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事厅考试中心领导
内蒙古人事厅考试中心领导
李东升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教育厅(高校工委)全面工作。 满 达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李东升同志分管人事处(高校工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管理教育厅所属社团组织。 董方成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 协助李东升同志分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民办教育管理处(高校工委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部)。 朱炳文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李东升同志分管机关党委、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高校工委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助学管理中心。 姚云峰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李东升同志分管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师资管理处和教学研究室、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大中专蒙古文教材编审委员会办公室。 奇锦玉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李东升同志分管财务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张志宽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总督学 协助李东升同志分管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钱晓颍 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长、教育厅党组成员 协助李东升同志分管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监察审计处。 韩荣飞 教育厅党组成员、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协助李东升同志主持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全面工作。 倪培霖 教育厅(高校工委)副巡视员 协助李东升同志分管科学技术处、教育科学研究所,协助满达副厅长工作。 张喜荣 教育厅(高校工委)副巡视员 协助李东升同志分管办公室(高校工委办公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教育网络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基建办。
我问一下,兴安盟蒙古族小学的班主任和汉语老师为什么是不认识蒙古文字的老师担任的,是为了让汉族人同化的快点呢还是认识蒙古文字的老师决种了?
1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开展人事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推进人事考试技术创新。2 、根据人事考试政策法规和人事考试工作的规划、安排,研究制订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3 、根据人事部和人事厅确定的考试内容开展各类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编写(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和考试软件,并负责征订、发行工作。4 、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报名工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5 、根据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负责人事考试命题、制卷、考场设置、考生组织、监考、阅卷、成绩管理等工作。6 、根据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向人事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提供考试成绩或合格人员名单,公布考试成绩或考试合格人选,印制和发放相关证书。7 、开展国际、省际之间人事考试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社会化相关考试的服务工作。8 、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建档及后续工作。9 、协调指导全自治区人事系统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10 、完成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协助中心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并搞好催办督查工作。( 2 )总结人事考试工作的经验和办法,研究探讨人事考试工作规律。( 3 )研究拟定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 )负责中心的考试收费、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议组织、业务培训、薪酬考核、试卷保管、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 5 )负责管理中心的印章、钢印,起草综合性文稿,审核以中心名义发布的文件与文稿(合同),业务宣传,文书档案等文秘综合工作。( 6 )负责印制、发放人事考试相关合格、资格等方面的证书。( 7 )负责人事考试各种教材、光盘的发行工作。( 8 )负责人事考试中心内部有关人事事务的承办工作。( 9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 1 )根据录用聘用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拟定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试考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则。( 2 )开展录用聘用考试试题、试卷的统计分析、质量评估及考试命题、考务业务的技术研究工作,协助有关处室建立、完善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日常管理和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面试考官的培训工作。( 3 )负责录用聘用考试题库和考试软件建设,协助录用聘用管理处制定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征订考试用书、辅导教材及测评教材等。( 4 )负责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笔试的组织报名、发放准考证、命题制卷、考场设置、阅卷评分、成绩登统和面试的命题、考生分组、发放面试通知书、考场设置、考前考官培训、公布小组面试成绩等考务工作。( 5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厅机关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及审核结果,公布考试成绩。( 6 )研究、探索、开展社会化测评考试服务工作。( 7 )对各市录用聘用考试的考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 )完成厅机关和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所属的事业单位机构。主要承担内蒙古地区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及社会化委托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客观公正,团结敬业”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通道之一。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的电话号码是、6601706、6287995,2015年公务员考试减免退费已经开始陆续发放了,收到即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向报考职位所在考区考务机构申请减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导班子那炜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厅厅长、党组书记,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职责:负责全面工作。丁飞-副厅长、党组成员职责: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和宣传处、法规处、军官转业安置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乌伟东-副厅长、党组成员职责:分管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审计监督处、公务员局、就业服务局、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教研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对外劳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所。王燕峰-副厅长、党组成员职责:分管劳动关系处、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处、劳动监察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林丛虎-副厅长、党组成员职责: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人才开发处、外国专家局、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教育指导中心(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彭来锁-副厅长、党组成员职责:分管人事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中心。周永胜-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职责:驻厅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王又红-厅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职责:负责自治区就业局全面工作。王利-厅党组成员、医保局局长职责:负责自治区医保局全面工作。张东风-厅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职责:负责自治区社保局全面工作。刘浩生-副巡视员职责:协助分管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教研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对外劳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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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事考试领导小组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计划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岗位15名乡科级正职(含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详见《2021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呼和浩特市属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内蒙古自治区或呼和浩特市驻市属旗县区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不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考生在全日制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法学门类,不接收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限制专业。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9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 8.职务为乡科级正职(含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及以下。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的比例确定列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考察基础上按照体检人选与遴选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前,报考者须下载填写《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遴选审批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签署(填报信息前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签署),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和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学位);需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从就读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如实填写专业信息)。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要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7.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选调资格等处理。 8.报名期间,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将在2021年9月7日至9月11日每天上午10:00后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提示:请报考者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并上传审核盖章的《遴选审批表》后,遴选机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未上传《遴选审批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2:00。 (三)报名确认 1.报名通过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 完成缴费后,报考者于9月22日9:00—9月24日24:00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以上两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于2021年9月27日到9月28日到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402办公室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有关情况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 经市纪委监委审核汇总后,由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 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职位数。调整后的职位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报名期间,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回答报名人员咨询问题。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法律业务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9月25日9:00—12:00,考试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9月底,报考者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3.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一)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单》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八、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名额与考察对象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依据。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并审核干部档案。对在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3.根据考察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按照体检人选与遴选人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领导小组”确定,并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2.报考者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此外,体检要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过关的人员不予录用。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公示 综合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领导小组”审核,并经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 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市纪委监委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内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市纪委监委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或调整其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十一、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审慎进行报考。为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与遴选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四)本次遴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领导小组”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受疫情影响,请报考者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本人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者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 本简章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时间:9月6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 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表 3.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呼和浩特市综合素质测评社区考试58分合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和《呼和浩特市本级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结合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分布情况,经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市本级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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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021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一、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考试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12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三、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二)报名时间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0:00—7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21日17: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相关条件并正确选择拟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五)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现场人工审核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核查通过、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八)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6日10:00—9月10日,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四、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人员须知(一)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二)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三)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六、考区设置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盟市均设置考区。七、考试收费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附件:自治区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7月2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考区审核单位审核点地址咨询电话区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地调院前楼0471-66001980471-6601168包头市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兴安盟兴安盟人才服务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东北角一楼大厅通辽市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劳动大厦院内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88200120475-8820013赤峰市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锡林郭勒盟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一楼、 8150963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路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鄂尔多斯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路北)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乌海市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大厅阿拉善盟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答: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为、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内蒙古其他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分别为: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522193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若上述考试中心的电话发生变动,可采取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的方式来获取最新电话号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内蒙古人事厅考试中心官网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在每年2月、3月左右,具体发布时间关注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官方网站,官方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根据以往考试时间推算,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将在8-9月公布,猎考网会根据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情况第一时间更新,请考生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栏目或者本省人事考试网,获得2022年内蒙古一建考试报名消息。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20日,请各位考生多关注本省报名地区的人事网报名信息,或者登录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更多:2022年一建报名入口《点击查看>>2022年一级建造各省报名时间安排》2022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1月19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20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3个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2022年一级建造考试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两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报考相应专业(即增项)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相应专业(即增项),只需选报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增报专业”)。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程2022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已发布,教材大纲继续沿用去年的版本,猎考网一级建造师教材大纲栏目为您发布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大纲下载版汇总,详情如下:2022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大纲汇总法规知识教材大纲水利实务教材大纲项目管理教材大纲公路实务教材大纲工程经济教材大纲矿业实务教材大纲建筑实务教材大纲民航机场实务教材大纲市政实务教材大纲通广实务教材大纲机电实务教材大纲港航实务教材大纲铁路实务教材大纲/2022年一建报名2022年一建报名入口内蒙古一建报名2022年内蒙古一建报名官网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