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共青团人事考试
四川省共青团人事考试
四川三支一扶成绩7月16日时候出来。
笔试成绩于7月15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7月16日左右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在相关网站公布。
简介。
2020年6月21日消息,2020年是国家启动“三支一扶”计划的第十五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部署,又将有万名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
2021年5月28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第四轮(2021-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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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您可以参考四川中公教育为您提供的:四川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中的信息,其中加分政策如下:
(1)“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2)在“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具体的加分政策信息,您需要参考2015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中的信息。
更多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信息,请参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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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三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考生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4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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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共青团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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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暂时还未发布,根据历年四川省考笔试安排可知,报名时间预计为2016年3月,报名入口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5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笔试备考资料,您可以在四川中公教育网站进行查看,中公教育为您提供的海量备考资料,包括:行测解题技巧,行测题型分析,申论热点解析,申论范文等备考资料。
2015年四川公务员招考预计在3月份左右开始,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您可以参考四川中公教育为您提供的:2015四川省考招考公告信息
更多公务员考试内容相关信息,请参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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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公告【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09:00—6月4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成都市青少年宫)人才队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拟面向四川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设在我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1.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为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志愿服务和社区治理,培育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加强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承担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加强大型赛会骨干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公益组织的业务交流等工作,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宣传工作,指导管理市青志协、市青基会;负责联络培育、管理引导青年兴趣小组、社团等青年社群,开展青年社交工作研究等。 2.成都市青少年宫为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形成多校区工作格局;承担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科技创新、体育运动、劳动技能、公益实践等校内外教育培训;承担青少年团、队教育活动,开展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展演展示和竞技比赛等项目。其他情况可登陆成都市青少年宫网站()查看。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四川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设在我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录用)试用期内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拟聘岗位为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及以下岗位。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群众公认度高; 2.符合《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列的应聘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原单位组织审核同意报名应聘; 7.符合选调岗位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在新聘用(录用)试用期的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6.按照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聘用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选调的。 (三)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人数 见附件1: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通过选调的应聘人员具体聘用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报考的选调岗位类别确定,岗位等级按照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和单位空岗情况确定。 基层工作经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等相关规定认定(详见附件2)。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综合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报到等程序推进。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20日通过成都共青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成都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本次公开选调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站:请在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只审核照片,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委和选调用人单位负责的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根据报考岗位主动告知选调用人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选调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成都市青少年宫,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5月31日09:00—6月4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5月31日09:00—6月5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6月23日—6月25日; 笔试时间:暂定6月26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6月中下旬在成都市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人员审核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选调报名,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委和选调单位负责的资格审查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7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三)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5。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6月15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笔试前已缴费但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笔试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50%)。公共科目笔试设置分类。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选调岗位笔试科目分类、大纲分别详见《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7月13日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及下一环节相关事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5,经我委研究可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3.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 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所需主要材料清单》(附件4)在后续相关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所列相应岗位需准备的材料(注意:《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须参照附件6格式出具)到相应岗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并签订考生书,请考生主动密切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或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查审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多递补1次。递补后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合格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递补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进行公布。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5的,经我委研究,可调减相应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无法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拟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岗位所属用人单位其他选调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岗位调减情况或取消情况面试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 5.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我委在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同,且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均合格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后由我委根据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岗位所属选调单位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置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我委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1次。递补参照综合成绩公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同,且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均合格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后由我委根据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递补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委和岗位所属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主考机关组成考察组,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或涉及资格条件的反映,经查实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委和岗位所属用人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选调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选调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市青少年宫,,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监督举报:共青团成都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 六、特别提示 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因参加选调在各环节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市青少年宫和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注: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在共青团成都市委。 1.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说明 3.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4.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所需主要材料清单 5.现场资格审查明细表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共青团成都市委 2021年5月20日
2016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举行了两次:上半年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24日下半年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8:00报名网站均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综述:需要持证到线下办理。
如果把用户名、密码和密保都忘记了,那么只有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进行找回。如果只是忘记注册的密码,您可以使用网站上用户登陆处的“找回密码”的功能,输入你注册时设置的“密码问题”即可找回密码。
四川省人事考试网简介:
四川人事考试网是一个网站,隶属四川省人事厅,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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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全省有空缺编制的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2日至1993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省、市(州)两级的职位,除特殊职位和专业外,必须具备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按照我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3月23日登陆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职位公告。也可以通过荆楚旗帜网()和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链接登陆考录专题网站。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在考录专题网站“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网站下载”查询。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报考前应认真阅读该指南(可登陆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二)网上报名 除国家安全机关和35岁以上高学历人员外,其他所有招录职位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放在面试前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于2011年3月23日8:00至3月29日17: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填写《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准确、真实,对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将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截止3月29日17:00前,报考人员可退订原先报考的职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报名序号。请于2011年3月30日17: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35岁以上高学历人员报名 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报名,报名时请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征得招录机关同意报名后,考生应将考试报名登记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公章)书面传真至招录机关,同时将考试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录机关。 (四)缴费确认 提交报考信息后,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缴费确认。除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及35岁以上高学历人员外,报名确认均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6: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缴费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笔试当日现场办理退费手续。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的人员,由省安全 厅确认并发放准考证;35岁以上高学历人员由招录机关确认并发放准考证。 (六)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湖北省2011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了解、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测试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4月24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4日下午 14:00-16:30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武汉市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1年5月底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三、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一)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前,各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审查。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职位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出具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2011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凡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进行职位调剂。 (二)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可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省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面试公告。报考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公告登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三)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当日,报考人员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招录机关做好现场记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专业科目笔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1、普通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2、遴选选调生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60。 3、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体能测评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三项达标者为合格。报考公安机关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达标即为合格。 在组织体能测评工作前,国家如颁布新的体能测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公安特警职位外,其他所有职位均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招录机关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综合成绩、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考生报名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后又被其他省、市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确定为我省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相关事项提醒: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调剂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拟报考的职位,错报职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咸来咸就业创业,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将组织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四、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注册认证: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开始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2月24日至3月1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每天发布一次岗位报名人数统计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不再发布。(报名提示: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关闭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四)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五)关于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该部分专业在《岗位表》中“岗位所需其他专业”栏列明。(六)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七)关于国外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八)工作经历要求: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九)有关时间节点确定: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十)报名技术事项: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五、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一)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三)岗位条件咨询: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四)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五)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六、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内容和笔试成绩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咸宁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五)重要提示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七、资格复审(一)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二)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四)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八、面试(一)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报考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心理测试。报考咸宁市卫健委所属单位部分岗位的考生,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完成科室试工(一周),试工合格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六)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九、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十、加分政策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在2023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2.上述享受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咸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才服务局707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共青团咸宁市委(咸安区金桂路167号407办公室)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审核确认。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于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提交至咸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907室),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十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十二、体检、考察(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四)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十三、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按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五、其他(一)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二)咸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附件1?? 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附件2??2023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xlsx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4??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省人事考试公共知识
四川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考试时间是4月9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部门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
对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和全省中小学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计划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参加联考的地市有四川省属、宜宾、泸州、广元、阿坝、自贡、遂宁、南充、凉山、广安、攀枝花、达州等。
考试信息
省属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上半年定于4月9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招聘公告将于3月初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发布。全省中小学校公招考试上半年定于4月8日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各地中小学校具体招聘信息将于3月上旬在各级各地人事考试网发布。
笔试的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题五类。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公民道德建设、国情省情、公文写作、事业单位基本常识、经济、科技、文化常识、职业能力测试、时事知识部分等。
四川省公务员考试一般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综合能力两个模块。前者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讲究基础知识的考查;后者则包括了行政常识、行政能力、甚至还包括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等多个方面的考察。而“申论”则主要考察申论写作能力和相关的知识技能。除此之外,不同职位的招录还可能有专业科目的要求。如果您想详细了解某一具体职位的考试科目及其要求,请直接查阅所报考部门的招聘公告,或者咨询相关招考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获取更准确、全面的信息。
四川省的公务员考试通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在笔试中,考生需要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申论三门科目的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考生的行政管理能力,包括行政思维、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方面的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测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的知识;申论则是考察考生的写作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在面试中,考生需要参加面试和公共知识测试两个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应对能力,公共知识测试则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和知识储备。总的来说,四川省的公务员考试需要考生具备较强的综合素养和行政管理能力,同时也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写作能力。
四川联考事业编制考试大纲在哪里看?这个大纲的话,应该在最新的教育教育案里面看,教育案里面还是可以看的,而且还是比较方便,也不会说有太难。
四川省青川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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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的公告暂时还未出噢,亲关注一下:2015年广元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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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9名)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06月01日-06月05日
招考人数89 人
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2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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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9名)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06月01日-06月05日
招考人数89 人
笔试
1.《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执行;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
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专业知识》笔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5年6月28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综合知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笔试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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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9名)
报名时间06月01日-06月05日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2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笔试于2015年6月28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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