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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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取消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取消

一、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各市具体要求将动态调整),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所在地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吉事办吉祥码”的申领,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 三、考生应携带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 四、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进入考点前,应接受“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查验,“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体温<℃,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六、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吉祥码”显示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带*号),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 2.不能提供“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首场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 4.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31日 原标题: 2022年度吉林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来源:

吉林省2023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报名费用是多少?更多考试报名相关信息,详见下文。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及办法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5日—4月21日。参加我省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2.考生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3.选择考试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4.选择考区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5.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4月16日—4月22日(周六、周日休息)。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进行现场人工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到现场的报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6.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无需将报名表上交考试机构审核。(二)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6日—4月23日。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试收费标准(三)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一直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四)考试大纲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布。二、考试时间及科目三、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三)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四)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五)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四、告知承诺制有关政策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六、考试相关事项(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七、工作要求(一)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并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二)要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三)要高度重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资格审核工作,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落实属地验资主体责任,现场人工核查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附件: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4月6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线上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简化报名流程,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8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白色。请考生务必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进行处理。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选择考区。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二)线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4月2日—4月10日17:00。

凡是系统自动核查通过的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不能自动核查通过的考生,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2010年之前取得的我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级别,须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在报名期间发送至电子邮箱,核查通过后考生可以报名。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日—4月11日。

核查通过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下表。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考试收费标准

(四)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在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详见下表。

四、资格证书

(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考生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取得省内合格证书。当年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达到试卷满分60%以上的科目成绩,保留到下一年度,报名时按老考生用原档案号报名。

(二)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报名环节、准考证打印环节、考试实施环节及证书发放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一率取消相关人员报考资格,不予核发证书。考试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凡为考生虚假报名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信用吉林网、吉林红盾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上予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2: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领取

【 #社工师# 导语】 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吉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4月22日起,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5月5日11:00。 参加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见附件)。 5.线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5日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核验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4日—5月6日。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四)报名要求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中心。 四、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五、告知制有关政策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七、考试相关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 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21日

一、证书发放时间及地点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于2021年12月8日开始发放,领取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人事考试中心(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二、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证书管理制度的要求,领取合格证书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从今年开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存档表即将实现在线打印(具体打印时间、方式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 三、证书邮寄相关事宜 1.需要邮寄证书的考生将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发送至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邮箱。 2.证书邮寄采取到付方式,邮资本人支付。如因提供不实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本人在现场领取时补交。 3.因考生地址、电话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责任,由考生自身承担。 4.为确保邮寄安全,考生每次申请邮寄只能对应一本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与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资格考试存档表》实现在线打印后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自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未领取合格人员的证书,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构不予留存。

22年注安师成绩出来了。

2022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如下:

天津:将于2023年1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上海:考生可于2023年1月上旬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江苏: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广东: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广西:2023年1月上旬,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辽宁: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吉林:应试人员可在2023年1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福建:2023年1月下旬。

湖南: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上旬公布。

云南:2023年1月上旬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时间为准。

所以,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将于1月公布。除去元旦、过年,再除去年前16-20号。2022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节点就是在1月5日~13日之间。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消防

【 #勘察设计工程师# 导语】2021年吉林延边州勘察设计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邮寄发放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关于邮寄发放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鉴于延边州目前疫情严峻,根据省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下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继续以邮寄方式发放。 一、证书名称 2021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社会工作者、测绘师、下半年翻译(笔译)、下半年翻译(口译)、统计师以及勘察设计工程师。 二、邮寄事宜 1.证书邮寄采用到付方式。 2.考生请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以及考试合格证书名称发送至州人事考试中心邮箱()。 三、其他事宜 1.考试合格人员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存档表”选项中自行打印存档表。 2.即日起受理证书邮寄业务。

2022年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系统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一般在考前3个月左右进行,根据历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预测,2022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2022年9月份开始。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流程

1、注册。报考人员首次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需先注册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照片。

2、录入报考信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完善个人信息,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

3、资格审核。一般分为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核验;线上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需进行现场核验;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报名时无需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 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一消

为您整理了“2017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资料,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关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查,请密切关注本网站的更新!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2017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国家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考后资格审核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笔译免试笔译综合能力所需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居民身份证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网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2、预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考试考后审核的消息,官方微信号为:jlsrskszx,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网上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或成绩证明;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4、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等有关报考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即视为其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5、伪造单位印章、法人章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 2 年3月 24 日—3月 30 日。

参加我省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5. 线上 人工核查时间:202 2 年3月2 5 日—3月 31 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核验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 2 年3月2 5 日—3月 31 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 “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3。

四、告知制有关政策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相关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2: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附件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吉林省人事考试证书领取

吉林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领取时间大概在考后2个月左右,具体时间需要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的通知。考生可以直接去线下领取纸质版证书,或者直接在网上填写信息,采取快递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考生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取得省内合格证书。当年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达到试卷满分60%以上的科目成绩,保留到下一年度,报名时按老考生用原档案号报名。

如果有其他想要查询的内容可以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查询。

2022年吉林二建领证方式参考:现场领取+邮寄发放两种方式。2022年吉林二建领证材料参考:现场领取:考生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领取资格证书,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与代领人身份证。邮寄领取:考生填写证书邮寄相关信息,即可邮寄到家。2022年吉林二建领证地点参考: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12楼。省中直: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延边州: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人事考试中心(延吉市建工街500号)。白山:白山市浑江区北安大街G2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实训基地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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