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院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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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事考试院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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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3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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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办公电话:63959012?传真:639591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6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又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

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

北京市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

1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671103172;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83529840;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84296061;海淀区考试中心,68945516;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 63258384;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8868107

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69824394;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9365742;?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81539621;?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80101318;?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69970247?; 顺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69448834;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81296852;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89686020

延庆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69102794;密云县人事考试中心,89038098

湖北人事考试院地址电话

【 #社工师# 导语】 无 从湖北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湖北十堰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办理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形式 (一)纸质证书 1、现场领取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外,代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办事人员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2、网上办理 登录“湖北政务网”(),首面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点击在线办理,通过EMS邮寄证书。 特别提醒:网上申请办件的考生提交信息后请耐心等待证书寄出,考生可根据政务网提示的快递单号进行查询,并注意接听快递员电话。 (二)电子证书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证书查验”,可下载和查询验证本人的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此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现场领取地点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考评一科,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山西路4号(原十堰市社会保险局2楼),考生可乘坐30路公交车到何家沟口站下车,10路、13路、56路、58路、61路、68路公交车到十堰市人民医院站下车。咨询电话:。 四、2021年以前的各类证书及部分补办 证书均已办理完毕,请未领取证书的考生及时到市人事考试院考评一科领取。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22年11月14日 原文标题: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文章来源:

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 湖北省2015年选调生招考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5〕25号)精神,2015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5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1000名。其中,面向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录550名,面向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录300名,面向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招录150名。

同时,定向招录在鄂高校就读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15名。

二、选调对象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省内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下同),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二)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

(三)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应为目前在我省工作的往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四)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应为在鄂高校就读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考生毕业院校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计算时间均截止2015年7月31日。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遵纪守法。

(二)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三)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安心基层工作。

(五)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群众观念强。

(六)身体健康。

(七)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省内服务基层项目和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和贫困偏远地区报考原籍地职位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向各地组织部门提出申请:

1、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党组织同意后,报院校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现工作单位属省级单位或其垂管单位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属市(州)一级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市(州)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属县级以下或其他非公企业(组织)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

县(市、区)委组织部将确定的推荐人选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汇总。考生报名时,应向相应组织部门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院校录取批次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网上报名

初审合格的考生,于 2015年4月22日至4月28日17:00前 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 2015年4月22日至4月29日12:00前 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于 2015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7:00 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于 2015年5月9日 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七)资格复审

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市(州)委组织部或有关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以下材料集中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1、高校应届毕业生:①《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④学生成绩单;⑤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02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①《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由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⑤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复印件;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在校期间的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县级组织部门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3、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①《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由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⑤工作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复印件;⑥组织关系所在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在校期间的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接受其报名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尺寸纸张打印或复印,由高校党委或市(州)委组织部门加盖公章后上报。每位考生的资料分套独立装订。同时,《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档(光盘)需一并上报。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17:00)。外省高校推荐报名资料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用特快专递寄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省委组织部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名材料。

根据推荐单位报送材料,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经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市(州)委组织部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八)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 5月下旬 进行。具体事项请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总成绩,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录用人选,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初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对象综合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选调生录用手续,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录机关从同一招考类别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照综合排序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2015年7月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

2015年新招录选调生中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乡镇(街道)工作必须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乡镇(街道)工作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上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得参加招录、遴选考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27-12333

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1、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

2、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高校应届毕业生)

3、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

4、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省内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

5、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

6、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及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

7、 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报考注意事项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2015年4月20日

苏州人事考试院地址电话

大家好今天来介绍苏州人事考试,苏州考试网的问题,以下是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文章目录列表:1、苏州人事考试来自中心在哪2、苏州人事考试网3、苏州人事考试网克前真缺节下半年江苏省有安排职称外语考试吗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4、请问:从苏州汽车北站到苏州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适望查汉毫采古怎么走5、我要从苏王北声州火车站先到苏州人事考试中心然后到苏州技师学院帮我看下公交路线对不对苏州人事考试来自中心在哪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苏州市东大街288号乘车方法:从“汽车南站”乘坐 514路,经过11站,在“向阳桥”下车,换乘 305路,经过12站,最后到“东大街”站下车,下车后沿着东大街向南步行两百多米即到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线路番号:514 (原14路) 所属公司:【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停靠:官渎里立交桥、苏安新村、向阳桥←日规路←永林新村←新湘苑←相门桥←相门后庄←葑门北←葑门西街←桂花公园←竹辉饭店(南侧)←南园桥北←汽车南站北←汽车南站、吴中东路、吴中房产中心、文曲路、澹台湖大桥、属石湖东路、适新科技、大华平价装饰市场、桂苑小区、太湖电动工具厂、南港路、嘉森塑胶、红庄、大龙江桥、劭昂路东、彭泾、莫舍桥东、石湖华城(石湖之韵)、石湖之韵(东侧)、东吴外国语学校(北侧)、国际教育园职业大学(东侧)、国际教育园工艺美院(西侧)、致能大道南(南侧)、国际教育园工职院(东侧)、国际教育园建设交通学校、国际教育园旅游财经学校、国际教育园南区首末站 ——————————————————————————————————线路番号:305 (原305路) 所属公司:【苏州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停靠:东明装饰城首末站(经贸学院方向)、东明装饰城首末站北(东明方向)、官渎桥东、官渎桥西、向阳桥东、向阳桥→娄门(北侧)→北张家巷→东园→平江路→狮子林南→市立医院东区→接驾桥②(西侧)接驾桥(东侧)→察院场观前街西(西侧)→察院场→景德路→干将路→司前街→东大街、盘门景区北、新市桥西、胥江新村、胥虹苑、胥江路、桐泾公园、桐尔飞材检泾公园西(北侧)、唐寅园、南环西路、横塘、滨河路南、横山东、金屋装饰城、苏州技师学院东(市公共实训基地)、铁师二桥、苏州技师学院、经贸学院东苏州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苏州人事考试网克前真缺节下半年江苏省有安排职称外语考试吗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啊 !省职称英语考试不定期!打电话问下苏州人事局哦!源于外语&教育网请问:从苏州汽车北站到苏州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适望查汉毫采古怎么走汽车北站乘529路(3站)/55路(3站)/游5路(3站)1元到市立医院东区东乘305路(6站)1元到东大街。下车向南走80米路东就是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人才大厦1层。汽车北站乘游5路(22站)到盘门景区北是直达,但下车后得沿新市路向东走180米北拐沿东大街走330米才能到东大街288号人才大厦。我要从苏王北声州火车站先到苏州人事考试中心然后到苏州技师学院帮我看下公交路线对不对在火车站坐1路到下建响垂轮迫改呢三元坊站 1元,苏州没有103路。但三元坊到人事考试中心要专走700米。苏州市人事属考试中心地址:苏州市东大街288号 电话: 0512-6政束毫配轻坐程啊朝益5293980 ? 在 火车站【坐】1路/38路 1元 到 察院场观前街西(西) 【换乘】 305路 1元到 东大街 公交站。在 东大街【坐】318路(约16站)/47路(约17站)/305路(约17站) 1元到 经贸学院东 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翻译# 导语】 从苏州人事考试院获悉,关于领取2022年江苏苏州翻译(笔译、口译)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一二级注册计量师、翻译(笔译、口译)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具体发放事项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建议考生选择证书邮寄服务方式领取证书。 二、证书邮寄服务操作流程 考生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进入“证书申领”功能模块,选择邮寄证书服务。考生按要求填写好收件人详细信息并选择采用EMS方式邮寄。证书邮寄申请提交成功后,我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EMS安排证书邮寄服务。 具体邮寄注意事项如下: 1.证书邮寄只采用EMS邮寄方式且限EMS邮寄范围内。 2.证书邮寄服务自2019年度的考试证书开始,2019年度以前的考试证书依然采取现场领取的方式。 3.邮寄费用:采取到付的方式,苏州市范围内(含各县级市)15元,苏州市范围以外21元,新疆西藏24元。 4.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协商处理,我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现场领取 领取条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请注意:新版证书系统需要刷身份证,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 防疫要求:本市(大市)考生凭苏州本地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领取;有省内市外旅居史的考生凭连续三天核酸阴性证明(市内外均可)和苏州本地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领取;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在苏州本地完成“3天3检”后凭苏州本地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领取。 领取地址:苏州市人事考试院(苏州市高新区宝带西路1105号1楼大厅)。 现场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领的考生可采用证书邮寄方式领取。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一二级注册计量师、翻译(笔译、口译)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

绵阳人事考试院地址电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02860662620、8674010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通知,我省计划于11月26日、27日在原考区举行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区(广元市、南充市)补考。咨询电话:、86740101。

补考时间及科目

11月26日0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1月27日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考试答题卡扫描评卷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

投标人需要完成扫描地点的软、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部署测试,考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生答题卡进行扫描评卷工作。扫描评卷工作结束后,将扫描图像打包,并连同扫描卷面数据及成绩库交付省人事考试中心。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补充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录〔2021〕118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和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 (一)招录单位及名额 绵阳市公安局招录2名、三台县公安局招录3名。 (二)职位设置 1.绵阳市公安局设置警务技术职位2个; 2.三台县公安局设置执法勤务职位2个。 二、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招录范围 面向全国招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身体条件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相关流程 本次招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职位调整、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警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警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考生对招录单位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不清楚的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咨询,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2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招录考试。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对于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幢5楼509室考务组,电话:)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于11月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面试流程 (一)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于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于2021年11月20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2021年11月21日上午进行。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我市的招录单位均属于重灾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4)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绵阳市公安局新业务技术用房529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12月30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全省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查 2022年1月10日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通知,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联系方式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月16日。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各录用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流程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且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此次考录工作。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九、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招录有关职位调整、成绩查询、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绵阳市公安局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226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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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一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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