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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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为建设高素质社会工作者队伍,提升滨湖新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使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所聘人员不进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5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其中男18名(分为2组,每组9人),女7名。招聘的人员均分配到滨湖新区各社区从事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及各类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到基层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实习等)。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3月19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3月21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 4、考生于3月28日至3月30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区建设基本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等,占笔试成绩的60%。 《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2012年3月31日(周六)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综合知识》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个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经查分程序后,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中《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初选人员规则进行)。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相关部门研究,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2、本次聘用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年收入不低于万元(含奖金、福利、加班费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3350276(权小姐、童小姐)(吴先生) 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招聘# 导语】2018安徽省合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选调3名工作人员,其中检察官助理1名、财务管理2名。 二、选调范围 检察官助理:安徽省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中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财务管理:安徽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以来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 4、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选调。 5、检察官助理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或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8岁(197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在法院、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三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6月底);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目录依据《2018年度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6、财务管理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商管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从事财务工作三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6月底);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目录依据《2018年度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5月4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选调公告。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转任等资格。 2.审核推荐 本次选调采用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5月16日17: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报考单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选调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须于2018年5月17日12:00前完成。报考人员可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资格审查全部完成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18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缴费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包河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并在包河区政府网公布。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23日至5月26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检察官助理岗位考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及文书写作、案例分析等;财务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内容包括会计专业知识及文书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 考场统一设在合肥市,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8年6月5日16:00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复审材料包括: (1)检察官助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法院、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三年以上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 (2)财务管理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再次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由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组要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等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各种原因出现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职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40元/人,面试费用70元/人。 (二)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政策咨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驻检察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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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 导语】2018安徽省合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选调3名工作人员,其中检察官助理1名、财务管理2名。 二、选调范围 检察官助理:安徽省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中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财务管理:安徽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以来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 4、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选调。 5、检察官助理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或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8岁(197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在法院、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三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6月底);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目录依据《2018年度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6、财务管理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商管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从事财务工作三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6月底);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目录依据《2018年度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5月4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选调公告。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转任等资格。 2.审核推荐 本次选调采用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5月16日17: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报考单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选调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须于2018年5月17日12:00前完成。报考人员可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资格审查全部完成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18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缴费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包河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并在包河区政府网公布。 5.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23日至5月26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检察官助理岗位考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及文书写作、案例分析等;财务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内容包括会计专业知识及文书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 考场统一设在合肥市,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8年6月5日16:00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复审材料包括: (1)检察官助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法院、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三年以上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 (2)财务管理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再次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由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组要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等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各种原因出现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职位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其它 (一)笔试费用40元/人,面试费用70元/人。 (二)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政策咨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合肥市包河区纪委驻检察院纪检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城市协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端。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9:00至17:00。
其他单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0月15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统考资格出生的考生需于10月1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10月23日至10月24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合肥包河区人事考试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各位考生:
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城市协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端,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9:00至17:00。
其他单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
为防止报名高峰期网络堵塞,方便考生报名,安徽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报名快捷入口,有意向报考的同学可以收藏此页面,报名入口将于9月19日开通。
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10月9日开通)
友情提示(具体事宜请查看相关公告)
网上报名: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
资格审查:10月15日14:00前
网上缴费:10月16日14:00前
准考证打印:10月23日—24日
笔试时间:10月25日(周六)上午
8:00~9:30 考试科目一
10:00~12:00 考试科目二
其中,城市协管的笔试时间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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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9:00至7月3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7月31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8月13日至8月14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更多详情请登陆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看2015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合肥市包河区人事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城市协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端。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9:00至17:00。
其他单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0月15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统考资格出生的考生需于10月1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10月23日至10月24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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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各位考生:
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城市协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端,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9:00至17:00。
其他单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
为防止报名高峰期网络堵塞,方便考生报名,安徽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报名快捷入口,有意向报考的同学可以收藏此页面,报名入口将于9月19日开通。
2014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10月9日开通)
友情提示(具体事宜请查看相关公告)
网上报名: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6:00
资格审查:10月15日14:00前
网上缴费:10月16日14:00前
准考证打印:10月23日—24日
笔试时间:10月25日(周六)上午
8:00~9:30 考试科目一
10:00~12:00 考试科目二
其中,城市协管的笔试时间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合肥包河区人事考试中心
办公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9号人才大厦七楼、八楼邮政编码:230001
1、人事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职)业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等考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为省内外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提供方案策划、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考核评价等系列服务。2、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两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等。3、人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各类考前培训,负责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肥考区)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务、培训工作,承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各种培训,与市直机关、各县区合作开办各类专业培训,与名牌高校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及学历教育等。4、军转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合肥市人事考试(评审 培训)中心坚持“团结、敬业、务实、创新、服务”的宗旨,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2008年,中心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发运行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心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从事人事考试各项命题和科研工作的内外围专家队伍,并与诸多高校、科研院所、考试测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中心先后获得省厅颁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优秀单位”、“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人事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人事考试工作公务员录用与事业单位进人考试优秀单位”,市直工委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党支部”,市妇联颁发的“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中心将始终坚持以质量求声誉,以服务创品牌,以开拓求发展的宗旨,为合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安徽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地点参考:
芜湖:城东政务新区皖江财富广场C2座5楼18号窗口。
阜阳:阜阳市民中心三楼二号厅人力资源政务服务窗口。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长江中路976号社保大厦11楼)。
宿州: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人社局219窗口。
安庆:安庆市人事考试院(安庆市市府路7号)300室,联系电话:。
淮北: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三马路浅草湾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419室。
亳州:市人社局519房间。
合肥: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号合肥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一级建造师证书管理: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