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熊义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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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德阳市和广安市因疫情原因暂停了2022年度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目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考试补考的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四川监理工程师考试暂停考区补考通知”,可供参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3项考试进行网上确认的通知》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62号),我省计划于11月26日、27日在原考区举行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区(德阳市、广安市)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安排
(一)补考时间及科目
11月26日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11月27日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11月21日至11月25日。
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本次补考范围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上半年暂停考区(德阳市、广安市)已报名缴费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9月26日至9月30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网上确认(操作流程见附件)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确认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
咨询电话:028-60662620、86740101、62492062、86623723。
附件: 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23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在线核查、现场人工核查2种方式。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2年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方式及资料具体如下:资格核查时间9月14日至9月28日。资格核查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附件:1.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人事考试中心熊义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招考对象分为三类:不限、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中“不限”,是指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米易县森林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攀枝花市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二、招录单位及名额见《攀枝花市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市级机关职位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区)职位由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二)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3号楼3楼,市政务中心旁)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三)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我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招录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本人联系电话送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炳草岗竹湖园对面劳动大厦1008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考生通过攀西人才网进行查询。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级招考机关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下列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6、在职教师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三)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月1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四)体能测评报考米易县森林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五)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适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职位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米易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二)考察市级招考机关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七、纪律与监督为保证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考职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由市级招考机关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示1、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或攀西人才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2、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您也可以关注、登陆中公教育官方网站咨询,上面也有很多详细介绍哦!赞一个哦!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之间,201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4年8月24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2014年下半年我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30名,其中:区市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79名,乡镇机关20名,司法助理员31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8月24日至8月30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它职位。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8月24日至9月1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属于“芦山地震”重灾区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以及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父母双亡,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确认缴费人员由四川人事考试网直接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在“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9月28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含公布当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11月下旬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4年11月底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2014年12月2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中省有关规定和《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凡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县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精神,本次招考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乡镇司法助理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6740202、86740303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2392200 政策咨询电话: 、2678966 监督电话: 、2331722 九、相关事项提示 1.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2.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公告,均采取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2022年四川省德阳市和广安市因疫情原因暂停了2022年度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目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考试补考的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四川监理工程师考试暂停考区补考通知”,可供参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3项考试进行网上确认的通知》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62号),我省计划于11月26日、27日在原考区举行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区(德阳市、广安市)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安排
(一)补考时间及科目
11月26日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11月27日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11月21日至11月25日。
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本次补考范围为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上半年暂停考区(德阳市、广安市)已报名缴费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在9月26日至9月30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网上确认(操作流程见附件)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确认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
咨询电话:028-60662620、86740101、62492062、86623723。
附件: 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23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安特警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年龄在18—25周岁(198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人民警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 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3年下半年德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特警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德阳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考务费每人80元)。对“芦山地震”重灾区考生免收笔试考试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芦山地震”重灾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9月22日至9月29日8:00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机构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德阳市公务员局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德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汶川地震”和“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 “汶川地震”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德阳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科(天山南路一段108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06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市公务员局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心理素质测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所有考生均须接受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为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专业测试 所有特警职位需加试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专业测试占总成绩的40%。 特警职位二(反劫制暴)专业测试部分项目具有一定危险性,出于对考生安全的考虑,考生在参加测试前,需提供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的心肺功能、血压、心脑血管、骨骼等方面的体检报告。未携带体检报告的考生,在本人出具相应的书面书后,方可参加该职位专业测试。凡因考生自身原因在测试过程中身体出现问题的,责任自负。建议考生在测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布。 参加了笔试、专业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公安机关特警面试前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公安机关特警面试前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5%+《申论》成绩×15%+专业测试成绩×40%+笔试加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德阳市公安局具体负责。2014年1月7日前,根据考生的面试前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科目和专业测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我市采取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告的方式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 未满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六)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缺测或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德阳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前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安特警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体检由德阳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市公安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德阳市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德阳市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示: 1. 公告网址:德阳人事考试网: () 考录中的每个环节公告均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所有报考德阳市职位的考生给予关注,及时查看。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政策咨询电话: 德阳市公安局: 德阳市公务员局: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考试咨询电话: 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德阳市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特警专业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熊义朋
1、四川省公务员局网站:四川省公务员局网站可以查询公务员招考的相关信息,您可以在网站上登录个人账户查询。2、四川省人事考试网站:四川省人事考试网站也可以查询公务员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报名信息、考试成绩等。3、电话查询:您可以拨打四川省公务员局或人事考试中心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信息。四川省公务员局联系电话:,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2022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在线核查、现场人工核查2种方式。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2年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方式及资料具体如下:资格核查时间9月14日至9月28日。资格核查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附件:1.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熊主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5595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 #统计师考试# 导语】 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已发布,2022年四川省统计师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7日,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各市(州)统计局:为促进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精神,现对2022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一)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17日。2.资格核验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3.网上缴费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4.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9日。(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30日(星期日)。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上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上午?0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二、考试大纲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三、报名程序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告知制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不愿或者无法的,应当提交放弃告知的书面材料。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制。选择采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其“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照推行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详见附件1),报名时须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承担虚假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提供虚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不愿采用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明、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前往报名地所在市(州)统计考办进行现场审核。(二)网上报名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首页提示。2.上传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所选报名市(州)即为考试考点,高级资格考试考点只能选择成都市。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未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前往报名地所在市(州)统计考办进行现场审核。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完成缴费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三)准考证打印考生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定,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段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打印时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统计考办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四、上报考试信息考试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等考试信息是预定试卷的重要依据,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计考办”)将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信息的编制和报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州)统计考办自行联络确定,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成都,每个考场人数按25人设置。省统计考办会同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各地网上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考场编排,每个科目编排一个准考证号码,严格遵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详见附件3)的规定,编排12位的准考证号码。试卷预订种类分25份(袋装)、5份(袋装)两种。试卷预订采用考务编排系统(GPTMIS),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生成的试卷预订信息上传至考务通FTP试卷预订2022(年度)目录中,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资格考试二处。省统计考办同时填写考场设置表、试卷预定单(详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传真并邮寄至全国统计考办。五、考试收费标准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统考办字〔2016〕1号文件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即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30元标准、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6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如报考人员需要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报送至报名所在市(州)统计考办,由各市(州)统计考办汇总后上报省统计考办。六、考试有关要求(一)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市(州)统计局要认真遵守《四川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详见附件5)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本地卫健、疾控、教育、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二)考试准备:根据新的考试大纲,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组对初、中级考试用书重新进行了编写修订,其中《统计业务知识(2021版)》为初级和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每本定价79元),《统计相关知识(2021版)》为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每本定价45元)。报考人员可在中国统计出版社、京东商城网购。中国统计出版社网购地址:;京东商城:北京环球视图书店。(三)各市(州)统计考办要根据全省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发扬严谨、周密、高效的工作作风,扎实细致地做好考务工作。考试期间要安排值班,值班时间为10月30日8:30至18:00。请各市(州)统计考办于10月24日前将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值班电话等上报省统计考办。(四)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考试保密管理,严格考试纪律,认真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应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标注考区、考场,并张贴考场示意图、考试时间、考场规则(详见附件6)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五)按时领取考试试卷,正确使用考场情况记录卡,规范回收封装答题卡,提醒考生签到时填写个人信息。各市(州)统计考办应在接到省统计考办试卷领取通知后及时安排2名工作人员前往领取。按照全国统计考办的要求,须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抽查。为了及时准确地与报考人员的联系,监考人员应在报考人员进入考场签到时,提醒填写个人手机号供事后抽查使用。如因报考人员填写手机号码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进行报名资格抽查,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考试期间,考务管理工作人员须仔细阅读考场情况记录卡上的内容和注意事项,要监督指导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一式两份,1份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1份上报省统计考办)。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务必收齐答题卡,并将答题卡按照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好,确认无误后与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因特殊原因,使用考试备用卷的要说明情况,并在考试备用袋上方注明“启用”两字。各地务必于2022年11月2日前将答题卡回收袋、考试备用卷安全送达省统计考办。七、考试成绩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八、各级统计考办联系方式(一)省统计考办。邮政编码:610041联系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108号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人:王智敏联系电话:,传真:邮件地址:(二)各市(州)统计考办。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1.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度表3.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4.考场设置表,试卷预订单5.四川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6.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7.各市(州)统计考办联系方式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22年7月20日
熊芳原省人事考试中心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福建省公务员局的电话号码如下(办公室)、87955675(信息中心)、87716910(人事系统软件)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办公室:、87851169(传真)法规处(人事仲裁处):、8789516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87856021专家工作处:87846674职位管理处:87814073考试录用处:87831375、87828087考核奖惩培训处:87821785、87833947流动调配处:87833713工资福利处:87855763军转办:87815920人事处:87821502机关党委:87847598驻局监察室:87846080离退干部处:87628309省外国专家局:87833950、87562239省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87879020省院士专家工作办公室:87677268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87674626、87622361省人事人才研究所:87601710省人事信息中心:87853479、87837377(传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87857748、87851637省人事考试中心:87618531、87500937、87606630省公务员培训中心:87717144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88520071、87679659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87383109、87677808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0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4:00-17:0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5月15日0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二)考试设置1.专业、科目设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2.新旧考试过渡。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原参加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二、报考条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规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三、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3月21日至3月30日。(二)资格核查时间3月21日至3月31日。(三)缴费时间3月21日至4月1日。(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4月11日至12月31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9日至5月13日。四、告知制(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相关要求。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二)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三)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报名程序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网上报名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详见附件1)。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二)资格核查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分专业进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交通部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地水利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2.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3.选择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三)网上缴费收费标准: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四)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五)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六、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七、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三)查分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四)证书领取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八、考试须知(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九、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1.关于告知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