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人事招聘考试
咸宁人事招聘考试
2020湖北咸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咸宁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湖北咸宁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咸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2019年4月1日发布)
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9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19届毕业生报考。(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
7.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文章原标题:2019咸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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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湖北咸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安排,现将咸宁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网上报名、考生笔试、资格复审等阶段,共有1131名考生入围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咸宁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8月5日至7日,举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职位、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面向社会招录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考生面试。开考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上午面试考生须在当天上午7: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下午面试考生须在当天中午12:0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 面试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教学楼①。温泉城区考生可乘3路公交车到咸宁职教园站下车(首发站为一号桥站,发车时间为6:30),咸安城区考生可乘7路公交车到咸宁职教园站下车(首发站为北枫桥站,发车时间为6:20),考生也可驾车或乘坐出租车前往考试现场。 三、面试日程安排 各职位具体面试日程安排详见《咸宁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见附件2)。 四、职位核减情况 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关于未达到竞争比例职位处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应予核减招录计划的职位如下: 1.咸安区乡镇机关办公室综合岗12(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3014)原计划招录3人,只有6人通过资格复审,核减招录计划1个,该职位现招录2人。 2.通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2(职位代码14230202007008011)原计划招录3人,只有4人通过资格复审,核减招录计划1个,该职位现招录2人。 五、防疫有关要求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来鄂人员,将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0天。考生应严格落实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健康管理措施,在解除管理后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考试入场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其中,考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考点所在市州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试区域;考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日,持湖北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面试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提前下载打印《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健康书》(附件4,以下简称《健康书》),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签名(按手印)确认。 4.在候考过程中,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及面试答题时,考生可摘下口罩,面试结束后及时戴好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先用医用酒精或者免洗手消毒液对双手进行消毒。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所有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诊断后方可离开。 5.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隔离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面试结束后,考生执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向招录单位报告。 7.本公告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以新要求为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不全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准考证遗失应及时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办理补办程序。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6.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1:咸宁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2:咸宁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xlsx 3:考点路线图.jpg 4: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健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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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咸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咸宁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湖北咸宁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咸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2019年4月1日发布)
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9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19届毕业生报考。(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
7.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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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北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精神,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咸宁市人事考试院(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咸宁市公务员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年龄计算没有特别要求的,截止时间以咸人社文[2010]136号印发日期为准,即2010年9月17日。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各职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由招考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三)报名材料 1、《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二)(可网上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50元。若因达不到1:3招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报考者进行退款,其他情况不予退款,具体退款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笔试前7天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7天发布在咸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 五、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 (一)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前另外增加专业知识考试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咸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六、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专家由7-9人组成,面试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管理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10%;专技岗位加试专业知识的,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2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不加试专业知识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加试专业知识 管理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10%)+面试成绩×50% 专技岗位: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2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工作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共同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可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咸宁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没有举报投诉,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将其相关体检、考核、公示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按照鄂办发〔2003〕1号文件规定,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取消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 附表一:2010年咸宁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表二: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咸宁人事考试招聘网
中国人事考试网。咸宁市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入口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社会工作者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简称社工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民政部一起用印的证书。
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嘉鱼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4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2年湖北嘉鱼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2012届及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部分职位可为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报考教育系统幼师专业和卫生系统护理专业的学历可为中专及以上)。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3、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0岁(特别优秀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者;获得本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者;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者;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者)。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2012年嘉鱼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至5月1日18点。 嘉鱼报名点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9日至5月6 日18点。 从8点到18点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湖北省嘉鱼县人事考试中心(人民大道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相结合,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2012年嘉鱼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咸宁新闻网、中国嘉鱼网,下载并填写《2012年嘉鱼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并准备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复印件。将上述材料用特快专递方式于2012年 5月1日18点前寄往湖北省嘉鱼县人事考试中心(人民大道7号,邮政编码:437200,以当地邮戳为准),同时,将填写好的《嘉鱼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考试报名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通过网上报名应聘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先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免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工作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笔试:医疗卫生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基础知识考试;幼儿教育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其他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知识等。 考试时间都是120分钟。准考证考前3天到县公务员局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5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中国嘉鱼网予以通知)。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嘉鱼网上统一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为专业科目考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合成总成绩采取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中国嘉鱼网予以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岗位人选,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初步定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职位,则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依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考察。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嘉鱼网予以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嘉鱼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七、聘用安置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编制性质办理聘用及工资手续。 八、咨询电话 湖北省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厚鹏 湖北省嘉鱼县人事考试中心: 舒汉才 中共湖北省嘉鱼县委组织部 湖北省嘉鱼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 北 省 嘉鱼 县 公 务 员 局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中小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数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3.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在学校受处分期限未满的。(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4)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5)曾被开除学籍的。5.本次为校园招聘,只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三、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察体检、档案审核、公示、聘用等环节。(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所有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1.报名时间及地点:(1)2023年3月13日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2023年3月15日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3)2023年3月17日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4)2023年3月18日黄冈师范学院逸夫楼211(5)2023年3月19日湖北科技学院(面试地点: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以上五个考点学校的毕业生只能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可以任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2.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并只能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2)应聘者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①报名表,并将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下载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④需提供学校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⑤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⑥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3.资格审查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二)考试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课题由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考试地点相同。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3.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三)签订就业协议所有考点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统一排名,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并在咸安区政府网上公布名单,咸安区教育局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被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四)体检和考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岗位的,其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五)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待2023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等证件后,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岗缺学科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1:《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8日附件:附件1:2023年咸安区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咸宁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咸人组文〔2023〕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122名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一)引进对象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国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二)资格条件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6.现役军人。7.已在咸宁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政策待遇1.引进人才由市财政按照“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非“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2.对引进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1500元)发放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与市财政各承担50%。3.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使用用人单位的事业编制。4.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其中,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5.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且取得初级职称的,可聘用到专技十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管理七级、八级岗位。6.对在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岗八级以上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7.引进人才在咸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提升至限额的倍。8.对引进人才在落户、配偶工作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9.医院、学校等单位引进的硕博人才其他相关待遇详见《咸宁市2023年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信息表》(附件1)。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取消相应待遇,并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三、引进程序(一)查询岗位市直企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122人,详见《咸宁市2023年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信息表》。报名人员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咸宁组工网()查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联系人。(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3月10日17:00截止。报考人员填写《咸宁市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由各用人单位受理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三)资格审查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至用人单位,报送时间到2023年3月10日17:00截止(以寄出时间为准)。书面报名材料包括:(1)《咸宁市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咸宁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3的(有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比例),可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允许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四)组织考试考试拟于4月份进行,分为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后通知考生。1.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有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直接进入面试。2.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3.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五)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可同步组织实施。考察要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如无人可递补,用人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该岗位招录程序自动终止。(六)公示和聘用对通过考察、体检的对象,经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咸宁组工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和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四、其他事项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3.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宁组工网发布的公告为准。4.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5.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本公告由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释。政策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16日附件:1.?咸宁市2023年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信息表.xlsx2.咸宁市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wp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咸宁市人事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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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咸宁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咸人组文〔2023〕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122名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一)引进对象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国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二)资格条件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6.现役军人。7.已在咸宁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政策待遇1.引进人才由市财政按照“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非“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2.对引进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1500元)发放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与市财政各承担50%。3.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使用用人单位的事业编制。4.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其中,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5.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且取得初级职称的,可聘用到专技十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管理七级、八级岗位。6.对在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岗八级以上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7.引进人才在咸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提升至限额的倍。8.对引进人才在落户、配偶工作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9.医院、学校等单位引进的硕博人才其他相关待遇详见《咸宁市2023年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信息表》(附件1)。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取消相应待遇,并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三、引进程序(一)查询岗位市直企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122人,详见《咸宁市2023年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信息表》。报名人员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咸宁组工网()查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联系人。(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3月10日17:00截止。报考人员填写《咸宁市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由各用人单位受理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三)资格审查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至用人单位,报送时间到2023年3月10日17:00截止(以寄出时间为准)。书面报名材料包括:(1)《咸宁市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咸宁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3的(有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比例),可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允许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四)组织考试考试拟于4月份进行,分为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后通知考生。1.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有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直接进入面试。2.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3.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五)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可同步组织实施。考察要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如无人可递补,用人单位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该岗位招录程序自动终止。(六)公示和聘用对通过考察、体检的对象,经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咸宁组工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和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四、其他事项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3.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宁组工网发布的公告为准。4.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5.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本公告由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释。政策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16日附件:1.?咸宁市2023年市直企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信息表.xlsx2.咸宁市2023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wps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0湖北咸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湖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湖北咸宁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湖北咸宁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咸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2019年4月1日发布)
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9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19届毕业生报考。(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
7.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文章原标题:2019咸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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