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联系方式

事业单位考试网(sydw.cn)最新考试信息: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联系方式,包含报名时间及入口、考试时间、笔试内容等信息,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内容请查看: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联系方式

吉林省二建报考条件如下:

第一点:中专及以上学历;这是最低要求限制,高中学历是不能报考的哦。

第二点: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大部分地区是要求专业的,开放专业的地区有江苏、陕西、河北、湖北等10个地区,这些地区只要满足对应的工作年限,非专业的也是可以报考二建!

第三点:满足两年工作经验;这个工作经验可以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准备报考二建的同学们,快来看看你能不能报考吉林二建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3月22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白色。请考生务必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进行处理。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选择考区。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和联系电话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通过系统自动确认的老考生,无需将报名表上交考试机构审核。

6.在线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7.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1、如果是周未,招生办的人周未都没有人上班,打不通很正常,办公室都没人,打了也没有人接听的。2、如果是招生时候很忙的时候,这时候打电话资询的人特别多,你也打,别人也打,往往会暂线,这个时候打不通也正常。3、要确定是正规学校的招生电话,不要去打一些小学校,或私人办的学校,以防上当。

吉林省人事考试电话打不通啊?答: 吉林省人事考试电话打不通可能是下班没人接电话,,换个时间再打,希望可以帮到你!

浙江省人事考试联系方式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8396764

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扩展资料:

浙江省其他人事办公室电话: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

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三、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电? ? 话:

大厅电话:0571-88394292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1.全省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及英语口、笔译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2.全省电子政(商)务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3.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4.省直单位转业军官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6.公务员专项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人事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根据有关的规定,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建筑设计与咨询机构,单位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杭州市西子湖畔。我院经过50多年的不断改革与实践,现已成为中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之一,浙江省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十强之首,2003年被国内评审 机构评为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十强设计院,在全国,尤其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综合实力强,现有职工近500余人,其中 国家工程设计大师2名,一级注册建筑师77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79名,其它各类注册人员90余名;教授级高工40名,高级工程师111名,工程师 160余名。五十多年来,我院设计完成了一大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设计精品叠出并屡获殊荣,一大批体现科技进步、反映时代精神的优秀建筑作品正在发挥较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与赞誉。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职数 学历要求 限定院校 备注 建筑设计 6 本科及以上 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以及留学归国人员。 建筑专业要求本科为建筑学;结构专业要求本科为建筑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其他岗位为相关专业。 规划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结构工程 5 硕士及以上 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 岩土工程 1 给排水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211”、“985”院校。 暖通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211”、“985”院校。 电气设计 1 本科及以上 浙江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 建筑智能化 1 三、招聘程序及考录办法 (一) 发布公告 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浙江省人事编制网()、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上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平台进行,报考人员可于10月20日前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2009年10月15日 9:00-10月19日下午16:00 ■ 上传照片 初审通过的考生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为本人近照,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20k以内,大小不大于128×180像数,不小于80×110像数),并等待照片审核。 时间:2009年10月15日-10月21日16:00 ■ 网上缴费及确认 通过网上初审和照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上述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时间:2009年10月15日-10月21日24:00 ■ 准考证打印。 已确认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登陆上述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10月29日—10月31日 ■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三)笔试(初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初试时间:11月1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初试科目为:《申论》、《综合基础知识》。 初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具体地点及时间及其他情况另行通知(关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 “最新消息”)。 (四)面试(面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复试结束后,以复试成绩高低,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复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面试人员和入围考核人员数若不足与招聘岗位数相应比例的岗位或因实际需要,经院领导集体讨论,可酌减招考指标。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应届毕业生如被拟定为录用对象,但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18号省院人事部 联系人:郑碧峰 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85154055 传真: 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辽宁省人事考试联系方式

首先我先在这里恭喜各位考生取得人事资格考试的合格成绩,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顺利的领取到资格证书,我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辽宁省人事资格考试证书领取网址及联系方式”,可供各位考生参考使用。更多考试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辽宁省考补录报名的地点是辽宁省考办,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39号,邮编:110003。补录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体检证明和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时间为8月7日至8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以及准考证费25元。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在2023年3月15日公布。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从3月15起,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3月16日17点前,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反映,号码是02412333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省直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考生,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人选名单、招录机关联系电话和资格审查地点,咨询所报单位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考试大纲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主要测验应试者对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潜能。申论科目考试主要是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招考公告里会明确包含招考详细职位表,以便考生报考时根据个人的学历及其他条件选择,职位表一般是以附件形式放到招考公告下面的供考生下载。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除了以上重要考试信息之外,还包括其他的一些操作、实施、加分情况、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及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实施准则等。

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

河北,简称“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石家庄。位于中国华北地区,界于北纬36°05′-42°40′,东经113°27′-119°50′之间,环抱首都北京。

东与天津毗连并紧傍渤海,东南部、南部衔山东、河南两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为邻,西北部、北部与内蒙古交界,东北部与辽宁接壤,总面积万平方千米。 截至2021年末,河北省常住人口7448万人。

河北地处华北平原,东临渤海、内环京津,西为太行山,北为燕山,燕山以北为张北高原,是中国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滨的省份。地跨海河、滦河两大水系。河北省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地处沿海开放地区,是中国经济由东向西梯次推进发展的东部地带,是中国重要粮棉产区。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

2019年8月,国务院新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截至2020年6月,河北省下辖11个地级市,共有49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91个县、6个自治县。

2021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三次产业比例为。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为54172元,比上年增长。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8年,主要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

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后于1990年更名国家教委考试中心。1998年国家教委改称教育部,原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组建为现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

一般情况下,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会有一个专门负责组织各种本局范围内部考试的机构,称为考试中心。但是在很多的其它单位机构里面也会有考试中心的,比较有名的的车管所的考试中心,专门负责驾照考试的。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

湖北省人事考试联系方式

【 #社工师# 导语】 从黄冈人事考试网获悉,2021年湖北黄冈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通知,2021年社会工作者(初中级)、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下半年翻译、统计、测绘、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出版、审计、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师、初、中级经济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一级建筑师、二级建筑师、上半年翻译、监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合格证书可以开始申领。2020年及往年的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和遗失补办的证书也可申领。证书领取方式有两种,考生可自行选择: 一、现场领取 1、考生本人领取: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黄冈市政务服务大厅11号窗口签字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拍照、扫描打印均可)一份,到黄冈市政务服务大厅11号窗口签字领取。 黄冈市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黄冈城东新区永安路特1号,国道106黄冈站以西200米(王家湾社区对面)。市内可乘9路、17路、19路、23路到达。 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邮寄领取 考生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邮寄领取,申领网址为: 具体网办操作步骤请详见附件:“黄冈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网上申报流程” 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 黄冈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网上申报流程.docx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茶岗军转小区1号楼。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在原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北省人才评价中心、湖北省人事信息中心和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组建。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各类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的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设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兼综合处处长),内设综合处、考评一处、考评二处、考评三处、考评四处五个正处级机构。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由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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