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闸区人事考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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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港闸区人事考试栏目

南通市港闸区人事考试栏目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党建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三)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党建网公布。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南通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打印要先报名才行,报名地址:南通人事考试网,报名通过后确认缴费,于2014年5月14日09:00至5月16日16: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0年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江苏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2019年3月5日发布)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15日09:00~3月19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 3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3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9年4月17日0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文章来源:

港闸区人事考试栏目

2020年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江苏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2019年3月5日发布)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15日09:00~3月19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 3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3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9年4月17日0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初、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

2.中级报名条件之一为“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与“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两项为并列关系,没有时间先后关系。与此相同,中级其他报名条件中,相关学历与专业工作年限均为并列关系,没有先后关系。

3.高级报名条件中,“从事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是指从事统计相关工作,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被聘为统计师,但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

4.仅报考高级统计师时,可以跨系列(专业)报考。对于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的专业工作,可以包括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内容。

(八)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8月6日9:00-8月1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6日9:00-8月17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统考办字〔2016〕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初级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中级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根据粤价函〔2006〕629号规定,高级按每人100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9:00-10月15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高级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2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统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和考试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考试。请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和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南通市港闸区人事考试

南通市竹行镇隶属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侧。 南通市竹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镇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镇居民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为了加强竹行镇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卫生专业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临床(内科)专业1人(全科者优先),护理专业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南通市区(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学历条件: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其中:临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条件: ①临床专业是大学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②临床专业有助理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③护理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7、应聘者婚否不限,男女不限。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5日—2009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100号)。 报名地点线路指示:乘南通市区22路公交车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站点下车,转29路至星辰花园站下,前行50米左拐至星辰花园东大门即可到达。 《报名登记表》、《书》可从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下载。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考简章中涉及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初步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按职位相应核减招录人数,直至取消此次招考。 (5)报考人员可登陆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阶段资格初审。 (6)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09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100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考者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考场、考号及时间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合格线。 (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相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 面试由各考官独立评分,某一考生的计分采取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与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参加体检、政审人选确定后通过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政审参照公务员考录政审标准。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审批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除。 被录用人员如有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须签订书面声明,经监督部门鉴证后,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名考生参加体检和政审,如体检、政审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被录用后,单位不提供食宿。 六、人员编制 录用人员进入竹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享受该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考核和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招考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招考政策咨询:、85918782 (二)纪律监督: (三)招考信息、公示和考试成绩查询 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 附: 1、《 南通市竹行镇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南通市竹行镇委员会 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2020年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江苏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2019年3月5日发布)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15日09:00~3月19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 3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3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9年4月17日0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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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人事考试栏

2020年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江苏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2019年3月5日发布)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15日09:00~3月19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 3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3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9年4月17日0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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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3年江苏南通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以及《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南通市2013年计划考试录用801名担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69名,县(市、区)级机关234名,乡镇(街道)机关386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通机构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法医及司法行政系统的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8.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或生源。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职位。 3.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续聘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 ⑴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⑵经我市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我市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公开选拔的现仍在职在岗的“优生”人员(其中:博士、硕士研究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本科毕业生在本地基层一线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限报本县(市、区)职位; ⑶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本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本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包括省、市选聘的聘期内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基层工作的参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聘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 6.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地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有价放弃面试录用资格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3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人才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影响考试公正性的,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0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3年3月25日~26日(每日09:30~16:00)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10楼1018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携带证件及资料为: ①报考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②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③考生户口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23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五)报考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市级机关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机关(街道)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招考单位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考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初审单位根据《南通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招考人员提交信息表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单位应下载留存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即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提供从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的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3〕50号)和《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及《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在面试前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招录计划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然后从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招录职位出现超过合格线的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不作调剂。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领取录用通知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8月31日前凭本简章规定的相应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投诉与举报 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凡发现招录过程中有违反国家、省有关公务员招录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的,应当场向纪检监察人员投诉或举报,事后投诉或举报的应持有效证据,对恶意举报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纪律监督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诉。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215210(南通市纪委)。 七、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1.招考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人才网()。 2.考务技术咨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3.市、县(市)区政策咨询: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85098505、南通市人社局:;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海安县人社局:;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如皋市人社局:;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如东县人社局:;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81261500,海门市人社局:、82269292;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社局:; 中共通州区委组织部:、通州区人社局:; 中共崇川区委组织部:、85062033、崇川区人社局:; 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港闸区人社局:;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物价局:; 南通市规划局:; 南通市建设局:; 南通市国土局:; 南通市审计局:; 南通市经信委:; 南通市统计局:; 南通市教育局:、85098826; 南通市环保局:; 南通市城管局:; 南通市文广新局:; 南通市商务局:;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 南通市港口管理局:; 南通市档案局:;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工商局:; 南通市地税局:;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通监狱:; 南通女子监狱:; 通州监狱:、86937019。

南通港闸区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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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信息: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2019年3月5日发布)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15日09:00~3月19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 3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09:00~3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9年4月17日0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港闸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9南通市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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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竹行镇隶属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侧。 南通市竹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镇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镇居民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为了加强竹行镇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卫生专业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临床(内科)专业1人(全科者优先),护理专业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南通市区(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学历条件: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其中:临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条件: ①临床专业是大学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②临床专业有助理级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③护理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7、应聘者婚否不限,男女不限。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5日—2009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100号)。 报名地点线路指示:乘南通市区22路公交车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站点下车,转29路至星辰花园站下,前行50米左拐至星辰花园东大门即可到达。 《报名登记表》、《书》可从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下载。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考简章中涉及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初步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按职位相应核减招录人数,直至取消此次招考。 (5)报考人员可登陆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阶段资格初审。 (6)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09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兴路100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考者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考场、考号及时间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合格线。 (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相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 面试由各考官独立评分,某一考生的计分采取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与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参加体检、政审人选确定后通过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政审参照公务员考录政审标准。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审批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除。 被录用人员如有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须签订书面声明,经监督部门鉴证后,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名考生参加体检和政审,如体检、政审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被录用后,单位不提供食宿。 六、人员编制 录用人员进入竹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享受该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考核和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招考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招考政策咨询:、85918782 (二)纪律监督: (三)招考信息、公示和考试成绩查询 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网 附: 1、《 南通市竹行镇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南通市竹行镇委员会 南通市竹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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