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卫生人事考试网
商河县卫生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 6 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 2015 〕 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 2015 〕 84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 2015 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1974 年 7 月 21 日以后出生);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六)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 “ 三支一扶 ” 计划、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 2 年、考核合格, 3 年内(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 2013 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商河县人民医院、商河县中医院,招聘名额共 40 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 1 、 2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5 年 7 月 21 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8:00 ) 报名地点:商河县卫生局(商河县商中路 220 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登录商河县政府网( )下载《 2015 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一式一份。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 张、《 2015 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 ( 须在 2015 年 7 月 31 日之前取得 ); 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证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 )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 “ 三支一扶 ” 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 “ 三支一扶 ”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 ( 市 ) 区 “ 三支一扶 ” 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 ;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 ( 市 ) 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 ; 参加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 ( 市 )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 ( 市 ) 区扶贫办 ( 部门 ) 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交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现场交笔试考务费 40 元。 考生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8:00 )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单据到商河县卫生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发放完毕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 3 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招聘 1 人的,取消计划,计划招聘 2 人及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商河县人民医院被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名额,调整到商河县人民医院临床 A 岗位。商河县中医医院被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商河县中医医院临床 A 岗位。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的机会,不同意改报或者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情况及调整情况,在商河县政府网进行公告。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3 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商河县政府网( )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报考人员的得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现场设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评分过程进行监督。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 70 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 50% 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招聘计划 1: 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 2 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 号)和《关于修订 <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给予其 5 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选岗、公示和聘用 (一)选岗。报考临床 A 、影像诊断、检验、麻醉、药剂等岗位的人员,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该学科的具体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和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 )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 1 : 2015 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 2 : 2015 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 3 : 2015 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 4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 _0827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招聘名额共30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2)。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5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09年以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要求为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济南市生源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在商河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口。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商河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设有定向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报考其他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9:00— 9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9月6日9:00— 9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9月6日9:00— 9月8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商河县政府网()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初审。县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县卫生局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附件4)。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3年9月11日9:00至9月1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空出的计划调整到临床、护理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相对高的岗位。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自动转为同专业的招聘计划。报考取消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9月7日9:00-17:00到商河县卫生局(商中路220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定向招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2013年9月7日9:00-17:00到商河县卫生局(商中路220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上午9:00— 11:00。 笔试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计划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招聘有关要求,向县卫生局提交《2013年商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工作人员诚信书》、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临床、口腔岗位人员提交)、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学历人员提交)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现场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交考务费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同时缴纳。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拟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不能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时,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对成绩仍然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在考核、体检、选岗时,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递补)。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核体检选岗范围人员。 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审查。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按照报考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到岗后5年内不准调动。应聘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聘用。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2013年度商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选岗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商河县政府网()上公示。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 201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 201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 2013年商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卫生).doc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卫生局 2013 年8月27日
商河人事考试网卫生考试
卫生人才考试网报名时间如下: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7日。
1.现场确认时间: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于2022年1月18日之前,持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到医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2.缴费: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请关注甘肃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告,按公告方式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3.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30日至4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
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条件:
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才能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是对从事卫生事业的人员的评估考试,比如临床专业、护理专业等。主要考的是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你好,河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公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详细信息如下:
1、网上报名: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
2、现场确认: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5日
3、资格审核: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13日
4、网上缴费: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8日
5、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23日
6、考试时间安排: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基础知识:4月15日9:00-11:00。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4月16日9:00-11:00。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需要参加考试的可以及时地关注河南省的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和准备考试。
商丘卫生人事考试
关于商丘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如下:
审核时间 2023年2月21日-3月3日现场审核以及信息确认; 3月6日-7日受理全市网报成功但需补充材料的考生。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的,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
您好,商丘市护士资格证注册时间是每年的3月至4月。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情况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有需要的人们在每年3月左右关注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渠道的通知,以获取最新的注册时间和相关信息。值得注意的是,想要注册商丘市护士资格证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技能、身体健康等,同时需要通过相关考试和审核才能获得资格证书。因此,有意向从事护理工作的人们需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备考和申请,以便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您好,商丘市护士资格证注册时间通常是在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进行。具体的注册时间需要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来确定。一般来说,注册时间会提前公布,护士们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或者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咨询具体时间和流程。在注册时,护士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护士资格证的注册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注册,护士才能够合法从事相关的工作。因此,护士们需要提前了解注册时间,积极准备材料,确保自己能够顺利通过注册。
商丘市人事考试网卫生系统
【 #医生招聘# 导语】2022河南省商丘宁陵县卫生事业单位特招专业技术人员50人,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29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为满足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五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根据《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全市疫情防控能力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商疫防指办函〔2022〕123号)文件精神,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加大检验、公卫、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补齐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短板,按照《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中“每万管检测能力配备24--32名检测人员、每250名检测对象要配备1名采样人员”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特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一、指导思想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特招岗位的具体要求,采用笔试加面试及考察的方法,公开特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志愿及医疗机构需求分配到县直医疗机构、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专业和计划拟特招专业技术人员50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1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5名,县人民医院3名,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各1名;公共卫生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5名,县人民医院2名,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各1名;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3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15名,县人民医院6名,县中医院6名,县疾控中心2名,县妇幼保健院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条件。 (四)报考乡镇卫生院各专业均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的公共卫生管理(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以上特招人员均要求35周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在宁陵县卫生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者和通过省选拔“51111”、“369”、基层卫生人才等特招工程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本次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宁陵县政府网、梨乡宁陵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发布时间:2022年4月25日--2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29日。 2.报名地点:宁陵县卫健委人事股(工业大道东段路南)。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一寸同底版彩照4张。 4.每位报考人员根据特招岗位,只准填报一个特招单位,报名表(现场提供)一式两份。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等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紧缺岗位达不到比例时,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特招,不足名额调剂到其他专业。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果张榜公布。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 3.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正式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按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人际沟通、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面试考场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人社、卫生等部门派人员参加现场监督。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根据考生个人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报考单位和专业择优录取。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员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携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体检不合格者,在本专业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专业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办)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从本专业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七、聘用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 八、纪律监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卫生人才考试网报名时间如下: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7日。
1.现场确认时间: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于2022年1月18日之前,持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到医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2.缴费: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请关注甘肃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告,按公告方式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3.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30日至4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
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条件:
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才能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是对从事卫生事业的人员的评估考试,比如临床专业、护理专业等。主要考的是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安徽省五河县人事卫生考试
卫生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6日至23日。
护士资格证简介
护士资格证,就是通过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拿到的证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
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自2017年起,已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023年卫生职称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22日、23日。
考试通知: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卫生职称考试介绍:
为了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职称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卫生职称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确认培训定点单位及培训教师。报名参加卫生职称考试的人员,可按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培训。参加卫生职称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