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海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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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的人事网报名。2009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精神,2009年全市各级机关和部分驻威省垂直管理部门公开招考公务员,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招考工勤以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和检察院系统法警职位的,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五)报考市公安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和检察院系统法警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8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报考法院系统审判执行职位和检察院系统检察官职位的,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8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 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六)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七)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含)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全市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报名网址:(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具体办法:(1)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省的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两表合为一张,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 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6号楼三楼)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下载打印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 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及本人其他相关材料。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和检察院系统法警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按要求进行身体初检。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并缴费后至2月28日前,携带有关证件到威海市人事局录用流动科(青岛北路28号卫生大厦806室)办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服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三、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的,笔试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2009年3月14日、3月15日两天:3月14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基础知识3月1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月15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考试地点在准考证注明。笔试结束后,报考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的按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报考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二)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5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乡镇机关的特点命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按省的规定,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三)体能素质测评报考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 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试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体能素质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四、体检和考察政审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同招考部门同一录用职位中末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经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机关公务员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五、录用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市组织人事部门颁发《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予以任职,确定工资,录用的人民警察评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六、其他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机关无关。附:2009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咨询电话: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事局;威海市公安局;威海经区人事劳动局威海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荣成市人事局;文登市人事局;乳山市人事局;环翠区人事局;威海工商系统:;威海质监系统:。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威 海 市 人 事 局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成绩查询入口: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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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资讯:山东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需要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山东人力资源与环境保障局网上进行,威海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需要在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威海人力资源与环境保障局网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监狱、戒毒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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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务员考试网: 】
咸宁咸安人事考试网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四、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注册认证: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开始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不再发布。(报名提示: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四)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五)关于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该部分专业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栏列明。(六)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七)关于国外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九)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六、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咸宁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五)重要提示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七、资格复审(一)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八、面试(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九、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十、加分政策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办公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审核确认。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十二、体检、考察(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四)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十三、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按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五、其他(一)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附件1??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2023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xlsx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4??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中小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数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3.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在学校受处分期限未满的。(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4)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5)曾被开除学籍的。5.本次为校园招聘,只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三、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察体检、档案审核、公示、聘用等环节。(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所有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1.报名时间及地点:(1)2023年3月13日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2023年3月15日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3)2023年3月17日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4)2023年3月18日黄冈师范学院逸夫楼211(5)2023年3月19日湖北科技学院(面试地点: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以上五个考点学校的毕业生只能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可以任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2.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并只能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2)应聘者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①报名表,并将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下载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④需提供学校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⑤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⑥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3.资格审查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二)考试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课题由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考试地点相同。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3.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三)签订就业协议所有考点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统一排名,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并在咸安区政府网上公布名单,咸安区教育局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被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四)体检和考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岗位的,其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五)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待2023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等证件后,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岗缺学科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1:《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8日附件:附件1:2023年咸安区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咸阳人咸阳人事考试网
大成公考: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0:00—11月23日18:002、报名网址:咸阳人社局官方网站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前,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咸阳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时,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的信息不再变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11 月19日8:30—11月24日18:00。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安排,从2010年7月1日起, Windows98、Word97、Excel97、Powerpoint97、计算机网络应用 基础和AutoCAD(R14)六个模块停考,其他模块正常考试。 计算机考试时间安排:每月初在网上报名,月底考试,法定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以当月网上公告为准。 2010年7月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10日(由于供电局7月8日临时停电,报名时间顺延至11日)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18日至2010年7月24日 网上报名 点击进入 打印准考证帮助 点击进入 考试时间:2010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名交费必须在报名期间内完成支付,逾期支付不安排考试。支付方式分为网银支付、银 行汇款和现场支付三种,考生选择合适方式及时支付。 ★ 按照上级要求,照片采取现场取像(考试时现场照像),所有考生无需上传照片。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3日
你在西安智联招聘网上看吧,工作很多,好多同学都在那里找到的,或者是赶集网也行,不过赶集网,大多是给无学历人员提供的,而智联招聘很专业,很多大学生的首选,好公司很多,但前提是你学历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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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四、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注册认证: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开始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不再发布。(报名提示: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四)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五)关于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该部分专业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栏列明。(六)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七)关于国外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九)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六、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咸宁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五)重要提示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七、资格复审(一)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八、面试(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九、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十、加分政策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办公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审核确认。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十二、体检、考察(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四)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十三、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按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五、其他(一)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附件1??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2023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xlsx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4??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中小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数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3.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在学校受处分期限未满的。(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4)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5)曾被开除学籍的。5.本次为校园招聘,只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三、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察体检、档案审核、公示、聘用等环节。(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所有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1.报名时间及地点:(1)2023年3月13日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2023年3月15日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3)2023年3月17日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4)2023年3月18日黄冈师范学院逸夫楼211(5)2023年3月19日湖北科技学院(面试地点: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以上五个考点学校的毕业生只能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可以任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2.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并只能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2)应聘者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①报名表,并将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下载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④需提供学校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⑤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⑥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3.资格审查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二)考试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课题由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考试地点相同。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3.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三)签订就业协议所有考点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统一排名,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并在咸安区政府网上公布名单,咸安区教育局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被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四)体检和考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岗位的,其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五)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待2023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等证件后,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岗缺学科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1:《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8日附件:附件1:2023年咸安区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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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四、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注册认证: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开始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不再发布。(报名提示: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四)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五)关于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该部分专业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栏列明。(六)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七)关于国外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九)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六、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咸宁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五)重要提示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七、资格复审(一)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八、面试(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九、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十、加分政策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办公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审核确认。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十二、体检、考察(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四)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十三、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按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五、其他(一)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附件1??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2023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xlsx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4??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为加快推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进一步强化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咸安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一)引进对象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国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二)资格条件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至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6.现役军人。7.已在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聘用后政策待遇1.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引进的人员由区财政按照“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非“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2.对引进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600元)发放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与区财政各承担50%。3.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使用用人单位的事业编制。4.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其中,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5.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且取得初级职称的,可聘用到专技十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管理七级、八级岗位。6.对在事业单位担任管理岗八级以上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机关急需紧缺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7.引进人才在咸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提升至限额的倍。8.对引进人才在落户、配偶工作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9.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取消相应待遇,并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三、聘用程序(一)查询岗位咸安区拟引进人才39人,详见《咸安区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名人员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查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联系人。(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3月15日17:00时截止。报考人员填写《2023年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由各用人单位受理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三)资格审查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至用人单位,报送时间到2023年3月15日17:00截止(以寄出时间为准)。书面报名材料包括:(1)《2023年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四)组织考试考试拟于4月进行,分为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其中医疗岗位不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由面试直接确定考察人选。区人社局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1.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有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直接进入面试。经资格审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3,可以开考。笔试成绩将通过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2.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其中医疗岗位面试工作由区卫健局单独组织实施。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3.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博士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硕士研究生(含本科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可安排加试。(五)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可同步组织实施。考察要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如无人可递补,用人单位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该岗位招录程序自动终止。(六)公示和聘用对通过考察、体检的对象,经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和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七)其他事项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3.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4.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对无故不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5.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本公告由中共咸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附件:1.咸安区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年咸安区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中共咸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3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