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官网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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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就绵阳市红十字会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类别及名额 (一)文秘人员1名。 (二)财务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较强的文稿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其中财务人员应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14年10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在1978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 三、遴选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在 四川人事考试网 (网址:)、绵阳人事考试网(网址:)、绵阳市红十字会网(网址:)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8日至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前往并提供以下材料:《绵阳市红十字会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明、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及按干部管理权限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于面试前提供),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报考财务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会计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财务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3.报名地点: 绵阳市红十字会综合科(绵阳市临园路中段78号四楼)。 4.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开考比例为3:1,即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三天后公布,考生可在绵阳市红十字会网查询(网址:,本次遴选相关公告均在此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参考人数不足遴选计划数3倍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考生在接到参加面试通知后,应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绵阳市红十字会综合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拟定于2014年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绵阳市红十字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1个月。 (八)公示及调入 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绵阳市红十字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本公告由绵阳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附件: 绵阳市红十字会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绵阳市红十字会 2014年8月15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四川省公安厅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以下职级职位,共66个职位、137个遴选名额,其中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共59个职位、130个遴选名额,四川警察学院共7个职位、7个遴选名额。遴选职位常驻地为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工作地。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任政策,公安厅可对所属单位(部门)民警的工作地进行调整。二、报名范围和条件(一)报名范围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二)报名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已授衔的公安民警,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评授过警衔的人员,其他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已授衔的公安民警报考部分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学历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配偶、子女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境)外定居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9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联系咨询。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全面填写《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2月11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心理素质测评费为每人8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2月16日-18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二)职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三)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体现公安工作特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3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四)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安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公安厅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根据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详见职位表备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具体测试标准和内容在面试资格复审后告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专业技能成绩×30%。(五)体检和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依次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排名)。体检、考察应差额进行。体检由公安厅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通过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根据人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七)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另行研究确定。(八)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九)公示和任职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四、其他事项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有关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本公告由公安厅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28-12389网络报名技术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1月31日附件: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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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年的直遴选分数是65分。根据四川省教育部发布的公告可知,2022年四川省直遴选部分单位进面分数分析,满分为100分,平均进面分数为65分左右。同时最高分是80分,考生来自四川行政学院。
可以。公务员遴选都会在政府网站或者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里面对考生要求会写的比较清楚,有些地区是不限制的,这就可以跨市参加考试,如果没限制户籍或者本地区公务员参加就可以,省会城市遴选都可以参加。因此四川遴选可以跨市。四川,简称“川”或“蜀”。
四川人事考试网遴选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四川省公安厅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以下职级职位,共66个职位、137个遴选名额,其中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共59个职位、130个遴选名额,四川警察学院共7个职位、7个遴选名额。遴选职位常驻地为公安厅所属单位(部门)工作地。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转任政策,公安厅可对所属单位(部门)民警的工作地进行调整。二、报名范围和条件(一)报名范围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二)报名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已授衔的公安民警,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人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评授过警衔的人员,其他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上述四类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已授衔的公安民警报考部分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表)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详见职位表)。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学历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7.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配偶、子女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境)外定居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三、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月9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联系咨询。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全面填写《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2月11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心理素质测评费为每人8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2月16日-18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二)职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三)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体现公安工作特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3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四)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安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公安厅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根据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详见职位表备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具体测试标准和内容在面试资格复审后告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专业技能成绩×30%。(五)体检和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依次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高低确定排名)。体检、考察应差额进行。体检由公安厅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通过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根据人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七)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另行研究确定。(八)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九)公示和任职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四、其他事项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有关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本公告由公安厅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28-12389网络报名技术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1月31日附件:四川省公安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遴选#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公开遴选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7个职位,计划遴选22人。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公开选调 全市公开选调6个职位,计划选调6人。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管理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眉山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中、省驻眉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眉山市、县(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任职经历可放宽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详细了解各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或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遴选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选调资格初审由市级选调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9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并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或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遴选、选调单位或选调县(区)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或选调程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或选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 考察由市级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由干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相应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或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或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任职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或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眉山市情及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遴选或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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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就绵阳市红十字会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类别及名额 (一)文秘人员1名。 (二)财务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较强的文稿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其中财务人员应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14年10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在1978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 三、遴选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在 四川人事考试网 (网址:)、绵阳人事考试网(网址:)、绵阳市红十字会网(网址:)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8日至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前往并提供以下材料:《绵阳市红十字会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明、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及按干部管理权限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于面试前提供),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报考财务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会计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财务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3.报名地点: 绵阳市红十字会综合科(绵阳市临园路中段78号四楼)。 4.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开考比例为3:1,即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三天后公布,考生可在绵阳市红十字会网查询(网址:,本次遴选相关公告均在此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参考人数不足遴选计划数3倍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考生在接到参加面试通知后,应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绵阳市红十字会综合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拟定于2014年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绵阳市红十字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1个月。 (八)公示及调入 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绵阳市红十字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本公告由绵阳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附件: 绵阳市红十字会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绵阳市红十字会 2014年8月15日
2018年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于2018年3月21日开始陆续发布,2018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于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开通,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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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务员考试具体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您是甘肃的户籍也是可以选择职位表中没有户籍限制的岗位进行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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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公务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将于:2015年6月下旬由用人单位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2015四川省考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更多四川省考面试时间相关信息,请参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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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考试网。
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官网遴选
8月31日,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了 《2020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记者梳理岗位信息发现,此次公开遴选和选调共有94个名额。职位·此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29家单位计划遴选77个职位,计划遴选89人。公开选调职位为县处级副职领导职位和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5家单位计划选调5个职位,计划选调5人。报名资格·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呢?根据《公告》——公开遴选的报名范围为: 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公开选调的报名范围为:省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报名条件方面,《公告》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报名公开遴选的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等等。报名公开选调的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多个条件,比如:●现任我省省属企业、副省级市的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市(州)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在川企业工作的,比照省、市(州)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任在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程序·此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包含十个程序。首先是报名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自愿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7日18:00。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本次遴选和选调的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个别职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面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考察后,参考人员还将经历体检、顶岗试用、集体讨论决定、公示和转任、调任以及任职培训等程序。具体公告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看。(来源:成都日报锦观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5名,其中:市局机关科室执法类岗位3名,市局交警支队执法类岗位1名,市看守所执法类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警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及以下。 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南充市内各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6.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根据审批通过的遴选方案,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遴选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遴选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西华路二段72号60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贴上照片; ⑥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2份(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或主管部门公章); ⑦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5: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心理素质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综合成绩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后登录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 2.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同笔试同步进行,采取上机测试,测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相关事项由南充市公安局电话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情况,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与遴选名额之比为2:1。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公安局党委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经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入。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在遴选全过程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报名、考试(笔试、面试)等环节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四)咨询电话:。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17-2801305 1.南充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转任人民警察条件 3.南充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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