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人事考试局
凤阳人事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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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凤阳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已经发布,蚌埠中公教育网有的
为适应我县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4凤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2014年11月12日同时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2-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五岔路东50米)。
咨询电话:(报名期间使用)。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每人限报1个专业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其他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可按2:1开考。比例不足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80元面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5)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12月4日—12月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见附表各岗位专业考试类别)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专业知识》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
上午: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与《专业知识》(占7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幼儿教师岗位需面试,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成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等形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具体内容详见面试方案。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工作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的人员信息及其笔试成绩、名次,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5、考试总成绩计算
只需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笔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仍然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增加面试程序。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考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部门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考察应聘人员,广泛听取意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并据实填写考察材料。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和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其他新进人员由聘用主管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凤阳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0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股室:
为了促进教师有序交流,逐步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根据《凤阳县中小学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人数
根据城区初中学校缺编情况与工作需要,拟在全县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初中教师14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我县在编教师。
2、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男教师年龄为1974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为1976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4、报考教师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5、具备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同学段近三年内连续任教的学科(任教学校出具连续任教证明且由任教学校主要责任人签字认可)。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3分、2分、1分、分;获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2分、1分、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加1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7日—8 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局一楼北侧人事与师资股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调实行定向选调,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签章的《凤阳县2014年部分学校选调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人。
(3)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4)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2:1;比例不足2:1的,应按2:1的比例扣减相应岗位选调指标。
(二)选调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在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内容:初中层次的学科知识占1/3,高中层次学科的知识占1/3,教学实践知识占1/3。
(3)笔试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凤阳教育网站公布。
2、考核
(1)由县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育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试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加分分数。核准后的加分分数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A、近三年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B、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C、受过刑事处罚的;
D、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
3、确定选调对象
(1)分数合成:总分=笔试分数+加分分数。
(2)确定选调对象:
按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人员。若总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及教龄长短顺序确定选调人员。条件仍然相同的人员,增加面试程序。选调人员确定后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4、被选调人员进入新单位后人事及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待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岗位聘用在同级职称岗位最低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为了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凤阳县2014年部分学校定向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6730886
举报电话:6722407(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6730862(县教育局监察室)
原标题:关于凤阳县2014年城区学校定向选调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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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凤阳县2014年城区学校选调人员分科计划表.xls
2、 凤阳县2014年城区学校选调人员信息.doc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2日
凤阳人事考试
2019年凤阳县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是11月2日。
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除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垫板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不准携带入室的物品放置在考室内设置的“小件物品放置处”。考室内不准相互传递文具用品等。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终端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等物品进入考室。
考生接到试卷后,如发现试题卷、答题卷与本堂考试科目不符,或字迹模糊等印刷错误,应及时报告监考员。若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答题前,在答题卷上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并仔细阅读答题卷上的注意事项,发现错误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股室:
为了促进教师有序交流,逐步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根据《凤阳县中小学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人数
根据城区初中学校缺编情况与工作需要,拟在全县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初中教师14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我县在编教师。
2、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男教师年龄为1974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为1976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4、报考教师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5、具备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同学段近三年内连续任教的学科(任教学校出具连续任教证明且由任教学校主要责任人签字认可)。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3分、2分、1分、分;获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2分、1分、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加1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7日—8 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局一楼北侧人事与师资股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调实行定向选调,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签章的《凤阳县2014年部分学校选调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人。
(3)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4)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2:1;比例不足2:1的,应按2:1的比例扣减相应岗位选调指标。
(二)选调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在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内容:初中层次的学科知识占1/3,高中层次学科的知识占1/3,教学实践知识占1/3。
(3)笔试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凤阳教育网站公布。
2、考核
(1)由县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育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试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加分分数。核准后的加分分数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A、近三年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B、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C、受过刑事处罚的;
D、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
3、确定选调对象
(1)分数合成:总分=笔试分数+加分分数。
(2)确定选调对象:
按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人员。若总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及教龄长短顺序确定选调人员。条件仍然相同的人员,增加面试程序。选调人员确定后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4、被选调人员进入新单位后人事及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待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岗位聘用在同级职称岗位最低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为了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凤阳县2014年部分学校定向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6730886
举报电话:6722407(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6730862(县教育局监察室)
原标题:关于凤阳县2014年城区学校定向选调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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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凤阳县2014年城区学校选调人员分科计划表.xls
2、 凤阳县2014年城区学校选调人员信息.doc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2日
凤阳县人事考试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人才引进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16日起同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相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2020]24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以报名,聘用后在试用期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北人事与师资股(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6730876。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引进岗位学科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书面等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报考人员须填写《2020年度凤阳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学科引进计划数。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在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另行采取加试方式决定。 凤阳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岗位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任教学校。选岗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不按公告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拟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计划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引进到凤阳工作的教育系统紧缺人才,享受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时享受以下补助: 1.生活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助4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助5000元。服务期内按季度发放。 2.购房补贴。引进的人才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在凤阳购买首套住房且落户凤阳的,可以凭购房合同与票据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贴15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贴20万元。 3.户籍办理、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就学等依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 4.引进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协议,方可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服务期内辞职或因个人原因去职的,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待遇退回原补助渠道。 5.引进人才日常管理由县教体局负责。每年由县教体局与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待遇、续聘、奖励等依据,报县人才办备案。经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已发放的购房补贴须全额退还。 六、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凤阳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2020年度凤阳县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16日
各中小学、局机关各股室:
为了促进教师有序交流,逐步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根据《凤阳县中小学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人数
根据城区初中学校缺编情况与工作需要,拟在全县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初中教师14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我县在编教师。
2、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3、男教师年龄为1974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为1976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4、报考教师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5、具备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或同学段近三年内连续任教的学科(任教学校出具连续任教证明且由任教学校主要责任人签字认可)。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3分、2分、1分、分;获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2分、1分、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分;市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加1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7日—8 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局一楼北侧人事与师资股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调实行定向选调,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签章的《凤阳县2014年部分学校选调人员信息表》(附件2)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人。
(3)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4)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2:1;比例不足2:1的,应按2:1的比例扣减相应岗位选调指标。
(二)选调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在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内容:初中层次的学科知识占1/3,高中层次学科的知识占1/3,教学实践知识占1/3。
(3)笔试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凤阳教育网站公布。
2、考核
(1)由县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育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试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加分分数。核准后的加分分数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A、近三年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B、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C、受过刑事处罚的;
D、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
3、确定选调对象
(1)分数合成:总分=笔试分数+加分分数。
(2)确定选调对象:
按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人员。若总分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及教龄长短顺序确定选调人员。条件仍然相同的人员,增加面试程序。选调人员确定后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4、被选调人员进入新单位后人事及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待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岗位聘用在同级职称岗位最低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为了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凤阳县2014年部分学校定向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6730886
举报电话:6722407(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6730862(县教育局监察室)
原标题:关于凤阳县2014年城区学校定向选调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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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凤阳县2014年城区学校选调人员分科计划表.xls
2、 凤阳县2014年城区学校选调人员信息.doc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2日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6名,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年龄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凤阳县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公告通过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凤阳先锋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17:30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27日8: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通畅。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如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易组织面试的,将增加笔试,笔试相关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引进岗位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确定,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凤阳县先锋网公布。体检考察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凤阳先锋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主管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七)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享受我县人才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人才政策。人才引进人员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凤办字〔2019〕85号)和《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凤人才办〔2019〕2号)文件执行。 (八)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凤阳县先锋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1: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012年安徽滁州三支一扶报名时间:5月21日—24日。2012年安徽滁州三支一扶报名地点: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分别设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琅琊区人社局、南谯区人社局、天长市人社局、明光市人社局、凤阳县人社局、来安县人社局、定远县人社局、全椒县人社局。报名人员需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2012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招募人员确定之前仍未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其招募资格。报名人员需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二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来凤人事局考试网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为
凤凰县人事局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二、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三、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0名,其中教育局下属学校200名,卫计局下属医院、卫生院230名(含人事代理人员187名)。四、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报考人员应具有宁晋县户籍,或配偶、父母一方为宁晋县户籍,或已在我县人社局、教育局报到;报考高中和职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邢台市户籍。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24日以后出生);3、遵守宪法和法律;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汇总)》。(二)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1、现役军人;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3、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差额、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可报考学校等全额事业单位);4、参加我县2017年教师招聘(选聘),已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其他情形的。(四)本次招聘涉及年龄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8月24日。五、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9:00-8月29日17:30。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报名网址:登录宁晋县人力资源网后,点击“宁晋县人事考试网”链接,进入招聘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3、交纳报名费100元。4、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要达到3∶1(县级医院开考比例为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笔试(1)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9月6日9:00-9月8日17:30。(2)笔试方式及测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学科普通高中教材为主。综合知识内容占30%,基础知识占70%。报考音乐、舞蹈、体育、美术、计算机、汽车运用与维修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报考医学类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生化、病理、护理、解剖、中医、公共卫生等医学基础知识,并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报考县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3)笔试成绩查询:9月11日前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应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县级医院按1:)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小数点后进整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分数线于9月13日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应资格证(相应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附后)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2、面试(1)面试时间教育局下属单位:2017年9月23日;卫计局下属单位:2017年9月26日。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教育局下属单位:2017年9月21日9:00-9月22日17:30;卫计局下属单位:2017年9月24日9:00-9月25日17:30。(2)面试方式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音乐、舞蹈、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人员还要参加技能测试。说课题目、技能测试内容及面试注意事项在面试前3天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公布。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应聘音乐、舞蹈、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人员(说课、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说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报考医院、乡镇卫生院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3、总成绩计算办法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医院、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三)考察、体检根据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生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为10月9日。报考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为10月13日。(四)公示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五)聘用及相关待遇拟聘人员根据报考专业(学科)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选岗,互不交叉。公开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人事代理人员不受限制)。县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院、凤凰中心卫生院、东汪中心卫生院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学校、乡镇卫生院(不含凤凰、东汪)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六、其它事项(一)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应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通知单)。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三)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7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报考学校考生:教育局人事监察股(2017年9月14-16日)报考医院、卫生院考生:卫计局人事科(2017年9月17-19日)(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监督电话:附件:附件1:2017年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汇总).xls 附件2:2017年宁晋县县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2017年宁晋县县级医院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4:2017年宁晋县乡镇卫生院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为做好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工作,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领取时间安排 请考生咨询各领取地点。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云南人才市场:,人民中路170号; 昆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3332028,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 玉溪市人事考试院:,亚太汽车城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E12窗口; 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窗口:,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一楼大厅“人事考试服务”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市民之家5楼521办公室;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科:、5105619,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北段200号荣华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中心4楼(市公路总段南100米,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斜对面); 临沧市考试中心:,临沧市沧江路1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考试中心;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楚雄市阳光大道1公司两市场2栋1楼101室;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州农校综合楼7楼; 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37号6楼; 西双版纳州人事考试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号;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大理市下关龙山行政办公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芒市胞波路60号;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考试科(六库镇穿城路235号); 迪庆州考试中心:,香格里拉市建塘路思给洛巷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楼二楼考试中心。 三、其他事项 (一)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考生,证书均已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领取。 (三)为确保考生利益和证书发放安全,证书只能由考生本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