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人事考试中心
阳城人事考试中心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一号楼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考点交通出行要求近期全省雨雪天气较多,请考生随时关注气象预测及交通路况信息,提前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避免因交通管制影响参考。考生提前计划出行路线,并倡导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为确保道路畅通,考试当天交管部门将在各考点附近及道路沿线增派交警,为确保道路畅通,请考生配合交警工作。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生要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考前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考前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N95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考试期间以及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入场检验规定每场考试前,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进行身份信息核验。考生前往考点学校应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遵守考试规则考前6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除规定允许携带的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外,不得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入考场。考生携带手机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放置在物品放置处。考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按规定要求作答(一)考试用笔要求。填涂答题卡时,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请考生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需要用铅笔涂写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二)《申论》主观科目答题区域要注意。参加《申论》主观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按小题设置了相应的答题区域,考生在作答时要注意答题区域,未在正确答题区域内作答的答案将按无效处理。按规定,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折污、《申论》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卡。关于考后雷同检测根据相关规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在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抄袭他人试卷,并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答卷考后被判定雷同,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关于违纪违规处理(一)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参加202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法检两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的考生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二)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内考试资料相关规定:1.考生不能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2.考生不能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3.考生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考务咨询联系方式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海东市人事考试中心: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果洛州人事考试中心: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是:(缴费)/23447342(监督)。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省人事厅领导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编制17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中心内设考务一部、考务二部、综合信息部、培训开发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省本级人事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考务工作计划、考务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公务员录用考试题库的维护与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资格(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国家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委托的各类考试服务项目及国际代理考试项目,面向社会开展各类社会化考试服务。
人事考试中心,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人事部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
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
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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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考试安排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将在10月18、19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10月18、19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2]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2014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2014年10月18日 下午 14:00 -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014年10月19日 上午 09:00 - 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2014年10月19日 下午 14:00 - 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主考单位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考试内容一、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三、考试时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10月举行一次,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时间每场小时。四、考试方法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方法为笔试(闭卷)。试题类型全部为选择题,应考人员的固定的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佳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无需作解释和论述。五、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西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西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纳入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六、考试要求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大纲的内容,均按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要求。在考试内容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四个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科目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序号科目 考试形式1.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2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3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客观题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报名时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法根据我国2012年执业药师报考工作通知规定,参加2012年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可于2012年9月29日-10月14日登录地方考试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合格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根据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合格标准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 60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0 60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0 60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将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免考规定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3.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4.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二)在本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对各单位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一个科目的考试:1.1988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0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1990年底以前,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要求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参加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山东省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现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挂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考试、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开展人事考试研究和公务员考试测评方法研究应用,参与编制全省人事考试规划、制定年度人事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开展其他考试业务,指导各市人事考试工作。
传真:
邮政编码:250014
网??址: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解放路与燕子山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交通地图:乘坐64路、75路、110路、k107路公交车在“燕子山路北口”站下车即到。
1 目前还没有确定2022年淄博市二级建造师考试地点具体有哪些2 通常情况下,淄博市会在考试前公布考点的具体位置和名称,以方便考生前往考试3 考生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或者与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联系,获取最新的考试信息和具体考点等相关内容。建议考生提前了解考点的交通和住宿情况,以免耽误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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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报考考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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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请您参考2015山东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5年4月13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城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在市南区贵州路69号三楼、四楼(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电话:12333; 乘车路线:25、316、217、312、325、隧道2路、隧道5路,十二中站下车。
山东省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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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其实就是同一个网站,其中有很多是钓鱼网站,正规的是青岛人事考试网
襄阳谷城人事考试中心
一、引进的范围对象及数量
(一)引进对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数量。引进50名,具体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谷城县2021年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除博士研究生外,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学历毕业生应当于面试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5.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管理方式。引进人才人事关系隶属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引进人才与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不执行试用期,直接入编,落实编制实名制。按照“集中管理、分头使用,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的原则,实行派驻式的办法,统一选派到县直一级单位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指挥部进行培养使用。即:引进人员的个人档案、工资关系、人事关系由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管理;具体工作岗位由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根据各地各单位提出的用人申请,结合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提出派驻意见并按程序研究后,确定派驻方案。派驻期间,具体工作由所驻单位安排、日常管理由所驻单位负责、工作成效由所驻单位考核。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由财政全额保障。
(三)生活补贴。“双一流”大学(或原985、211高校)本科学历生活补助标准:1000元/月;研究生学历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硕士2000元/月、博士4000元/月。
(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属于县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若本人申请调动到县内同类型同岗位工作的,由谷城县委组织部、谷城县委编办和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程序优先办理;引进人才配偶、未婚子女要求取得谷城县常住户口的,落户人持相关材料向谷城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谷城县公安局优先办理;引进人才的子女愿意到谷城就学的,由谷城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入学,与谷城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其他政策。引进的人才,在五年服务期内,可以在县内同类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可以参加谷城县公务员职位的考录;对选派到县直各单位和各中心工作指挥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年度考核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参加各类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优秀、称职的,分别给予25000元、20000元的奖励。在服务期内,分配、考录到谷城县属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后,仍然继续享受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报考费用。报考人员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及外地考生在谷城面试、体检期间食宿费用全免,参加体检考生往返谷城车费凭票据在规定范围内合理报销。
(七)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个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四、引进办法
本次公开引进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报名、初审、查询等均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8:30至2021年5月21日下午18:00止,逾时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8∶30至5月21日下午18∶00,资格审查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引进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引进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名资格或引进资格。
3.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人员在网上提出报名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须打印《谷城县2021年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单位: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电话:。
7.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报名指南》(附件2)。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免冠照片3张以及本人签名的《谷城县2021年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
2.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除需提供引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核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及《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面试公告,并发放《谷城县2021年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应届毕业生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工作经历长者优先。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考生面试成绩,根据引进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引进手续。
(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引进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引进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聘用
(一)拟引进人员公示。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工作纪律的,不予引进。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出现取消引进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十、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防疫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引进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考试考核时,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者才能进场。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报名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引进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进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谷城县委组织部、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
特别提醒:
1.报名人员应适时关注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在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联系电话:),避免错失引进机会。
2.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在引进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报名人员理解、支持、配合,及时关注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
点击下载>>>
2021年度谷城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报名指南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岗军转小区1号楼。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各类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设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兼综合处处长),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五个正处级机构。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一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