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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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管理

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管理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南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0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入机关事业编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比例确定入闱说课人员:9个及以下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10个及以上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说课。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五、招聘程序

( 一 ) 网上报名

1 、时间: 2013 年 4 月 19 日 至 5 月 4 日 18 : 00 。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 )→点击“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名入口”或直接进入 →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附件2)。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注意事项:

(1)截止5月4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11日。学科岗位的验证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师范类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准考证及存根。

(2)在外在职教师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⑤证明教龄年限的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⑥项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20元。农村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考生先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 、笔试

(1) 时间: 2013 年 5 月 18 日 ( 星期六 ) 上午 9 : 00—11 : 00

(2)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

①小学教师岗位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初中教师岗位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公共科: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分数

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2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20分。

2、说课

(1) 时间: 2013 年 6 月 1 日 ( 星期六 ) 上午 8 : 00 开始。

(2)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和分数: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说课入闱人员须于5月31日前上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以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 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时,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3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4、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结束,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入编,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分配

1、免试调入教师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岗位。

(2)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岗位。

按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2、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教师

(1)招聘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分配到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2)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经政审合格,不受户籍限制,可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在外在职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2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申请调离。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见习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的;

(4)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晓斌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琨、市政府副市长黄菊兰任副组长,教育局局长刘乘波、监察局局长兰希高、组织部副部长刘锡敏、编委办主任刘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连生、财政局局长陈德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赖小明、教育局党委委员康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刘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小明、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网 址:南康教育网( )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准考证及存根.doc

附件3: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doc

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 0 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2012年江西教师招聘: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江西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50人(含2011年11月高中已招聘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37人)。招聘计划详见《2012年南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①专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3)高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高中在编教师且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高中教师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按学科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说课入闱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2、招聘初中、小学教师采取笔试方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6日至18日18:00。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点击“南康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报名入口网址)或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 3、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4月18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27日18:00。学科岗位的审查验证时间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就业推荐表。 ③准考证及存根。 ④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应提供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供见习学校考核材料。 (2)在外在职在编教师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应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④教龄年限的证明材料。 ⑤个人简历。 ⑥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⑤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省特级教师或省学科带头人或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后可免交)。 (三)准考证发放 1、时时间 (1)小学教师岗位:5月3日。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5月4日。 2、发放:考生在领证前,可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后,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时间和地点 (1)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 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②说课 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内容和分数 (1)小学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2)初中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3)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内容和分数 高中与初中同时同卷考试,总分150分。 ②说课内容和分数 说课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2012年6月8日前,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2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分配 分配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根据学科需要,将免试调入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进行分配。 1、免试调入的高中教师,原则上安排到高中任教。 2、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任教。 3、获得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任教。 按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第二步:对通过考试方式聘用的教师进行分配。 1、聘用的高中教师分配到所报考学校。 2、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和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男45周岁(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政审合格,可不受户籍限制,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5分。 3、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从教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调离 。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行为的; (2)见习期内,无法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4)违反其它情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钟老师 网 址:南康教育网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5日

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管理系统

人事管理系统可以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人事管理应用,帮助企业实现人员的选、用、育、留的全流程管理。同时,面向组织全员提供了员工自助平台,结合智能化组件、电子签章等功能,可以实现人事的全模块管理、全程数字化。OA系统与专业人力资源系统在功能和价值上的是由互补性的,所以通过系统集成,可以更好的帮助企业做好人事管理工作。OA系统落地执行各项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人事管理门户,集中展示部门工作成果,共享给相关的部门和领导;并提供一个全员共享的平台,进行先进人员的表彰和推广,保障全体员工的自我成长;能够实时展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成长和工作情况,便于领导跟进下属员工分派任务的执行情况;通过进行权限设置,保证企业敏感关键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人事管理工作细分应用:人事档案管理:OA系统可以以“权限+文档”两大功能板块为基础,帮助企业统一“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用一套系统高效存储、借阅档案,提高企业对基础的人事档案的管理能力(人员资料、人事合同)。招聘管理:企业在OA系统集成作用下,统一信息渠道,用流程串联整个招聘过程,一套系统就能让招聘人掌控招聘进度,让应聘人知道下一步做什么,让企业轻松招聘、高效入职。同时招聘管理可以引入微信、APP应用,人事通过手机设备利用碎片化时间就能搜集、筛选简历,安排面试等等,大大缩短了招聘周期。培训管理:OA系统将庞大而缜密的培训计划通过项目管理功能实现逐一分解,形成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任务。通过流程引擎的支撑,将培训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人,在信息透明、报名自主、管理有序的环境下,化解组织培训困境,实现组织培训全程管理。通过系统设置引导新人完成入职问题和适岗过程,解决人员学习培训问题,提升培训效率。培训考试管理:培训考试管理系统从手工组织到线上自动化培训考试,提高效率,让考试管理更加智能;从单一的选择题到多种题型的转变,深化使用范围;规范化的线上考核、精细化的数据可用于各种分析和统计,进而更加促进规范培训体系。考勤管理:OA系统强大的产品集成能力与灵活的工作流引擎,部署了多端考勤打卡、智能考勤计算、个性化考勤报表等多项人性化OA考勤功能模块,构建了“以人为核心”的协同OA考勤管理系统。绩效考核管理:OA平台通过工作流帮助企业在绩效考核管理过程中明确工作任务目标,通过OA系统考核管理平台发现问题、改进问题;通过帮助企业优化绩效考核制度,为管理者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苍南县事业单位引进中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附件2);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0年QS世界 大学排名 榜前200名(附件3)。 2、浙江省内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宁波大学 、 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 、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温州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 中国计量大学 等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省内15所重点高校招聘条件:苍南户籍(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或苍南生源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担任班级班委以上干部、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苍南县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紧缺专业职位的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5月6日0时—5月8日24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届生:还需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填写并上传《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5)。 往届生:还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9日0时—5月11日24时。 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附件4)进行审查。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不列入本次引进聘用范围。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5月13日0时—5月14日24时。 4、择优遴选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成立引才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组织面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5、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5月26日9时—5月29日17时。 6、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 四、待遇 取得不同学历层次的新聘人员,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国“双一流” 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浙江省内15所重点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在我县工作期间分别按每月2400元、120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五年。提前离职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2、本次人才引进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温州市户籍或非温州市生源,来苍南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浙江省内温州市外的500元,浙江省外800元。 3、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68881239。 ;

首先现在靠谱的招聘渠道很多比如:1、智联招聘,比较老的网站,也有app,用的人比较多一些,大部分人会主动投递,也可以与面试官进行沟通2、猎聘,对求职者要求比较高,但是要是成功,年薪都很高的3、前程无忧,还不错,同样可以双向沟通选择4、要是一般可以上58和赶集,薪资比较低,针对层次相对不太高5、boss直聘,最近几年用的企业还是挺多的,主要采用和面试官的沟通方式,投递简历其次也可以关注当地的社会招聘网站以及人才市场的招聘信息最后可以去公司官网上查询一下,是否有招聘信息

江西考试招考信息提醒您:2021年赣州南康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人数统计:报名人数达2629人,竞争比高达315:1【截至12月10日17时】,更多江西事业单位考试信息请关注江西中公教育。2021年赣州南康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8:00--12月12日17:00,报名网站: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考试平台将于12月6日8时至12月10日17时期间对外公布报考人数,之后不再公布。以下为江西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赣州南康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人数统计,供广大考生参考!

南康人事考试招聘管理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20〕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认定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按照“属地化”认定原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南康区户籍人员; 2.持有南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 阴阴 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与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8:00—6月25日17:00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可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在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核验学历证书的,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交复印件留存。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上传《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3.上传电子照片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同版照片)。 4.填写个人简历 从小学就读开始填写 5.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申请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勾选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现场确认点。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初定为6月30日至7月4日(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将于6月28日通过“南康教育科技体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及时查看)。 2.地点: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五楼人事股 3.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1份,含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 (2)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4)1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增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增加项目)》(见附件5)1份,体检表中相片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 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若确实提供不了,应提交书,认定机构可容缺受理,申请人在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再进行认定。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整理办法详见《2020年南康区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清单》(附件2)。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南康教育科技体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1.资格认定 对2020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于2020年8月22日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统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2.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为方便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领取证书,在我局申报教师资格证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领取证书: ⑴现场领取:申报人员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阶段,勾选领证方式:现场领取。待教师资格认定各项环节结束后,由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506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⑵邮政快递寄送(邮资到付):申报人员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阶段,勾选领证方式:邮政快递寄送(邮资到付)。申报人员务必写清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具体信息。待教师资格认定各项环节结束后,由我局工作人员按照申报人员提供具体地址等信息,将《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过邮政快递(邮资到付)的方式寄出。选择邮政快递寄送导致证件遗失等后果的,由收件人或申请人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发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证书发放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2.联系部门: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附件: 年南康区认定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表 年南康区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清单 3.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4.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南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0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入机关事业编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1)专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须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在外在职教师须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3)专业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比例确定入闱说课人员:9个及以下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10个及以上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说课。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五、招聘程序

( 一 ) 网上报名

1 、时间: 2013 年 4 月 19 日 至 5 月 4 日 18 : 00 。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 )→点击“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名入口”或直接进入 →填写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附件2)。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注意事项:

(1)截止5月4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11日。学科岗位的验证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师范类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准考证及存根。

(2)在外在职教师

①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⑤证明教龄年限的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⑥项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20元。农村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考生先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 、笔试

(1) 时间: 2013 年 5 月 18 日 ( 星期六 ) 上午 9 : 00—11 : 00

(2)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

①小学教师岗位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初中教师岗位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公共科: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专业科: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分数

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2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20分。

2、说课

(1) 时间: 2013 年 6 月 1 日 ( 星期六 ) 上午 8 : 00 开始。

(2)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和分数: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说课入闱人员须于5月31日前上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以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 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时,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3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4、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结束,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入编,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分配

1、免试调入教师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岗位。

(2)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可自主优先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岗位。

按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2、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教师

(1)招聘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分配到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

(2)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笔试专业科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教师,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经政审合格,不受户籍限制,可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在外在职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2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申请调离。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见习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的;

(4)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晓斌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琨、市政府副市长黄菊兰任副组长,教育局局长刘乘波、监察局局长兰希高、组织部副部长刘锡敏、编委办主任刘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连生、财政局局长陈德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赖小明、教育局党委委员康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刘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小明、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网 址:南康教育网( )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准考证及存根.doc

附件3: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2013年南康市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doc

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 0 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南康人事招聘考试管理平台

2012年江西教师招聘: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江西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50人(含2011年11月高中已招聘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37人)。招聘计划详见《2012年南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①专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3)高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高中在编教师且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高中教师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按学科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说课入闱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2、招聘初中、小学教师采取笔试方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6日至18日18:00。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点击“南康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报名入口网址)或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 3、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4月18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27日18:00。学科岗位的审查验证时间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就业推荐表。 ③准考证及存根。 ④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应提供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供见习学校考核材料。 (2)在外在职在编教师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应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④教龄年限的证明材料。 ⑤个人简历。 ⑥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⑤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省特级教师或省学科带头人或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后可免交)。 (三)准考证发放 1、时时间 (1)小学教师岗位:5月3日。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5月4日。 2、发放:考生在领证前,可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后,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时间和地点 (1)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 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②说课 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内容和分数 (1)小学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2)初中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3)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内容和分数 高中与初中同时同卷考试,总分150分。 ②说课内容和分数 说课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2012年6月8日前,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2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分配 分配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根据学科需要,将免试调入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进行分配。 1、免试调入的高中教师,原则上安排到高中任教。 2、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任教。 3、获得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任教。 按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第二步:对通过考试方式聘用的教师进行分配。 1、聘用的高中教师分配到所报考学校。 2、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和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男45周岁(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政审合格,可不受户籍限制,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5分。 3、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从教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调离 。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行为的; (2)见习期内,无法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4)违反其它情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钟老师 网 址:南康教育网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5日

人社局。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查询南康政府免费培训月嫂育婴师在人社局报名,准备材料1、《育婴鉴定考试报名表》(报名处现场填写)。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3、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4张,一寸照片2张。

南康区人事招聘考试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恩施州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2号)等规定,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将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和岗位本次招聘共有242家事业单位推出29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6名,有关情况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等信息通过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考生需先注册才能报名。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 ?上午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笔试类别。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类)和中学教师岗位(D2类)两个子类。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2.笔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三)关于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属高层次、紧缺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社局核准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已缴费的,予以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五、面试(一)资格复审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恩施州人社局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属高层次、紧缺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2.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面试通知(公告)发布和组织实施由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分级负责。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县市政府综合网站或新闻网站、恩施州人社局、州直有关招聘部门(单位)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的缺额,经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面向同一笔试科目且符合条件的未聘人员公开征集志愿,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二)组织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面试公告原则上于面试日5天前在同级人社部门官网(县市政府综合网站、新闻网站)上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离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仍须在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10日前提交《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逾期不提交者,视作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七、体检、考察(一)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负责组织其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考生相关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复审,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四)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从进入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八、公示及备案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九、聘用(一)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笔试、面试均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实行候聘制度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政策恩施市人社局:利川市人社局:建始县人社局:巴东县人社局:宣恩县人社局:咸丰县人社局:来凤县人社局:鹤峰县人社局:招聘单位2.监督电话:恩施州人社局: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附件: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4.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附件: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事项说明.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2年江西教师招聘: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2年江西南康市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50人(含2011年11月高中已招聘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37人)。招聘计划详见《2012年南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南康市外工作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学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 ①专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和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南康户籍。 (2)初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中学在编教师且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3)高中教师岗位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外在职在编教师须高中在编教师且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或相近。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高中教师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按学科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说课入闱人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2、招聘初中、小学教师采取笔试方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4月6日至18日18:00。 2、程序: 登录南康教育网→点击“南康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报名入口网址)或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下载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及存根。 3、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4月18日18:00,系统将自动锁定报名信息,考生不可修改本人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现场审查验证 1、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27日18:00。学科岗位的审查验证时间详见附件3。 2、地点: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 3、审查验证材料: (1)大学毕业生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就业推荐表。 ③准考证及存根。 ④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应提供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须提供见习学校考核材料。 (2)在外在职在编教师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应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或调出的证明。 ④教龄年限的证明材料。 ⑤个人简历。 ⑥准考证及存根。 符合免试调入条件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在提供以上①至⑤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省特级教师或省学科带头人或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考生需交考务费12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后可免交)。 (三)准考证发放 1、时时间 (1)小学教师岗位:5月3日。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5月4日。 2、发放:考生在领证前,可在南康教育网上查询准考证号后,再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南康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时间和地点 (1)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 时间:2012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②说课 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2、内容和分数 (1)小学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2)初中教师岗位 ①内容 公共科: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 专业科: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②分数:公共科和专业科合卷考试,公共科50分、专业科100分,总分150分。 (3)高中教师岗位 ①笔试内容和分数 高中与初中同时同卷考试,总分150分。 ②说课内容和分数 说课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总分100分。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2012年6月8日前,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2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分配 分配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根据学科需要,将免试调入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进行分配。 1、免试调入的高中教师,原则上安排到高中任教。 2、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初中、小学任教。 3、获得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初中、小学教师,可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任教。 按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的先后顺序,选择所公布的学校学科岗位。如出现同级荣誉者选择同一学校学科岗位,则教龄长者优先。 第二步:对通过考试方式聘用的教师进行分配。 1、聘用的高中教师分配到所报考学校。 2、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者,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自主选择所公布的对应农村初中、小学学科岗位。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和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在编教师,男45周岁(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政审合格,可不受户籍限制,免试调入。 2、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5分。 3、在外在职在编教师,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分,依次类推。 4、2011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另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从教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调离 。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行为的; (2)见习期内,无法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4)违反其它情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老师 钟老师 网 址:南康教育网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康市招聘录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5日

我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应该更多的是倾向于理论,还有一些政治常识之类的

2021共赣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是啥?2021年,赣州事业单位招聘的内容就是除了数学之外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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