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人事考试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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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人事考试考调

乐山人事考试考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二、报考者资格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二)时间安排网上报名: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网上缴费: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上午9:30。笔试时间:教育类2023年4月8日;综合类、卫生类2023年4月9日。(三)报名程序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四)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五)岗位调整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六)准考证打印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一)笔试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1.笔试科目和范围。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于考生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以便审查。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划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类面试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教育类和卫生类面试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招聘名额、考生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三)考试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某类别所有岗位均未形成竞争,则按照其他类别中较低类别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80%划定该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四)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七、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八、公示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九、审核确认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十、纪律与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二)网上报名技术(三)政策(四)特别提示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考试大纲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3月1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四川乐山峨眉山市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共35名,详见《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四川省范围内(不含峨眉山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考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的相应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考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试用期未满或其它原因尚未转正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相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公开考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原则上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出具委托书,说明委托原因,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资料: (1)《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详见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3.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均可报名。 报名地点:峨眉山市教育局2楼人事股(峨眉山市绥山镇白龙北路112号) 市教育局对照考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与考调。 考调计划与初审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相应的考生可按自愿原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采取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如某一岗位报名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增加该岗位笔试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微型课测试人员,最后一名进入微型课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微型课测试。微型课成绩70分以下者(不包含70分),不进入后续程序。 (三)体检 各岗位根据微型课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峨眉山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论 公告发布后,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 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有异议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的微型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体检人选公告,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四)组织考察 由峨眉山市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峨眉山市教师队伍。考察中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空缺,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微型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下一名次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本环节最多递补两次。 (五)选岗和办理手续 1.选岗。通过考察的考调人员根据微型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市教育局根据选岗情况提出拟聘意见,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办理手续。根据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等额提出拟调建议人选,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领导研究确定,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手续。本次考调为编制内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在考察前提供按当地教师调动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凡参加考调的教师,须在《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中签字同意以下事项:在峨眉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八年;服从教学工作岗位统筹安排;若考调学校无相应空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须降聘;若考调学校有相应空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则按考调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实施。经考调程序调入峨眉山市工作的教师,具体工作岗位由峨眉山市教育局根据相应学校教学实际需求统筹安排。 3.在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如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4.凡在考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在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法律和纪律责任。 6.除考调公告外的后续事宜均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未按时参加相关考调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本公告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眉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峨眉山市教育局人事股: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 峨眉山市教育局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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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21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以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须在2021年2月21日前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生源地”是指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升学将户籍迁出至就读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一)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其中,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考生,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考生《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考生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5月上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该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七、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2021 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公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四川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除外)。 三、公开考调条件 (一)考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2.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报考者持以下资料到相关招聘单位报名: (1)《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详见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电子邮箱报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及上述要求的(2)-(5)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3.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4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对照考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 2.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调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相关知识等内容的掌握情况。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和招聘人数之比为3:1。 (2)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题和专业能力考核题各1题,综合素质考核题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分析等基本能力以及对招聘单位文化的认知度;专业能力考核题主要考核考生在专业知识实际运用等方面的专业素养。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2022年7月23日14:30-15:30 地点:乐山市人民医院 (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招聘单位实施。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的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面试继续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体检 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和流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流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登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完成行程信息打卡,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报考者参加笔、面试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报考者需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乐山市外报考者在报名、笔试、面试当天需持本人本场考试(报名)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电子、纸质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者,不得入场参考。建议市外报考者报名时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调: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报考者;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报考者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报考者;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报考者;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报考者;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报考者。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报考者。 (六)报考者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乐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乐山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乐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考调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和流动环节,如因考生自身或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门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可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三)本次公开考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考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监察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电话) 1.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乐山人事考试网选调生

成绩查询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乐山选调生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0:00开始,成绩查询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可以提前收藏本页面,乐山选调生成绩开始查询后,可以通过本页乐山选调生成绩查询入口第一时间查询成绩。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推荐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州)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通过后一个月左右进行体检。你要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关注各地报考定向选调生的信息,公告上要告知你报名时间、资格审查时间、笔试、面试、体检等各项工作的时间,你接到通知按时参加即可以了。

乐山人事考试网考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19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报考深度贫困县面向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须为试用期满的事业编制人员;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9.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共招录公务员59名。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乐山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下午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25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9月2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9月25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我市艰苦边远地区(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0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身份证和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4会议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下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由各招录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12月下旬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深度贫困县面向事业编制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事业编制人员证明。

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亦可在考察阶段提交。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0日至12日。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组织实施。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新录用的县(区)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在录用区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前需和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请报考者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分别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

附件: 乐山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具体附件点击查看 )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现役军人; 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乐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初审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10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二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6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60%+笔试加分。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2日9:00-16:00期间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中旬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预计于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五)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暂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审查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其中: 1.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或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项目不复检。体检公告、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根据体检结论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委组织部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疫情防控、职位调整、成绩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考录环节。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分别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乐山人事考试网选调生考试

成绩查询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乐山选调生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0:00开始,成绩查询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可以提前收藏本页面,乐山选调生成绩开始查询后,可以通过本页乐山选调生成绩查询入口第一时间查询成绩。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推荐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州)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华图网校为您服务。

据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2014年度考试计划安排表可知,2014年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时间确定为4月26日,最终时间以公告为准。

公告发布之前,请您参考2013年四川省考早做安排!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4日至18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您现在就可以早做准备了呀,到时候也不会紧张。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华图教育企业知道平台。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面试通过后一个月左右进行体检。你要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关注各地报考定向选调生的信息,公告上要告知你报名时间、资格审查时间、笔试、面试、体检等各项工作的时间,你接到通知按时参加即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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