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怎么签
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怎么签
在现在社会,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个人考试诚信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保障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简章》、《报名须知》及相关政策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
二、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各项考试政策。
三、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试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考试。
五、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的行为。
六、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七、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人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等其他考试,现郑重: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本人签此诚信考试书,同时也对学校组织的其他考试诚信进行,并严格遵守其他考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名字:
20xx年x月x日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凡试题与答卷分开的课程,必须在答卷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
4、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名字:
20xx年x月x日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当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当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当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刻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20xx级 3班
承诺人(签字):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老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老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老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当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当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刻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来考,在考试过程当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上面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
日期: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名字:
20xx年x月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欢迎大家分享。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xx考生(签字)xx
x年x月x日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00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x
x年x月x日
我是参加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
x年x月x日
我是一名光荣的初中学生,我珍惜我的荣誉。
为了严肃中考考风考纪,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各级党政号召,提高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20xx届中考。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已认真学习《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诚信参考,考出自己的真实成绩。做一名诚信考生,诚信公民。
二、认真思考,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成绩;不剽窃他人试卷;不抄袭他人答案。
三、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四、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五、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六、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高考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点工作人员是国家教育考试保障人员,是高考工作的重要岗位,为了确保今年我县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人在今年的高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认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实施细则,如实记录考点有关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具有三严作风: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三)遵守以下“四项纪律”:
(1)不擅离职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违反规章操作;
(4)不纵容、包庇、伙同他人违纪作弊。
案件教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四)保证在高考监考工作中,要接受历年的高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诺,本人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接受高考规定的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日期: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高考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点工作人员是国家教育考试保障人员,是高考工作的重要岗位,为了确保今年我县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人在今年的高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认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实施细则,如实记录考点有关情况,
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具有三严作风: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三)遵守以下“四项纪律”:
(1)不擅离职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违反规章操作;
(4)不纵容、包庇、伙同他人违纪作弊。
案件教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四) 保证在高考监考工作中,要接受历年的高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诺,本人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接受高考规定的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x
x年x月x日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x
x年x月x日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学校)名称: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
考生院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 《20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于20xx年1月1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做出的处罚决定。
请选择报考种类(在报考种类前打“√”,单项选择)
[ ]考试科目:四门
[ ]公共管理硕士
[ ]工商管理硕士
[ ]考试科目:三门
[ ]推荐免试
承诺人签名:
网上报名号(9位):
报考学校名称: 20xx年XX月 日
我已仔细阅读《云阳县20xx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况一览表》、《云阳县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个人报名填写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不属于《简章》招聘范围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同时接受《简章》规定的“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月日
我是参加xx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保证在___________________年执业医师考试过程中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填写资料全部真实、有效,考试时不找人帮考,不采取任何作弊手段,做到诚信报名、诚信考试,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单位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任何处罚,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关于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通用13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那么一般承诺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代理,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承诺人签名:
时间:
我是一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学习了《考生守则》和《高考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内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将以诚信为本,遵规守纪,并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场纪律,不违规违纪。
2、尊敬监考老师,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3、不携带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通讯设备、手表等)进入考点。 以上承诺坚决做到,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处理。
考生签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本人在参加20xx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做到以下各条:
1、一经报名,必须参加考试,不缺考,如有缺考下学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考试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所提供的有关本人身份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4、不请人、不夹带、不抄袭、不带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5、按照考试规定,不在考试中途退出考场;
6、不干扰监考教师正常的监考工作,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7、一经作弊或违纪,愿接受留校察看、取消学位等相关文件处罚。
以上各点是本人的承诺,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罚。
为了在学生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学生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试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试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试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试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试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xx
考试规则:
一、考生需要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需要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需要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理考,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
日期: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
20xx年xx月xx日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经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任何时候不作修改,因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考生签名
20xx年11月x日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学校)名称: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
考生院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守则》、《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罚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牢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背信弃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考,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5、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 提供 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姓名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 评价 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 精心 准备每一场考试,考 出自 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x
20xx年x月x日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本人坚决遵守子洲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不违规报考。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手机、手表等其他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并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不带走也不损坏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不违规申报、不 提供 相关虚假材料。
如有违反上述条款,本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年月日
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 提供 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 提供 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考生:
承诺人:
20xx年x月
为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下列内容,并签字认可。
一、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就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 提供 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
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景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首先看清试卷总页码,清点试卷总数眷查有无缺页、漏印、破损、字迹不清等,然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凡漏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5、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每科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目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7、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我已阅读上述有关考试规定,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接受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按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进行处理。本人报考时所 提供 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后果由本人自负。
XXX
XXXX年XX月XX日
在现在社会,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个人考试诚信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保障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简章》、《报名须知》及相关政策内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
二、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及各项考试政策。
三、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试期间提供的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事宜,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本人将自动放弃考试。
五、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维护网站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做扰乱报名和考试秩序的行为。
六、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七、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人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等其他考试,现郑重: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本人签此诚信考试书,同时也对学校组织的其他考试诚信进行,并严格遵守其他考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名字:
20xx年x月x日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凡试题与答卷分开的课程,必须在答卷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
4、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名字:
20xx年x月x日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当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当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当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刻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20xx级 3班
承诺人(签字):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XX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老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老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老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当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刻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当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刻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来考,在考试过程当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上面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
日期: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考试诚信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名字:
20xx年x月x日
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哪签
网上报名的时候签的 在报名之前就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1、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入报名系统。
2、选择“公务员考试”。
3、点击“查看报考文件”,在文件中点击链接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考试大纲、报考指南及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等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 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五、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在打印出来的承诺书上签。面试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和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所以承诺书需要提前打印并签字。
人事考试承诺书怎么签订
广东省考签考试承诺书需要在考试前网上签署,可按照正常步骤操作,此部分工作由考生本人完成。
考试承诺书甲方乙方填写如下。1、考试承诺书样本甲方某某某单位乙方某某某考生。2、参加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已认真阅读郑州考点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考试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我郑重作出承诺。
下面是整理的考试承诺书怎么写,欢迎参考。 我是----中学学生,在学校的各类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担保人(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条款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一、严格遵守《考生守则》有关条款 1.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2.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英语15分钟)进场按指定座位就坐,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前5分钟,将答题卡准备好,等待监考员收缴,终场信号发出时停止答卷,并等监考员收齐试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 3.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 4.在试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送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二、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接受《-----中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一律记0分。 (2)扣除所在班级量化积分5—10分/人次。 (3)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4)写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 (5)通知家长来校交流,并协助监考。 (6)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项一律记“不合格”。并取消其今后参加省、市、县、校三好学生、优秀学干的评选资格。 (7)参加诚信教育学习班,须做笔录并写心得体会。 (8)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转换学习环境的处分。 (9)如发现第二次作弊,一律给予转换学习环境、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0)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给学生本人,一份交德育处保存,作为处理考试违规学生依据之一。
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共计32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18—35周岁(1987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期间出生),其中,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9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2年2月10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报考及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即: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县(区)或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00:00-2月16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本次招聘支持手机报名,点击雅安人事考试网()主页左上角“下载考生之家APP”,用手机浏览器扫描弹出的二维码下载并安装后即可进行报名。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供考生参考。1.选择岗位。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考生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下午17:00。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应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4.报名信息查询。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将在每天上午10:00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数据。(二)网上缴费。经初审合格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缴纳100元),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2月17日24: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三)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或政策性加分时使用。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2月27日至3月5日24:00前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考生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我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23年2月23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或服从调配但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作退费处理,其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在2023年2月25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四、政策性加分1.加分对象。(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6)四川省“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7)退役大学生士兵。2.加分条件。(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2)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区)以上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9分。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且在基层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6)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截止报名时,服务满 2 年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 1 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6 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根据我省统一要求,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能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3.加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网上报名时须在“政策性加分分值”一栏预先如实填写拟加分分值,并于2023年3月6日—3月7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雅安市先锋路30号)进行加分复核,其中报考市本级、雨城区和芦山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9:00-11:30;报考名山区和汉源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3月6日下午15:00-17:30;报考荥经县和天全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2023年3月7日上午9:00-11:30;报考石棉县和宝兴县事业单位的加分时间为3月7日下午15:00-17:30。加分对象中第(1)—(6)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4.服务证(没有服务证的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加分对象中第(7)类人员,提供的加分复核材料包括:1.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2.准考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4.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5.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6.《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所有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网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分值的,均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23年3月16日前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40%。(一)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2.笔试时间。2023年3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意一科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20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23年3月22日前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3月24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二)资格复审及面试。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我局统一确定并集中进行;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23年4月6日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局将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最终进入面试考生名单。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即: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其他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5月8日前结束。六、体检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综合知识》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科目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6月1日前结束。七、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单位对提出的考核意见负责。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6月30日前结束。八、公示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2023年7月15日前将公示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九、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雅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所报考岗位另有服务期限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7月31日前结束。十、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政策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雅安市林业局:雅安市农业农村局:雅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雅安中学: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图书馆:雅安市文化馆:雅安市体育发展中心:雅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雅安市水利局: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应急管理局: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区)资格审查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电话:雅安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附件:《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2023年1月30日附件下载雅安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入报名系统。
2、选择“公务员考试”。
3、点击“查看报考文件”,在文件中点击链接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考试大纲、报考指南及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等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 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五、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