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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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人事考试中心

吴忠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考试中心电话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目前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中心自组建以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进一步拓展人事考试新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功能齐全、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人才评价服务机构。

中心愿意接受各界用户委托,提供各类人才评价和人才资源开发服务,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主要提供宁夏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信息、人事考试信息等。

宁夏人事考试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1、555575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1.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5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1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留存用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需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使用信息修改功能提交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应试人员信息更正申请表电子图片。

4.考生。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

5.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备案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结束前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报名或撤回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6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原则上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价格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务费,其中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5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70元,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60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9: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报名咨询。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技术咨询)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3.报名入口

吴忠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宁夏考试中心电话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目前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中心自组建以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进一步拓展人事考试新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功能齐全、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人才评价服务机构。

中心愿意接受各界用户委托,提供各类人才评价和人才资源开发服务,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主要提供宁夏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信息、人事考试信息等。

宁夏人事考试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1、555575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23年宁夏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23日23:00,那么2023年宁夏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在哪里?报名条件是什么?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宁夏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通知已经公布(点击查看通知详情),宁夏2023年一级建造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23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宁夏2023年一建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11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2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宁夏全区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1、5555752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吴忠人事考试中心

伴随着2022年结束八月,各位考生也在九月的第一天迎来了202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相信各位经历了长时间备考的考生们等待这场考试报名已经相当长时间了吧!具体的考试安排和报名安排如何呢?快和我一起来看看这份2022年宁夏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考试通知吧!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一)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全区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申报全区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同一套试卷)。并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科目方可取得证书。

1.申报初级资格的人员,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2.申报中级资格的人员,参加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或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3个科目的考试。

全区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参考全国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确定。达到合格标准的需向宁夏医药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并经资格复审后,方可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三、报考条件

(一)申报执业药师资格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报名办法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同。

(二)申报执业药师资格免试(免两科)条件

除具备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不能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办法

我区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核,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8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

1.用户注册。 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并妥善留存用于资格审查。

4.报名信息修改。 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5.考生承诺。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6.现场核查。 以下人员须携带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备案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结束前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11日23:00。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不予退费。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按照自治区价格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3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至11月6日9:00。 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核。 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拟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地级市考试机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申报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成功后须向宁夏医药行业协会(银川市兴庆区永康北巷111号)提交报名表1份。

(五)报名咨询。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7.宁夏医药行业协会:,6039395。

五、有关要求

(一)学历(学位)证书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二)“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在中专层次,“ 药学、中药学专业”包括药剂和中药。

(三)“相关专业”界定

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

(四)“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五)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六)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29日

2022年执业药师证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2022年执业药师证各科目考试内容:

1、药学专业知识一

(1)要求在正确认识药物结构与构效关系的基础上,重点掌握药物常用剂型的特点、质量要求和临床应用,药动学、药效学及药物体内过程;

(2)熟悉与药品质量管理直接相关的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典的通则等内容;

(3)并能够运用药学基础理论、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正确认识药物与疾病治疗的客观规律。

2、药学专业知识二

(1)要求熟悉临床各类药品的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等内容;

(2)重点掌握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主要不良反应、禁忌症及临床监护要点等合理用药的知识;

(3)系统掌握临床常用主要药品的适应证、注意事项、用法用量和常用剂型、规格等用药知识,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3、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在“药学实践与用药安全”中,要求重点掌握处方调剂、处方审核、药学计算、开展用药咨询、特殊人群用药等实践工作所需的综合知识与技

(2)熟悉药品临床评价方法与应用的知识;

(3)在“自我药疗与药物治疗”中,要求重点掌握常见症状及“小病”的判断、处置,常见疾病的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方案

(4)熟悉中毒解救的药学支持,疾病健康教育和宣传等综合知识与技能。

4、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掌握中药制剂与剂型的特点、质量要求和临床应用,常用中药的来源、产地与性状鉴别,中药炮制与饮片质量控制等内容;

(2)熟悉中药化学成分与质量控制成分及中药毒理;

(3)并能够运用有关中药学基本理论、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正确认识中药与疾病治疗的客观规律。

5、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掌握临床用药单味中药的药性(寒热温凉平及有毒与无毒)、功效、主治病症、使用注意和中成药的功能、主治、注意事项、配伍意义及组方特点等内容;

(2)熟悉典型单味中药的基本配伍意义和主要药理作用,功效相似单味中药的药性、功效及主治病症的异同点及个别同名异物药物的来源,中成药的功能及主治 证候的异同点,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6、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理解中医理论(包括民族医药)知识与中医诊断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常见病的辨证论治,中药联合用药和特殊人群用药等合理用药的综合知识与技能;

(2)熟悉常用医学检查指标、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以及中药不良反应知识,以及中药调剂、中药贮藏与护养的各种必要知识和技能;

(3)在开展药物信息与咨询服务中能够独立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可靠的医药学信息,并用于与医师、护士、患者及其家属的有效沟通和指导合理用药。

7、药事管理与法规

要求重点掌握药学实践中与合法执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能够理解国家医药卫生政策的具体要求。

宁夏考试中心电话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目前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中心自组建以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进一步拓展人事考试新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功能齐全、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人才评价服务机构。

中心愿意接受各界用户委托,提供各类人才评价和人才资源开发服务,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主要提供宁夏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信息、人事考试信息等。

宁夏人事考试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1、555575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吴忠市同心县人事考试中心

接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我县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进入资格复审的补录人员(支农13人):马凤 马孝国 丁佩蓉 李涛 李扬 周丁 马晓峰 李欣 田娟 马小丽 杨娟 杨娜 周帅。(扶贫9人):金明 丁力 白亚楠 苏厚琴 白明栋 田彦财 苏丽姗 马杰 杨婷婷.以上人员请于2012年9月12日之前尽快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复审时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本人登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网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2份。

(2)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时未打印者可在资格复审期间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贫困家庭、残疾家庭、零就业家庭提供招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证明。

(5)毕业生档案务必在 2012年9月20日 前调入同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三支一扶”服务。

资格复审地点: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人:马卫红 联系电话: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政策法规处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牵头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稽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金的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税源管理、日常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6、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7、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核算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9、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人事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1、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1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1、信息中心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调配管理。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3、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4、税收科学研究所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编辑出版有关税收理论刊物;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其对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所属市(地、州、盟)国家税务局 1 银川市兴庆南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新华西街197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2 银川市兴庆北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民族南街44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3 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北京中路504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4 银川市西夏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北京西路149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5 永宁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永宁县城宁和北街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6 贺兰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贺兰县城银河西路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7 灵武市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灵武市文化街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8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9 石嘴山市惠农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惠农区春晖南路20号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10 石嘴山市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隆湖开发区科工贸小区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11 平罗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平罗县城平大公路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12 吴忠市利通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吴忠市开元大道8号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3 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红寺堡开发区光明大道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4 青铜峡市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青铜峡市小坝北苑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5 盐池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盐池县城南街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6 同心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同心县城长征西街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7 固原扶贫经济发展试验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固原试验区新原路2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18 固原市原州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固原市政府街6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19 西吉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西吉县城中街30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0 隆德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隆德县城人民路123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1 泾源县国家税务 正科级 泾源县城百泉街1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2 彭阳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彭阳县城新彭路273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3 中卫市城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中卫市城区香山东街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24 中宁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中宁县城宁安南街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25 海原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海源县城建设路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1. 宁夏事业单位ABCE类有什么区别 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 (1) 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管理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社会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社会科学专技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3)自然科学专技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自然科学专技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医疗卫生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类别。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真题。 2. 宁夏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直接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吗 关于这个问题 目前湖北省 给了相应的文件 大立教育提醒 一级建造师所对应的为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所对应的为助理工程师。 3. 宁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宁夏 *** 自治区实习律师管理办法(试行) 2010-4-21 第一条 为规范实习律师的管理,培育法律服务后备力量,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制定的《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习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为申领律师执业证而申请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实习所在地的律师协(分)会申请实习: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四)品行良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六)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七)能够专职从事实习工作,或符合申请 *** 律师条件的能够保证实习时间. 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律师实习: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并处于处罚期或处罚期届满后未满一年的. 第五条 申请实习律师与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签订《实习协议》,明确以下事项: (一)申请实习律师姓名; (二)接收实习律师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 (三)指导律师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执业年限; (四)实习律师和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实习的起止时间; (五)实习律师实习期间报酬及相关费用的约定. 第六条 申请实习人员,应向实习所在地律师协(分)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申请表》一份,并按要求粘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半年内出具的无受刑事处罚证明; (六)《实习协议》; (七)辞去原职的应提供辞职正式批文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等能证明确已离开原单位的有效证明材料; 在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申请 *** 实习的,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 *** 实习的证明,工作证复印件; 离退休人员申请实习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退休批准文件复印件; 在人才交流中心挂靠的人员申请实习的应提供人事档案挂靠的交费凭证及档案保管合同复印件. 第七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印制,自治区律师协会审核颁发. 第八条 各律师协(分)会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实习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报自治区律师协会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二)材料不齐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该补齐的内容; (三)经审查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作出不予颁发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已经颁发的应当收回: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实习的; (五)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在合伙,个人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的; (六)其他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 第十条 实习律师实习期限为一年.实习期从签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应指派符合以下条件的律师对实习律师进行指导,并报所在地律师协(分)会备案: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五年以上或具有大专学历,执业八年以上的专职律师,并且具有一定的业务研究和指导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执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三)愿意担任指导律师,富有责任心; (四)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一名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律师不得超过三人. 第十三条 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律师身份独立承办律师业务; (二)以律师身份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三)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和相关资料; (四)以律师名义招揽业务; (五)不服从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的监督管理; (六)擅自中断实习活动; (七)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或故意毁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八)其他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十四条 接收实习律师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应当加强对实习律师的管理.实习律师有本规则禁止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实习关系并向所在地律师协(分)会报告. 第十五条 实习律师无正当理由解除实习协议,或者因违反实习协议被律师事务所解除实习关系的,由接受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所在地律师协(分)会报告,律师协(分)会应当收缴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第十六条 实习律师因律师事务所未能履行实习协议而被中断实习的,可以在三十日之内申请转到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已进行的实习有效. 第十七条 实习律师实习期间应当参加自治区律师协会举办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岗前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律师职前培训结业证书. 第十八条 拟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实习律师应当进行律师执业宣誓. 第十九条 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接收实习律师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所在地律师协(分)会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实习律师撰写的实习总结报告; (二)律师事务所对实习律师的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作出的鉴定; (三)指导律师对实习律师的表现及能力出具的考评意见; (四)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证书》; (五)《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第二十条 实习律师经考核合格的,市律师协(分)会应当在二十日内同时在《实习人员登记表》和《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考核表》中签署意见,报自治区律师协会考核委员会进行核准 第二十一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满三年内未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应重新考核. 第二十二条 实习律师申请参加法律援助并自愿服务一年的,经自治区司法厅和律师协会审查合格,不受实习一年的限制,并享受以下政策: (一)在原州区,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的颁发律师执业证,服务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按资格证的类别到律师事务所执业; (二)在其它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颁发律师工作证,服务满一年经考核合格核发律师执业证书; (三) 参加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的律师,法律援助机构保证每名律师每月办理二类法律援助案件两件以上,并按援助案件数量和难易程度领取办案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自治区律师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与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4. 宁夏有哪些职业学校 宁夏 *** 自治区 10749 宁夏大学 大学 综合院校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宁夏 *** 自治区 11407 北方民族大学 大学 民族院校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宁夏 *** 自治区 12544 宁夏理工学院 民办高等学校 综合院校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312号 宁夏 *** 自治区 10752 宁夏医学院 专门学院 医药院校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宁夏 *** 自治区 10753 宁夏师范学院 专门学院 师范院校 宁夏固原市文化巷161号 宁夏 *** 自治区 12716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师范院校 吴忠市朝阳东街175号 宁夏 *** 自治区 13087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财经院校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12号 宁夏 *** 自治区 12837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工科院校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175号 宁夏 *** 自治区 13086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综合院校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70号 宁夏 *** 自治区 13088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财经院校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路216号 宁夏 *** 自治区 13089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政法院校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宁夏 *** 自治区 13151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工科院校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00号 宁夏 *** 自治区 13325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独立学院 综合院校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宁夏 *** 自治区 13820 银川科技职业学院 民办高等学校 综合院校 宁夏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5. 在宁夏银川考取焊工资格证在哪报名 宁夏银川劳动局可以报名。 一、报名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证书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6. 宁夏事业单位都考些什么内容啊 根据《2017宁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与内容: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 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7. 宁夏所有的中职学校名单! 名称 主管单位 地点 性质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教育厅 吴忠市 高职 宁夏工商职专业技术学院 宁夏教属育厅 银川市 高职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神华宁煤集团 石嘴山市 高职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教育厅 银川市 高职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教育厅 银川市 高职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教育厅 银川市 高职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宁夏司法厅 银川市 高职 宁夏理工学院 宁夏教育厅 石嘴山市 高职 银川第一中专职业技术学校 银川市教育局 兴庆区 中职 银川第一中专职业技术学校 银川市教育局 西夏区 中职 银川新工业技术学校 银川市教育局 西夏区 中职 宁夏交通学校 宁夏教育厅 兴庆区 中职 宁夏轻纺工业学校 西夏区 8. 我是宁夏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我想问一下,具有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证,能不能考相对应的特岗教师。 有教师资格证就能报考的,不过要是相应专业,应届毕业生没有专业限制,往届的就不行了,我今年考过的 9. 宁夏初中毕业后可以学习法律出来后是什么职业 如果你是初中毕业,但是你学习了法律,可是你并没有我们的法律上的职业资格证书,你出来以后什么职业也不是,只是一个普通 人员,当你拿到了律师资格证的时候,你的职业就是律师了。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 #社工师# 导语】 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22年宁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的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8日至9月18日共11日。 一、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欢迎各位考生实名监督举报,举报人可采取写信或打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如经查实,拟合格人员有虚假报名或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行为,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的处理。 举报电话:5099131,地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3楼),邮编:750001。 二、资格审核 拟合格人员务必于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工作日)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工作年限的凭证之一)、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过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三、联系方式 拟合格人员请就近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咨询电话(工作日):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联系电话:、5555752。 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715室),联系电话:。 3.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4号窗口),联系电话:。 4.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联系电话:。 5.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联系电话:。 附件: 2022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7日 原文标题:2022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

1.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5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1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留存用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需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使用信息修改功能提交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应试人员信息更正申请表电子图片。

4.考生。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

5.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备案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结束前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报名或撤回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6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原则上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价格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务费,其中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5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70元,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60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9: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报名咨询。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技术咨询)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3.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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