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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人事考试

【 #遴选#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公开遴选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7个职位,计划遴选22人。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公开选调 全市公开选调6个职位,计划选调6人。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管理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眉山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中、省驻眉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眉山市、县(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任职经历可放宽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详细了解各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或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遴选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选调资格初审由市级选调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9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并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或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遴选、选调单位或选调县(区)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或选调程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或选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 考察由市级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由干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相应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或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或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任职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或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眉山市情及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遴选或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6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齐者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 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眉山市公安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1号楼405室,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 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审查

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 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眉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眉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眉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报考录用名额2人及以上职位的,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公安分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选择顺序。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或眉山市公安局、考试机构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

四眉山川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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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考生咨询电话打给网络管理要求他们改密码也可以打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的电话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

【 #遴选#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公开遴选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7个职位,计划遴选22人。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公开选调 全市公开选调6个职位,计划选调6人。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管理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眉山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中、省驻眉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眉山市、县(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任职经历可放宽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详细了解各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或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遴选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选调资格初审由市级选调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9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并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或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遴选、选调单位或选调县(区)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或选调程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或选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 考察由市级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由干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相应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或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或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任职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或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眉山市情及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遴选或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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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省眉山市公务员招考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此次四川省考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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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人事考试网

【 #遴选#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公开遴选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7个职位,计划遴选22人。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公开选调 全市公开选调6个职位,计划选调6人。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管理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眉山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中、省驻眉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眉山市、县(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任职经历可放宽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详细了解各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或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遴选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选调资格初审由市级选调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9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并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或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遴选、选调单位或选调县(区)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或选调程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或选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 考察由市级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由干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相应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或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或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任职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或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眉山市情及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遴选或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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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2014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本次笔试时间为4月27日,备考时间不足一个月,在最后冲刺阶段,建议您练习预测题,熟悉考试模式、巩固知识点!请查看更多四川公务员考试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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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省眉山市公务员招考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此次四川省考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上午8:00。

您可以通过四川中公教育为您提供的:2015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考。

具体的报考信息,您可以参考四川中公教育为您提供的:2015四川省考招考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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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2014年眉山市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入口相关信息如下: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更多考试信息见华图网校

四川省眉山市人事考试

【 #遴选#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公开遴选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7个职位,计划遴选22人。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公开选调 全市公开选调6个职位,计划选调6人。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管理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眉山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中、省驻眉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眉山市、县(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任职经历可放宽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详细了解各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或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遴选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选调资格初审由市级选调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9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并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或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遴选、选调单位或选调县(区)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或选调程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或选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 考察由市级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由干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相应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或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或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任职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或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眉山市情及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遴选或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眉山天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公告已发布,邮箱报名时间为:2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配强新区社会保障业务经办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共1个岗位,1个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符合具体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眉山天府新区区域外在编在职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参公人员登记)以及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试用期满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2月29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7.未满国家、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报考人员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1)《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不少于800字);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2.简历筛选。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简历筛选(必要时可进行网络面谈),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简历筛选结果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综合考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根据具体选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差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生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行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五)综合考察 1.考察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综合考察环节,本次选聘原则上实行差额考察。确因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较少,经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可实行等额考察。在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如拟进入综合考察人员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并与考试成绩一并公布。 2.考察方式 综合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综合考察满分100分,考察分数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成绩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经考察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选聘手续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未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考察及体检,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七)公示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拟调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八)调动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在公示期满后按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 (二)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者放弃考察,体检不通过或者放弃体检等原因产生的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举报电话:(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 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4.眉山天府新区情况简介 2021年12月28日

四川省峨眉山人事考试网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四川乐山峨眉山市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共35名,详见《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四川省范围内(不含峨眉山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考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的相应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考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试用期未满或其它原因尚未转正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相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公开考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原则上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出具委托书,说明委托原因,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资料: (1)《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详见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3.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均可报名。 报名地点:峨眉山市教育局2楼人事股(峨眉山市绥山镇白龙北路112号) 市教育局对照考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与考调。 考调计划与初审合格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相应的考生可按自愿原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采取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如某一岗位报名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增加该岗位笔试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微型课测试人员,最后一名进入微型课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微型课测试。微型课成绩70分以下者(不包含70分),不进入后续程序。 (三)体检 各岗位根据微型课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峨眉山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论 公告发布后,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 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有异议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的微型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体检人选公告,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四)组织考察 由峨眉山市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峨眉山市教师队伍。考察中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空缺,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微型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下一名次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本环节最多递补两次。 (五)选岗和办理手续 1.选岗。通过考察的考调人员根据微型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市教育局根据选岗情况提出拟聘意见,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办理手续。根据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等额提出拟调建议人选,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峨眉山市干部人才资源调配委员会领导研究确定,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手续。本次考调为编制内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应在考察前提供按当地教师调动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凡参加考调的教师,须在《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中签字同意以下事项:在峨眉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八年;服从教学工作岗位统筹安排;若考调学校无相应空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须降聘;若考调学校有相应空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则按考调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实施。经考调程序调入峨眉山市工作的教师,具体工作岗位由峨眉山市教育局根据相应学校教学实际需求统筹安排。 3.在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如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4.凡在考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在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法律和纪律责任。 6.除考调公告外的后续事宜均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未按时参加相关考调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本公告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眉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峨眉山市教育局人事股: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峨眉山市2022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 峨眉山市教育局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2023年四川省考网上报名时间预计在2023年2月,笔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3月。

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考试报名方式:

公务员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及资格初审环节,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报考职位分别进行。其中,报考省直机关(单位)职位的,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及以下职位的,在相关省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川省简介:

四川,简称"川"或"蜀",省会成都,位于中国大陆西南腹地,自古就有"天府之国"之美誉,是中国西部门户,大熊猫故乡。四川今与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陕西诸省市交界。四川东部为川东平行岭谷和川中丘陵,中部为成都平原,西部为川西高原。

四川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工业、农业、军事、旅游、文化大省。省会成都在199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国西南地区的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是中国第四大航空港。四川省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境内有中国第二大藏区(甘孜州、阿坝州)、中国最大彝区(凉山州)和中国唯一羌族自治县(北川县),其中甘孜州是康藏文化的核心区。

四川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自然风光绚丽多彩,拥有九寨沟、黄龙、都江堰、青城山、乐山大佛、峨眉山、三星堆、金沙遗址、武侯祠、杜甫草堂、宽窄巷子、阆中古城、海螺沟、四姑娘山、稻城亚丁等享誉海内外的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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