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选岗位
四川人事考试选岗位
阿坝州人事局关于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汶川县灾后重建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为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归国留学人员),其中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应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阿坝州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年龄在18—35周岁(1974年4月23日—1991年4月28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出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均是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县、乡(镇)属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和名额请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阿坝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 四、报名、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委托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资格审查在州人事局指导下,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公示、审批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四川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2009年4月22日—4月27日 (三)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聘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3、资格初审。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4月23日—4月2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5月12日9∶00至5月16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特殊岗位(播音)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此次招聘,笔试科目为综合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生类、综合类两种类型的试卷)、《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科成绩均按35%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特殊岗位(播音)各科均按2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在州人事局指导下,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2009年6月8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3:1,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并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特殊岗位(播音)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若某招聘职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加分政策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5月18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州人事局人才流动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 七、优先聘用 各招聘岗位在确定拟聘用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地震灾区考生,其次为学历较高者;若总成绩和学历都相同,则优先招聘笔试成绩较高者;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汶川县人民医院进行,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派遣期间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人事局纪检组(电话:2828327)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经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中,在职人员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非在职人员,由州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人事局咨询。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附:阿坝州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阿坝州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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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选择岗位
2014四川雅安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和报名入口:
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10月29日上午12︰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相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查看是否通过网络资格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规定按时上传的,责任自负。
点此查看》》2014四川雅安招聘综合类、医护类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资料
2014四川雅安招聘综合类、医护类事业单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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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专业限制和需要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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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公务员考试条件,您需要完全满足招考公告中的基本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具体岗位条件信息才能够通过资格审核。您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和选择选择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岗位。
2015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预计在8月份左右发布,您可以持续关注四川中公教育查看:2015下半年四川省考最新招考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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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左侧的查询项里选择一个,再在右边查询内容里填对应的内容就可以了 比如你选择的是岗位名称,就在右边填你报考的岗位名称啊,一般在招考通知里有岗位列表啊,很好弄的。
四川人事考试中心选调岗位
【 #遴选# 导语】2021下半年四川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公开遴选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17个职位,计划遴选22人。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公开选调 全市公开选调6个职位,计划选调6人。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及各县(区)管理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眉山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公务员工作经历是指在《公务员范围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机关,以及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眉山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中、省驻眉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现任眉山市、县(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且具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任职经历可放宽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详细了解各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或选调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下半年眉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1年度眉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3.资格初审。遴选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选调资格初审由市级选调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18:0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和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1年9月9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并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1年9月21日至9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或选调计划。被取消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遴选或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遴选、选调单位或选调县(区)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或选调程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或选调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或选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进入考察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 考察由市级机关和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由干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相应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或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或县(区)委组织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或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至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任 拟任职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或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或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应接受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眉山市情及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或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遴选或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公告【6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09:00—6月4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成都市青少年宫)人才队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拟面向四川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设在我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1.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为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志愿服务和社区治理,培育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加强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承担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加强大型赛会骨干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公益组织的业务交流等工作,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宣传工作,指导管理市青志协、市青基会;负责联络培育、管理引导青年兴趣小组、社团等青年社群,开展青年社交工作研究等。 2.成都市青少年宫为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形成多校区工作格局;承担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科技创新、体育运动、劳动技能、公益实践等校内外教育培训;承担青少年团、队教育活动,开展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展演展示和竞技比赛等项目。其他情况可登陆成都市青少年宫网站()查看。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四川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设在我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录用)试用期内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拟聘岗位为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及以下岗位。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群众公认度高; 2.符合《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列的应聘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原单位组织审核同意报名应聘; 7.符合选调岗位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在新聘用(录用)试用期的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6.按照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聘用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选调的。 (三)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人数 见附件1: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通过选调的应聘人员具体聘用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报考的选调岗位类别确定,岗位等级按照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和单位空岗情况确定。 基层工作经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等相关规定认定(详见附件2)。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综合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报到等程序推进。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20日通过成都共青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成都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本次公开选调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站:请在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只审核照片,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委和选调用人单位负责的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根据报考岗位主动告知选调用人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选调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成都市青少年宫,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5月31日09:00—6月4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5月31日09:00—6月5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6月23日—6月25日; 笔试时间:暂定6月26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6月中下旬在成都市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人员审核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选调报名,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委和选调单位负责的资格审查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7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三)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5。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6月15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笔试前已缴费但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笔试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50%)。公共科目笔试设置分类。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选调岗位笔试科目分类、大纲分别详见《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7月13日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及下一环节相关事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5,经我委研究可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3.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 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所需主要材料清单》(附件4)在后续相关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所列相应岗位需准备的材料(注意:《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须参照附件6格式出具)到相应岗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并签订考生书,请考生主动密切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或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未能按时提供查审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多递补1次。递补后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合格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递补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进行公布。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5的,经我委研究,可调减相应比例,但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无法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拟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岗位所属用人单位其他选调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岗位调减情况或取消情况面试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 5.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我委在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序靠前。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同,且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均合格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后由我委根据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岗位所属选调单位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置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我委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1次。递补参照综合成绩公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同,且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均合格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后由我委根据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递补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委和岗位所属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主考机关组成考察组,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或涉及资格条件的反映,经查实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委和岗位所属用人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选调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选调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市青少年宫,,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监督举报:共青团成都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 六、特别提示 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因参加选调在各环节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市青少年宫和成都市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注: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在共青团成都市委。 1.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说明 3.共青团成都市委所属两家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 4.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所需主要材料清单 5.现场资格审查明细表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共青团成都市委 2021年5月20日
四川人事考试岗位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考调人员公告【44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6日。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名额44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条件、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具体条件、范围见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情况除外; (五)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0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本公告及附件。下载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表,将《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资料按上述顺序扫描合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职位代码+报考者姓名)。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考调职位报名。 3.资格初审:阆中市委组织部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向报名者发送短信提示。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考调计划。缩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领取准考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的《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印章); 6.其他资料:近2年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职位规定的相关资料。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及专业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不同职位,从高到低以考调数量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发布或者电话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差额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不同职位,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若有特殊情况,考察比例低于的,由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进行下一程序。考察着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了解,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不适应职位要求等情形的,经阆中市委组织部同意,取消考调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拟调人员开始试用。试用期限1个月。 (九)调动 拟调任人员经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依据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职级和相关待遇,原身份、职级和待遇不再保留。 本次从阆中市外考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3年内不能调动到其他县市(区)。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在考调全过程,考生须自觉按规定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四)本次考调的后续公告、公示等事项均通过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参加考调的违纪违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阆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阆中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阆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监督电话:(阆中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 1.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文标题: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关于阆中市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条件(一)招考对象?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职位及名额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9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一)笔试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笔试成绩(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3)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联系电话:)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应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二)心理素质测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三)资格审查内江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3.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四)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内江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二)考察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内江市公安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顺序。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七、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八、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联系方式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监督电话: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安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文章来源:
暂时无法查看到职位表,目前四川省人考中心暂未开通2013年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报名通道,具体查询时间请留意四川人考或职教网。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一般发布考试公告的时候就附带了职位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