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事考试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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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改办评审中级的要求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工程师:1、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2、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按照上述条件,工作五年,又没有初级职称,我个人认为如果您是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以按照第2点来申报职称,如果您是本科或专科毕业,那么今年就还没达到评审要求的工作年限,不符合申报中级的条件。而且今年职称评审除了像往年那样要提供论文和知识产权证明外,还需要出具学历验证报告。具体可以查看人事职称考试网,上面有政策文件。不懂您是广西哪里的,我曾经在百度上搜到南宁市人事职称考试网(南宁市职改办的网站)那里有2012的职称评审文件通知,咨询电话是5668589.具体您可以咨询您所在地的职改办,应该都是一样的。个人愚见,仅供参考。具体还是以您当地职改部门的通知文件为准吧。
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在几月份?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什么时间考试?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2023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举行,预计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中旬,届时广西地区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11日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2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安排(参考2023年):(一)报名填表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7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点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1. 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即可。2. 选择考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3. 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4.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市、审核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选择你要报考的科目名称。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5. 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6. 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二)报考资格条件审核1. 在线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在线自动核验。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2. 网上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3. 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对象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23年7月16日至17日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全区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序号报名点名称办公地址咨询电话1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0779-32192950779-32102917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0775-45613360775-456210110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0771-796833511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0772-427158812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0774-513651713玉林市人事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0775-268082814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5015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三)网上缴纳考试费1. 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00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2.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因失信行为被判定为考试报名无效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不予退还。3. 票据申领。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领取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3日至8月13日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逾期不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票据将通过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考生根据收到的短信内容,自行查验下载电子票据。电子票据查验下载网址()。(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1. 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2.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报考安防上岗证请咨询:南宁市 嘉宾路1号 电话: 2、报考建造师请咨询: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建政路3号大院综合楼3楼,自治区测绘局旁边,联系电话:5624161)3、报电梯操作证(特种作业)请咨询:南宁市质监局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号 电话: 4、报考电工证(特种作业)请咨询: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嘉宾路1号 电话:
南宁市人事考试电话
考药师证是什么时候报考的啊
1、报考安防上岗证请咨询:南宁市 嘉宾路1号 电话: 2、报考建造师请咨询: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建政路3号大院综合楼3楼,自治区测绘局旁边,联系电话:5624161)3、报电梯操作证(特种作业)请咨询:南宁市质监局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号 电话: 4、报考电工证(特种作业)请咨询: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嘉宾路1号 电话:
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广西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9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23年9月11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12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如下:(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三、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二)核查与监管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不实承诺的处理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缴费。(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4)阅读并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17:00。(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7月9日至2023年7月22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人事考试机构网上人工核查: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③撤回承诺申请的;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①学历、学位证明;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③身份证件;④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⑥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全区人事考试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序号报名点名称办公地址咨询电话1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0779-32192950779-32102917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9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0775-45613360775-456210110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0771-796833511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0772-427158812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0774-513651713玉林市人事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0775-268082814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5015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08:00至2023年7月23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考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栏目查看《2023年度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查询发放情况表》确定具体时间 (网址:)。四、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6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二)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三)考试时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二)“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四)入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参加考试时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承诺,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七、考场设置本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八、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十、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3年6月30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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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药师证是什么时候报考的啊
1、报考安防上岗证请咨询:南宁市 嘉宾路1号 电话: 2、报考建造师请咨询: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建政路3号大院综合楼3楼,自治区测绘局旁边,联系电话:5624161)3、报电梯操作证(特种作业)请咨询:南宁市质监局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号 电话: 4、报考电工证(特种作业)请咨询: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嘉宾路1号 电话:
南宁市2011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30日。详情:南宁市报考人员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部(建政路3号,自治区测绘局旁边,原市财政局办公大楼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5624161)办理资格审核和缴费手续。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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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经过了。8月份安排四次考试,每次4天,每天6场,每次报名按考场安排满为止。一、第一次考试安排网上报名填表及缴费时间:7月25日开始,考场安排满为止。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5-7日考试时间: 8月8-12日。每天安排六场,每场五十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和场次见本人准考证。二、第二次考试安排网上报名填表及缴费时间:8月8-9日,考场安排满为止。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12-14日考试时间: 8月15-18日。每天安排六场,每场五十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和场次见本人准考证。三、第三次考试安排网上报名填表及缴费时间:8月15-16日,考场安排满为止。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19-21日考试时间: 8月22-25日。每天安排六场,每场五十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和场次见本人准考证。四、第四次考试安排网上报名填表及缴费时间:8月22-23日,考场安排满为止。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6-28日考试时间: 8月29日-9月1日。每天安排六场,每场五十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和场次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及按准考证上安排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为缺考,后果自负。考试地点:广西人才大厦(南宁市金洲路33号)五楼502室成绩查询方式:考试当天18:00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和地点:当次考试二个月后可在广西人才大厦(南宁市金洲路33号)三楼329室领取,具体时间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阅。考试咨询电话:
为适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定于2007年5月26日进行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自治区直属机关28个部门和全区14个市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共2479人(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为确保这次考试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6日至1989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生源地和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七)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2006年中央及地方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自治区直属机关报名办法 自治区直属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下同)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07年4月18日—4月28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录机关按照广西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7年4月20日—4月30日。 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录机关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具体交费方式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即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录机关。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保存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200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和可照顾加分证件的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可照顾加分的证件、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录机关的干部人事部门。 拟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办理确认时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手续。 拟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07年4月19日—5月6日。 4、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7年5月14日—5月24日。 (二)市及其以下机关报名办法 1、各市拟定的考试录用简章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或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现场报名地点: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3、现场报名时间:2007年5月14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4、现场报名手续: 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出具有效证件(含奖状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吋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拟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各市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5、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及其以下机关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按各市考试录用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除上级规定需要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外)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申论》100分,专业科目50分,面试100分。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单位,可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其成绩可占面试成绩的30 %。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的职位,应在招考简章中明确。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自治区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或者由自治区直属招录机关和市直属招录机关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时间为90-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录机关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确实不能开考的,由招考机关对应报自治区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7年5月26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 《申 论》 下午15:00-17: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月27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确定。 4、考试地点: 自治区直属机关:南宁市; 各市及其以下机关: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按评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小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督查。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或查询16889918声讯专线。 7、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市及其以下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参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划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须按照比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低10分以内(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低5分以内)的原则划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还要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审批。 各市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招录机关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分别由区直招录机关、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区直招录机关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当地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区直招录机关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核后组织实施。 各市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可根据职位实际增加情景模拟等面试方法,也可适当增加面试内容。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三)命题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命制。 专业科目笔试命题、面试命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命制,也可由区直招录机关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的要求命制。命题必须按入闱命题要求进行,具体事宜由区直招录机关或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法院、检察院系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 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招录机关和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公示、录用审批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律在网上公示和在招录机关内张榜公示。自治区直属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各市的在当地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对招录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桂发[2002]5号)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基层实习锻炼的或经基层实习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 这里所说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县(含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一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有工作经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必须同时公示工作经历,如果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女性、退役军人、归侨或侨眷加3分;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一等功奖励)加10分,市厅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二等功奖励)加7分,县(市)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三等功奖励)加5分;村委会干部(含“村官”)加5分;西部志愿者加5分;报考乡镇基层单位加5分。 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 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七、确定候录库人选及录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全区统一组织录用考试的,笔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划定的入库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列入广西公务员候录库,从公布当年合格分数线之日起,保留一年的候录资格。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人事部规定的院校并由人事部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与广西相一致且考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的,当年可承认其笔试合格成绩。从候录库录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录用计划。由区直招录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下同)以及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申报录用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按规定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录用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发布录用公告原则上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30日之间。报名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报名。凡符合录用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入选候录库人员,可按公告的要求通过网络、传真或到招录机关现场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号码、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考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四)资格审查。招录机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报名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招录机关按录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参加中组部、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科目与广西相一致且成绩被确定为合格的人员,报名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则上都可进入面试(人数多的可突破面试比例),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其他,按自治区有关公务员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人民警察的考试录用 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要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其他院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安警察院校按人民警察条件招生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符合自治区有关规定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优先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的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按计划招考职位数与符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划定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然后按笔试合格总成绩加面试合格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体能测验和考察,均合格的,择优录用。具体实施办法按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办理。 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按《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录用审批表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1]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考试录用 人民法院录用书记员,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用人法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聘任制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工资待遇等参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 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录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招录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考试录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原则上于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5866446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5841400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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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网地址查看:。笔试内容: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分值各100分。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笔试单独命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测验主要考查对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乡镇行政管理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主要考查分析和解决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2、专业科目笔试公安(包括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非公安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50分。考试范围见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免缴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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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分值各100分。
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笔试单独命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测验主要考查对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乡镇行政管理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主要考查分析和解决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
下午 14:00—16:30 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共设15个考区,在14个市和区直各设置1个考区。区直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各市考区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114服务热线或118114服务热线)语音查询笔试成绩,不收取信息费。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对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紧缺职位以及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适当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5年5月2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5月20日起。
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高分指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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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位 公开遴选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19个共22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市的县(市、区)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的在编在岗人员。上述对象范围,包括在机构改革中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上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报名人员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或在乡镇(含驻村)累计工作满5年且连续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满3年。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5日后出生,下同)。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到区内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含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2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陆“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广西人事考试网()通过公布的《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查询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初审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不收取报考费用。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5日8:30至3月2日18: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的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征得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3日前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单位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上传成功。《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考公开遴选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遴选机关依据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完善报考资料或改报职位。因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遴选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3月22日9:00至5月31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分,具体权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一)笔试 笔试由南宁市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27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4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遴选机关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推荐报名表等材料原件。 3.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一周。 4.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考察和体检顺序由遴选机关根据实际确定。 (一)确定考察人选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一般按照2:1确定。 (二)考察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能力素质不达标的人员进入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还可以增加短期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三)体检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费用由遴选机关承担。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对象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 (二)公示 遴选对象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遴选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可由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推荐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公开遴选的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机关,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遴选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考务咨询电话:0771-12333转区本级 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了吗?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有哪些?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23年广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报名时间都是和通知一起出来,所以报名时间也公布了,广西一建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17:00,考生在这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00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一建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2023年9月19日、20日两天。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考函〔2020〕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报名须知事项(一)告知承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资格核验人事考试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全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也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真实性。(三)责任追究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网上报名(一)报名填表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7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点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1. 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即可。2. 选择考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3. 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4.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市、审核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选择你要报考的科目名称。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5. 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6. 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二)报考资格条件审核1. 在线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在线自动核验。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2. 网上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3. 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对象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23年7月16日至17日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全区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序号报名点名称办公地址咨询电话1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0779-32192950779-32102917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9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0775-45613360775-456210110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20号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8室0771-796833511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0772-427158812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0774-513651713玉林市人事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0775-268082814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5015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三)网上缴纳考试费1. 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00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2.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因失信行为被判定为考试报名无效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不予退还。3. 票据申领。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领取的考生,可于2023年8月3日至8月13日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逾期不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票据将通过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考生根据收到的短信内容,自行查验下载电子票据。电子票据查验下载网址()。(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1. 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2.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五、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20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六、考试注意事项(一)人员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二)人员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三)考试时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四)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八、考场设置本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九、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十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十二、咨询电话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3年7月1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