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事考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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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人事考试审核

东营市人事考试审核

请参考2020东营垦利区事业单位招聘93人公告职位表根据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 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 外);(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 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人员组织定向招聘,以上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且须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 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 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 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 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二、招聘岗位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三、报名、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报名方式:1. 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报名;2. 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 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 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 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 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 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 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有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二)初审初审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 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 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 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 于2020年2月2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 ,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 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垦利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 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垦利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 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 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 用资格。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 须知》(附件2)。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一)笔试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 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 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 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 布。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笔试地点设在垦利区,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 加笔试。(二)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 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 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 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 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 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 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 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五、考察和体检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 分到低分确定),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未经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 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 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 历一身份”等内容。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 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 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六、公示和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 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 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 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 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 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 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 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七、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垦利区人民医院)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关于区属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八、其他事项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成绩查询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 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招聘信息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 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 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附件: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2日

详见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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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2014年东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2014年东营市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一)《2014年东营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的范围为: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近姻亲关系。

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二)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职位);

(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1、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

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还应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非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需出具山东生源的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在职人员报考的,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考生资格审查时辞职或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约的《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2、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报考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交学历证书、户口簿(属集体户的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 属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截止到2014年5月29日,报考人员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累计时间为5年或2年)报考的,需提交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等证明材料。

2、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

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3、报考法院系统审判执行职位的工作人员、检察院系统检察业务职位人员,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职位的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律师执业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及其他证明从事法律工作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须载明法律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考生身份(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的考生,其《2014年东营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已通过司法考试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报考当地司法局出具的证明。

5、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东城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对面路北)

(三)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到报考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7月26日-31日对集中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复核。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用人部门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8月初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时间及通知书领取

《面试通知书》将由招考部门于8月7日-8日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见附表)。面试工作与省直机关面试同步进行,时间为8月14日—16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东营市公务员局(电话:)

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3、报考法院系统审判执行职位的工作人员、检察院系统检察业务职位人员,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职位的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律师执业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及其他证明从事法律工作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须载明法律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考生身份(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的考生,其《2014年东营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已通过司法考试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报考当地司法局出具的证明。

5、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东城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对面路北)

(三)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到报考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7月26日-31日对集中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复核。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用人部门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8月初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时间及通知书领取

《面试通知书》将由招考部门于8月7日-8日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见附表)。面试工作与省直机关面试同步进行,时间为8月14日—16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东营市公务员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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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157人公告

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9:00—7月11日16:00。

查询及审核时间:2014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9: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7月23日—7月26日。

报名网址: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7月11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6日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或《幼教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详细信息与相关复习资料登录山东中公事业单位网站进行查看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东营市人事考试审核点

在东二路和南一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详见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题型、答题方式、报名时间、现场审核地点等等信息,详见通知。

点击查看:2020东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营人事考试审核

公务员网为您整理“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1人)”,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事业单位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希望广大考生能通过考试,拿下自己想干的工作!

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限山东户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7日至1999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应聘物证检验、金融财会岗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将证明信原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见附件3。

(六)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0月16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为东营,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学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或退役2年内的,可报考定向“限退役士兵”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的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 9:00—10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应聘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提供电话咨询服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6日11:00—10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7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日9:00—11月5日9: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区金盾路1号)1506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岗位对开考比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阅卷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公布。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因放弃和体能测评未达标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

(一)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经体能测评达标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均为3年,签订合同时应予以明确并按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只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公安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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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年东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3.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东营市公安局

2017年9月29日

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管委会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13 年 7 月 31 日前 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五)年龄 35 周岁以下( 1976 年 12 月 10 日 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 2012 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与计划》。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的院校、专业必须与学历证书相符;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 15 人。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报名时间和方法 (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2012 年 12 月 17 日 9 : 00— 12 月 19 日 16 : 00 查询时间: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5 : 00— 12 月 20 日 16 : 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 ) 。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 5 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2 )资格初审 开发区管委会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于应聘人员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 6 小时后进行。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具备报名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5 : 00— 12 月 21 日 16 : 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 2012 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 ( 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 ,并于 2012 年 1 月 9 日 — 1 月 11 日 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 40 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 12 月 21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5:30 )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208 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 ( 市、区 ) 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 ( 市、区 ) 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 “ 三支一扶 ” 计划、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 2 年、考核合格, 3 年内(指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 5 分。上述人员应于 12 月 21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208 房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审核有关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1 份)。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 “ 三支一扶 ”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 ; 参加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的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 3 : 1 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1 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 2 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 2012 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 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2 张(须与报名表同底版)。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报名推荐表)、户口薄(或学校证明等可证明其生源地的证明材料)。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 2012 年 11 月 30 日 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或 2012 年 11 月 30 前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证明等材料。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示后、体检前提供。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开发区管委会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两科,每科满分 100 分,各按 50% 计入笔试成绩。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公文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 : 2013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0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的 3 倍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考务费每人 70 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 50 %的比例百分制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 7 天内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面绩、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全部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70 分。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开发区管委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及递补资格的,责任自负。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宣部( 0546 ) 8301295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0546 ) 8326611 附表: 1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xls 2 、 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 .doc 3 、 报名推荐表 .doc

东营市人事考试审核地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157人公告

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9:00—7月11日16:00。

查询及审核时间:2014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9: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7月23日—7月26日。

报名网址: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7月11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6日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或《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或《幼教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详细信息与相关复习资料登录山东中公事业单位网站进行查看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详见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在东二路和南一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似乎不可以,专科的话要求是有两年工作经验的200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2007-3-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我市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四)报考市级机关的,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区)和乡(镇)级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法院、检察院、地税、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另发。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二、招考人数和职位全市各级机关共招考录用142人(不含公安系统),其中党政机关106人(市直7人,东营区18人,河口区14人,广饶县36人,垦利县12人,利津县19人),法院系统10人(市法院5人,县区法院5人),检察院系统12人(市检察院4人,县区检察院8人),省垂直管理系统14人(地税系统6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5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3人)。具体招考部门、招考职位详见附件。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7年3月21日—3月25日。查询时间:2007年3月22日—3月27日。报名网址: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具体办法是: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容量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工作在最后一次填交报考信息24小时后进行。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2、资格初审。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07年3月22日—3月27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4月1日—4月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报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不实行网上缴费的情况:1、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3月25-27日到东营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2、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3月25-27日到东营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四、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市各级机关的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8日。上午 8∶30-11∶00 申论下午 2∶30- 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示。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二)面试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00- 6∶0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上网公示。面试的其他事宜,另行通知。(三)选调生考试市直、县区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县区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报名时,按市直、县区直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报名人员3月23日-25日到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手续。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五、体检和考核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经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该职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一)体检全市公务员考录(选)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录用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二)考核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方面,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六、录用审批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市、县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八、其他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政策咨询电话:(东营市委组织部)8381726(东营市人事局)8225487(东营区人事局)3883281(河口区人事局)6441147(广饶县人事局)2881377(垦利县人事局)5682275(利津县人事局)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326611(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事局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东营市人事考试资格审核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 外);(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 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人员组织定向招聘,以上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且须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 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 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 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 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请参考2020东营垦利区事业单位招聘93人公告职位表根据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 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 外);(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 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人员组织定向招聘,以上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且须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 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 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 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 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二、招聘岗位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三、报名、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报名方式:1. 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报名;2. 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 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 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 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 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 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 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有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二)初审初审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 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 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 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 于2020年2月2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 ,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 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垦利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 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垦利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 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 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 用资格。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 须知》(附件2)。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一)笔试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 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 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 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 布。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笔试地点设在垦利区,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 加笔试。(二)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 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 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 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 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 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 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 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五、考察和体检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 分到低分确定),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未经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 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 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 历一身份”等内容。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 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 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六、公示和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 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 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 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 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 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 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 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七、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垦利区人民医院)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关于区属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八、其他事项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成绩查询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 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招聘信息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 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 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附件: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2日

根据我在《2020山东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查询的情况:三、报名、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报名;2.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二)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2月2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这个报名单位还是挺多的,有很几个好几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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