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考试加薪文件
人事部考试加薪文件
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是职业证书。对企业员工来说,持证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有从业资格能力。事业单位并不认可这种证书,持证不能与工资待遇挂钩。 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执行的工资类别有两种。一是管理岗位工资,即办事员、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办事员、科员岗位按学历、工作年限和工作能力而定,正、副科级通过干部任免程序任职。 一是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按《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经委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动人事部门经济专业职务设置范围、任职条件和工作任务>的通知》(劳人办教[1987]5号)文件规定,可晋升经济系列职称,即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后,可按学历直接确定经济员和助理经济师职称。高级经济师职称通过评审方式取得。其余职称晋升通过全国统考方式取得。按人事科劳动经济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职责,也可申报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和档案专业技术职称。
1、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工作时间,继续教育证明,每年的工作总结,职位职称,学历。人事部领导批复加薪文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补充。
要加薪确认单给员工签字。
公司有调薪申请单,由该员工部门主管填写提出,交人事部及相关领导审核批准(那些人需要签字视公司审核权限定).审批下来后交相关部门操作,并出调薪通知单或者口头通知调薪员工。
人事部发文造价师考试文件
工程造价师文件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未来的发展以及走向,文件的每个细节都要认真审阅才能做好自己的事。中达咨询就工程造价师文件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工程造价师也称为造价工程师:是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工程经济和管理,并具有实践经验,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管理,使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密切结合,达到人力、物力和建设资金最有效地利用,使既定的工程造价限额得到控制,并取得最大投资效益的人。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关于住建部发布《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分析解读2018年1月23日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了题为“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内容主要针对两个新文件向全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对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变动较大,环球网校第一时间做了新旧《规定》的对比,且针对两份文件新增或更改内容做了分析,帮助广大考生及业内机构清晰理解文件的变动方向及细节内容。一、重点说明:1、造价工程师考试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2、一级造价工程师由原来的2个专业方向改为4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土建、安装、交通、水利;3、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变化,非本专业考生也可以考,只增加一年工作年限;4、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由原来的2年内通过改为4年内通过;5、二级造价工程师应该是由造价员改变而来,考试科目同原造价员考试科目,但官方未明说,原造价员证书效力不变,并未说凭原造价员证书可以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议拥有造价员的同学更改考取二级或一级造价工程师;6、二级造价工程师考2个科目,2年内通过考试,造价和工程管理本科学历还可以免考一科;7、二级造价工程师省内有效,一年至少考试一次。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变更说明:【总则部分】1、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2、原造价工程师制度人事部和住建部共同制定,新文件中改为由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和人社部共同制定;3、新文件中指出,要建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平台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库,管理平台由各部委管理自己的平台,信息库由住建部建立,统一管理和信息共享。【考试部分】1、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2、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3、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变更为:a.对报名专业做了细化;b.其它专业(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也可以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工作年限要求仅比要求报名专业多1年。4、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为:相对于一级造价工程师,大专学历2年/3年,本科级以上学历1年/2年,非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增加一年。5、一级造价工程师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有效;【注册部分】1、相比原文件,新规定要求执业时不仅要有注册证书,还须持有执业印章。2、未规定注册有效期,以及初始注册时间限制。【执业部分】1、新文件中规定了禁止挂靠的信息;2、细化了执业范围。【附则部分】1、原造价员、公路水运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2、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等同于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3、原造价工程师证书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三、《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说明1、一级造价工程师科目变更: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不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原考试方向为2个分别为土建和安装,新文件改为4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考生选其一考试,新文件中规定了专业科目,考生在报考选方向时,《案例分析》应该分专业单独出题;2、二级造价工程师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3、一级造价工程师科目考试时长变更:《建设工程计价》考试时间由原来的3小时更改为小时,其他没变;4、二级造价工程师科目考试时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3小时;5、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变更:由原来的连续2年内通过考试更改为连续4年内通过考试;6、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连续2年内通过考试;7、二级造价工程师免考规定:本科毕业的造价和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可以免考一科。8、考点设置:原则上设置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9、考试频次:一级一年考一次,二级每年不少于一次。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科目和时间(北京时间)
10月24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5日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二、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二)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报考人员要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等。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三)雷同试卷检测和认定
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应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进行网络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学历学位相关信息并进行在线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报名开始后进行现场人工核验。信息核验通过的人员方可继续完成报名,学历学位信息可多次添加,如遇操作失误录入错误的,再添加一条正确的信息即可。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书),如实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学历信息网络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按流程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工作。学历信息需要现场核验的人员,现场核验通过后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工作。
4.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报名相关事宜,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后不需要现场核验。
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及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无学位可不填)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查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核验时按不通过处理。
4.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不支持手机支付),按提示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咨询。
(四)报名、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 8月17日
网上核验时间:2020年8月6日- 8月1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6日- 8月19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应试人员可在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点设置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和第一师(阿拉尔市)设置考点。选择第一、三、十四师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第一师考点参加考试,其它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兵直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2020年10月16日-10月23日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六、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底前,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七、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考试费和考务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附件: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人事部程序文件考试卷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公务员考试阅卷工作从机制、技术、程序上确保公平公正。 公务员考试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个科目。记者2日在阅卷现场看到,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答题卡均以考场为单位密封,答题卡袋上详细标注省份、考点、考场、参考人数、缺考人数以及缺考号,考场监考人和主考人都要签名。工作人员将答题卡拆封送入读卡机,读卡机以每分钟160张的速度识别答题卡内容,考号、姓名和成绩随即保存在计算机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为避免误差,每张答题卡要用两台不同的机器分别读1次,保证了每张卡的得分准确无误。 扫描仪以每分钟100页的速度将申论答卷扫描为图像,以无法修改的原始状态固定下来,经过随机编号存储进计算机。据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计算机将把扫描的考生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保存为隐藏图像,只把答案图像随机派发到阅卷员的终端。3道试题分派给不同的阅卷员,每道题至少两人评分,谁也看不到另一个分数。计算机对两人给出的分数进行统计,如差别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取平均值,分数差别超出范围的,计算机将自动派发给第三甚至第四个阅卷员。有争议的试卷将交给核心阅卷组专家终评。 申论阅卷员来自11个省份。为统一规范他们的阅卷标准,考试结束后,核心阅卷专家组根据考试大纲、命题指导思想确定标准答案,参考大量样题对阅卷人员进行培训,并让他们先试评阅一定的时间,对照标准卷进行检查校正。阅卷过程中随时对阅卷员进行监督,还要从他评过的试卷中随机抽取一部分让他本人重评,两相对照,检验他的评分水平是否稳定。 这位负责人说,公务员考试过去是纸上阅卷,分数都打在试卷上,第二个阅卷员打分容易受到前一个阅卷员影响。2004年起对申论采取无纸化阅卷方式,使打分更加公平。这种阅卷方式自动生成数据库,避免了人工登记分数过程中易产生错误的缺陷。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也更加安全。 据了解,阅卷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将于12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以通过人事部网站查询成绩。
等考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反馈,查询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流程如下:1、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登记复查试卷(申请查分的考生需交纳一定的成绩复查费,如果成绩经过复查确实有误,此费用将退还考生本人,如果成绩无误,查分费将不予退还)。2、资料上报:各局级单位统一汇总后,向考试中心提出查分申请并附详细要求查分的考生名单(包括考号、姓名、语种、级别、查分理由)。3、试卷复查:考试中心将安排专门人员对相关试卷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各单位职改办。4、结果通知:复查结果会在受理日期之后一个月左右通知到考生本人。
人事考试部门纸质文件
【 #执业药师# 导语】 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河北恢复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纸质)发放、补办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近日启动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的印制、发放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将恢复纸质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应试人员可通过各市人事(职称)考试机构网站、公众号等,了解证书发放和补办的具体安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 2017年度至今及部分既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已上线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急需用证的人员,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本人的证书电子文件,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证书可在线查询验证 用证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的“人社服务”栏目“证书验证”功能对全部证书电子文件和2019年度以来的纸质证书的最新状态进行在线扫码(二维码)查验,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对纸质证书或证书电子文件进行实时查验。 三、遗失证书(纸质)补办开通网上受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和直接接触,我省积极推进“互联网+考试”,为应试人员提供“网上办、指尖办、邮政办”不见面服务。 目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网上申请补办系统”已开通试运行,采取“网上申请、在线审核、邮寄到家”模式,遗失证书补办人员可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成功后,点击“个人办事”“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遗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进行在线办理,按要求填写证书信息、邮寄地址和上传佐证材料,工作人员在线审核,短信告知审核结果。省在收到国家统一印制的补办 证书后实行邮寄服务。系统试运行期间,各市遗失证书补办业务仍可现场申请办理,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 #执业药师# 导语】 考 网从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河北张家口市恢复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纸质)发放、补办事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按照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恢复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发放、补办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相关证书发放和补办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分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 2017年度至今及部分既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已上线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急需用证的人员,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下载本人的证书电子文件,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证书可在线查询验证 用证单位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的“人社服务”栏目“证书验证”功能对全部证书电子文件和2019年度以来的纸质证书的最新状态进行在线扫码(二维码)查验,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对纸质证书或证书电子文件进行实时查验。 三、遗失证书(纸质)补办开通网上受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和直接接触,河北省积极推进“互联网+考试”,为应试人员提供“网上办、指尖办、邮政办”不见面服务。 目前,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网上申请补办系统”已开通试运行,采取“网上申请、在线审核、邮寄到家”模式,遗失证书补办人员可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成功后,点击“个人办事”“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遗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进行在线办理,按要求填写证书信息、邮寄地址和上传佐证材料,工作人员在线审核,短信告知审核结果。省在收到国家统一印制的补办 证书后实行邮寄服务。系统试运行期间,遗失证书补办业务仍可现场申请办理,联系电话。
人事部职称考试相关文件
A. 在北京如何评城市规划专业中级职称啊
就是写论文吧,如果你是注册规划师,就直接认定了~
B. 城市规划毕业满四年能评定中级职称吗
不能。需要工作五年才能评中级职称。
C. 关于职称评审的,本人学城市规划专业,在设计院工作六年了,去年就可以申报中级职称了,但是去年我没有通
江苏: ①②③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①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②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③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发表论文选择九品论文网,带你体验服务!所推荐刊物100%为正刊,绝不推荐非法刊物、特刊、增刊、带后缀的副刊。开启绿色快速 通道(部分期刊可加急),1-3天快速审稿,1-3月快速见刊!
D. 城市规划专业需要哪些职称考试
1,如果评工程师,就要考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 2,如果是职业资格,则要考注册城市规划师
E. 城市规划类的中级职称考试,麻烦详细介绍~~
相关事项
资格制度
1999年4月7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明确了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
2000年2月23日人事部、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确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
2001年5月24日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机构
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7月份。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考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符合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科目及时间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分四个半天进行
(5)城市规划专业中级职称要求扩展阅读
证书管理
初始注册:
1、通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和特许,并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在一个注册期内(3年内),均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初始注册登记。
2、已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因离职、出境等原因超过3年以上者,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由个人提出申请办理初始注册登记。
延续注册:
3、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仍继续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或登记。
4、已经注册登记的人员,因故延时续期注册登记(含因故被撤销注册登记的人员),须在接受最近一个注册登记期内的继续教育后,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登记。
变更注册:
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或登记的有效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5、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离、退休且所在单位不再返聘,而应聘于其他单位的;
6、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的(撤销、合并、转制等);
7、工作调动的(含异地调动、辞职等)。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注册城市规划师
F. 本人城市规划专业,如何想在北京取得中级职称
上北京人事考试网,关注报名信息和考试。
G. 我跟你一样都是城市规划专业,想报中级职称,请问你申请下来了吗
中级职称是要考试,不是什么能申报下来的,考英语和计算机C级。
H. 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出来是什么职称
一般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的他可以进市政部门然后考规划局公务员。也可以进规划设计院这个相对来说好一些。还可以进一些企业公司这个效益是比较好的。还有一种就是如果自己对设计这方面不感兴趣的话,那就可以转行干别的看你自己的喜好。
I. 北京城市规划中级职称怎么评
为加强我市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按照《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和《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2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起,我市设立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详见附件)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价工作。 一、制定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 在北京地区从事安全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监测检验、咨询评价与评估认证,事故预测预防与调查分析,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级别名称与评价方式 按照工程技术系列试行条例等有关要求,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等级设置为四个等级,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本通知所列内容为副高级(高级工程师)有关要求,其他级别按照相应考试或评审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人事考试频道。 级别和名称 评价方式 正高级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参加北京市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评审。 副高级 高级工程师 参加北京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中级 工程师 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初级 助理工程师 参加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四、专业设置 专业领域 专业技术工作内容 安全技术领域 安全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监测检验、咨询评价与评估认证,事故预测预防与调查分析,安全监督监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与服务等技术工作。 职业健康领域 职业危害防治,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控制技术;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职业健康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研制、开发;职业健康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五、副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申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或大学普通班毕业满10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8年。 5、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10年。 6、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依法注册后,连续注册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 六、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进入用户定制中心后,选择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并初审通过后,按照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按照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答辩等工作流程进行。 (二)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9月21—29日;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2—16日;现场答辩时间:2015年11月下旬。 (三)申报材料等有关具体要求和详细工作流程,可查询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致电咨询。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5年7月27日
人社部职称评定新规如下:
新规定优化了考试专业设置,将原有的15个专业调整优化为10个专业。将原工商管理、商业经济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将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邮政专业合并为运输经济专业,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专业合并为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新增知识产权专业。
调整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文件提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与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和相近系列职称相互衔接。取得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如: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导游、拍卖师等。可以对应相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考试的条件。
取得经济系列相近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如:会计、统计、审计系列,符合相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直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一步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
新规中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承担本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下设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专家委员会具体工作。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2007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举行。 二、考试等级、语种、类别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考试等级 A B C 适用范围 1. 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2. 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 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2. 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 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4.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 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2.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 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三、报名条件 参加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其报名条件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避免在答题卡上漏涂或错涂“试卷代码”。各市在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五、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54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六、报名方式 (一)省直部门及中央驻济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签上本人姓名后交给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再由单位人事部门持报名表集中到报名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4月28日至5月28日。确认地点: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燕子山路2号),联系人:王仑,联系电话:88597897。6月19日至29日,考生可直接在网站下载准考证。 (二)各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28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 各市仍采用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卡使用《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5月30日前请各市上报未编场的报名数据库和《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试卷预订单》(见附件)。已编场的数据库请于6月29日前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级别、语种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地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人事部第3号部长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执行力度,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