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官网人事考试
司法局官网人事考试
行测和申论,所有公务员考试都考这个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分类:
司法局工作人员包括两类,其中一类是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司法所公务员的编制在司法局,工资由司法局发放,并享受一定的特殊津贴。
另一类为社会工作者,专职负责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安置帮教。其中社工有一部分为公益性岗位招录,与人保局签订劳动合同,由人保局发放工资。另一部分为司法局自主招录,与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由司法局发放工资。
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体检人员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等规定,确定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22年3月19日(星期六):共计7人(详见附件1)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须佩戴口罩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体检当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体检费(每人现金550元左右)。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集中(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 (三)参加体检人员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因为疫情原因,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需要提供个人申请和街道社区出具的居家或集中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司法局研究后,再另行安排。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14天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异常症状不能排除传染病的考生; 3.体检前28天内有国(境)外或港台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直辖市为街道),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体检前14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考生; 8.其他情形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 (二)核酸检测 按照“分类实施、应检尽检、确保安全”的原则,参加此次体检考生集中时应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加此次体检)。 1.所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前48小时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对于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均显示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报告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零时计算有效时间)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直辖市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以及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来(返)内考生,体检当日需持本人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参加体检,并于体检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避免影响体检,来自国(境)外或港台地区的考生,报到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参照上述三款情形执行。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内江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具体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疾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体检可能会因疫情原因调整体检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参加体检人员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咨询电话:内江市司法局人事科; 1.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温馨提示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北京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司法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名单及时间安排 1.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3月1日8:30开始(全天) 2.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处:3月2日下午13:30开始 3.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3月3日下午13:30开始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5号) 候考场:二层221室 备考场:四层427室 面试考场:四层420室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成绩通知书。在资格复审时缺少材料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提供相关材料。 2.请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在本人面试当日于上午8:00或下午13:00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4.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请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考前14天内每日体温检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凡隐瞒、谎报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查验的,视情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请考生妥善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告知暨书》(见附件2)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宝“绿码”等。 (3)公告发布后,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放弃声明(PDF格式扫描件)(见附件3)发送到,同时致电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报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4)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核酸检测者健康宝将会弹窗提示,外地考生来京后请尽快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因未进行核酸检测导致健康宝弹窗,影响面试。请京外考生随时关注进京政策,确保按时到京参加考试。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一)专业能力测试部门名称 1.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处 2.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处 (二)测试方式:闭卷笔试 (三)测试时间:2022年3月3日上午9:00-11:00 (三)测试地点: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5号) 行政复议一处:三层302室 行政复议二处:二层221室 (四)具体要求 1.考试开始前半小时持本人身份证到达指定考场,经身份确认后,按指定座位号入座(见附件4)。 2.开考半小时后不得入场。 3.带好所需文具,黑色签字笔。 4.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如有违纪情况,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 5.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要求。 三、考察和体检 (一)综合成绩公布 本次面试考生成绩将于3月7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考生可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查询。 (二)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考察和体检安排 面试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联系电话: 1、北京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告.doc 2、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docx 3、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docx 4、北京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座位号.docx
湖北人事考试网司法局
2023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将于2月25日进行,笔试结束后,将在一个月左右公布本年度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查询地址为湖北人事考试网。届时,高顿公考小编也会第一时间将成绩查询入口附在下方,大家可以提前收藏本篇文章噢。
1.?湖北省考笔试合格分数线查询地址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规违纪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2.?湖北省考笔试历年分数线是多少
一、省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二、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0分;
三、县(市、区)、省直管市(天门、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及以下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四、为体现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享受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高顿1V1公考规划,助你突破笔试瓶颈
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的直属机构或派出机构、全省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按招录机关的机构层级和地域归属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如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某检察官助理职位,招录机关机构层级为县(市、区)级,且归属艰苦边远地区,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全省公安机关职位除满足上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最低分数线外,《公安专业科目》不低于40分。
湖北人事考试网不是教育局,而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所属的部门,负责在湖北省组织各类人事考试,提供统一的考试服务平台。湖北人事考试网致力于提供最新考试消息、考试大纲及相关资源,提供考生们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答题及成绩查询等服务。同时,湖北人事考试网还为湖北省的各类考生提供考前培训课程,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考试知识,提高考试成绩。
不好考。1、分数线高。湖北省公务员法院过了法律考试才能有报名资格,分数线比较高。2、报考人数多。通过审核人数较多,竞争比例为101:1。
湖北人事考试网是湖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官方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管理。它是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报名和查询湖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信息而设立的,与教育局并无直接关联。但是,湖北省教育厅在其中也会发布有关教师招聘等相关考试信息。
开江县司法局人事考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分类:司法局工作人员包括两类,其中一类是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司法所公务员的编制在司法局,工资由司法局发放,并享受一定的特殊津贴。另一类为社会工作者,专职负责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安置帮教。其中社工有一部分为公益性岗位招录,与人保局签订劳动合同,由人保局发放工资。另一部分为司法局自主招录,与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由司法局发放工资。领取公务员考试资料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 中 市 司 法 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二、招录单位及名额本次招录共54个单位、67个职位、88个考录名额,分布于巴州、恩阳两区、乡(镇)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招职位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公招职位表”以及相关提示,专业设置依据《巴中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巴人社办〔2013〕23号,点击浏览)(相关院校设置的“司法警务”列入法学类专业),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载公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与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二)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在“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三)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告。(四)打印准考证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所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在“汶川地震” 和“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本次公招所设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仅限“汶川地震”表彰)、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报考巴州、恩阳区级、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由相应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恩阳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的,由巴中市司法局负责。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三)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选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发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资格复审单位签章、承办人签字的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五、体检及考察(一)体检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合格线)。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体检结果及相关事项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报考对象中,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分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二)考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六、公示考察合格确定拟录用人员后,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八、纪律与监督和相关提示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应密切关注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以防错失机会。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四川省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概由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中:报考各县市司法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职位的资格审核由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森林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题平台:
你可以在网站上查看相关信息。将网页保存起来
竹溪县司法局人事考试网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医疗岗录用21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余资格证书也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报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报考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计划招录246名,四川省监狱系统计划招录58名,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计划招录44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计划招录5名,共计353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于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心理矫正、信息通信、医学等急需或专业性强的职位和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3)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加分规定的,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其中:符合加分条件(1)的考生应提交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条件(2)的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3)的考生应提交表彰证书或表彰决定、伤残等级证书和亲属关系证明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报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的,到职位所对应市(州)司法局(请按职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询问具体地址)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职位的,到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地址:成都市蜀通街90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报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体能测评 除医学、心理矫正、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职位外,报考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其他职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 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 (二)考察 招录机关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或招录机关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司法局职位的录用材料,由招录机关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各市(州)司法局复核后,报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不含市属司法行政戒毒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录用材料,分别由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审核并汇总申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市属司法行政戒毒所的录用材料,由招录机关审核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 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任免机关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规定,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职级限额内按有关程序任职定级。 (四)新录用的司法助理员在司法助理员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务执法勤务警员在监狱、戒毒场所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含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监狱、戒毒场所)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招录机关或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年下半年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年下半年四川省监狱、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标题: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江苏苏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我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和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人员)910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139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603名,乡镇(街道)机关161名,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机构7名。 考录政策详见: 《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 报考人员应充分了解考录政策,为本人报名负责。报名网址:(苏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苏州人事考试专栏) 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各单位、各地电话如下(区号0512,部分参照管理单位未列出,请拨打主管单位电话): 市发改委:68616073 市工信局:68616377 市无线电管理监测站:68260091 市公安局:69866028 市救助管理站:67510015 市司法局:67523695 市就业管理中心:69820397 市劳动监察支队:69820371 市社保中心:69820462 市资源规划局:65296098 市土地储备中心:65213058 市住建局:65115952 市交通局:68125780 市水务局:68075521 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68360953 市水政监察支队:68850079 市农业农村局:65259458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8130226 市文广旅局:69823080 市审计局:68617425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65221675 市生态环境局张家港生态环境局:58682471 市生态环境局常熟生态环境局:52814642 市生态环境局太仓生态环境局:53524002 市生态环境局昆山生态环境局:55232797 市生态环境局吴江生态环境局:63938066 市生态环境局吴中生态环境局:65618851 市生态环境局相城生态环境局:85182757 市生态环境局姑苏生态环境局:68725605 市外办:6520644365108817 市统计局:68610127 市市场监管局:69851310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5206255 市机关事务局:68618385 市人防办:65150862 市金融监管局:67339630 市供销总社:65233746 市城市管理局:69333161 市纪委监委:68616912 市中级法院:68552543 市检察院:69828882 民建苏州市委:65105923 市工商联:65230003 市委党校:66610163 市档案馆:65733263 虎丘区法院:68758221 虎丘区检察院:68213704 吴中区:65621259 相城区:85182319 姑苏区:68722530 吴江区:63981233 工业园区法院:66603600 工业园区检察院:66602702 工业园区司法局:66683721 常熟市:52880231 张家港市:58676009 昆山市:57310620 太仓市:53525384 苏州监狱:69598032 省统计局吴江调查局:68610127 仍有疑问的,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苏州市公务员局:68612021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每日09:00-12:00、13:00-17:3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65301425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2月18日,工作日08:30-12:00、13:00-17:00 郑重声明: 本次考录工作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文标题:苏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司法局
1 不是教育局。2 湖北人事考试网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下属机构,主要负责各类人事考试和招聘工作。3 尽管湖北人事考试网不是教育局,但是它的工作与教育局紧密关联,包括教师招聘考试等。
湖北人事考试网是湖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官方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管理。它是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报名和查询湖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信息而设立的,与教育局并无直接关联。但是,湖北省教育厅在其中也会发布有关教师招聘等相关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