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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只有国家和省有公务员考试,市没有,但有的市有事业单位招考的.200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06-11-7 来源:浙江省人事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200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2007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813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64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招考220名;市级机关招考698名;县(市、区)机关招考2045名,乡镇机关招考786名(其中,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145名)。具体的招考单位、专业(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11月7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人才交流网()浙江继续教育网()。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11月9日以后登录以下网站查询:杭州人事人才网()宁波人事网()温州人才网()湖州人事人才网()嘉兴考试培训网()绍兴人才网()金华人才网()衢州人才网()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台州人事考试培训网()舟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1)2007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6年1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2007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止),属于组织招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由组织委派到农村担任上述职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3.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市及所辖县(市、区)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面试资格复审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7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0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2.报考省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面向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市级以下机关的学历等条件,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3.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要求在任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4.报考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米以上,女性身高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5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以上,其中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以上。报考公、检、法系统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有三分之一以上招考计划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6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三、报考程序全省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村干部上网操作有困难的,可与当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根据安排,集中上机操作。(一)注册及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2日0:00--11月19日24:00。网址:http:// (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专业(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专业(职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作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11月16日、11月20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两次公布截止到前一日全省各专业(职位)的报名人数。(二)资格初审时间:2006年11月20日0:00--11月22日24:00。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三)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时间:2006年11月23日0:00--11月25日17:00。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专业(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26日12:00。(四)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时间:2006年11月27日9:00--12月5日16:00。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4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5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该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6年12月30日0:00--2007年1月6日24:00。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六)注意事项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2日--11月19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为准。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2月4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码:、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7.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专业(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专业(职位)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四、笔试笔试时间:2007年1月7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采用公安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标准,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省级机关和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省级机关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确定)。市以下各级机关的具体比例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五、调剂笔试结束后,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我省25个欠发达县(市、区)及海岛县(区)的调剂计划,这类调剂计划是在报名阶段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而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设区的市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合格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有关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招考专业(职位)的资格条件及面试比例按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参加调剂人数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调剂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已入围原专业(职位)面试的报考人员,若报名参加调剂并被确定入围调剂专业(职位)面试的,视作放弃原专业(职位)面试资格。余缺面试资格由有关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在原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六、面试面试分别由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报考机关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应在该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优秀村干部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乡镇党委推荐书》(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七、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专业招考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专业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按职位招考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省级机关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PAN>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再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进入双向选择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录机关见面洽谈并填报志愿,招录机关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其中省属公安单位招考计划超过5名的,按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以下各级机关确定入围人员的具体比例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八、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分别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公、检、法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九、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从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应同时在所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十、实行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入围人员没有被录用的,可以保留录用资格到下一年度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参加2006年各级机关招考所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其有效期至本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政策咨询电话:(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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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结构化面试通知

根据《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现决定分两批进行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第一批定于2015年1月17日、第二批定于2015年1月18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第一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附件2:第二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报到截止时间:当日上午7:15。

三、面试地点: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3-4楼)

面试报到地点:台州市人才市场3楼报告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报到或未进入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

3、考生要下载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与考生面试守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6日0时—3月21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9日0时—3月21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4月2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报考省级机关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20日9时—4月25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5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三)、(四)、(五)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

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三)

报考公安、森林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加试《心理测评》(A卷),考试时间为17:10—18:0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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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象一般都是到暑假左右考吧,具体考什么内容...似乎和公务员的差不多类型,只是简单些........最好是乡镇有熟人,这样消息灵通些啊........仙居这个好象有点水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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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县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09年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2009年全县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1名,其中:县级机关招考25名;乡镇机关招考6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预备人选3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仙居县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或于2008年12月22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仙居人才网()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县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2)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3)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职位的户口不限(学历学位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仙居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职满2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副职满3年的人员;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08年12月27日。在普通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3.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2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其它职位的学历要求详见《2009年仙居县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3.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要求本人在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未受过处分。4.报考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以上;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进行。5.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法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能够在2009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三、报考方式 全县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四、报考程序(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7日0时—2009年1月3日24时。网址:http://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4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3日24时全省各职位(专业)的报名人数。2.资格初审时间:2009年1月4日0时—1月9日24时。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09年1月10日0时—1月13日17时。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2时。4.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1月16日9时—1月20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2月15日9时—2月20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09年1月16 日-1月20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推荐书〔推荐书可向所在乡镇(街道)领取〕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表》,并缴纳考试费。2.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2月18日—2月19日。已缴费人员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满分均为100分。面向社会招考的笔试时间为:2009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 《申论》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笔试时间为:2009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9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2009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法官预备人选录用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录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六、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县法院法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提供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的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以及报考检察院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总分未达180分的,将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七、确定入围和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八、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还需对考察对象在任村党组织、村委会正、副职期间本村是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是否受过处分情况进行核实,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前,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可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九、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十、注意事项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特别提醒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再上传照片,直接缴费确认。2. 截止到2008年12月2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3.面试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9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4. 报考人员必须在2008年12月27日—2009年1月3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5.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7.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8.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1月1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9.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专业),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10.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11. 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12.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13、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14、政策咨询电话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0571-87053061②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县 组织部门 人事部门 台州市直 88510302 88511600 仙居县 87816982 87789933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附:1、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说明2、2009年仙居县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中共仙居县委组织部 仙居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09年12月21日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说明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2、学历。招考学历要求规定的“大专”指大专及以上,“本科”指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社会人员凭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4、“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报名时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的,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5、“社会人员”是在2009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者。 6、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具体指:(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七)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八)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九)有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7、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8、相近、相关专业的划分。(1)“文秘”包括下列专业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秘;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关系学等。(2)“经济管理”包括下列专业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等。(3)“财政税务”包括下列专业财政学、金融学、税务、投资学、会计学、审计学等。(4)“法律”包括下列专业法学类: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5)“财会”包括下列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未纳入上述专业的,按照招考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参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资格审查。本说明未尽事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酌情研究掌握。9、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体检时间等有关通知公示将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和仙居人才网()予以公布,敬请广大报考者随时留意网上发布的通知公示。2009年仙居县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仙居县 招考人数:31人 报考单位名称 招考单位代 码 招考职位 招考人数 学历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备 注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法院 1006123 科员 5 本科 法律 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台州范围 1006923 法官预备人选 3 本科 法律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检察院 1006124 副主任科员 1 硕士研究生 法律 法学硕士,全国范围 法警 1 本科 法律 男性,台州范围,身高、视力、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标准,其他体检项目、考察按普通公务员标准执行。 科员 3 本科 法律 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1006597 科员 1 本科 经济管理、财政学、机械制造、化工工艺及设备、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06242 科员 1 本科 药学(含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制药工程、药品检验、药事管理、生物医学工程。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1006204 科员 1 本科 国民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或会计学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 1006214 科员 1 本科 中国语言文学类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地方税务局(基层分局) 1006233 科员 3 本科 财政税务、财会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工商局 1006239 科员A 1 本科 财会 台州范围 科员B 1 本科 法律 台州范围 科员C 1 本科 新闻传播学类 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1006543 科员 1 本科 旅游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 1006528 科员 1 本科 法律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台州范围台州市仙居县乡镇机关 1006799 科员 4 大专 不限 台州范围 1006789 科员或办事员 2 高中 不限 村干部,仙居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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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结构化面试通知

根据《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现决定分两批进行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第一批定于2015年1月17日、第二批定于2015年1月18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详见附件1:第一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附件2:第二批结构化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报到截止时间:当日上午7:15。

三、面试地点: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台州市人才市场3-4楼)

面试报到地点:台州市人才市场3楼报告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未报到或未进入考点的,视作自动放弃。

3、考生要下载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与考生面试守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5日9时—11月8日24时。

报名系统网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点此查看》》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复习资料

2014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02名考试公告:

可以考的,其实你大四上学期就可以考了,08年一月分这次的你已经错过了

枣阳人事培训和考试平台

河北省人事网官网入口: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资格考试报名证明材料过多、排队时间过长等问题,推动形成标准统一、规则公开、自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资格考试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资格考试报名流程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工作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进行积极探索。 二、试点时间、范围 试点时间为6月至11月。试点范围为下半年由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试点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告知承诺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三)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审核监督流程。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 (一)5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部考试中心对资格考试网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报考须知。各地根据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和报考须知。 (二)6月中旬,启动试点。各地要在服务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布办事指南,并配合部考试中心做好政策解读等相关宣传和答疑释惑工作。 (三)6月至11月,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如遇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部考试中心。 (四)11月中旬,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在11月15日前对本地区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并报送部考试中心。部考试中心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修订、完善报考指南,加强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政策要义,掌握基本的工作原则方法,确保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工作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试点工作不涉及原有资格考试职责分工调整。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原有分工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审核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应试人员看得见、用得上、得便利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容错机制,对尽职尽责工作人员免责,对失职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有效管控风险。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这项新举措,了解有关要求和程序。要保证咨询渠道畅通,及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要加强舆情工作,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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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焊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都可以考,比如枣阳逢春楼职校、枣阳市公惠职业培训学校等。

湖北人事考试网不是教育局。湖北人事考试网主要是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的湖北省考试信息网,主要是为湖北省提供人力资源考试报名、考试信息发布、考试结果查询、资格审查、考试管理等服务。湖北省考试信息网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湖北省考生的职业认证和职业资格认证,推动省内招聘和晋升,完善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提升湖北省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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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05人。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荆州市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才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亦可报考)。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05人,详见《荆州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谈,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对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计划数。当博士研究生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请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三、有关待遇 按照《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荆办发电〔2022〕6号)兑现人才待遇。(见附件2) 四、网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渠道及时间 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笔试结束之日起至面试公告发布之日止、面试结束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止,岗位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人员不超过2人。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笔试结束当日下午,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一)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等材料报荆州市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原文标题: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优秀人才重点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洪湖市启动实施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一)引进对象。主要面向全国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应往届毕业生。现已在洪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二、专业需求及名额引进100名人才。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洪湖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三、引进方式及程序(一)引进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择优考察等形式确定。(二)主要程序1.发布公告。在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网上报名之后的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为准。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8日9:00起,截止2023年3月19日17:00。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9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职位表)。3.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24日至3月26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地点在市人社局(洪湖市文泉东路53号)9楼会议室。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洪湖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资料不全、不合规范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员可于3月31日9:00后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4.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报名情况,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录不限制开考比例,面试实行80分的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聘用。具体面试方案、时间、地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按照岗位计划,同一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1:15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5.体检。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程序,且不占用考察人选名额。硕士研究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考察。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突出德才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中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博士单独考察。考察方案另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7.公示和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用人单位分别按程序为引进人才签订用人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2023年12月31日前),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8.关于调剂。在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录用等环节,都可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剂,调剂采取协商办法进行。四、政策待遇(一)引进人才为事业编制,统一配置到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管理。市委人才办根据全市各地各单位人才专业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使用。(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事业单位的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四)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5年,需与市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变换单位。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对表现突出和优秀的,可以按干部提拔任用规定程序,优先提拔使用。(五)在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每年2万)安家补助及每年万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年给予万元人才补贴。在此基础上,调配到乡镇(新滩、府场、曹市)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由用人单位给与2000元人才补贴配套。在洪湖城区工作的研究生,本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免租金入住市“人才公寓”。如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在乡镇工作的研究生,住房由用人单位保障。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享受的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年限为5年。(六)引进人才子女在我市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配偶工作问题经申请,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不少于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政策主动为引进优秀人才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每年定期开展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七)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优先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取得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的,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评选;优先推荐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洪湖市各类人才奖项候选人。五、其他事项(一)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告。(二)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或聘用通知下发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恶意放弃受聘人员,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未满最低服务期离职的聘用人员(除组织调动外),须返还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其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三)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未尽事宜由洪湖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待遇以市委正式文件为准。附件:《洪湖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中共洪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13日附件:洪湖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扬州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人事考试网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4月17日09∶00-4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4月17日09∶00-4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

2015年4月17日09∶00-4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2日-15日

笔试时间:5月17日

》》》2015扬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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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度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99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140名、县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291名、乡镇(街道)机关168名。另外,驻扬省垂直管理机构委托考录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即: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除以下第2、3、4、5条所列定向招录职位的报考者须满足生源地或户籍相关限制条件外,其他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原大学生村官;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士兵。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省生源。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3.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我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并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4.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我市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报考者应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个人获得乡镇(街道)以上荣誉,或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获得乡镇(街道)以上荣誉。由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相应证明,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人员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可通过扬州党建网()、扬州人事考试网()查询。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以及本简章等文件,遵循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选报职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 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2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各招录机关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对报考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一致,否则可视同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报考者应在2020年11月7日16∶00前尽早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初审未通过时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在报名阶段,如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目录内,但和所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相近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11月7日16:00之前向招录机关(审核单位)提供由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证明材料,招录机关(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如认为符合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可同意报考该职位,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告专业调整情况。 3.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20年12月21日至25日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在省内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 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当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①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提供)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②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等。③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④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⑤定向招录职位报考者还需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或生源的证明材料。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资格复审需要的相关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需及时提供,如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前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复审,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按照省统一规定,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在扬州党建网()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的程序、标准、题本由省统一确定,面试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办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先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五、考察(政审) 招录机关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考察人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的有关人选,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扬州市考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被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录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被录用审批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市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 七、相关事项 (一)本简章由扬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其它报考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江苏省公安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未尽事宜根据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 (三)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和招录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职位表查询。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为严肃考录纪律,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0514-12380。扬州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扬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含招录机关联系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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