元。若因达不到1:3招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报考者进行退款,其他情况不予退款,具体退款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笔试前7天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7天发布在咸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 (一)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前另外增加专业知识考试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咸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六、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专家由7-9人组成,面试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管理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10%;专技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2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不加试专业知识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加试专业知识 管理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10%)+面试成绩×50% 专技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2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可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将其相关体检、考核、公示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按照鄂办发〔2003〕1号文件规定,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取消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 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表二: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四、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注册认证: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开始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不再发布。(报名提示: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四)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五)关于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该部分专业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栏列明。(六)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七)关于国外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九)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六、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咸宁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五)重要提示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七、资格复审(一)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八、面试(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九、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十、加分政策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办公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审核确认。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十二、体检、考察(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四)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十三、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按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五、其他(一)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附件1??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2023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xlsx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4??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咸宁市人事局考试网
中国人事考试网。咸宁市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入口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社会工作者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简称社工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民政部一起用印的证书。
1月10日9点至1月16日17点。根据咸宁市公务员考试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023年咸宁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10日9点至1月16日17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1月10日至1月15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咸宁人事考试局局局长
人事局局长属于科级,在我国的国家政府序列中属于正科级单位。
局长的职务级别为正科,副局长为副科,科长,副科长,科员的职务级别都是科员,但是如果有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那么他们享受的待遇则相对为正科级待遇和副科级待遇,主要体现在工资上。财政局,人事局都是政府的组成部门,都是科级单位。
人事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负责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并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国家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
负责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扩展资料:
人事局的职能范围
一、负责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并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国家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
二、负责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管理来华(回国)定居专家;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
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 研究和落实博士后制度;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检查和指导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管理和指导人才市场。
建立国(境)外人才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行政复议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提出急需并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
七、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
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认定和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八、负责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指导和协调政府各部门奖励表彰工作;负责上级行政奖励人员的考核、推荐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工作;代市政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九、负责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官工资、福利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局
现在那还有人事局这个单位,早就跟劳动局合并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局长是领导职位,一般都是委任制或者内部选拔遴选,不会在公务员考试中出现这个职位的。
人事局局长属于科级,在我国的国家政府序列中属于正科级单位,局长的职务级别为正科,副局长为副科,科长,副科长,科员的职务级别都是科员,但是如果有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那么他们享受的待遇则相对为正科级待遇和副科级待遇,主要体现在工资上。财政局,人事局都是政府的组成部门,都是科级单位。人事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下设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务改革办公室、工资股、人事调配股、档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等。负责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建立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并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国家机关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负责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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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事考试局电话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四、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注册认证: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开始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不再发布。(报名提示: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四)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五)关于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该部分专业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栏列明。(六)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七)关于国外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九)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六、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咸宁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五)重要提示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七、资格复审(一)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八、面试(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九、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十、加分政策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办公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审核确认。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十二、体检、考察(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四)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十三、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按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五、其他(一)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附件1??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2023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xlsx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4??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8年,主要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
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后于1990年更名国家教委考试中心。1998年国家教委改称教育部,原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组建为现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
一般情况下,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会有一个专门负责组织各种本局范围内部考试的机构,称为考试中心。但是在很多的其它单位机构里面也会有考试中心的,比较有名的的车管所的考试中心,专门负责驾照考试的。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
咸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民主街3号2022年事业编报名时间在每年的4月份。每年事业单位招聘一般陆续是从4月份开始发布公告,备考周期一般在20-30天左右。
咸宁市人社局考试院院长级别为正厅级。由部级领导担任。在人社系统中,正厅级别的干部担任省级人社厅厅长、局级人社局局长等高级领导职位。咸宁市人社局考试院院长级别为正厅级可以看出该职位在人社系统中的重要性和高层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