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无违反道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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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无违反道德证明

人事考试无违反道德证明

没有固定格式,随便弄一个就好,网上都有,天津的关键是 报名表 上盖个单位OK了,神马局人事局都不用管的

职 业 道 德 证 明我单位职工 ___________ 同志,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__年。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楼上的能不能回答下我的问题,我现在的单位是电子厂,肯定不行,所以我在另一个没有工程资质的单位概了个章,但是人事局看我的章和现在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不给盖章,怎么办啊?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一般由考生在报名表上自己写,然后找单位盖章。该证明主要是考查申请人毕业后的年数是否达到报考标准。大多省市一般不用单独提供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如果本地审核严格,那可能会按本市提供的格式证明填写好,单位盖章上缴。

扩展资料:

税务师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大学生可报名,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修改个人信息,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务师

参考资料:江苏省统计局-如何开具从事及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参考资料:延安市人社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违反人事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7日至1999年3月7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7、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并有报到证)及专业,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尚在纪律处分期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中专升入专科人员、专科升入本科人员、本科升入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中专、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10、以上学历及有关资格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7日。二、报名办法(一)报考岗位查询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阳泉市人事考试网(),平定县人才网();(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7:00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7日9:00至2017年3月11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背景,jpg格式,20KB以下,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必须能够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1-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7年3月11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3月11日17:00至3月12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核减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其中,对招聘的紧缺专业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1:1进入面试);对招聘的医学类、护理类卫生专业技术职位报考人数不达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按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执行,但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同类所有考生笔试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7年3月17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3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4、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7年3月31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5、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2)资格复审,对参加面试的入围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入围人员均应提供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三、考试的内容、时间和方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形式。(一)笔试1、笔试科目和内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教师类:《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等内容2、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医学类):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笔试成绩(护理类):笔试成绩=《护理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笔试成绩(教师类):笔试成绩=《学科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7年4月9日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学科知识;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二)面试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考试类别进行;面试对象为护理类的,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考察其对护理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对象为医学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对象为教师类的,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以后环节。(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医学(护理)类的按医学(护理)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教师类的按学科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四、聘用(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拟聘用人员名单。(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且本人申请复检的,须在另一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县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社行政部门备案。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四)公示。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部门办理录聘用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同时,委托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五、招聘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及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人社局、卫计局、教育局的纪检监察人员应主动参与监督;招聘监督电话:,6188245,6163035。六、其它本公告由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届时公布。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信息会及时在阳泉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招聘咨询电话:特别提示: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谨防受骗。2、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考生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告知;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附: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不会。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告知承诺制”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对人实际情况不符合法定的许可条件,可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果相对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情形,目前常见的处罚和制裁方式有以下几种:一、行政机关须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二、若出现对法定义务的违反,应当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三、由于违反承诺或虚假承诺属于失信行为,行政机关还须将申请人的信息报送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告知承诺制,是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率先在浙江全省行政区域内试点的制度。

违反人事考试网

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技能考试一般是先注册再报名。如果显示信息不符,要仔细检查信息输入有没有错误,前后有没有不一致的地方,注册时填报信息和报名填报信息是否一致。

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7月9日、10日在全省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实施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一、疫情防控须知1.近期多地突发疫情,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3.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禁止进入考点。4.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5.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生参加首场考试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6.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7.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8.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关于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和《陕西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考务须知1.考前30分钟,报考者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2.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报考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3.报考者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和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4.报考者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应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拍照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报考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报考者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5.本次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印制,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报考者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报考者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报考者考试成绩。6.试卷发放后,报考者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允许更换答题卡,包括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有折痕、申论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按违纪处理。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8.考试结束铃响,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含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报考者须当面将试卷、答题卡交于监考人员,待其收齐清点无误后,在座次表上签退,领取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9.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10.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纪情况向所在单位通报。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请报考者于7月4日8时至7月9日8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其内容。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12.报考者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防疫检测时间,防止误考。同时因考点不允许车辆进入,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13.考务三、部分法律法规提示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损坏、撕毁试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对违反者,将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四、《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摘录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第十三条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第十五条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各位报考者请仔细阅读以上事项,预祝考试顺利!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7月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首先安徽人事考试网的官方网站。2、其次点击网站右上角的“登录/注册”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注册账号”按钮。3、最后输入手机或身份证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验证码,设置密码,确认密码,勾选“阅读并同意相关协议”后,点击“注册”按钮即可。

违反人事考试规定

据了解,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开始。之所以一些小伙伴在查询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时,查分系统显示“未找到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是因为考生所在省市的成绩查询系统还未开放或者成绩还未上传。因此,帮考网建议出现这种情况的小伙伴晚些时候再进入查分系统查询!官方公布的查询方式中,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流程为:首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然后,按要求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接着,点击查询,进行查分。另外,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后,部分省份还有考后审核,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一般来说,成绩合格分数为72分/科,总分120分/科。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其中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而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难度较高,因此小伙伴们在备考时一定要脚踏实地的去学习哦。为何查询考试成绩时显示“-1”、“-2”、“-4”?因为,-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而-2则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4则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者是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也就是说,出现这些符号就表示存在缺考或者考试违纪情况哦。另外,考生如果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并由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在申请复查时,需要注意两个地方:第一,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第二,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并不会对试卷进行重评。因此,如果小伙伴们查询到的成绩存在异常情况,并确定自己在考试时并未存在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可申请复查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工作人员补充到青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单位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报考230411、230424岗位的,开考比例按男、女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分别排序。(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9:00-12:00,13:30-17:00)到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联系电话、7205772),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4。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9:00-12:00,13:30-17: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报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审查。(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七、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七)若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额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青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7202319中共青川县委党校:7202485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7208975青川县农业农村局:7202731青川县林业局:7202692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207700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7205657青川县民政局:7202527青川县教育局:7202150青川县卫生健康局:7205731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7205772(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3年3月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违反人事考试中心

注册税务师考试已更名为“税务师考试”,出具证明需自行下载填写,单位盖章。详细格式如下:一、专业工作年限证明XX市(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兹有XX单位职工XXX同志,从事财税(相关专业)工作XX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起止年月 在何岗位 从事何专业工作 获何专业技术资格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特此证明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二、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XX市(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兹有XX单位职工XXX同志,从事税收(相关专业)工作XX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起止年月 在何岗位 从事何专业工作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特此证明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A. 编辑职业资格证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简介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 2001年8月,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国家开始实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新闻出版总署人事教育司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报考条件: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本规定发布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初级和中级考试均设2个科目,具体是:《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新闻出版总署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B. 从事杂志编辑需要哪些证书

正规的杂志社需要编辑证,需参加编辑出版从业资格考试。 编辑是一种工作类别,也是一类职业身份。指对作品等进行编写。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士,中文被称为“编辑”或“修改”,编辑属于一种职业,其对应英文词汇为Editor。编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编或总编辑(总编)。研究编辑基础理论、编辑活动规律及编辑实践管理的综合性学科,属于人文科学范畴。编辑工作是现代出版事业的中心环节。 编辑的分类包括两种,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前者主要负责行文措辞、知识点描述、内容结构,后者则需要揣摩分析著作的选题、中心思想、学术真伪、理论价值,所以编辑具有专业偏向性,比如文学、教育学、哲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都有相关的编辑工作。

C. 国家新闻出版署每年举办的编辑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谁知道初级的需要参考什么书籍

是这样的.首先你要先找一个新闻出版类的相关单位.然后由单位推荐报上去.[基本条件需要从事本职工作一年以上]考完后得到的是一个新闻总属的采编证.最后才能换取编辑/记者证

D. 有谁知道出版行业编辑职业资格考试有什么参考书

一般情况下,您报名的时候就可以现场购买考试用书。 初级和中级各有四本,分别是专业技能、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考试说明。 考试内容都在这些书里,无需再购买其他参考书。

E. 从事编辑出版社,需要的资格证书有哪些

出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10月,《出版实务》,《出版基础》

F. 如果从事编辑等工作,是否需要考什么证

出版职业资格证书是编辑需要考取的资格证书。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出版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二)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和一级校对)职务。

(三)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6)编辑职业资格证参考书扩展阅读:

出色的编辑需要多种能力编辑的综合能力至少包括四方面。

第一,战略能力:界定出版物的核心精神和愿景,并予以阐明,同时需要一定的领导力和冒险精神。这些取决于编辑本人对其所处领域的敏锐嗅觉和该刊物在圈子里的定位。

第二,社交能力:需要理解并引导刊物逐渐成为一个沟通平台;能建立和维持必要的人际关系,包括与编辑团队、全体员工、作者,以及投资人、读者和评论者之间的正常往来;最关键的是吸引和培养人才。

第三,专业能力,包括征集和修改稿件所需的基本知识,以及选稿和编排每期刊物的统筹能力。

第四,常被忽视的管理能力,包括组织和管理编辑部,关注案头工作和维护编读往来中的各项细节,保障刊物有足够经费稳定运行。

G. 图书编辑考什么证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考取之后还要进行注册,以领取证书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下旬举行,分为中级、初级两个级别,分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两个科目。 但是报名会在5月底6月初差不多只有10天左右的时间。 一般在省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 随后会按照省直、事业、企业等不同单位,集中在某一天,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费,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现场缴费。 考前几天上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有考试地点、考试时间。 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上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七)上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因违反人事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资料有《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09年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07年版)、《出版专业实务》(中级,2007年版)、《著作权案例评析》(作为学习用书)、《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07年版)和《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07年版),隔几年就会换,每年的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上会有具体的出版单位和联系电话。

H.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考试参考书

我是今年刚考完编辑记者证的,我先说一下吧: 首先,这门考试考三门,书都是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的(必须的) 一、《广播电视业务》(上午考) 二、《综合知识》(下午第一节,一百道选择题) 三、《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这三科都是一天考的。 楼上说的可真不对,我就是看的这三本书,背了一个星期,百分之八十都在这里,选择题都在书上,只有写作和基础知识的大题一部分才是靠积累。百分之八十都是这三本书上的,真的,好好看书就肯定没问题。

I.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教材是哪个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具体教材名称及出版社: 1、《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10年版)及其增订版 出版社: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 2、《2012年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2年版) 《出版专业实务》(中级,2012年版) 《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年增订版,作为学习用书) 出版社:上海辞书出版社 3、《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2年版) 《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2年版) 出版社:崇文书局 4、《数字出版基础》

J. 作为杂志社的编辑需要什么资格证书么

需要有出版职业资格证书,才可以在杂志社做编辑。

有了这个证,你就有编辑的资格了。出版社,杂志社都是需要这个证。没这个证,不能做编辑,只能做编辑助理。但是也不是有了资格证书就一定可以从事编辑工作,这个还要看你进入出版社后会被安排在哪个岗位,只有编辑岗位才能从事编辑的工作。

真的工作起来,不是拼这个证,这个证只是一个敲门砖。还是要靠自己的真实实力的。

责任编辑资格只有获得中级资格证书才有资格注册。

(10)编辑职业资格证参考书扩展阅读:

资格划分

出版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1、取得初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出版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和一级校对)职务。

3、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承担全省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承担全省职(执)业资格考试;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承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全省各类人才测评及服务工作;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课题研究业务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市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对违反考纪行为进行查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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